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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果夫还以主持苏政时期的经验为由,将中国农民银行变成农产品的最大承包商,他以农行的经济优势,要各地分支机构大建粮食仓库,然后由农行出面收购粮食,他们并不是用现金,而是用所谓粮食库来收购,农民将粮食交给农行后,便得到一张粮食库券,然后凭粮食库券按市价去兑换粮食。这样,陈果夫仅一张废纸便囤积了大量粮食,仅以发放和兑换之间的差价,农行便大发其财了,更不用说粮食价格暴涨时,农行的收益更是难以估计。当然,更重要的是,陈果夫以此办法,将全国粮食掌握于自己手中。
当时,解放战争正激烈进行,为了应付战争,蒋介石需要大量军粮,原由国民党政府粮食部收购,但粮食部一是收不起来,二是大量贪污粮款,蒋介石便将收购军粮的任务也交给陈果夫,由农民银行独家办理。蒋介石将粮款交给农民银行,农行在收购中赚手续费,手续费为收购金额的3%。陈果夫从1946年开始一直办理此项业务,从中大获其利,并多次受到蒋介石和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的表扬。陈果夫更是卖力,他曾设想将收购粮食完全纳入农民银行的业务范围,使农民银行成为全国最大的粮食托拉斯,后因全国解放,这一设想成为泡影。
2.举办信托业务,从事商业投机。
对于农贷与粮食收购中的大量获利,陈果夫并不满足,他在主掌农民银行后,其业务活动的重点便转向信托活动。以前,农民银行靠滥发钞票大肆赚钱,1942年发行集中了,农民银行被取消了作为“法币”发行银行的资格,靠发行赚钱的这块肥肉被挖掉了,因此,便把重点转向倒卖物资,转向信托的商业投机。当时,因为通货膨胀的原因,使产业利润落后于银行利润,银行利润又落后于商业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农民银行把资金抛到商业投机的活动中可瞬息万利,陈果夫正是看准了这一发财的契机。
中国农民银行信托部总部设在上海,同时在南京、汉口、杭州、广州、福建、重庆、汕头、蚌埠、西安、南昌设有分部。中国农民银行的纯益大部分来自信托部,而农民银行信托部的纯益,主要来自中国农业供销公司。农业供销公司由农民银行直接投资建立,是农行投资的公司行号中投资最多的一个,公司高级职员均由农行派任,以100亿元作为本金,该公司主要收购农产品,然后从中渔利。
第六部分巧取豪夺(2)
在农产品中,一是棉花。农行一方面以低价强迫向棉农收买,另一方面以高价卖给厂商,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而且收购的资金还不必由农行自己出,而是由政府拨给,即由中央银行这一“发钞供应所”无代价地供给,农民银行转手之间,便获得大量利润。由于政府的支持,陈果夫的投机生意做得又大,又无风险可担。1947年至1948年,农业供销公司经营的棉花因为陇海铁路不通,陕西的棉花运不出,他们就利用飞机运到上海,取得巨额利润。二是杂粮及其他经济作物,这些都是工业品原料。陈果夫对此也十分重视,大搞贱买贵卖的投机活动,如1947年,他们在万县、常德购进500吨桐油,周转期只三个月,按当时上海市价,除去缴损耗利息外,总共盈利25亿元。同年,农行在汉口、蚌埠两地收购蚕豆4000吨、大豆300吨,四个月周转期,盈利45亿多元。他们还在河南等地大量收购杉木、杉桐及木板等,运到南京、上海销售,本廉售昂,致获暴利。
除农业供销公司外,陈果夫还指示农行独资开设了中和盐业公司。中和盐业公司于1947年2月正式成立,其业务范围为购运海盐和精盐,行销湘、鄂、豫、桂、皖、赣及上海、北京、天津、徐州、蚌埠等地,并在上海、天津、汉口、长沙、衡阳等地设立门市部,其独占势力,遍及蒋管区各地大、中、小城镇。该公司资本额在登记时为法币2000万元。1947年增为1亿元,后又增至10亿元,“该公司1947年决算利润为33亿元、资本总额按年终账面数额10亿元,利润为资本总额的3倍多,其资本增殖率已属不低。但是账面上的数额还仅仅是它的巨额利润的一部分,因为他们还有许多‘副牌’。‘副牌’是利用同一资本,基本上又是利用原有的人马和设备来经营各种盐业投机买卖的”。陈果夫主持的农民银行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地进行投机活动,曾受到当时社会舆论的猛烈抨击。1945年,参政员黄宇等人便提出了“查中国农民银行运盐、售油、囤糖、违反法令,有营私舞弊嫌疑,拟请政府彻查案”。认为“已触犯刑章,应即移交法院办理”。
3.勾结地主豪绅开设典当,进行高利贷剥削。
陈果夫当上农民银行董事长后,在1946年11月的一次会议上说:“……合作事业交给合作金库后,农行对农民做什么工作呢?我想要做典当。”于是,陈果夫积极筹备开展典当业务,1947年3月14日,在他的主持下,召开了典当座谈会,陈果夫在会上大肆宣传典当的好处,说:“典当之设立,原为打击高利贷之猖獗。以前经营典当者,多为公正士绅,故经营典当,多认为正当事业。”当有人提出典当有高利剥削之嫌时,陈果夫为其辩解说:“目前典当发生剥削现象,因为其资金来源不济其营业。”参加会议的一些代表见陈果夫执意要搞典当,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便都附和他,大谈典当为民解难的作用,在陈果夫的控制下,这次典当座谈会最后作出决议:“农民银行自行选择示范典当,已设农仓或简易农仓之地,可由仓方兼办典当业务,各地典当可申请农行约为‘特约典当’,农行贷给款项,并派员督导。”“资金:公典基金应请地方政府筹4成,中央政府拨6成。私典营运资金:由中央、中农两行洽数,于中、农行透支办理。各地典当资金存在农民银行。”随后,中国农民银行便在湖北、江西、河南等一些地方举办典当,在农村,一般叫农民抵押贷款所,实际上是旧典当,典当100元要索取年利20到30元,甚至更高,实际盘剥程度甚于旧式典当,是一种更加残酷的高利贷。陈果夫通过此举,每年可以安稳地获取高额利润。
4.操纵进出口业务。
农民银行手中有了粮食、棉花、茶叶等大量农产品,就可以操纵出口业务,换取大量外汇。以前,农民银行并未开办外汇业务,当时仅有外汇资产而无负债。陈果夫主掌农民银行后,由于实力增强,特别是手中掌握了大量出口农产品,便被指定为经营外汇业务银行之一,于是,农民银行更加肆无忌惮地出口大量农产品,例如蚕丝、烟叶、猪鬃、食盐等传统的出口物资一概经营。获取外汇,为了业务发展,农行除在上海外,“并在国内出口贸易重要据点各行处(包括香港在内),开办外汇业务”。先后有广东、香港、汕头、厦门、福建、天津、青岛、武汉等地开办此项业务。
除抓出口换汇外,对进口物资陈果夫也毫不放松,陈果夫知道,孔祥熙、宋子文是靠此发财的。抗战胜利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每年要拨给中国一些物资,这批物资一直为宋子文专管。陈果夫看到这里边大有甜头,也想插上一手,想设法搞到一部分物资分配权,但宋子文到手的财富岂肯让陈果夫染指,便寸利不让。
陈果夫通过CC特务搞到宋子文假公济私的一些材料,对宋子文进行威胁,宋子文还不让步,陈果夫便逐步抛材料,造舆论,大有全部抖出之势,宋子文无奈,只得让出一部分物资分配权给农民银行,将1947年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向中国提供的一批化肥交农民银行分配,化肥总数为88771吨,这一大笔物资的分配,使农行从中获利不少。
在陈果夫的苦心经营下,中国农民银行迅速崛起,财产迅速膨胀,大有与中央、中国、交通三大银行争鼎之势。对此局面,蒋介石是喜忧参半,一方面是他以陈果夫制约孔祥熙、宋子文的目的达到了,另一方面又害怕陈果夫真的与宋孔过不去,因为宋、孔毕竟是自己的亲戚,他不想让陈果夫的权、财太大,因此,他对农民银行抓得一直很紧,在农民银行董事长之上还设了一个所谓的理事长,这一职位由蒋介石亲自担任。农民银行的人事权一直操纵在蒋介石手中,农行前后五位总经理,除了顾翊群是由孔祥熙推荐的外,其他人都是由蒋介石亲自指派,农行的董事、监事及关键部门的负责人都由蒋介石亲自圈定,所以陈果夫不无悲伤地说:“一切重要问题又都直接请示本行创办人蒋主席的意志办理”。当然,陈果夫是不甘寂寞的,他一方面看蒋介石的眼色行事,另一方面又采取一切办法,尽量把农民银行办成具有陈家特色的专业银行。
第六部分党营事业(1)
陈果夫主掌中国农民银行后,便以其金融上的优势,开始角逐工商界,他采取接收、投资、入股等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工商企业夺过来,由CC派所控制,而且美其名曰“党营事业”。所谓“党营事业”,是借口国民党的一切活动经费过去可以列入预算,由国库开支,“行宪”后,这项开支将取消,为了保证将来有一个“党有”的经济基础,国民党便开始经营工商企业,这些由国民党直接经营管理的工商企业便叫“党营企业”。“党营企业”标榜的是为了解决国民党的经费问题,因此得到了蒋介石的支持。
抗日战争胜利后,一大批敌伪财产需要清理接收,而当时正处于新旧交替之时,社会秩序混乱不堪,“系统紊乱,权责不明,有利相争,遇事相诿,形成无组织状态”,既乏章制,也无规则,因此,“接收”无异等于“劫收”,一些贪财枉法之人乘火打劫,大发接收财,国民党的官僚、党棍、军官、警察等党政军警各部门的大小官员都纷纷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