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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长恨歌 第二章 琵琶引 第三章 连昌宫词 第四章 艳诗及悼亡诗 附:读莺莺传第五章 新乐府 第六章 古题乐府
附论 (甲)白乐天之先祖及后嗣(乙)白乐天之思想行为与佛道关系(丙)论元白诗之分类(丁)元和体诗(戊)白乐天与刘梦得之诗附校补记
第一章 长恨歌
鄙意以为欲了解此诗。第一,须知当时文体之关系。第二,须知当时文人之关系。
何谓文体之关系?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八云:
唐之举人,先籍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踰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传奇等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至进士则多以诗为贽。今有唐诗数百种行于世者是也。
盖唐代科举之盛,肇于高宗之时,成于玄宗之代,而极于德宗之世。德宗本为崇奖文词之君主,自贞元以后,尤欲以文治粉饰苟安之政局。就政治言,当时藩镇跋扈,武夫横恣,固为纷乱之状态。然就文章言,则其盛况殆不止追及,且可超越贞观开元之时代。此时之健者有韩柳元白,所谓“文起八代之衰”之古文运动,即发生于此时,殊非偶然也。又中国文学史中别有一可注意之点焉,即今日所谓唐代小说者,亦起于贞元元和之世,与古文运动实同一时,而其时最佳小说之作者,实亦即古文运动中之中坚人物是也。
夫当时叙写人生之文衰弊至极,欲事改进,一应革云不适描写人生之已腐化之骈文,二当改用便于创造之非公式化之古文,则其初必须尝试为之。然碑志传记为叙述真实人生之文,其体尊严,实不合于尝试之条件。而小说则可为驳杂无实之说,既能以俳谐出之,又可资雅俗共赏,实深合尝试且兼备宣传之条件。
是故唐代贞元元和间之小说,乃一种新文体,不独流行当时,复更辗转为后来所则效,本与唐代古文同一原起及体制也。唐代举人之以备具众体之小说之文求知于主司,即与以古文诗什投献者无异。元稹李绅撰莺莺传及歌于贞元时,白居易与陈鸿撰长恨歌及传于元和时,虽非如赵氏所言是举人投献主司之作品,但实为贞元元和间新兴之文体。此种文体之兴起与古文运动有密切关系,其优点在便于创造,而其特征则尤在备具众体也。
既明乎此,则知陈氏之长恨传与白氏之长恨歌非通常序文与本诗之关系,而为一不可分离之共同机构。赵氏所谓“文备众体”中,“可以见诗笔”(赵氏所谓诗笔系与史才并举者。史才指小说中叙事之散文言。诗笔即谓诗之笔法,指韵文而言。其笔字与六朝人之以无韵之文为笔者不同。)之部分,白氏歌当之。其所谓“可以见史才议论”部分,陈氏之传当之。后人昧于此义,遂多妄说,…白氏此歌乃与传文为一体者。其真正之收结,即议论与夫作诗之缘起,乃见于陈氏传文中。
何谓文人之关系?白氏长庆集二八与元九书云:
与足下小通,则以诗相戒。小穷,则以诗相勉。索居,则以诗相慰。同处,则以诗相娱。
元白二人作诗,相互之密切关系,此数语已足以尽之,不必更别引其他事实以为证明。然元白二人之作诗,亦各受他一人之影响,自无待论。
今并观同时诸文人具有互相关系之作品,知其中于措辞(即文体)则非徒仿效,亦加改进。于立意(即意旨)则非徒沿袭,亦有增创。盖仿效沿袭即所谓同,改进增创即所谓异。苟今世之编着文学史者,能尽取当时诸文人之作品,考定时间先后,空间离合,而总汇于一书,如史家长编之所为,则其间必有启发,而得以知当时诸文士之各竭其才智,竞造胜境,为不可及也。
据上所论,则知白陈之长恨歌及传,实受李元之莺莺歌及传之影响,而微之之连昌宫词,又受白陈之长恨歌及传之影响,其间因革演化之迹,显然可见。
就文章体裁演进之点言之,则长恨歌者,虽从一完整机构之小说,即长恨歌及传中分出别行,为世人所习诵,久已忘其与传文本属一体。然其本身无真正收结,无作诗缘起,实不能脱离传文而独立也。至若元微之之连昌宫词,则虽深受长恨歌之影响,然已更进一步,脱离备具众体诗文合并之当日小说体裁,而成一新体,俾史才诗笔议论诸体皆汇集融贯于一诗之中,使之自成一独立完整之机构矣。此固微之天才学力之所致,然实亦受乐天新乐府体裁之暗示,而有所摹仿。故乐天于“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之句及自注“元九向江陵日,尝以拙诗一轴赠行,自后格变”“李十二尝自负歌行,近见事乐府五十首,默然心伏”之语,明白言之。世之治文学史者可无疑矣。
唐人竟以太真遗事为一通常练习诗文之题目,此观于唐人诗文集即可了然。但文人赋咏,本非史家纪述。故有意无意间逐渐附会修饰,历时既久,益复曼衍滋繁,遂成极富兴趣之物语小说,如乐史所编着之太真外传是也。
若依唐代文人作品之时代,一考此种故事之长成,在白歌陈传之前,故事大抵尚局限于人世,而不及于灵界,其畅述人天生死形魂离合之关系,似以长恨歌及传为创始。此故事既不限于现实之人世,遂更延长而优美。然则增加太真死后天上一段故事之作者,即是白陈诸人,洵为富于天才之文士矣。虽然,此节物语之增加,亦极自然容易,即从汉武帝李夫人故事附益之耳。陈传所云“如汉武帝李夫人”者,是其明证也。故人世上半段开宗明义之“汉皇重色思倾国”一句,已暗启天上下半段之全部情事。文思贯澈钩结如是精妙。特为标出,以供读者之参考。
综括论之,长恨歌为具备众体体裁之唐代小说中歌诗部分,与长恨歌传为不可分离独立之作品。故必须合并读之,赏之,评之。明皇与杨妃之关系,虽为唐世文人公开共同习作诗文之题目,而增入汉武帝李夫人故事,乃白陈之所特创。诗句传文之佳胜,实职是之故。此论长恨歌者不可不知也。
第二章 琵琶引
寅恪于论长恨歌篇时,曾标举文人之关系一目。其大旨以为乐天当日之文雄诗杰,各出其作品互事观摩,各竭其才智竞求超胜。故今世之治文学史者,必就同一性质题目之作品,考定其作成之年代,于同中求异,异中见同,为一比较分析之研究,而后文学演化之迹象,与夫文人才学之高下,始得明了。否则模糊影响,任意批评,恐终不能有真知灼见也 。
乐天之作此诗,亦已依其同时才士,即元微之,所作同一性质题目之诗,即琵琶歌,加以改进。今取两诗比较分析,其因袭变革之词句及意旨,固历历可睹也。后来作者能否超越,所不敢知,而乐天当日实已超越微之所作,要为无可疑者。至乐天诗中疑滞之字句,不易解释,或莫知适从者,亦可因此比较研究,而取决一是。
琵琶歌作于元和五年…乐天琵琶引作于元和十一年。元作先而白作后,此乐天得以见元作,而就同一性质题目,加以改进也。……(乐天)既专为此长安故倡女感今伤昔而作,又连绾己身迁谪失路之怀,直将混合作此诗之人与此诗所咏之人二者为一体。真可谓能所双亡,主宾俱化,专一而更专一,感慨复加感慨,岂微之浮泛之作所能企及者乎。
元和时代同时诗人,如白乐天之心伏服刘梦得,及李公垂之心伏白乐天,皆文雄诗杰,历尽甘苦,深通彼己之所致。后之读者所涉至浅,既不能解,乃妄为品第,何其谬耶。
然则读乐天琵琶引,不可不并读微之琵琶歌,其故不仅在两诗意旨之因革可藉以窥见,且其字句之校勘,亦可取决一是也。
第三章 连昌宫词
元微之连昌宫词实深受白乐天陈鸿长恨歌及传之影响,合并融化唐代小说之史才诗笔议论为一体而成。其篇首一句及篇末结语二句,乃是开宗明义及综括全诗之议论。又与白香山新乐府序所谓“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者,有密切关系。乐天所谓“每被老元偷格律”殆指此类欤?至于读此诗必与乐天长恨歌详悉比较,又不俟论也。总而言也,连昌宫词者,微之取乐天长恨歌之题材依香山新乐府之体制改进创造而成之新作品也。
第四章 艳诗及悼亡诗(附:读莺莺传)
微之自编诗集,以悼亡诗与艳诗分归两类,其悼亡诗即为元配韦丛而作,其艳诗则多为其少日之情人所谓崔莺莺者而作。微之以绝代之才华,抒写男女生死离别悲欢之情感,其哀艳缠绵,不仅在唐人诗中不可多见,而影响及于后来之文人学者尤巨。如莺莺传者,初本微之文集中附庸小说,其后竟演变流传成为戏曲中之大国鉅制,即是其例。
纵览史乘,凡士大夫阶级之转移升降,往往与道德标准及社会风习之变迁有关。当其新旧蜕嬗之间际,常呈一纷纭综错之情态,即新道德标准与旧道德标准,新社会风习与旧社会风习并存杂用,各是其是,而互非其非也。斯诚亦事实之无可如何者。虽然,值此道德标准社会风习纷乱变易之时,此转移升降之士大夫阶级之人,有贤不肖拙巧之分别,而其贤者拙者,常感受苦痛,终于消灭而后已,其不肖者巧者,则多享受欢乐,往往富贵荣显,身泰名遂。
人生时间约可分为两节,一为中岁以前,一为中岁以后。人生本体之施受于外物者,亦可别为情感与事功之二部。若古代之士大夫阶级,关于社会政治者言之,则中岁以前,情感之部为婚姻。中岁以后,事功之部为仕宦。
夫婚仕之际,岂独微之一人之所至感,实亦与魏晋南北朝以来士大夫阶级之一生得失成败至有关系。而至唐之中叶,即微之乐天所生值之世,此二者已适在蜕变进行之程途中,其不同之新旧道德标准社会风习并存杂用,正不肖者用巧得利,而贤者以拙而失败之时也。故欲明乎微之所以为不肖为巧为得利成功,无不系于此仕婚之二事。以是欲了解元诗者,依论世知人之旨,固不可不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