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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由卡特总统、埃及的萨达特总统和以色列的贝京总理签署的戴维营协议。在戴维营经过数日艰苦的谈判,他们都感觉自己的努力化为泡影,就在最后一刻,他们找到了自己所认为的突破口。他们兴高采烈地飞到华盛顿,当着广大公众的面签署协议。通常不爱动感情的贝京总理对妻子说:“夫人,今晚我们要被载入史册了。”也许是这样。然而实际上很多年以后,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几乎都没有起什么作用。他们满腔热情认为自己已经达成了协议,实际上没有。
如果你来起草合同,一个好主意是,整个谈判过程中你都要做笔记,对将被写进最后协议的任何一个条款前面都要打上标记。这有两个用途:
1。提醒你包括进你想要的每一点。
2。在你写合同的时候,你可能不愿意包括那些你不能使对方接受的内容。你的笔记会给你信心把它囊括进去,即使你记不清楚了。
如果你们是个谈判团,确保在把合同呈给对方之前让你的成员过目。你也许漏掉了应该包括进去的一点,或许解释有误的地方。谈判团领导可能一时头脑发热觉得对方同意了某项条款,而旁观者却觉得它叙述得并不清楚,这是常有的事儿。
我不太赞成让律师去谈判,因为他们很少有人是谈判高手。他们容易产生对立情绪,因为他们习惯于威胁对方屈服。他们很少寻找创造性的答案,因为他们的首要任务是让你摆脱麻烦,而不是赚钱。在法律学校,律师不训练做交易,只训练如何破坏交易。然而在我们这个好诉讼的社会,没有什么协议的条款不能被提交到法庭上,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在签字之前让律师首肯你的协议。这样做的一个理由是当你草拟合同的时候,你负有责任。如果合同中有什么内容不清楚,法官会追究起草合同一方的责任,在这一点上你就输了。所以,你起草的并要对方签字的一份复杂的合同不过是个意向书,让律师修改才可能使之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最好你要竭尽全力以达成最后协议。
口头谈判一结束,尽快在协议上签字。因为你等待的时间越长,对方对条款研究得越清楚,他越可能忘掉认可的条款并怀疑你起草的内容。
而且,确保对方理解协议的内容。不要企图让对方签署一个你明明知道他并不理解其含义的合同。如果出了问题,对方没有什么责任,你却会受到惩罚。
我发现有个好办法,在谈判开始之前把我想要的协议写出来。我不拿给对方看,但是把它同最后达成的协议比较一下,可以看看我做得怎么样,这是有帮助的。有时候,你很容易激动,因为对方做出了出乎意料的让步。然后你的热情驱使你向前,你对你所认为的美妙交易表示赞成。其实,只有你清楚地确立了自己的目标,它才可能是笔好买卖,否则它也许没有你想的那么好。
如果你草拟了一份你认为对方可能不愿接受的协议,你可以动动心眼,写进下面的内容:“你的律师有权以任何合法的理由拒绝合同”来鼓励对方签字。如果他们还不愿意,你就更宽泛一些:“你方律师有权批准。”
现在合同写好了,你该签字了。这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但在一个由电脑产生合同的时代,每次合同递到跟前的时候你都要重新读一读。在过去,合同该打印的时候,双方都看一遍,改动的地方写下来,每个人都在改动的地方标上自己名字的大写字母。你只要看一眼就很快会发现你所做的或认可的改动之处。现在是电脑打印合同,我们更可能在电脑上改动或者打印一份新的合同。
危险就在这里。你也许已经拒绝签署了合同中的某个条文,对方表示同意,而且答应送给你一份正确的让你签字。送到你桌子上的时候,你正忙着,所以你草草看看他们按你要求所做的改动,然后翻到最后一页,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遗憾的是,因为你没有花点时间重新把合同整个读一遍,你没有注意到他们还做了一些其他的改动,或许是一些显眼的变动,比如把“货物发到工厂”该成“货物发到工作场地”。或许是文字上的一些小小的变动,直到很多年以后发生了问题你才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是的,我很赞成你去打一个必胜的官司,因为对方欺骗了你,但你为什么要让自己卷入这样的麻烦呢?而且你要知道,如果很多年以后你没有发现问题,你可能已经记不清你同意什么条款了,而且你只能认为因为你已经签字,当初你一定是同意了。
在电脑生产合同的时代,你应该在签字之前重读合同。
对策:如果对方主动提出草拟合同,我会对他说:“看,我们得把这个内容写进去;但还是别浪费精力了,我有律师,让我的律师写,咱们就都省事了。”即使我得给律师付钱,我也觉得最好是由我来草拟合同。
切记要点
草拟合同的一方有巨大的优势,因为你起草合同,你会想起口头谈判时没有想到的一些问题。如果你草拟合同,你可以拟写对己有利的条款。对方看到合同的时候,他们会绞进脑汁儿地想怎么跟你谈判这些条款。
谈判的时候记笔记,在你认为应该包括在最后协议中的条款旁边做记号,它会提醒你不要忘掉。而且,你不会认为这些内容在谈判中已经谈过了,就不必再写进去了。
如果你们是谈判团,让你们的人过目你的笔记。你急于达成协议,可能猜测对方会同意他们实际上不同意的东西。
签合同以前,必须从头到尾阅读当前的文本,对方可能趁你不注意已经对合同做了一些变动。
为何金钱不像你想的那么重要
第23章 买主想给的更多 而不是更少
在对销售人员进行了几乎二十年的培训之后,我坚信,销售人员对价格的关心远远大于买主对价格的关心。更有甚者,我认为想让你降价的人其实暗中希望能给你的产品付更多的钱。在你觉得我的这些话是无稽之谈之前,让我给你解释解释。首先注意,奢华是人们的一种普遍观念。你觉得是一大笔钱,而买主可能觉得是捡了个大便宜。
30岁出头的时候,我在加利福尼亚的贝克斯菲尔德的蒙哥马利-沃德商店当销售经理。尽管贝克斯菲尔德不是一个大城市,但是该店的销售额却在全国600家连锁店中名列第13,为什么有这样的销售业绩呢?我认为是总公司给我们自由让我们按照当地居民的需要经销。例如,因为天气酷暑,我们做了一大笔空调的买卖。在贝克斯菲尔德的夏天,午夜的温度高达100华氏度是常有的事情。在那些年月,这个城市蓝领家庭的平均消费在30000美元左右。我们要在这些家庭里安装的空调可能花10000到12000美元。我很难找到新的推销员来我们店搞推销,因为他们对推销一种比人们一年的收入还要高的产品有抵触情绪。他们不相信在一个收入30000美元的家庭有谁会花12000美元安装空调。尽管我们巨大的销售记录显示,顾客愿意掏钱,但是推销人员不相信这些数字,因为他们认为太贵了。
然而,如果我让哪个推销人员推销空调挣了大钱,而且他自己家里也安装了空调,他就不会还认为太贵了,而且也对空调的价格也不会再有什么异议,好像根本就不存在问题。
股票经纪人刚开始也有同样的问题,当他们自己午饭钱还没有着落的时候就很难说服客户投资10000美元。而一旦他们有钱了,他们的销售额就滚雪球似地增长。我相信价格与推销员的关系大于与买主的关系。
我的一个委托人是一家导向购物(pointofpurchase)的设计者和供货商。(导向购物的意思是用一切手段吸引在场的客户。产品可能正在打包,自动显示屏可能正在展示样板汽车的附加性能。)她告诉我,如果在商店的货价上有三种商品,——比如说三种烤箱——每一个的性能都在标签上写明,客户通常选择最贵的一种——除非有推销人员来帮他挑选。遇到这种情况,推销员他或许为最低薪水工作,很有可能却不主张花钱买最好的,而是努力说服客户买最低档的或中档的烤箱。
引导购物最重要的因素是标签上的说明。其次是商店的气氛。现场气氛必须让客户相信他们在别的地方不可能买到更便宜的产品。如果你做到了这两点,买主想花更多的钱,而不是更少。
我想,花钱是美国人最会做的事情,我们喜欢花钱。在我国,我们一年花6万亿美元,如果我们走进每一家商店都发现有对销售样样精通的推销员,我们就会花7万亿美元,而且是在花我们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纳税以后剩下的钱。你可能要问一个团体顾客花公司的钱会是什么情况?比起花你自己的钱,这时只有一点好处,那就是花公司的钱,你不必斤斤计较。如果这还不够说明问题,再请记住团体消费是有税收折扣的,汤姆大叔(指政府)准备拿账单的40%。
所以,我相信这些年我们都错了。我们试图卖给别人东西的时候,她不想少花钱,而是想多花钱。
然而,你确实应该做如下两件事情:
1。你必须给她一个花钱的理由。
2。你必须让她相信除了你她不可能同别人做一笔更好的买卖。
第二点是谈判高手的一切目的:让买家相信他们不可能做一笔更好的生意。我教给人们的一切就是要让对方相信他赢了这场谈判,而且他不可能有更好的买卖了。可以想想这些问题:你为某个东西花多少钱真的很重要吗?如果你准备买辆新车,花20000美元还是21000美元是关键问题吗?真的不是,因为你很快就忘记你花多少钱了,而且稍微多花一点不会影响你的生活方式。真正重要的是你做了一笔最好的买卖。你不想告诉你的合作伙伴说:“我做了一笔很棒的生意,我让他们降到21000美元。”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