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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所,在水运地方,民出船出夫,由田粮五石以下农户承当。陆运地方,民出车、牛、布袋、丁夫,选税粮十五石农户充当。不敷分派,允许众户合粮共凑一夫。急递铺,十里设一铺,铺司一人,铺兵五至十人。选铺所附近人丁健壮田粮在1。5至2石的农户充当。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劳役力役,并不按人丁摊派,而只按田地税粮摊派。田多税多,税多役重。无地或少地的贫家小户,不去承担这种沉重力役。这样一种只计田粮不问人丁的服役办法,与元朝大不相同,就是在以往历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它显然有利于无地和少地的贫苦农民。均工夫规定贫民代役的官价是每月2。5石米(约合三百多斤),也足以抵消他的消费而有余。
洪武十三年(1390)元璋发现各地徭役不均的情况渐渐严重,命令重新登记造册,以作为征发根据。户部尚书范敏就拟订了里甲制度,得到元璋批准而推行,于是有洪武十四年(1391)的里甲编制与全国范围内的大造黄册。下面是《明太祖实录》关于赋役黄册最原始的记载:
“十四年正月命天下郡县编赋役黄册。其法:以一百一十户为里,一里之中,推丁粮多者为之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摄一里之事。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凡十年一周,先后则以丁粮多寡为次。每里编为一册,册之首总为一图。其里中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则带管于百一十户之外,名曰畸零。册成为四本,一以进户部,其三则布政司(省)、府、县各留其一焉。”
这就是说,以地域相邻的一百一十户编为一里,一里之中,有里长十户,其余一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每十户之中,一户为甲首。每年的徭役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率其余九家充当。充役的次序是以丁粮的多寡排定,多者先,寡者后。
十年轮派一遍。第二轮根据丁粮变迁升降的状况,重新登记造册,排定轮役次序。这是乡下的农民编制。在城镇,不称里,而称坊和厢,编制的方法则相同。因为各布政司(省)汇总各府州县呈报中央户部的册籍用黄纸作皮壳,故而得名黄册。元璋在位时,洪武十四年和二十四年两次大造黄册。立法相当严格。规定,官吏里甲敢有团局(闭门造车)造册、科敛害民的,故意涂抹作弊的,可以将该犯直接绑缚赴京,犯人处斩。官吏里甲通同各户隐瞒作弊,也一体处死。隐瞒人户除家长处死,其他人口迁发边塞荒凉之地。所以这两次里甲编制与户口土地财产登记搞得雷厉风行,一丝不苟,也没有因此给百姓带来太多的骚扰和负担。这两次黄册的编制,比较准确地摸清了全国的土地、人口、财产状况,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最认真、最完备的人口土地普查,为国家户籍管理、赋役征派建立了完整档案。也正是有了这种依据,才就这个基础,编制了里甲,实行了里甲徭役制度。里甲徭役并没有取代驿站、急递铺、递运所和均工夫等役,它是一种特殊的徭役。起初,它的主要任务是办理公差(比如押解犯人等),催征钱粮。至于地方祭祀、饮宴、营造、馈送、土特产备办等杂项科敛征派摊向里甲,那是洪武朝以后的事。这种徭役除去计算土地财产,同时打入成丁即成年男子的数量。但是,没有田产的农户依然不负担里甲之役。
不知读者有没有留意,江浙富民诡寄隐瞒田产,《明太祖实录》特别指出他们是因为“畏避徭役”,可见这些多田翁在田赋之外,又承受了更加沉重的徭役负担。恰恰在这个方面元璋给那些贫弱小户一点歇肩喘息的机会。可以说,在元璋统治的明朝初年,大体做到了合理负担。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少见的公平世道。
这里附带说一说明初的田赋制度。
明初的耕地分作官田与民田。官田是归国家支配所有的田地。比如百官职田、学田、军屯的田地,都是官田。明太祖赐给亲王、公主、勋戚、公、侯、大臣的田地也是官田。还有一部分是没收张士诚集团和土豪官僚的田地以及继承宋元时候的旧有官田。这后一部分官田多集中在苏州、松江、嘉兴、湖州、杭州等地区,一般称做苏松官田或江南官田。其他非官田便是民田。按照规定,一般官田每亩收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两升,为三升三合五勺。这个数字并不太高,但在官田中,苏松官田的租税特别重。一般在每亩二三斗至七八斗。据《大明会典》、《明史·食货志》所提供的数字,苏州府大约以占全国1%的耕地承担全国10%的税粮,而在这些税粮中,民田粮只占到5%,其余约95%的部分则是官田税粮。这就可以看出苏州官田之多和课税之重。松江、嘉兴、湖州、常州、杭州等府没有苏州那样典型,但与其他地区相比也为鹤立鸡群。江南官田的重赋是明代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现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自宋元以来,这里就有大量重赋官田,为朝廷提供高额税金;朱元璋对张士诚集团的愤恨和惩罚;苏松田地肥沃,收获量高,农民相对富裕;等等。还有一个原因也是不可忽视的,就是江南多富民巨室。朱元璋对这些人采取了那么多限制措施,这种课以重赋的办法,肯定也寓以限制打击之意。不过,这个惩治手段不光是苦了地主,更苦了耕种地主土地的佃农,而且使耕种官田的自耕农连累遭殃。
第六章 先喂饱肚子再说二、毕竟是农民皇帝(5)
(三)不小心成全了商人
明朝晚些时候,有一个做过礼部尚书的大臣名叫丘浚,他为皇帝治国平天下作了一部书叫做《大学衍义补》,内中说道:“人君为生灵之主,有土为之产财,有黎庶为之生财,有臣工为之理财。”这是说,土地、劳动力都为人君所专用,都是为人君生产财富的。不过,各地的豪民富室也是靠土地和劳动力生产财富的。他们实际是从皇家的总财富中挖出一部分,而且把应当向朝廷贡纳的钱粮转嫁到贫家小户身上。这就难怪曾经饱受富家欺凌而又具备铁腕手段的朱皇帝狠狠打击这些人物了。打击了地方豪强势力,建立了小土地所有的一统天下,元璋准备建立一种什么样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呢?
就全国来说,他把老百姓划分为若干职业,根据职业确定户籍,每种户籍承担一定的贡纳和力役。如民籍完粮当差;军籍服兵役;匠籍,手工艺人,定期服匠役;灶籍,煮盐,办理盐课。城居的商人有市籍,承担为朝廷、官府“当行”买办。明朝的户籍种类还要多得多。常常是官府或皇家有某种需要,就分派一些百姓去承当办理,从而设置一种户籍。比如有酒户、菜户、陵户、庙户、牺牲户、海户等,总计不下八十余种。主要的还是民、军、匠、灶等户。所有的户籍都是世代永充,不准变更。这叫兵农工商各安其业。不准变乱户籍,不准逃漏户籍,不准游惰无业。著业(干一定的职业),附籍,贡纳当差,是百姓的义务。
为了做到各安其业,各供其役,政府给各供役人户提供了起码的生活保证。如农民尽可能使他得到一块土地。军士,通过授土屯种的办法达到基本自给。匠人,免除家庭其他徭役,在定期服役期间供给薪米盐蔬。灶户,供给滩荡(供晒盐用)、草场(供蓄养煮盐柴草用)、及煮盐铁锅等工具。每生产一大引盐(四百斤)发给工本米一石,等等。
士农工商农为本。农民稳定则社会稳定,赋役征敛得以保证。朱元璋千方百计使农民获得温饱,从而得以附着土地,力耕力织,自给自足。
在鼓励垦荒之外,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中国气候旱涝无常,兴修水利与农业生死攸关,特别是南方地狭人稠的地区,只能以灌溉求丰收,保民生。还在根据地时代,就设立督水营田司,专掌水利,蓄泄湖塘,修筑堤防。建国后,他把水利工程的维护和修造作为地方官的重要职守。据《诸司职掌》所载:“凡各处闸坝陂堰引水可灌田亩以利农民者,务要时常整理疏浚。如有河水横流泛溢损坏房屋田地禾稼者,须要设法堤防止遏。”在保护民力、节约民财的前提下,他还组织了几件大的水利工程:修建了南直隶和州境内上连巢湖下通扬子江的铜城闸,使两百余里得灌溉之利。三次修建陕西泾县洪渠堰(战国时郑国渠),使泾县、高陵、富平、三原、醴泉等县粮食大面积丰收。两次修造广西兴安县灵渠,使这一古老工程焕发出异彩,不仅便利了两岸灌溉,而且沟通了湘江与漓江两大水系,使帆樯梭行。在福建、浙江、南直隶沿海县分,还修复和新筑了许多障潮堤防,减轻了海潮的漫田和飓风的肆虐。鉴于很多地方官对朝廷诏旨奉行不利,洪武二十七年,他派遣国子监生等分赴天下郡县,督饬吏民,乘农隙、相地利,全面整修水利工程,“凡陂塘湖堰可潴蓄以备旱嗅、宜泄以防霖潦者,皆因其地势而修治之”。据第二年底的统计,这次集中行动共开塘堰四万多处,河四千多处,陂渠堤岸五千多处。因为百废待举,百姓疲弊,元璋尽可能避免妄兴工役和借机敲剥百姓。他把那些急需急用的,原来已有基础易见功效的工程首先搞起来,百姓立时见到实惠,故虽劳而不怨。
农家小户讲究的是男耕女织,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宋朝诗人杨万里描绘过一幅耕织图:“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荫学种瓜。”所写的纺织原料还是桑(丝)麻。到元代,棉花的种植和棉纺织品已经崭露头角。明朝开国,朱元璋在推行垦荒癖地的时候,一方面要解决百姓和部队的吃饭问题,同时要解决穿衣问题。故而一手抓粮食,一手抓桑、麻、棉的种植与推广。他发布硬性指标:有田五到十亩的,栽桑、麻、棉各半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