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公子你应该多这样笑笑的。”同为男人,凝风也为钟离玦这样的笑颜痴了。凝风自八岁时跟在钟离玦身边,是钟离玦从山匪的刀下救了他一命,收留家破人亡的他。十年来,他鲜少看见钟离玦这样笑,笑得如此云淡风清。
话一出口,钟离玦脸上的笑容瞬时消退,自知说错话,凝风立马溜了。可他说的是真心话,公子活得太累,这是他们六个人自小就知道的。
正文 声似沙石君是谁
“师父,师父!”从噩梦中惊醒,坐起,冷汗涔涔。
“姑娘可是醒了?”谁?谁在说话呢?是跟她说吗?
拂月看着从噩梦中惊醒的女子,柔声道,卸去了她冰冷的装裱。当年若不是公子不嫌弃她的出身,收留她,她的命运会是怎么样?所以当她看到浑身泥的一茉时,似是看到了当年在雨中哭泣茫茫无助的自己,怜意忽起。
她已昏迷一天一夜,现下终于是醒了。
一茉努力辨认着眼前的环境,一派陌生,最后才把视线转回到坐在自己身旁和自己说话的拂月身上。虽是男人打扮,但一茉认得出,她是那日那个冷冰冰的美人儿。
她在山林里听完凝风的话后便失去了意识,那这又是哪儿?
“这是雀鸠山附近的军营,我叫拂月,这位你也见过的,叫凝风。”拂月介绍完自己又扭过头看向刚进帐来的凝风。
看到一茉醒来,凝风的一张嘴又开始没得闲起来:“姑娘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已经昏迷一天一夜了,撩雾说你是伤心过度了。哎,看来你体质很是不行,也得要像拂月这样练武才健康。”
她已经昏迷有一天那么久了吗?从前她是乞儿,在无衣无鞋无温暖的寒冬也能活下来的乞儿,而这不过是一夜的雨,竟会让她不省人事一天一夜,她的身体什么时候变得那么不堪一击了?或许是师父的事对于她来说,打击实在是太大了,大到她承受不起。
“凝风!”拂月打断了凝风的絮絮叨叨,语如冰,“一男人怎么那么多话。”
“哼,你一个女人怎么那么冷冰冰,和石像有什么两样。”凝风不服气的哼哼。
两人说话的样子让一茉想起了前日木屋里相似的情景,只是那样温情的画面再也看不见了,再也。
见一茉一直不说话,加之灰败的神情,拂月不忍心,出口唤了她一声,“姑娘?”
“多谢风公子和月小姐的照顾……”话一出口,一茉被自己的声音弄得身形一僵。她的嗓子……
凝风和拂月也被她的声音弄得一愣,就像是沙漠里风抚过沙石,粗糙不堪。
罢了罢了,她本就是个哑儿,是师父给了她开口说话的机会,如今师父走了,上天连师父给她的眷顾都泼淡了。
“我还是叫撩雾再来帮你看看吧。”她的声音实在是变得粗糙至不堪入耳,凝风正欲出去把撩雾叫来,却被一茉叫住,“风公子,不用了,我,不要紧的……”语气略显急促。
“你的声音都成了这样,还能叫不要紧?”凝风反问。
“真的不要紧……真的……”一茉略带乞求的说着,不是她不想看嗓子,不是她不想治嗓子,是她害死了师父,她根本不配再医自己这嗓子……
“好罢。”不管一茉出于何原因坚持不治嗓子,可她是真的不想治,他又何必再坚持,凝风叹气一声,“公子唤我,我先走了。”
“姑娘不想治嗓子吗?”拂月疑惑。
一茉只是摇摇头,不说话。
罢,人各有其思,既不愿说,又何必再问。
“月小姐,我叫于一茉,茉莉花的茉,您唤我一茉就好,今年十七岁……”想到或许是拂月在自己昏迷的时候照顾自己,而她还未将自己的姓名告知,一茉有些惭愧地开口。
“这里是军营,勿要叫我小姐,切忌。”听得一茉的一声“小姐”,拂月立刻点醒她,眼里还有浓浓的伤,“还有,我不是什么小姐,你唤我名字便可。”
小姐,小姐……若自己真是小姐,当初他便不会不要自己了罢……
“寒隽老先生为救公子而殁,我们等人无以为报,还忘一茉姑娘能留下,方能弥补我们心中的亏欠。”半晌,拂月继续道。
一茉茫然地看了看顶头弧形的帐顶,疑惑:“这,这是哪儿?”
“这是漠白城外的军营,公子也已同意姑娘留下,虽是军营,但一茉姑娘你大可安心地留在这儿。”
“公子?他是?”一茉知道拂月嘴里的公子便是那个冷冰冰如天神般的人,可为何要有了他的允许才能留下。
“抱歉,还忘了与姑娘说。”拂月淡笑,“公子姓钟离,单名一个玦字,是当今圣上的第三皇子,也是咱们百姓口中常说的璋王爷,如今是这军营的统兵总帅。”
皇子?王爷?总帅?一茉脑子里茫茫然空白。
一轮明月攀上枝头,再调皮地一跃到黑漆漆的夜幕中,给人间温婉地披上了一层轻如许的薄纱。
军中主帐内。
“王副将,现城外敌人情况如何?”钟离玦依然一身海蓝绣竹纹及地绸袍立于议事台前。
“敌军在城门外二十里处扎营,每日早晚操练,末将认为,有随时攻过来的可能。”王齐豫王副将,不过二十出头,身材魁梧,英气勃勃。
从小跟随父亲习武的王齐豫,十二岁参军,保家卫国从不畏惧,近几年在抵御外敌的侵略中更是骁勇无比,战果累累经层层提拔到了今天副将这个位置,可谓年轻有为。习惯了兵戎生活的他自是看不起都城锦衣玉食的王爷皇子,所以当两年前还是参将的他第一次见到冠以统兵总帅一职的钟离玦的时候,浑身透出不满与不屑,认为一名只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弱王爷根本不配这个职称。可是经过了两年的相处与行兵作战,他渐渐改变了对钟离玦的看法。虽然钟离玦为人冷漠,做事狠辣决绝,但在军事上可谓是一英才,以致两年来外敌都没能侵入齐良国土一步,尤其是当他看到离玦身中毒箭仍屹立于战场不倒,骨子里透着无所畏惧的时候,王齐豫只觉自己满腔热血涌动。
更当他以为钟离玦中毒无解,竟看到钟离玦重新一身英然地出现在这议事台前时,那满腔的热血涌动成为真实的佩服。
“啪!”钟离玦一掌拍到议事台上,生生在议事台上拍出了清晰可见的裂痕,额上青筋隐隐暴突。“混账!竟如此明目张胆地在城前扎营!”沉沉话语中蓄满的是极力克制的怒意,“还有粮饷!再派人去看看到底何时才能到!”军中粮草已告急,朝廷发派下来的粮饷还迟迟未到,再拖时日必定会影响士兵气势。
“可能还需两三日。”回话的是徐略徐参将,是刚由骁骑前卫队队长提拔上来的。
“林队长。”
“属下在。”林彦是如今铁骑前卫队队长。
“派往白澜国的探子消息如何。”
“回总帅,白澜国为笼络周边小国,如今打算通过联姻这条路来加强同周边各国的关系,其余一切正常。”
“嗯,若有消息及时来报,传令下去,加紧操练。”
“属下遵命。”林彦恭敬道。他起初对这个冰冷的王爷的看法也是和王齐豫不相上下,但两年来,他体察民情,体恤百姓,深得民心,在军事上更是有道不尽的智谋,虽然外表有如寒冬里拂不开的雪,却当真是百姓心里的好王爷。
“众将领有话要说?”钟离玦看着欲言又止的一干将领,幽幽地吐出一句,没有温度。
“总帅不该把女子带入军中。”上前说话的是铁骑后卫队队长莫冰峰,今日他听说钟离玦带回来一个姑娘,饶他现在是人人敬仰的统兵总帅,可是这军规总是不能乱,一个女人,怎么能进军营!?
琥珀色的眼眸睨过众人的脸,钟离玦冷笑一声:“本王做事自有分寸,这等事,不需你来过问,若无他事,都先退下罢。”寒彻人心。
众人暗自捏了把冷汗徐徐走出了总帐。
正文 箫曲烟凉道君心
偶有蛙声响起,给这沉沉的夜添了些许生气。空气间也渐渐弥漫了闷热,许是夏天近了的原因。
钟离玦坐在一棵繁茂的大树的树枝丫上,背倚着粗壮的树干,双腿随意地搭在向外伸展的树枝上,皎洁的月光越过稀疏的枝叶斑斑点点地洒落到一身绸缎,透过随风摇曳的树影,蓝色的身影隐约可见。
一棵不知年龄几许的老榕树,历经岁月飘摇,仍是傲立不倒。
钟离玦初见这棵古树时便喜上了它的流年沧桑,每一到夜深人静时他便会来到这棵古树下,择一处最舒适的枝干坐着。这已成了到了漠白城以来改不了的习惯,而此处也正好可以把军营的全貌尽收眼底。
一支白玉箫托于掌中,在素白的月下泛着微微的柔和,系于箫上的蓝色流苏漾起几缕优美。手执箫,抵薄唇,若有似无的音符自一松一紧的修长指尖传出,弥漫了万籁俱寂的原野。
拂月起,凝风扬,漠然淡纳眼前怆,
撩雾茫,拢寒江,桀骜倏起驯不降,
听烟凉,望天苍,浮萍一生终飘荡。
心寂寥,人如霜,
宁冰封,上戎装,
只因帝王心,
只恨帝王心。
一曲《烟凉》,是两年前离开钟离城后钟离玦为自己而作的,而这支白玉箫,是他的父王钟离墨阳赠予母妃萧影若的定情之物,是母妃终其一生的心爱之物,在临终前含笑亲手把它放到他的掌心。
母妃萧影若,温婉似水,善歌,善舞,善诗,善画,尤其善箫,当年南下的钟离墨阳正是沉沦在饶颖河水旁攫他心魄的箫声中,才会不顾全朝的反对娶回青楼出身的母妃,封为萧若妃,地位仅次于皇后之下,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只是自古以来的帝王爱,也随着他——钟离玦生命的诞生而由浓转淡,继而烟消云散,却不知原因为何。
自他来到这个世界开始至母亲离开人世的七年间,他能见着父王钟离墨阳的次数屈指可数。当钟离墨阳封他为璋王时,他觉得父王还是爱母妃和他的,可当他受到来自只有六岁的钟离琰的一刀时,他对于他的父王,心渐转凉。
他做不到像母妃那样爱钟离墨阳,爱他的父王,以致至死不悔。
越想心越难以平静,箫声混乱,截然而止,一抹小小的身影跃入钟离玦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