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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从事律师工作必看(律师心得汇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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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等等等等,单纯从这些咨询业务中你可能收不到什么费。
  你有时还会在办公室的时候遇到慕(你的事务所)名而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在此之前,他们可能已经走进过N多的大大小小事务所的门,也会见过不少律师,对案子如何处理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概念,他们找到你,有很大的成分是你的事务所名声在外,想进一步确认和比较一下律师之间的咨询意见。
  如果你有固定的客户,那么,即便是在休息的时候,你也最好不要关掉自己的手机。因为,随时会有某个老总给你打电话,向你咨询一个合同的表述以及一些他需要确认的问题。
  你还会在很多场合里被人咨询法律问题,比如和客户聊天的时候,顺便为他解决了一个法律问题。在打车去办公室时,为某的士司机咨询如何处理与出租公司的承包关系问题。为了开拓业务,你也会主动就某个法律问题向某个潜在客户出具法律解决方案。总之,只要你还从事律师工作,法律咨询就是你日常工作的一个部分。
  最近我发现越来越多的律师办公桌上,会有一个时钟,它的主要功能不在显示时刻,而是作为计算为当事人咨询服务时间的计时器,按当事人占用你的时间来计算咨询报酬,从200元-5000元每小时不等。这样做得好处是,当事人不会罗里罗嗦的从二十年前开始讲他的故事,而会言简意赅的表达他的意思,就像打的士在马上就要跳表的时候叫停车。这样做的不好在于,如果你罗里罗嗦的发表咨询意见,当事人会在买单的时候要求砍掉你的“如此。。。。”“那么。。。。”之类的含糊之词占用的时间。因此,如果你在一个咨询收费的事务所工作,你会养成很好的解答咨询的习惯。
  
  咨询费该不该收?
  实际上,能够产生收益的法律咨询并不是那种在法治宣传日那一天摆上个台子在马路边上,接待老爷爷老奶奶,向路人甲普及法律常识的形式。经常会有律师被N多的当事人咨询,但实际上委托却被其它的律师们拿到。
  现在很多事务所都将法律咨询作为一项收费的业务,当事人进门就会被告知要为自己咨询的问题付出代价。其实,很多当事人不喜欢这种做法,因为连律师的面都没有见到,也不知道这个律师说的东西是不是符合专业水准,就要按一个自己也从来不清楚的标准交费,如果对自己有帮助那还觉得物有所值,如果是越听越糊涂,反倒会变成看着那个不停跳动的钟就心惊肉跳的。我看这项业务比较适合已经成名了的大律师,对于还在积累名气或者根本就没有实践经验的律师来说,最好还不要采用那种按时收费的方式。
  还是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法律咨询业务采取免费的做法的,这种方式对当事人看来,如果觉得律师说得有道理,顺便就将案子给律师去代理,如果觉得律师说得太玄妙,那就起身换一家再问问。对律师来说,要接到案子,有必要在咨询时就取信于人,不光解答要到位,而且收费不能太过分,否则,业务可能就做不成。
  在我看来,咨询费收与不收,其实没有必要去硬性给自己一个规定。如果对自己的能力绝对的自信,也犯不着靠收当事人的咨询费过日子,弄不好,还惹得有些当事人不愉快,自己心里也不痛快。要是对自己的信心不足,那就更不应该收人家的咨询费,自己都半通不懂的,哪里有“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事情啊?
  
  如何让法律咨询转化为实际的代理业务?
  既然咨询费收起来也很困难,那么,如何通过咨询留住当事人就变得很重要了,总不至于真的将律师事务所开成一个公益服务机构,将律师作成一种救助事业吧?我的看法是:
  
  1)真诚地对待对方。
  不管当事人能不能成为你的客户,也不管当事人是不是一个精明而且吝啬的家伙,你还是要待人真诚。比如,你可以直接说,
  “XX,你好,我是XXX律师,很高兴与你见面,这是我的名片(递交名片)。请问我可以帮你做什么?”
  也可以这样说:“我的咨询服务暂时免费,但不代表我说话就可以不负责任,这是我的名片(递交名片),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随时咨询我。”
  你还可以在咨询中说,“你的问题我暂时还无法立即给你答复,请你留下联系方式,我会仔细研究你的材料后,给你一个思考周密的意见。(接受对方的联系方式)”
  不管你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当事人做咨询,你应该给他的印象是这个律师很诚实,值得相信。而不能给他你为人狡诈,说话闪烁,表态轻率的印象。对于一个相对复杂的案件,你不能为了希望承接而在当事人面前轻描淡写,也不能因为案情简单,为了收取较高的费用,就故意说得严重。当事人对法律可能不了解,但你不能低估他们对人情世故的判断。
  我还建议你,不要带有目的性的做咨询。咨询虽然是代理业务的一种来源,但不是全部来源。如果你做咨询的目的就是盯着当事人的口袋去的,那么当事人反而会捂紧自己的口袋。能够从咨询中取得业务当然好,但绝对犯不着为了获得业务而故意将咨询搞得象某些无聊的医疗促销手段,先让人家量血压,然后卖给别人一打降压药。因此,你可以真诚或者不真诚的在咨询结束后,对当事人说,
  “我的意见可能只代表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你其实还可以找其他的律师咨询咨询。”
  不管这样说的效果是否给当事人什么样的印象,但我觉得,这一定要比说:“我的意见对你绝对有帮助”或者“你照着我的办绝对不会错。”要好要稳妥。至于当事人会不会再找其他律师,呵呵,天知道。
  对于你不能立即答复的而你又答应在研究透彻后及时回复的法律咨询,我建议你不要忘记这个事情了。你最好在收到后的三天内给予答复,并征求其对答复的意见,你应该给对方一个负责任律师的印象,绝对不要指望对方会主动给你打电话询问,因为你又不是什么大牌律师。
  
  2)注意细节和分寸。
  不是每一个法律咨询都能够转化成代理业务的。你不能看单下菜碟,绝对不能怂恿当事人去进行无谓的诉讼。两口子闹矛盾,不会轻易就上升到离婚的程度,即便向你咨询财产分配时,在做完咨询时,你最好对当事人进行些劝告,不要建议他马上采取法律手段。朋友间做生意闹纠纷,也不会马上就会要打官司的,你还是要以朋友信义之类的道理开导对方,而不要挑拨激化。我觉得这才是一种做人的分寸。这样做可能会让你觉得是浪费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但说不定会让你结识几个朋友。可能会有人笑话你做了回人民调解员,但实际上他们哪里会晓得最后你得到的比他们多。做咨询,有些问题可以问,有些问题不能够问,请注意询问的细节和分寸。当事人问你如何解决和某个朋友之间生意上的纠纷,那么,你可以告知他提供一些涉及纠纷方面的细节,但你不一定要打听他和朋友是如何认识的,做生意赚了所少之类的话。有当事人找你咨询离婚事宜,在咨询阶段,你大可不必主动去了解婚姻出现问题的原因。总之,在你认为自己还没有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之前,不要打听咨询问题之外的问题,让当事人对你产生抵触情绪。
  
  3)解答法律问题、不涉及操作问题。
  解答法律咨询,有在学校做案例分析的性质。当事人暂时的要求是向你寻求某个问题的答案,如果你的为人让他有信心或者你的咨询意见对他的心思,他才会有可能问你怎么操作以及你操作要多少费用。同样的,在咨询阶段,你也只要做到将当事人要求解答的问题给予一个法律上的答案就行,至于下一步如何操作,你倒是可以很直率的告诉他,这需要双方进一步的确认合作关系。
   在我接触的当事人中,大多数还是很诚信的。第一次和当事人接触,你只能先认为自己的当事人是诚信的,而在以后的合作中来印证你的想法。我不建议你向某些律师那样,故意将案件如何操作说得云遮雾绕的,说这里要关系,那里要熟人,言下之意就是,只有他才能搞定。这样的路数现在的当事人心里象明镜似的,即便你是个大律师也不见得买你的单。我倒是建议你,如果觉得当事人对你的意见很满意,你大可直接对他说,
  “如果你觉得可以将案件交给我们事务所代理,我们可能会要先对代理关系进行约定。”或者说
  “关于案件的实际操作问题,我们行业的惯例一般是,先和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再进一步的讨论。”
  这样做,既避免不诚信的当事人拿着你提供的方案直接操作,也能够将你的想法坦诚的传达给当事人。
  在我看来,接待当事人做法律咨询并没有太高深复杂的技巧,无非是依靠对法律的理解和判断,多和当事人接触,多学习和锻炼是可以很快掌握的,但要让法律咨询转化为代理业务,则更多的取决于法律咨询以外的因素。
 
  守则三:定好自己的位
  
  律师助理是独立执业的准备阶段,这个阶段的所见、所闻、所学、所作、所思都将对你以后的执业产生一些影响。什么该得什么不该得,什么该学什么不该学,什么人可以跟,什么人要有多远走多远,我建议你还是要有一个想法的。
  
  1) 不该得的利不得
  
  请你记住,行业中有很多利是不该得的。比如,你利用当事人不明白行业收费标准的情况,将一件简单的案子的代理费收得老高,收完费事情却没有认真去办。比如,一件案子,当事人不一定需要你开具正式的发票,你就决定不和当事人签订合同,而直接将这项费用收到囊中。比如,签订代理协议时,故意将代理费用定得较低,而在案外收取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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