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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统内幕-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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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来为军统效劳。
    一直到一九三五年王兆槐继翁光辉当了大队长后,由于情况已渐渐摸清楚了,
才决定把不大肯听话的彭伯威挤走,把第一组组长杨凤歧提升为副大队长,第二组
组长许鹏飞兼任大队附,这样才把第一组接过来,由我兼组长,同时大批军统分子
如江志钧、苏振通、刘耀、钟铸人、姚恺如等十多人也跟着派了进去。这是因为刚
接收以后主要怕旧的一些人不安心工作发生乱子,这总还是一个公开的治安机关,
要担任维持地方秩序的工作,加上一些旧人与英法租界巡捕房一向有密切联系,在
租界逮捕人非常方便,所以不便一下子都拿过来;另外是采用对旧人员分别吸收参
加军统的办法来达到全部掌握造成清一色的局面。不久,旧的稽查员朱又新、王开
明、刘光琪、陈锦标、夏金海、林洁清、陈邦国等,都一个接一个成了军统分子,
军统便放心大胆的来运用它在上海进行种种公开的和半公开的活动,逮捕、绑架和
审讯。囚禁中共党员和民主人士。
    另外几个能掌握到的公开机关如京沪杭雨铁路警察总署,上海市警察局警士教
练所,招商局警卫稽查室等,在工作上对上海区的帮助不太大,铁路警察总署与招
商局警稽室又都是受总处领导,上海区只能运用一下,协助交通联络与解送人犯和
必要时利用作掩护。
    当时,军统很注意上海的学校,而能掌握运用的却只有杨虎办的肇和中学,校
长关素之也被军统所运用。这个学校中的少数职员如事务主任谭良谱等则为戴笠所
派去的特务。因为这个学校的董事长是有名的大刽子手杨虎,利用这个学校去进行
活动是没有作用的,进步组织也不会到这里来公开活动,只有靠关素之个人利用校
长身份暗中为军统去做一点工作。至于军统办在法租界辣斐德路的三极无线电传习
所,只专门为军统吸收无线电报务人员。这个学校与上海区只有些事务上的联系,
戴笠不准特务们利用这个学校去从事其他活动,害怕影响招收无线电通讯人员的工
作。我当时虽和这个学校的一些特务有往来,也从来不敢利用他们做工作,连做掩
护都不敢。
    当时特务处虽然名义上也属于复兴社,可是始终由蒋介石亲自领导,与复兴社
的关系不多,因此上海区与复兴社上海的组织方面在工作上并不能打成一片。当时
上海复兴社的负责人刘炳藜与他的助手牛沛江,因争权夺利闹得一塌糊涂。刘炳藜
为了想挤走牛沛江,对许多人常常散布谣言中伤牛,说牛品行如何不良,为了想篡
夺上海领导权正准备找人暗杀他,而牛也以同样手段对刘进行报复。他们之间这种
狗咬狗的明争暗斗,也成为上海区的情报对象,经常把这些向总处反映。有几次还
奉到蒋介石的批示,要上海区进行严密调查。可是上海区与刘炳藜等人间,却从不
提到这些情况。特别是复兴社推荐给戴笠的上海方面一个次要负责人徐进(别号岸
登)到上海区当书记时,区长吴乃宪便再三叮嘱他,有关上海区对复兴社方面的调
查情况,千万不能泄漏,以免引起人事上不必要的麻烦。
    当时上海区一些基本特务大多是要参加复兴社组织,一般组员则不一定要参加。
参加后所编的小组也仍旧是把军统编在一起,不与外间混合。我当时是与几个组长,
加上在警士教练所工作的军统黄加持、杨华波等,编成一组。而各人的具体工作从
不在组会上报告,对复兴社所指示的要随时反映情况一节则根本没有做过一次,以
后甚至连小组会都不开了。这些人名义上是复兴社和革命青年同志会的成员,却对
这个组织从不尽义务,主要是这些人干的罪恶勾当,已超过复兴社一般成员不知多
少倍了。
    抗战前,军统在上海工作的特务们,待遇比当时一般反动派军官略高一点,并
有奖金和特别费。一些组员工作无突出表现的,则只能拿到固定的生活费。除直属
通讯员有一百元以上的生活费外,各组的组员大都是从三四十元到一百元,组长另
有一百元特别费和房租费。因此一般组员常常感到人不敷出,总是想尽各种办法得
奖金。我曾多次向戴笠谈过组员生活费太少,他总是回答我说:“我们是干‘革命’
工作,不能讲享受,应当刻苦一点。”他这一套冠冕堂皇的话说了多少次以后,也
有时会露出一点马脚,说出他真正的意图。有次因张人估向杨虎借钱给他发觉,也
找我去骂过,说我事前知道不向他报告。我又提出实在是钱太少不够用,他这时才
向我说出这样一段话(原句我已记不清,只记得大意是这样):如果生活费给多了,
有些人便会贪图享受不努力工作,所以只给一点可以维持生活的钱,这样一来,便
非好好努力设法得奖金来弥补不足,工作越好,奖金越多,最容易表现出成绩;不
好便不给,可免去固定的庞大开支。他认为这是最好的提高工作效果的办法。可是
另一面也造成了特务们利用方便去搞贪污活动的勾当。
    当时上海区的特务们,除极少数人有军委会或参谋本部、军事杂志社等证章外,
没有其他任何证件。最初要搞贪污敲诈很不容易,等以后掌握了侦察大队后,一些
不搞公开工作的因与侦察大队的特务认识,便互相勾结起来搞贪污活动。当时兼了
公职的特务比较好些,生活费照常拿,又有公职收入,所以许多特务都希望能兼上
公职多搞点钱。
    有些担任秘密工作的特务都希望兼一个公职,不但可以两方面拿钱,还可以有
更多的额外收入。特别是像警备司令部侦察大队和警察局的侦缉大队等单位,尤其
弄钱方便。我记得我刚派到侦察大队去当督察时,第一天去上班,我把一些书报放
进抽屉去,发现里面放了一个红纸套,上面写了三个字“请笑纳”。我拆开一看,
里面装的是两百元的现钞。我很奇怪,忙去问大队长翁光辉是怎么回事?他笑了一
下,说不知道。我便责问那个照料办公室的勤务兵,谁把这东西放在我抽屉里。他
满不在乎地回答我说:“有人送钱给你,不要就算了,还发什么脾气。”第二天,
我再打开抽屉,钱不见了。后来我把这事告诉戴笠。他问我为什么不要?我说:
“得人钱财,与人消灾,将来我就得听别人的了。”他很高兴地称赞我。从那次以
后,便再没有人在我办公桌内放东西。我和林之江的办公桌是两对面,我常看到他
打开抽屉,面带笑容地把东西装进口袋。
                            罪恶活动种种
    在这段时期里,军统在上海的罪行,最主要的是搞暗杀。除了杀害杨杏佛、史
量才两人我已专题写述过以外,而最多最惨的要算杀害当时在上海秘密逮捕到的中
共党员。这些被惨杀掉的先烈们,由于不像杨杏佛和史量才是社会上的知名之士,
都是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无名英雄,所以我对他们的姓名一直记不清楚。有些当时
即不知道姓名,只晓得是共产党,谁也不曾去查问究竟是真名假名,杀掉便算了。
至今想对这些英勇牺牲的先烈表扬一下他们最崇高的品质与可歌可泣的光辉事迹,
连一个姓名都已弄不清楚了。
    解放后,不少人谈到军统屠杀革命人士后用药水消灭尸体的种种令人发指的罪
行,我就亲自见到一次这种灭绝人性的作法。至于在抗战期间如重庆中美所等处,
解放后有人指出某处是特务们杀人后化尸的药水池,据我了解,可能是一种误传。
因为以后军统特务在自己所控制的地区内屠杀革命人士后,一般都是杀后掩埋掉或
不杀即行活埋,而不愿再费很多时间和金钱用镪水等来毁灭尸体。万一有必要,如
杀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罗世文、车耀先等以后,便是用火焚化。因为在这些地区可以
为所欲为,根本不必多去费事。只有当时在上海租界内秘密逮捕到中共党员后,因
解送既不方便,杀了之后尸体又无法处理,这样才采用毁尸灭迹的办法,以避免租
界警务当局的注意,同时又可达到不会泄漏秘密的目的。
    当时戴笠要对中共党员采取这种残酷手段,据以后我在他身边工作多年所了解,
主要是共产党不像其他进步人士,杀一可以做百,至少可以威吓一下其他的人。如
杀杨杏佛以后,并没有吓倒人权保障同盟的负责领导人宋庆龄先生。杀史量才以后,
上海新闻界中虽有不少人看出这是一次有计划的政治性暗杀案,但都不敢像杨杏佛
被杀后,宋庆龄先生那样义正辞严来公开指责反动当局,却使一些人噤若寒蝉。这
种杀法,对反动统治当局是有很多好处的,但对共产党却不起作用,不管杀多少,
不但不会使其他党员吓倒,反而更加强了他们革命的决心。同时,军统经常到处杀
人,也引起社会上的很大反感,所以采用秘密杀害的办法,使其他中共党员不了解
情况,思想上容易放松警惕。个别党员被捕叛变后,在谈话中还打听某某是否被捕
叛变等。这样更可提供军统特务们一种有利于欺骗诱惑的手段,所以对被捕后不肯
变节的党员要采用这种野蛮残酷的办法,是有其原因的。
                              秘密杀害
    我亲自看到过的一次用“化骨水”毁灭一个共产党员的尸体事件是在一九三三
或三四年的秋冬间。我当时兼上海区交通,又是情报组长,可以经常和特务们接近,
没有人会对我怀疑。有天下午我因送一件重要文件给行动组长赵理君,先到他的住
处没有找到他,便到他的组部去。这个地方当时是不准其他特务去的,我也只有必
要找组长或副组长时才偶尔去一下。
    当我从后门溜进去以后,看到赵理君和几个组员忙碌异常,赵一见到我就问有
没有空?当我回答他除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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