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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搏强而有力,简直比大损耗后的他还稳健有力,只是她的心脉跳动得非常快,好像正沉浸在什么激烈的情绪之中。常诺剑眉蹙紧,又问道:“何小姐,你哪里不舒服?不如我带你去瞧瞧大夫吧?”
此言一落,少女的睫毛如蝶翼般颤动两下,然后睁开一双黑白分明的秋水目,直直看向他,问:“风公子,你说宁王喜欢我?是什么程度的喜欢呢?你能不能把他提过我的一切词句都给我复述一遍?我对此甚是好奇。”
常诺闻言欣喜,先把她扶起来,然后端详她的面色问:“现在你的身体感觉如何?我在城郊有一座别院,那里有最好的大夫,我带你去瞧一瞧大夫吧?”
何当归摇头拒绝:“我刚才只是疼昏过去,如今醒来一切如常,还平白从你那里得了那么多的好处,真是前所未有的精神和健壮。我突然对宁王发生了一点兴趣,风公子,你能把所有可以让我知道的事都跟我讲讲吗?宁王他是三年前在这个石洞里呆过几天,对吗?那墙上的题诗和那一堆人偶,都是他当时留下的,对吗?可他临走前的那一夜,我还曾见过他一面,当时他并未提过对我的感情是怎样的,我对此十分好奇,你能不能跟我详细的讲一讲?”
听她提起那些人偶,常诺不由得来了气,粗声粗气道:“那你干嘛把那些人偶毁掉?那些全都是王爷满怀深情,一刀一刀刻出来的,他拜托过我两三次,让我把这些东西捎给他!”
何当归挑眉:“可是,我记得适才你说过,宁王早在去年就迷上了微雕,要求你把他从前的这些雕刻作品捎过去,你人在扬州,又能飞檐走壁进罗府,而且前段时间还在这个山洞中住过,那为何时至今日,那些人偶还被丢在这个山洞里?风公子,你不是一向对宁王有求必应,言听计从的吗?”
常诺默然一刻,举步走向旁边地上的山鸡肥兔和两竹筒清水,一边熟练地处理着猎物的皮毛,一边说:“你看看那边地上的蒲团,那暗红的颜色不是布料的本色,而是跟你的衣裙一样,是血染上的颜色。那血是王爷三年前染上去的,当时他被某位高手打成重伤,全靠底子好才强撑着像正常人一样说话走路,其实他应该立马闭关疗伤才对。明月告诉我,就在他准备去闭关的那夜,捡到了当时七窍流血昏迷不醒的你,从那之后,他就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第214章 乱了伦理纲常
更新时间:2013…10…07
“哦?”何当归一面抱起地上待宰的小兔,一面诱导式地问道,“宁王哪里变得不一样了呢?他的日常习惯和言行举止,跟从前有差别吗?他有没有变得老气横秋,比从前更成熟更深沉呢?”
“日常习惯?哦,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说他变了一个人,而是说跟从前相比,他对女人的态度完全不一样了。”常诺见她把小兔抱走了,于是伸手去要,笑说,“这个是吃的,你想玩我待会儿再去给你抓,这一只的腿被石子打伤了,活不长的,把它给我!”
何当归抱着小兔走到山洞一边,冷哼道:“腿受伤就活不长了?真是冷酷无情的人类的看法,它明明在说,我还有救,救救我。你就发发慈悲放它一马吧,你已经杀害了它的同伴和一只山鸡了,你还要让你的手上沾染更多的鲜血吗?”
常诺听得又好气又好笑,瞪眼道:“大小姐,刚才嚷嚷着肚子饿的人可是你,我是为你才下手‘杀害’了这一鸡一兔,什么叫冷酷无情?难道你从来不吃肉?”
何当归无言以对,不过身为女子总有无理辩三分的权利,于是她说:“我方才要求的是吃东西,又不曾说要吃肉,你不会挖点竹笋给我烤来吃吗?”她从地上的白袍中翻找,找到了盛药瓶的锦盒,就着竹筒中的清水洗净了手心里的伤口,撒上一层白药,又把白袍中干净的部分撕下一些包扎伤口,包好自己的双手之后,她又撕下更多的布给小兔包扎腿伤。
常诺看不过眼了,为那件袍子求情道:“你不要撕前襟的地方,否则我一会儿怎么穿出去见人?等天亮了之后,我还要穿着这身衣服去见你家老太君呢,你不要让她误以为我新加入了丐帮好不好。”说话的同时,他把处理好的野兔和山鸡用水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草叶,然后用竹竿撑个架子搁在火上烤。
何当归奇怪道:“你这么急着去见老太君做什么?柏炀柏扮的风扬今晚刚出现过,你间隔这么近又去露面,不要给我们弄穿帮了才好。”
“嗯,我怕告诉你之后你会吃不下饭,所以等吃完东西再跟你讲吧。”常诺翻动着碧绿的竹竿,肥嫩的兔肉和鸡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一时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
何当归突然想起她还没吃过晚饭,下午诗会的时候她几次想吃东西,青儿都说晚上怡红院有应酬,让她留着肚子晚上再吃。不知不觉就留到现在了,“咕咕——”是肚子对她发出的抗议。“”
常诺调侃她:“何家妹妹你要吃竹笋对吧!那不如我帮你分忧,解决掉这些烤肉,再另起炉灶给你烤笋子?”
何当归冷着脸拽拽地说道:“不劳公子费心了,我待会儿回家有夜宵吃,我的丫头做的饭精细,吃起来也放心,像风大侠你这样粗糙的吃法,我怕回头要闹肚子的。”堂堂一位大侠,还拿话来挤兑一个小女子,真是没肚量。他究竟找老太君做什么?让她听了就吃不下饭的事?
常诺一边转动着烤肉的竹竿,一边向她打探:“何家妹妹,为什么你跟道圣关系如此亲近,你一个深闺小姐怎会认识他那种大人物?”而且,在她误以为他是道圣的时候,对他的态度真可以用颐指气使来形容,她怎会跟道圣大人有那般交情?
何当归眨巴一下眼睛,慢吞吞地说:“提起我跟柏炀柏的关系,还要先说我之前跟你谈到的交易,事情是这样,小女子我略通天象水文,可以预测未来一年中大运河和长江黄河的水势之急缓,其精确程度一定会让你惊叹折服。风公子,你可以不信我,不过你肯定对道圣的话深信不疑吧?实不相瞒,就因为我对水文气象一门的天赋异禀,令道圣也刮目相看,所以他特意拜我为师,向我讨教各大河道的天气水文状况。”
常诺浑然不信:“你说道圣拜你为师?丫头,以后这样的话断不可再讲出来,否则触怒了道圣和他的信徒,你会被拉去游街的。”
何当归自顾自地往下说:“你们漕帮做的是水上生意,虽然你们人才济济,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可是据我所知,你们的航运船队每年至少要发生四次小事故与一次大沉没的水难,每年损失达五万两白银以上。损失银子也还罢了,可你们辛辛苦苦招揽和培养的漕帮精英水手,每年都有超过十人丧生于水中,这就是自然之无情带来的悲剧。我的想法是这样子的,你把每年损失的那五万两银子拿出两成给我,也就是一万两,我就给你提供各条水路的水文资料,告诉你哪天的哪一条水道是通行无阻,哪天的哪一条水道是绝对的死地,不能让任何船只航行,怎么样?”
常诺默默地听着她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同时手中翻转烤鸡,看到有一只肥嫩的翅膀已烤至金黄色,他抽出一旁的马刀,割下那只鸡翅膀递到她面前,微笑道:“边吃边说吧,先喝一口水,你方才不是喊着口渴吗?竹筒里是干净水。”
何当归道谢接过鸡翅膀,看向竹筒中的水,蹙眉道:“这是生水吧,我喝不惯生水,凉沁沁的难受。”
常诺略作考虑,然后单手抓住竹筒,伸直手臂平举了片刻工夫,双目也专注地盯着那只竹筒,颇有一点含情脉脉的意味。正当何当归纳闷他在搞什么名堂的时候,他手中的那只竹筒竟然升起冉冉的白色水雾来,何当归这一惊非同小可,紧步走上去瞧时,发现他掌中那一只竹筒已从碧绿变成暗黄,而其中的凉水也已变成了扑腾着小水泡的热水。
常诺将竹筒递给她,嘱咐道:“小心烫,你用袖子包着抓。”
何当归依言接过竹筒,果然如他所言,隔着一层袖子仍略感烫手,她大为纳罕道:“这又是什么功夫,也未见一丝火星和闪光,怎么凉水就突然变开水了呢,简直就像变戏法一样。”
“雕虫小技而已,”常诺轻嗤,“哪有妹妹你的本事神奇,能掐会算,还能知道哪一天刮风,哪一天翻船,简直比道圣大人都高明。”
何当归自动过滤了他话中的嘲讽之意,点头道:“对啊,不是我夸口,说到预测咱们大明的水路详况,我比十个柏炀柏绑起来还高明三分,你们漕帮主要走的是大运河,可大运河自隋朝开建以来,至今已有几百年历史,许多河段都已年久失修了。尤其是在枯水期,常常会发生船只触礁沉没的事故。”她吹吹竹筒中的水,轻啜了一口,又咬一口鸡翅膀,边吃边赞道,“没想到你的厨艺这么好,真是人不可貌相。”
常诺好笑道:“人不可貌相?我的面相看上去不会做饭吗?”
何当归啃着香酥的鸡翅膀,盯着他的脸瞧了很长一会儿,然后冒出了一句:“你长着一张娃娃脸,仿佛从小就是这张脸,到往后四五十岁还是这样的娃娃脸,一点都不显老,可是你的眼神在渐渐变老,比起三年前的那双眼睛,你现在的眼睛予人以冷冽无情的印象,跟你的那位‘好朋友’越来越像了。”
常诺听得心头一跳,有一种最深的秘密被人挖出来的恐慌感,连忙转移话题说:“你说你能预测哪里会有水难发生,不如你就预测一下最近会发生的一起水难吧。”
何当归摇摇头:“风公子你说错了,我只能预测出何时何地的水道不适合行船,并不能肯定的说一句那里一定会沉船,否则我也不会做这样的买卖——要是我真的能预测到那一步,与其把情报卖给你,还不如去事发地点阻止那条‘遇难船’行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