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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响彻云霄’的呻吟溢出了口。(青天霹雳啊,凡响忍不住就要翻白眼了)
然而这却成了恶魔的催化剂,那条罪恶的舌开始放柔了力道,勾引犯罪般缠绵起来,吮吸、啃咬、纠缠、碰撞。难以忽略的热情燃烧著敏感,游走的手宛如导火索让激|情爆炸开来。
腿软腿软腿软,若不是支撑著自己的手臂足够有力,我们一向坚强的响爷想必早就滑到地上去了吧。
“哦,呼,你又占我便宜。”不要怀疑,响爷用的是陈述句,因为惊讶已经过时了不是吗?
“嗯,干吗又舔我耳朵?”
“你聋了呀,不要再摸了,哦。”
“你,你,……嗯”
好凉快,什麽时候自己的衣服不见了?这一惊非同小可,半昏迷状态中的凡响一个激灵从四爷的魔爪下爬滚出来,抓起地上的衣服胡乱遮掩著,“我警告你,现在可是大白天。”(我的天,真是服了聪明绝顶的响爷了,竟然‘好心’地提醒对方是大白天,难道说晚上就可以关起门来好办事?)
这句威胁果然起到了效果:(虽然不是响爷希望的)四爷哈哈大笑起来,眼睛眉毛一块跳,甚至连眼角都飞起来了。(我知道你笑起来好看,那也用不著来刺激我吧,凡响恨恨地仇视著完全没有形象可言的四爷愤愤不平)
“我说小乖,你这句话是在勾引我,还是在关心我?”(又叫我小乖,我跟你没完)
“你少臭美了,谁会关心你啊。”我关心自己还来不及呢。
“那你是承认自己在勾引我了。”虽然手法有点生涩,不过看著凡响抱著衣服上遮下掩的慌乱样,四爷竟瞬间有了反应,(刚刚的惩罚看来有点扭曲)而且强烈地让人窒息。
“你少曲解我的话,我……”凡响显然也觉察到了四爷的变化,那张倔强的脸上首次有了害怕的表情。
一个字──跑。
脚为什麽一动也不动?生根发芽也得看时候呀,现在可是向主人表明你们忠心的最好时候,快给我动啊。
被四爷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眸圈定的猎物被电得浑身打颤──不要用吃人的眼光瞧著我好不好?
凡响不自觉露出的哀求让情欲支配的对方冷静了下来,(这简直就是个奇迹)四爷布满血丝的眼珠狠狠瞪了两下,然後长舒了一口气,“你怕我?”
“我……”我确实怕,尽管我本来应该说‘谁怕你呀?’
可是那双眼睛真的很“恐怖”,就好象要把自己的灵魂完全吸出来一样,让人全身无力,凡响还从来没有被这样折磨过,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人,这次是真的认栽了。
“傻瓜,怕什麽呀,我又不会吃了你。”四爷的声音竟出奇的温柔,莫名地扶平了凡响的焦躁,所以当他慢慢靠过来,拥抱自己的时候凡响没有拒绝甚至是不自觉地贴上去,把脸埋在了宽厚的胸膛里。(别在意,凡响只是希望掩饰通红的脸和慌乱的心情,其他真的没有什麽。)
“逃跑”後接下来的时间,凡响都窝在帐房算帐。平日里一盏茶就算好的帐用了整个下午还没解决──不是没算完,是算错了。(这在天才响爷的辉煌历史上还是首次)
窝囊啊,自己什麽时候这麽缩头缩脑了,简直是砸自己的招牌吗?哼,说来说去都是那个坏蛋不好,不是他对我下蛊我会这麽遂?等著瞧好了,我非得给他点厉害,让他知道我响爷可不是好惹的。(响爷真的好厉害,都到了这个份上还是这麽‘坚强’)
不过这样安慰自己还真起到了效果,在更叔洗尘宴上的凡响确实自然多了。饶有兴趣地听著更叔讲京城的奇闻逸事,嘴里嚼著香喷喷的醉鸭,喝著清香的水果羹,再也没有比这个更惬意的了。
“京城真好玩,什麽时候带我去吧更叔。”凡响抓著更叔的手腕猛摇,“我长这麽大还没出过远门呢。”
“好好好,只要你听话,下次就带你去。”
“真的!”闪亮的黑珍珠此时更是幽黑发光,“什麽时候,什麽时候?”
“你呀,就这麽性急,更叔才刚回来就巴不得他走啊。”
“嘿嘿。”不好意思地挠头,(这是响爷的招牌动作)看看齐云哥又瞥瞥更叔,乖巧地不说话了。
“如果你真这麽想的话,齐云哥也可以带你去啊。”
“咦?你带我去!你那麽忙,怎麽有时间带我去京城啊。”
“谁说我没时间,只要你喜欢去我当然可以抽时间带你去啦。”很自然地说出口,真诚的眼神让凡响满是感动。
“这,堡主真要去京城?这恐怕不好吧。”更叔难掩满脸的忧郁。
“更叔不用担心,二王爷可是很好的护身符呢。”
“二王爷?齐云哥你真的要投靠朝廷?!” '墨'
龙门客栈**24
苦命红娘上
“你听谁说我要投靠朝廷的?”齐云哥的声音听起来轻松,想来并不恼怒自己的唐突吧。
“你跟那个二王爷交朋友了啊。”
“呵呵,我跟他在一块就是做朋友啦?你还小,不懂得互相妥协利用的道理。”
“妥协利用?”看来这词对响爷来说太深奥了,不喜欢就摔开,打不过就逃,吃了亏就想方设法讨回来,这就是响爷的原则,为什麽还有妥协利用之说。
“以後你自然会明白。”宋齐云摸摸凡响的後脑勺,不忍心让他为这种小事苦恼。
“哦。”无意识地应一声,越思量越觉得其中有鬼,“齐云哥,我们要跟二王爷一块进京吗?”
“是啊,下个月就是皇帝佬的寿辰,二王爷需要我们保护他准备的寿礼,呵呵。”
这样吗,那不就代表那个人也要离开,万岁,哈哈。
呃!不会他也凑巧要进京吧。──这好象是明摆著的事实,身为四皇子,据说还是最受宠爱的皇子,自己父皇的寿辰自然要参加啦。实在不爽,好不容易有机会进京了竟然还要提心吊胆的。
话说回来,能进京玩还真是求之不得的事啊。(京城那麽大,自己绝对不会那麽遂碰上他的啦,响爷自己安慰自己。)
“那我们什麽时候走?”
“早著呢,总要先过了你的生日吧。”宋齐云显然是被凡响的迫不及待逗乐了。──这小子,一说到玩就什麽都不顾了。
“我的生日。对哦,马上就是我的生日了呢,看我都忘了。”每年的生日都会过得很热闹,不仅丐帮的兄弟,看著自己长大阿姨婶子们,甚至就连杭州城有头有脸的人物也会送礼物来,当然啦,齐云哥那份更是少不了。所以从小时侯起凡响最开心的就是过生日了,可以收礼收到手软,谁不开心?就看现在眼睛鼻子挤在一块的所谓笑脸,你就能想象得到响爷此时的心情了。
“今年可是大生日,一定要好好热闹一番。”
“那是当然,因为今年有齐云哥嘛,呵呵。”从小就宠著自己的齐云哥从来都不会让自己失望的不是吗。
“是吗。”宋齐云说得很自然,盯著凡响的眼睛也很平静,只是放在桌子下的手却紧紧地攥著,泄露了此时的激动。──不枉我付出那麽多的心血,你总算有点开窍,知道我对你的好了。
沈浸在喜悦中的凡响又怎麽懂得宋齐云的复杂,此时的他恐怕正在盘算著如何安置自己的生日礼物吧。
第二天凡响起得很早,而且可以说是精神抖擞的。既然马上就是自己的生日了,既然用不了多久就要随齐云哥进京了,那麽自己当然得抓紧时间做正事啦。(至於这正事是否正式就不得而论了)首先自然是创造机会,瞧瞧手中拿的什麽?风筝。这可是凡响封箱底的绝品,上次巧玉讨了三天都没舍得给她。
不过只要能让有情人终成眷属,(更重要的是能让那个混蛋恼羞成怒,抱恨终生)一只风筝还不是小意思!
“叶小姐,叶小姐。”凡响自顾自走进叶柔的院子,竟然没有士兵的阻拦真是天赐良机,“看我给你拿什麽来了。”
“好漂亮的风筝。”叶柔欣喜地看著凡响手中的风筝,“是给我的吗?”
“当然,用空的话和炆殿下一块去放吧,我刚刚打听过了他今天正好用空。”兴高采烈地话在看到从里屋并肩出来的人时顿住了:原来皇长孙就在这啊,如果没有旁边碍眼的大木桩就太好了。
“四爷早,炆殿下早。”
“看不出你的手还满巧的嘛。”四爷顺手接过那只绝品,赞叹的话语从那张菱角分明的唇里吐出来格外让人恼火。一味被调侃惯了的凡响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心就开始打鼓了,心虚的眼神更是连看都不敢看对方一眼。(废话,现在你正在打他‘未婚妻’的主意,他若知道不杀了你才怪。)
“天气这麽好,不如我们就去放风筝啊,难得小二这麽贴心。”皇长孙这句话是对著叶柔说的,“叶小姐意下如何?”
“好啊,好久没出去了,我也正想出去赏秋呢。四爷的意思?”
“既然柔儿喜欢,我自然没意见。”四爷绅士地回应叶柔,然後挑衅地瞅了一眼旁边的凡响,意思大概就是嘲讽自己的不自量力吧。
看你得意,等叶小姐被抢的时候就有得你受了,嘿嘿。
唉!为什麽受伤的总是自己?提著大包小包的东西,可怜巴西地跟在兴致高亢的三个出类拔萃的人後面,凡响第108次的慨叹。
又不是没有小厮,又不是缺少丫鬟,又不是外面的食物有毒,偏偏恶魔要加上一句:点心佳酿还是龙门客栈的好。他就得替他们带著,更为恶劣的是当何掌柜建议派人给他们送去时他竟想都不想就回绝了,这不是明摆著整人吗?
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