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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是今非[1]-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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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得剧院,天已经黑透了。凌森在里面美美地睡了一大觉,此际精神倍好。
  “肚子饿了没?去侯记吃烧鹅吧。”他建议道。
  “嗯。”金凤随口一应,目光却自缓行的汽车中飘落到一家西餐厅的明亮招牌上。宁城少有洋人,仅有的一家西餐厅也是挂羊头卖狗肉,金凤记得她和付青云在里面吃蕃茄牛肉汁捞饭时,付青云绘声绘色地描述正宗西餐厅里的烛光、钢琴,还有,滋滋作响的牛排……
  “想吃西餐?”
  “喛!”金凤口对心答,蓦然,反应过来,转头看着凌森,脸涨得通红,“不是,森哥,对不起,我不是……随便吃什么都好,不吃也无所谓的……”
  她多大?似乎告诉过自己的,记不起来了,不过,看模样也大不到哪里去。本应象都督府里的那株兰花草,养在花室中不食人间烟尘,然而,她却在这竭力隐忍不该这个年龄隐忍的喜和忧,藏起自己,挂着应付的面容淡看别人的故事。
  “我带你去沙槟最有名的西餐厅。”说完,他不视她的忐忑,一脚油门踩下,汽车带着重重的轰鸣声提速而去。
  这本是个糜靡音乐流行的年代,收音机里经常传出的都是女星们故意放得很低柔的声音,造作地唱着情啊、爱啊什么的。而沙槟,或许是长期英殖民的缘故,许多西方文化渗入其中,对打小呆在内陆的金凤来说,倒也别样新鲜。就说吃西餐吧,她也只是听父亲和付青云描述过,真正坐下来,看着眼前的刀啊、叉啊、勺子什么的,完全可以用“无措”二字来形容了。
  凌森则不一样,长期与洋人打交道,西餐对他来说驾轻就熟。
  “来,象我这样,左叉右刀,牛排帮你点的是七成熟,应该能接受。嗨,不是那把刀,那是切面包……”
  金凤有些羞涩、有些拘束又有些兴奋地按着他的指导操作。凌森坐她对面看着她一副手忙脚乱相,颇为满足地笑起来。老实说他不喜欢吃西餐,照他的胃口,那样一小块牛排一口就能吞进去,偏得斯斯文文地切成小块嚼,哪比得上在玉红楼那样自在?可他喜欢看她眼下这模样:每想尝试一样菜都要先将询问的目光投向他,见他示范一遍后才怯怯地照做。就象现在,她已经盯那盘薯条有好一会了,比划着刀叉似乎自己也知道不是夹那的工具,只好挤出个讨好的笑探寻地望向他。
  原来,能诗能画,晚上睡觉都要漱口的你也有要求着我的时候呀?凌森大为得意,伸手入那盘子抓起根薯条大嚼特嚼。
  就……这么吃?金凤目瞪口呆。
  凌森大笑:“难道你以为用筷子夹?”
  金凤窘红了脸,两片红霞上亮晶晶的眼睛随着眉毛垂下来,偏又还含羞带郁飞过来一个眼神,砸在凌森身上,轻柔柔、软绵绵。
  这个晚上,凌森很快乐!他吃得不多,只是笑望着她,一杯接一杯地喝葡萄酒。金凤见过父亲斥责偷喝酒的司机,怕他喝多了酒开车不安全,便学着邻桌的做法,切开一个面包,往里抹上果酱,递给他:“森哥,少喝点酒,吃点东西吧。”
  他接过,就这样想起了从前。“有钱后吃遍了山珍海味,可是,你知道我最喜欢吃什么吗?”
  她有些不敢相信:“你不会说是面包吧?”
  真是聪明!他的目光中荡出了欣赏。
  抽出支雪茄,点着,吸一口,仰面吐出串连环圈:“从小就靠偷、抢过活。一帮孤苦无依的流浪儿,有了点钱便大鱼大肉;没钱的时候,只有靠在窑子里做丫环的十一妹偷馒头来吃。有一次窑子里请了个洋厨师来做糕点,十一妹偷出来的就是面包。那是我第一次吃面包,那味道,香得一辈子都忘不了!可是,她却为这事被老鸨子打得个半死,背上的鞭条现在都留有印。所以,人马拉起来后,我们灭了大刀帮,就把他们名下的玉红楼交给了十一妹打理。现在一看见面包就想起那时候的情形,十一个孩子,青云、陈彪、阿威、小武、利生……都有名有姓,单单只有十一妹只记得亲娘姓燕,我们便依了排行,叫她十一妹,她也是我们十一个结义兄妹里最小的一个。”
  听到付青云的名字,金凤忘却了面包、安全。她手指略有些颤栗地握住酒瓶,往凌森的杯子里添上些酒,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阿威、小武、十一娘我认识,还有你今儿个介绍的二哥付青云、三哥陈彪、五哥方利生,另外四位呢?都在外地吗?”
  闻言,凌森手指间的烟一颤,抖落半截烟灰。他端起那杯酒,一饮而尽:“在哪里?黑木是生病死的;金大力是抢钱的时候被巡警逮住活活打死在牢里的;笑天最无辜,原本他们要对付的是我,就因为那天他开了我的车出去,结果……;小鱼,小鱼常说他家是打渔出生,被大刀帮砍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最后一个愿望就是要我们把他葬在海里。四个兄弟,说没就没了!在哪里?除了小鱼在海里,黑木、大力、笑天,他们都在土里。”
  金凤又往他的杯子里续上酒。病死的、打死的、砍死的、孤儿、抢钱、巡警……她的身子因着这些字眼冰冰冷冷。
  这哪是她应该触及的生活?她父母双全,自幼被视如掌上明珠,阳光中无忧无虑地长大,本应顺顺利利地念书、工作、恋爱、结婚。却,因着他——付青云而完全、彻底地被毁灭,被推落入世道最黑暗、最凶残之处!生生死死,也不再是情爱中的盟誓,而是连同刀光血影成为了身旁最稀疏平常的事。
  全拜付青云所赐!
  她的牙不知触及了何处,嘴中尝到了腥甜的味道。
  “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了。”眼见着她本来恢复了些灵动的脸色又渐渐黯淡下来,凌森以为是为着他的这几个作古的兄弟的缘故,自觉断了话题。
  “森哥现在权势盖天,放眼这沙槟,还有谁敢忤逆您吗?逝者若有知,也当瞑目了。对了,小武受伤那事完结了吧?”她低头切下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偷眼见他的手因着最后这句话而攥紧。
  “仇敬丹!”他愤愤然吐出三个字。金凤心一跳,感觉自己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他是谁呀?”
  凌森用力将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提到这名他的脸便黑了下来,没有注意金凤的额头上已渗出了细细一层汗。喝多了酒,他的话也多了起来:“他们仇家是沙槟的原居民,大姐嫁给了史密斯总督做二姨太,仗着军方有势力,一直想接管我们飞龙帮的锡矿生意。有一次谈判时他设埋威逼我,被闻讯赶来的老二把枪架在了脑门上,结果,我倒是安全出来了,觉着受了奇耻大辱的仇敬丹把这笔帐记在了青云头上。他有军兵背景,我们也不想完全撕破脸,只好让青云去广州避避风。这一次,这一次若不是小武顾着大处,以他的身手,怎可能被仇手下一个小喽罗找碴刺伤。”
  “小武很聪明,忍一时之气,免百日之忧。再说了,强龙难斗地头蛇。”她随意吐着话引子。
  “是呵,兄弟们都这样劝我。我们黑白道上的生意都与总督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全然不顾他们的影响,非要与仇敬丹拼个你死我活,到时候,只怕是三败俱伤。”凌森有些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无意识地端起酒杯又一饮而尽。
  放下酒杯,恰逢她嚼着一块牛肉抬眼,目光对碰,她礼貌地笑笑,是的,是礼貌,一种疏离中夹带着敬畏的礼貌。凌森有些困惑:难道她不是因为想了解他更多才往这些话题上聊的吗?若是,怎有这种表情?若不是,又为何来?刀尖上滚爬过来的凌森,眼神在那瞬间划过一丝凌厉。而她,却慒懂地左右四顾,新奇于餐厅中央一个吹萨克斯的金发小伙子。
  自己多虑了!凌森释然。不是因为忆起了她是十一妹亲自带回来的,而是在看到她原本疏淡的表情在投向餐厅、萨克斯后,复变得兴跃、灵动之时。他有些郝然自己的看走眼:这个痴傻得只顾着流连情调的女子呵,别说仇敬丹,就算是个手下门生都跑得差不多了的三流小帮会,也断不会派她来做眼线。

  09

  连着近一个星期的暴晒之后,南洋的雨季如期来临了。雨绵绵柔柔地下,高兴停时,忽攸一下闪没了影;悲伤起来,几天几夜都听着它的泪水淅淅漓漓地落满房檐。
  付青云敲开凌森办公室的时候,后者正准备走。
  “有事?”凌森挑眉问道,眼睛顺带瞟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下午六点。
  付青云有些诧异,按他们的时间表,现在正是工作的时候耶。“你有饭局?”他问。
  凌森的表情略有些不自然:“咳,咳,那个……有什么事吗?”
  “雨下得太大、时间又长,南山区的矿窖已经开始有些渗水了,南山是我们的主矿区,可是停不得工。”
  “需要我做什么?”
  “多调些人手过去加巩设施。”
  凌森苦笑着摊开手,略有些调侃地说:“云哥,你一接手矿厂就和廖大胡子签了笔大合同,今年帮里上下全指着你分花红的,哪敢有不支持?可条条人马你都数得过来的,我总不能让兄弟们去矿上做‘猪仔’吧?”
  这也是实情。付青云皱起了眉:“要不行,只有明天让老五辛苦一趟,去广州城附近的乡下‘找’些苦力过来。”
  所谓的‘找’,他俩都明白,不过是说得好听些罢了,实际上,勿如说是‘骗’更准确。
  “好!这些事你定了就行。”凌森拍拍他的肩膀。
  付青云愕然:看他那模样,似乎还是想走。“森哥,雨季是锡矿场事最多的时候,老五这一趟,跑哪几个点?带多少‘猪仔’回?除了南山,上九、新佛的矿区或多或少都存在这些问题。”
  凌森挠挠头皮,瞟了一眼挂钟,接着,眼睛一亮:“叫上老五,一起去我家商量。”
  故意取掉了消音器内胆的吉普车呼啸着穿过街道,两旁的行人看见这辆熟悉的霸王车,忙不迭地躲开。
  “停,停!”凌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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