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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惊讶地睁开了眼,他却已仰入枕中,闭上了眼。
“晚安!”她长舒口气,轻声说道。
海水,铺天盖地的海水,涌入嘴里、鼻子里、耳朵里,堵得她喘不过气来,胸口又闷又痛,人越来越晕眩,越来越难受。就在可以预见的死亡即将到来之际,有只手伸过来,她抓住了那只手,头浮出水面,于是,她看见了那张永不会忘记的面孔,他很难得地笑着,只不过,是狞笑!他俯在她耳边狰语:“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以为能活下来时,死去!”接着,她的手被他重重地甩出……
“啊!”金凤惊坐起,气喘吁吁。
“做恶梦了?”凌森醒觉,跟着坐起来。看见月光衬照着她的脸惨淡无状,额头上全是细细密密的汗水,说不出由来的,他一把搂住了她,“不怕不怕,有我在这。”
金凤大力地呼吸几口空气,冷静下来。他的拥抱令得她有些慌乱,又有些迷茫,她抬头凝眸,眼光落了一个温和的笑容里。
“梦而已,不怕!”他顺手扯过枕巾为她擦汗。看到枕巾,不由想到玉红楼那晚,女孩惴惴不安地侍奉他,小身子也象今日这样瑟瑟发着抖。不是已经所愿离开玉红楼了吗?她还怕着什么?
“对不起,森哥,扰到您了!我自己来。”她接过枕巾,心神不宁地道歉、拭汗。
她拘谨得令他冷起脸,抽回了抱着她肩膀的手。
女孩没有觉察。强行扭转自己的起居习惯迁就他,本就已是非常疲乏,再加上这夜夜挥之不去的噩梦,脑子里早就晕成了一锅粥。她木然倒入床中,想到他,又睁开眼,喃喃又道声“对不起啊”,踡起身子,往木床最里面缩去。
这番动作落入他眼里,感觉就象是不经意间咬到一个青皮橙,酸酸涩涩涨满心田。瞧着她斯文雅致,分明就是大家闺秀气蕴,也不知怎么会着了十一娘的道,颠沛到沙槟,受尽惊吓不说,还得受他这样的粗人喝吼。念及此,凌森怜惜地低叹一声,将滑落的薄毯轻轻覆在她身上。
“老二,哥几个里你读的书是最多的,有首诗你知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呀?”议完事,凌森拿出盒大雪茄分派给办公室里的三个人,状似随意般问。
付青云毫不谦虚地点点头,一边示意他说,一边捋了捋本就油顺的头发。他那相,咋看咋倜傥,俊得连男人都妒嫉,偏还好玩诗词音律。凌森有时喜欢开他的玩笑:幸好这飞龙帮里全是男人,否则,只怕这龙头老大的位置早就被他的崇拜者夺去送将给他了。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这几日凌森老见着金凤在屋里转动着灯罩出神,早就对那诗好奇不已了。
付青云略一默,想了起来:“这不是诗,是唐朝温庭筠的名词《梦江南》,写女子月夜思情人,幽怨凄苦。”
他简要说出大意,拿出火机点着雪茄,很难得地开了句玩笑:“大哥又收到哪位姑娘的情帕啊?”
屋里另两人哄笑。
凌森蹙眉,原来,她是怀念被骗卖之前的旧情人?他的心里隐隐有些不舒服,转念想到她的“初夜”,便放下了不快。她气质高纯,所谓的“情人”估计也就是有些个暧昧的情愫罢了,再怎么说,她的第一夜给的是自己,现在能把她握在掌心里的,也还是自己。
这样一想,他释然开来,吸了口雪茄烟,豁达地说开:“金凤把这写在她房里的灯罩上,天天瞧。我哪懂那么多,只见着头两句:‘千万恨,恨极到天涯’,我的娘!恨一个人真要恨到天涯海角这份上,只怕不死一个是完不了事的。我还怕是这丫头心里怨极了跟着我。幸好你今儿个给说明白了。”
另两人大笑,其中一人戏侃道:“大哥,若真象你理解的那般,那可得先下手为强,免省哪天夜里被金小姐抢了先,可就真是牡丹花下死,做个风流鬼啊!”
帮派里整日打杀,人人都在当中淡了生死,凌森也不忌讳这些。他吸口雪茄,陷入一种想象,继而摇摇头:“一个小娘们,即便是给她枪也端不稳的,怕她作甚?”
付青云面色涑涑然,没参与谈笑。苏雨晴写“千万恨,恨极到天涯”?他恍然出神,想起石榴树下,他捉了她的手,一笔一画地写“琴瑟在御,莫不静好”,阳光晒出她身上的清芬,贴鼻绕过,有她的声音含羞带涩地念:“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吴晓,吴晓……”
“……老二!青云!”
有低吼声在耳边响起,付青云茫然:“你……你叫我什么?”
凌森一巴掌轻拍在他头上:“想什么那么出神?跟你说话来着,晚上我有事,不跟你们去玉红楼了。”
“那你去哪里?”他仍有些慒懂。
“森哥!”未等凌森回答,一个温柔的女声传来。大家闻声望去,金凤袅袅站在门口,手指轻敲大门。
“门开着在,你进来就是,还敲什么敲?”凌森就是看不惯她那副有礼有节的模样。
阿威侧身进来将车钥匙递给凌森,说道:“大小姐追着问是不是你吩咐的只接三小姐出来,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答什么答?我欠着她还是该着她?”凌森眼一瞪,不耐地挥挥手。懂了金凤那阕词并不是记挂着他的脑袋,心里颇是轻松,冲她招招手:“过来!”
金凤依言走到他身边。
“老二,付青云。”凌森手向一指,为她介绍道。
付青云愕然:凌森从未主动把兄弟们介绍给他的女眷的。还没想好该如何打招呼,金凤已大大方方地伸出右手:“幸会!”
他无声呻吟,终于懂了大哥对那阕《梦江南》的理解才是最正确的。只不过,对象不是凌森,而是他!
记忆中,女孩说:“还记得我们认识那天的情形吗?你找我握手喛!你说‘幸会’,还握人家的手握了那么长时间,害得回去被妈妈责备,说不应该在公众场合和你用那么西式的方法。你是故意的,你坏死了!”
她也是故意的。她刚刚从绝望的沼泽地里爬出来,便迫不及待地亮出了复仇的血刃!
08
“您特地叫我出来逛街?”金凤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她的目光灼灼投过来,直接得令凌森居然又有些不自在。女人不是都喜欢逛街吗?阿冉总趁他好心情时缠着他去单水下街,那里的金银首饰是她的最爱,就连玲珑,一听说可以去买珍珠饰物,也会高兴得手脚都不知放哪里好。
“我见你髻上的簪子都有些旧了,正好今天没什么事,带你去买几只新的吧。”
凌森提到她头上的簪子,金凤心口一闷,那是付青云送她的。离家时匆匆忙忙,就只带了这么一根,想不绾都不行。换新的?也好,她不要再有他的任何印记。再说了,她来沙槟这么长时间,真还没出过门,连东南西北都摸不清,更谈不上别的。想到这,她点点头:“谢谢您,森哥。”
这女孩真是啰嗦,上趟街也要说谢。凌森心里暗自发笑,跳上驾驶座,冲她扬扬眉:“上车吧!”
这里,可是没有绅士为自己拉开车门的。她暗叹一口气,自行开门上车。
汽车驶向越夜越闹热的单水下街。
突然,凌森听见她急迫地喊:“停!停下!快停车!”
他一脚刹车猛踩下去,尖利刺耳的摩擦声中,车陡然停下。搞什么名堂?她总是有办法刺激他的神经!凌森竖起眉毛横她一眼。却见她掉头回望,继而,抓着他的手,满脸希翼地说:“罗密欧与朱丽叶,罗密欧与朱丽叶!森哥,我们不去买什么簪子了,我们去看罗密欧与朱丽叶好不好?”
凌森将车倒后几米,只见星光大剧院门口,一张巨幅海报里,一男一女两个洋人深情对望。
西洋剧、金玉发簪?凌森脑子有些堵塞:两张剧票花不了五块大洋,而一根成色稍好点的簪子没个大几百的票子可是拿不下来,两者几乎没有可比性。偏就是她看着那海报的模样,却比戴了满头的簪子都兴奋。
“你确定看这个罗什么和什么来着?”他还是没想通。
她尤如小鸡啄米般点头:“在学校的时候就说要去看的,结果正赶上考试,气死我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错过。”
话音未落,忽然醒悟到自己现在的身份与处境,脸色刷地变白,如同一个被现捉住的小偷般怯怯缩回手,往后靠了靠:“噢,那个……对不起,森哥。我,我只是,我不是……我说说而已,不是真要去。”
说完最后一句话,她悲壮地看了看那幅宣传画,然后,硬生生转回头,:“走吧,您说去哪里就去哪里。”
凌森再次尝到了青皮橙的滋味,一点一滴的酸涩自心里泅浸入全身。他身边历来不乏女人,看多了她们或真实、或修饰的性情,早已麻木了自己或用貌、或用钱便能获取到的身体。偏生这女子不同,他从未见过这样不为钱财不为名位隐忍内心最真实喜好的人,淡淡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怜惜如渐升的月华般漫入眼眸。
“想看就看呗,簪子明天再去买。”他故意粗声粗气地说。
进剧院不到一刻钟,凌森便酣然入梦,他的呼噜声象浪涛一样起伏均匀。顶着四周围投过来的嫌恶目光,金凤饱含着热泪看完了莎士比亚的这部名著,她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奢求到如此一份忠贞爱情了!但是,却并不妨碍她怀揣着美好去向往与欣赏。
两大家族的眼泪、懊悔、和解,依然唤不回最挚爱亲人的生命,却在观众们雷鸣般的掌声中将悲剧效果推到了最高潮。
“完了吗?”凌森被吵醒,揉着惺忪的眼睛跟着起立,长长地伸个懒腰。
金凤心里那个愧与羞啊!恨不能地上有条缝钻进去都好,又不敢竖起眉毛鄙视他,只得含混地应一声。
出得剧院,天已经黑透了。凌森在里面美美地睡了一大觉,此际精神倍好。
“肚子饿了没?去侯记吃烧鹅吧。”他建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