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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时便有一人追了上去,另一人则冲着郑谐迎面就是一拳,被他轻巧地避开,反而晃了那人一个跟头。
他抽空朝那名女子那边望了一眼。停车场空间不太大,但那女子甚是冷静,绕来绕去也没走远,但是始终与另一名大汉隔了一车的距离。
郑谐从几辆车盖顶上跳过去,拉住那女子:“我们走。”又转身朝两名大男人说:“别追,我已经报警了。”
那两个男人骂了一句娘,反身扑了上来。郑谐松手轻轻推开那女子,顺着其中一人扑过来的方向退一步,拉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反手劈在他的脖子上,抬腿就把他踢了出去,恰与另一人撞到一起。这人想来疼得不轻,半天没爬起来,另一人又冲上来,被郑谐又一招制住胳膊,拐手用肘部捣在他的肚子上,疼得那人半天直不起腰来。他拧着这人的胳膊观察着另一人,一边暗示身边的女子走得再远些,一边慢吞吞地说:“郑启雄若知道他手下的兄弟只会欺负弱女子,应该会觉得很没面子吧。”
“你……您……您认识我们大哥?”他手下那疼得直流汗的毛头小子慌张之下连称谓都改了。
“也不算太熟。只不过我们一起玩弹珠摔泥巴时,你们应该还没学会走路吧。”郑谐淡淡地说。
那两人就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气息奄奄地去,临走时陪着笑:“哥,我们跟这位小姐开玩笑,只想吓唬吓唬她而已,真的没有恶意。”
他们并不敢在停车场停留太久,免得滋生出更多的事来,于是郑谐让那女子上了他的车。
“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你学过武术吧,很厉害啊。”
“还好。”
“你怎么敢跟他们近身搏斗?不怕他们带枪?”
“我观察过,他们身上不可能有枪。”
“你怎么知道那群人的来历?”
“瞎猜的。”
“你真认识他们大哥?”
“不熟,只是小学同班过几年。”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你认识我?”
“啊?我随口说的,有一首歌名。”
女子安静下来,突然轻叫了一声:“你受伤了?”她有点忙乱地从包里找出纸巾替他按住伤口,又似乎是把裙子上的腰带扯下来替他绑紧。
伤口不大,只是小臂上蹭破了一块皮,如今开始流血。说起来丢脸,好像是刚才他用手肘去击某个人时,那人的衣服上吊着金属挂件,就这么被暗器划伤。
郑谐很惊叹。这女子刚才神经病一样在娱乐城跟小混混叫板时像法官一样正义凛然,在停车场被人围堵也镇定得像要去赴宴一般,现在竟然知道紧张了,连手都在微微颤抖。
女人的确是一种很难猜测的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为她们费脑筋。
郑谐被她抖得发晕,忍不住问:“你刚才明明知道得罪了人,为什么还敢一个人在停车场晃?”
“我总是记不住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国内那种地方也会有男人这么没气量没风度。”
郑谐发现他在跟火星人说话。他清了清嗓,还是把想说的话又咽回去了,最终问了一句最实用的:“你车牌号是多少?厂牌?颜色?”
他们开着车转了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这位女英雄的那辆与她衣服一样颜色的扎眼的车子。原来此女出身富贵,不识人间险恶也算情有可缘。
女子坚持要陪郑谐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被郑谐百般推辞后,一点忧色地掏了名片给他:“你的伤口若有什么事,一定记得联系我。”
“这么小的伤,能有什么事?”
“破伤风,败血症,一切都有可能。你千万不要疏忽大意。”那女子用再认真不过的表情说。
郑谐再次确认这女的是从火星上回来探亲的。他总算等到那女子将车子慢腾腾开出来,自己也发动了车子。
他们开出去时有一段并行路,女子朝他招招手,打开车窗,他也打开。
“我叫杨蔚琪。”
“我知道,你名片上写着。”
“你叫什么名字?我改日一定要谢谢你。”
“举手之劳,不必挂在心上,再见。”
郑谐朝旁边挥挥手,将油门一脚踩到底,车子腾地冲了出去。
他开着车窗吹着风,听着疲疲塌塌的迷幻电子音乐一路开回家去,老郑同志若是听他听这种音乐,铁定又要说他生活颓废没有生机。
他最近的日子的确是过得很颓废很没生机,他这过了一两年都没渡过去的心理低潮期,不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越发地严重了。按说遇上这么刺激的事,又是打架,又是美女,他应该有点激动和振奋的感觉才是,但他还是无聊依旧,只有右手臂上丝丝的抽痛提醒他,今天晚上似乎比以前多了那么一丁点的余兴节目。
12…往事知多少(1)
本文作者说,大脑空白以及有太多话想说却无头说起的结果都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韦之弦每天都提前二十分钟到公司,打开电脑,换下衣服,检查郑谐的办公室有何不整齐之处。当她再回位子上坐稳,收整好自己的东西后,郑谐恰好衣冠楚楚地走进办公室,这时距上班通常还有十分钟,误差最多一分钟。
可是今天郑谐却早来了至少三分钟,以至于他来的时候韦之弦还没走出他的办公室。
这种反常现象必有异状。韦之弦小心观察,果然发现郑谐的右臂处有一道很明显的新的疤痕。因为太靠近关节处,牵一发动全身,想必因此而影响了他正常的开车速度。
她尽量藏住自己的好奇心,以免显得很八卦。虽说对老板表达适度的关心是秘书应尽的本份,但可惜他俩年纪差距实在太小,这种关心不表达也罢,免得生出无端的是非。
“之弦,帮我跟和和订两张周末去省城的往返机票,周日回来。具体返回的时间你问和和吧。”
“郑总,把去机场和候机时间都算上得用五个小时吧,而且最近航班常常延误,开车去也只需要五个半小时。”
“上次回去和和晕车,两天都没缓过来。”
“火车?”
“我晕火车。”
韦之弦领命照办。不过,她可是第一回听到这种机密。和和是那种坐着摩天轮还可以口齿清晰地背《春江花月夜》的家伙,郑谐则动辄就在高速路上把车开到220公里,这两件事都一度令她受到了惊吓。而现在,她突然得知,这两人竟然一个晕汽车,一个晕火车,所以此刻她也晕得很。
上午她去汇报工作,眼睛还是时不时地瞄向郑谐的伤口。别怪她无聊,实在是,郑谐受一回伤非常的稀奇,因为他身手敏捷,并且十分谨慎,若偶尔手上缠了创可贴,或者扭到脚,那多半是筱和和闯祸,而他背了黑锅。
郑谐大概发现韦之弦一直在注意他的胳膊,自己也看了一眼,突然想起什么,从文件包里抽出一条丝巾:“我记得这个牌子应该不便宜。能再找到一条新的吗?”
韦之弦接过来,欣赏了片刻:“何止不便宜。这是限量款,全球只900条,别说新的,二手的也难寻。”
郑谐沉默了一下:“那就再买一条这个牌子的别的丝巾,连着这条一起送回去。”他递过一张名片给韦之弦。
韦之弦翻看着名片,轻呼了一下:“呀,那里的人竟然也这么有钱?”
“什么?”
“丝巾的主人啊,您没注意到她是青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哦,我没仔细看。”
“您知道青正平吧,传说这家事务所最爱无财无势的弱势群体,常常接手棘手又赔钱的买卖,只为像包青天一样维护社会正义公平,这名字就是这个由来。上个月他们刚帮几个民工打了一场漂亮官司,上半年最热闹的那出状告政府也是他们接手的。”
“好像听说过。”
“我只道他们不缺钱又仇富爱贫,却是没想到原来他们的一个普通律师家里也这么有钱?”韦之弦的八卦心终于被充分勾起了。
“兴许他们赚得比较多。”郑谐脑子里浮出昨晚那辆红色的车,那的确不像年轻女律师开的车。
“他们名气虽响当当,但是其实不会赚很多,毕竟打这样的官司,又总偏向弱势一方,能赚几个钱呢。我曾见过他们老板一面,倒真是顶顶有个性。”
“是啊,员工也够有个性。”郑谐低下头继续工作,结束了这个话题,待韦之弦要出去时,又补充了一句,“对了,你只快递过去就好,不要提我的名字,也不要留联系方式。”
周六的早晨,郑谐与和和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和和脸和眼睛都是肿的,想必是睡前喝了太多的水。
“这眼圈不是肿的就是黑的,你最近能看的时候真是越来越少了。”
“我已经过了二十五了嘛,据说这是鲜花开始衰败的年纪,体能已经要开始走下坡路了。”和和打呵欠。
“小毛丫头一个,还鲜花衰败。你什么时候开放过?”郑谐对她嗤之以鼻,“你是不是又熬夜了?”
“没呢。昨天我终于加完班了,所以睡得早了点。嗯,也不是太早,也就七点多吧,结果就把脸睡肿了。”
“作息一点也不规律。恶习。”
这么多年来,和和对郑谐的教诲早就形成了左耳进右耳出但绝不顶撞拌嘴的最佳应对之策。等到郑谐重新恢复沉默了,她就笑嘻嘻地扯着他的袖子:“我最近赚了一笔外快,请你吃大餐吧。你想去哪?”
郑谐斜她:“你赚了多少?”
“七千块,不少吧。”和和得意炫耀。
“这么多?那就去静庐吃套餐吧。”
“静庐?听起来像尼姑庵,不会全是素菜吧,那你也太便宜我了。”
“还好吧。一个人只需要三千块,你还可以剩一千。”郑谐轻描淡写地说。
“你什么时候改名叫黄世仁啦。”和和压低了声音叫起来。
“你熬了两个周的夜才赚七千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