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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乃是善因为合理性的快乐,即是人的活动力量的增加与助长,而且据第三部分命题三及其附释惟有在人的活动力量没有增加到足以自己理解自己和自己的行为的程度之情形下,快乐才是被动的情感。因此假如一个人为快乐的情绪所鼓舞,而能达到自己正确地理解自己并理解自己的行为之圆满性,则他将能够依照理性以作他此时为被动的情感所决定而作之事,甚且可以作得更好一些。但一切情绪皆基于快乐、痛苦或欲望参看情绪第四界说的说明。而欲望据情绪界说一不是别的,即是努力行为的自身;因此凡我们为被动的情感所决定,而产生的一切行为,也可以不为情感所决定,而只为理性所决定。此证。
〖别证〗任何行为,只要是起于我们感受着恨或别的恶的情绪,便可说是恶的参看第四部分命题四十五绎理一。但没有单就任何行为的本身看来,是善或恶的正如我在第四部分序言内所指出那样。而同一行为可以时而叫做善,时而叫做恶。因此据第四部分命题十九我们也可以把某时呼做恶的或起于恶的情绪的同一行为,通过理性的指导,使其转变成善的行为。此证。
〖附释〗可以用一个例子将此点更加明白解释。譬如,似乎击物的行为,就其为一个物理的动作而言,我们仅仅注意一个人举起手臂,紧握拳头,用力运动全臂向下击去。这是基于人体的构造所具有的德性。但如果一个人为愤怒或忿恨的情感所激动,而有握拳挥臂的举动,则这事的发生,正如我们已在第二部分所证明那样,是由于同一行为可以和许多事物的不同的意象相联系,因此我们可以为我们只有混淆观念的意象所决定,也可以为我们清楚明晰地理解的事物的观念所决定,而发出同样的行为。由此可见,如果人能遵循理性的指导,则每一个起于被动的情感的欲望,将不复起什么作用。
我们还可以看见,何以一个起于被动的情感的欲望可以说是盲目的。
〖命题六十〗一个起于快乐或痛苦的欲望,假如此种快乐或痛苦只是与身体的某一部分或某一些部分相关联,而不是与整个身体的一切部分相关联,决不能照顾到整个人的利益。
〖证明〗试假定某一身体甲的某一部分为一个外在原因的力量所加强,因而超过别的部分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则此一部分决不会努力以消失其力量,而使身体其余的部分得各尽其功能,因为这样,则此一部分将会有消失其力量的能力,据第三部分命题六这是不通的。所以身体的那一部分将努力以保持其那原有状态,同样,据第三部分命题七及十二心灵也将努力以保持那原有状态。故起于此种片面的快乐情绪的欲望,决不会照顾到整个的人。反之,假如身体的甲部分受了限制,使得其余的部分占了优势,也可以用同样方法证明起于痛苦的欲望也决不照顾到整个人的利益。此证。
〖附释〗既然快乐据第四部分命题四十四附释大都只是与身体的一部分相关联,所以我们大都不顾及全部身体的健康。而只是要求保持我们的存在。而且,那些支配我们的欲望据第四部分命题九绎理也大都只顾及现在,而不顾及将来。
〖命题六十一〗一个起于理性的欲望,决不会过度。
〖证明〗一般地讲来,欲望据情绪界说第一即是人的本质,因为人的本质是在任何状况下被决定而产生某种行为,因此一个起于理性的欲望,换言之据第三部分命题三,一个由我们的主动而发生的欲望,即是人的本性或本质,因为人的本质是被决定而产生某种行为,而这种行为据第三部分界说二可以纯从人的本质加以正确的理解。假如,这种欲望可以过度,则人性的自身将会有超出其自身的可能,换言之,它将有超出它自身的能力的可能,这显然是自相矛盾,所以这种欲望决不会过度。此证。
〖命题六十二〗只要心灵依照理性的指导去理解一物,不论所得的观念,为将来之物,过去之物或现在之物的观念,而心灵的感受都是同等的。
〖证明〗凡心灵依照理性的指导所理解之物,据第二部分命题四十四绎理二它都是依照同样的永恒性或必然性的形式去理解,因而据第二部分命题四十三及其附释它会感受到同样的确定性。所以无论它所得到的观念是将来之物,或过去之物,或现在之物的观念,心灵都是通过同样的必然性去理解的,因而它也得到同样的确定性。而且不论它所得到的观念是关于将来,过去或现在之物的观念,据第二部分命题四十一它们都会是同样的真。换言之据第二部分界说四,都会永远具有与正确观念相同的特质。所以只要心灵依理性的指导以理解一物,不论所得的观念是将来、过去或现在之物的观念,而心灵的感受都是相同的。此证。
〖附释〗假如我们对于事物的绵延能有正确的知识,而且能凭理性去决定其存在的时间,则我们将以同样的情绪去观察将来之物,如象现在之物一样。而心灵追求它所认为将来之善,也将如象现在之善一样,因此必能放弃现在的较小之善,以为将来的较大之善,且至少必可不去追求现在虽善,而会成为将来之恶的原因之物,这点此后即将加以证明。但对于事物之绵延据第二部分命题三十一我们仅能有不很正确的知识,而且据第二部分命题四十四附释我们决定事物存在时间的久暂,仅能凭借想象力。而想象力对于现在事物的意象与对于将来事物的意象的感受,大不相同。因此我们所能具有对于善恶的真知识,仅仅是抽象的或一般性的知识,而我们凭借平时对于事物的秩序和因果的联系所下的判断,来决定何物对我们现在为善或恶的,都是出于想象的较多,而符合真实的较少。因此那由能顾及将来的关于善恶的知识所引起的欲望容易为对现时引诱力很强的事物的欲望所阻碍参看第四部分命题十六,实无足怪。
〖命题六十三〗那受恐惧的支配,去作善避恶的人,不得说是受理性的指导。
〖证明〗一切与心灵相关联的主动的情绪,或者据第三部分命题三与理性相关联的情绪,据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九只有快乐与欲望两种情绪。所以据情绪界说第十三那受恐惧的支配,或因畏祸而为善的人,不得说是受理性的指导。此证。
〖附释〗世俗迷信之徒,只知诅咒罪恶,而不知教导道德,他们所汲汲从事的,不在于以理性去指导人,而在于用恐怖去恫吓人,只在于使人避害,而不在于使人爱德。其目的实不外乎使他人也象他们一样的苦恼。无怪乎这类人大都是很令人厌恶痛恨的。
〖绎理〗在起于理性的欲望基础上,我们是直接地为善,只是间接地避恶。
〖证明〗因为凡起于理性的欲望,决不能起于痛苦,而只能起于快乐的情绪,而快乐的情绪据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九不是被动的情绪,换言之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一,决不会过度。所以此种欲望据第四部分命题八是起于对于善的知识,而不是起于对于恶的知识,因此遵循理性的指导,我们是直接地追求善,只是间接地避免恶。此证。
〖附释〗这一绎理可用一个病人和一个健康的人的例子去说明。病人因为害怕死,愿意吃他所不愿意吃的东西。而健康的人便对食物感觉乐趣,则较之因畏死或直接地欲避免死而用食物者,更能感觉生活的意味。同样的道理,当法官判决一个罪人的死刑时,他并非出于怨恨或忿怒,而乃只是基于对于公共幸福的尊重,故可说是纯是为理性所指导。
〖命题六十四〗关于恶的知识是不正确的知识。
〖证明〗关于恶的知识据第四部分命题八即是我们所意识着的痛苦之自身。痛苦据情绪界说三是到较小的圆满的过渡,因此据第三部分命题六与七不能从人的本质本身得到理解。所以痛苦据第三部分命题三是建筑在不正确的观念之上的被动的情感据第三部分界说二。因此据第二部分命题二十九关于痛苦的知识,或关于恶的知识,是不正确的。此证。
〖绎理〗由此可以推知,如果人的心灵只具有正确的观念,它将不会形成恶的观念。
〖命题六十五〗依照理性的指导,我们于两善中,将择其大者,于两恶中,将择其小者。
〖证明〗如果有善物于此,足以阻止我们享受一较大之善,则此善物实际上即是恶。因为我们肯定事物是善的或恶的正如第四部分序言内之所指出那样,是就我们把它们拿来相互比较而言。根据同样的理由,一个较小之恶,实际上即是善。所以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三绎理依照理性的指导,我们只是追求或择取较大之善与较小之恶。此证。
〖绎理〗依照理性的指导,为了一个较大之善起见,我们宁愿择取较小的恶,如果一个较小之善可以成为较大之恶的原因,则我们亦宁愿放弃比较小之善。因为此处所谓较小之恶,实际上是善,反之,此处所谓较小之善,实际上是恶。所以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三绎理我们追求前者,放弃后者。此证。
〖命题六十六〗依照理性的指导,我们宁追求将来的较大之善而不择取现在的较小之善;宁择取现在的较小之恶,而不追求将来的较大之恶。
〖证明〗如果心灵对于一个将来之物能有正确的知识,则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二它对于将来之物的感受与对于现在之物相同。因为,单就理性的本身看来,正如本命题所假定那样,无论较大之善或较大之恶是在将来,或在现在,都是一样的。所以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五我们宁追求将来的较大之善,而不择取现在的较小之善等等。此证。
〖绎理〗依照理性的指导,我们将追求足以成为将来的较大之善的原因的现在的较小之恶,我们将放弃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