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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喝了些酒,酒很呛,呛得她一边哭一边喝。她知道自己此刻肯定形象全无了,但是她什么也不想管了,反正在他面前,她早没什么形象了。
“为什么你们这些臭男人都只会欺负我?我只是想要一段平淡长久的感情,为什么就那么难,那么难……”她有些醉了,喃喃絮叨着。
“别喝了,你醉了。”他想夺下酒瓶,她不许:“不行,我要喝!”说完又灌了一口。
“你也会离开我吗?九郎,你也会吗?”
凌九州心痛地搂紧了她,看她这样,他心更痛。“不会,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她迷茫地笑了起来:“有许多人跟我说过这句话,可是到最后,他们都离开了我。其实我呢,哈哈,我根本不是什么十二小姐!我不是!我就是个占了别人身体的21世纪灵魂罢了。我根本不是和你指腹未婚的薛滟!我本名叫王菲,才不叫什么薛滟。你知不知道,凌九州?”
凌九州有些惊讶,但是随即他又想到,她和其他女子是有些不同,原来她本不是这世上的人。“这么说,你是借尸还魂了?”
“算吧。我是大唐未来千年之后人,我根本不是这里的人。你要不要让人把我这个异类绑起来烧了?”
“我不会。我的滟儿,不管你从哪里来,我都不会放弃你!你是游魂如何,你不是薛滟又如何?我就是要这样的你!”
“傻瓜,傻瓜。”她笑了起来,突然间又哭了起来。“九郎,你说为什么我想要一份爱情这么难?”
凌九州轻叹了口气:“十二,我在你身边,为什么你没发现?”
她咯咯笑了起来:“是啊,可是你为什么在我身边?你为什么一定要娶我?”
“我为什么要娶你?你真的不知道吗?我的滟儿,唉……”
她又喝了口酒,窝进他怀里:“我跟你说说我以前的事情好不好?我从没跟别人说过,连晚晴都不知道。”
“好。”
她陷入回忆中。“要不是那个古钟,我和晚晴两人不会来到这个世界。晚晴的灵魂附身在陆家三小姐身上,后来她就嫁给了薛君寒。我呢,我开始时很搞笑,你知道吗,我醒来时发现自己竟然成了老太太!我竟然成了薛家老太君。不过后来我又灵魂穿越了一次,这次我附身在薛家十二小姐身上。你说好笑吗?”
他沉默无声。
她又笑了:“看我,怎么走题了。以前的事啊,我真的很久没再想起来过了……我跟说说我和萧竹君的故事……”
[第二卷:长安记事:第三十六章 相思已是不等闲(一)]
若是不曾爱,也就没有恨,没有那些让人喜又让人忧的故事。
她和他的故事,平淡却又不平淡。
记得当时年纪小,不知人间憾事多少,常把人间分成个好坏两世界,却不知人间的事,哪里是好坏那么简单呢?
他们初初相见,她六岁,他八岁。
她还记得,那天妈妈告诉她,新邻居来了。她一大早刚刚醒来,听了妈妈说的话,掀开的确凉窗帘,阳光透过纱窗照在她的小房间里,将她的小脸照得一片通红。
那时候的城市还不像现在这样到处是高楼大厦,人们也不像现在这样忙碌淡漠。小小的她看到一群人围在楼下,都是这个楼道里的大爷大妈,正在帮那家人搬东西。
她一眼看到了那个少年,那个小小少年此刻身上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脖子上系着红领巾。如同祖国所有的花朵一样在阳光下恣意绽放。不,他却比花朵还漂亮。
小孩子的世界,还不知道怎样算是美丽。美丽的标准在他们的世界只是好看与不好看。他们不懂得什么是气质,也不懂什么是知性,他们所能看到的,只是外表的光鲜美丽。
那个小小少年是她长到八岁以来,所看到的最漂亮的少年。比连环画里的人还漂亮,比动画片里的人还美丽。那时候他正站在楼下的大树下,小脸白里透红,眉清目秀,一双大大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他显然已经习惯了众人对他相貌的关注,此刻只是淡而有礼地扮演着一个好孩子的角色,既没有羞涩,也没有得意,只是很平常地笑着,却比阳光更灿烂动人。
只是那样很平常的笑,却让小小的她刻在了心里,比什么都清楚的刻在心版上。那,是一个阳光少年。
“这么漂亮的孩子,真可惜了,这么小就没爸爸了。”
妈妈的话让她吓了一跳:“妈妈,为什么他没爸爸呢?不是所有人都有爸爸吗?难道他是孙猴子?”
妈妈因她这幼稚的话而发笑,摇摇头道:“不是每个人都有爸爸的,他爸爸不要他了,所以他就只有妈妈,没有爸爸了。”
为什么他爸爸不要他了呢?那么漂亮的人呢!她想了想,把自己心爱的娃娃熊抱着下了楼。
那个少年正打算和妈妈一起上楼,她“噔噔噔”跑到了他面前,将自己的娃娃熊放进了他手里。
少年愕然,她傻傻地一笑:“哥哥,别人不要你,娃娃熊要你,菲儿要你!”
当时年纪小,她不知道一个“要”字是什么含义,更不知道这句话会改变什么。她还记得,那少年盯着她看了好久,终于将那娃娃熊收了起来。
她一年级时,他三年级。同一所小学,同一个楼道。她家在三楼,他家在四楼。每天早晨,他等她一起上学,每天晚上,他等她一起放学。他们踏过朝晖,踏过夕阳,踏过晴天,踏过雨天。
那时候,他这个叫萧竹君的漂亮孩子,老师眼中品学兼优的优等生,很得女孩子喜欢。这样的学生,难免会惹人眼红。有些男生会在他背后用大到全班都能听到的“窃窃私语”道:“他?不过一个没爸爸的野种!”
童言无忌,可是童言有时却更伤人。这些窃窃私语常常如影随行,在每次他得奖时,在每次他被一群女生围起来时就会响起来。这时候,如果她在场,她会大声跑上去呵斥那群调皮的不懂事的男生,像一个护卫小鸡的母鸡一样护卫她的阳光少年。
明明是个瘦弱的小女孩,明明是个比那些三年级的学生要矮小许多的小女孩,却仿佛一个大人一样,将那个少年守在身后。
这时,那群调皮的男生会怪声怪气地拍桌子敲椅子,怪叫道:“呦!萧夫人来为夫鸣冤啦!”
她气得脸通红,却更大声地叫起来:“你们够了没有,不准你们欺负萧哥哥!”
“我们就是欺负他?怎么了?”
“你们……你们!”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却感觉一双温暖的手握住她成拳的小手,淡淡地说:“菲儿,我们回家去吧。”
她满身的怒气顿时平息下来,回头看见他没有怒气却笑意盈然的眼睛,终于,她嘟着嘴跟他一起离开。
夕阳,如同一颗金黄的蛋黄挂在天边。光影斑斑驳驳,透过树叶洒落一地金黄。她低头,脚步踩在树叶的影子上,左一脚,右一脚,左一脚,右一脚……
“菲儿。”萧竹君握住她的手,叹了口气:“别生气了,不要将那些人的话放在心上,他们愿意说,随他们。菲儿的娃娃熊要我,不是么?”
王菲停住了踩影子的脚步,瞪着地上的影子,突然,她猛地抬起头来。
“萧哥哥,你就是太好欺负了,那些人那样对你,你应该去骂他们才对!”此刻,她一张小脸气得通红,鼻子一皱一皱的,不算大的眼睛里满是燃烧的火苗。那样子,可爱得就像他家那只大肥猫被人激怒时的表情。可爱得,让人想捏上一把。而他,也果然上去捏了一把。
“萧哥哥!”王菲捂着自己被捏了一把的脸蛋,气愤地盯着那个仍然笑容满面,甚至越笑越夸张的男孩。
那个男孩笑起来时,眼睛弯弯的就像一弯上弦月,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在他颊边旋转,几乎要将人溺毙其中。
王菲傻傻地看着他大笑,傻傻地想,萧哥哥笑起来真好看呢,无论是大笑还是微笑都那么好看呢……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她小脸泛红,哼了一声甩着小辫子跑掉了。
竹马弄青梅,两小无嫌猜。
童年的岁月无忧无虑,青梅竹马快乐地在蓝天下玩耍。然后,他升上了初中,她,五年级。
他上了一所重点中学,即使是初一,也是要上晚自习的。于是,他们没有办法再一起上下学。他怕她危险,不让她等他,于是,他们也就只有早晨时匆匆见个面。那两年,是让王菲最郁闷的两年。她的成绩算不上顶尖,考那所重点中学对她而言,不啻是一大挑战,可是,可是,那里有她的萧哥哥啊,所以,她很努力努力地学习,就是想能考个好成绩。
她的努力还是有收获的,她还是进了那所让很多学生做梦都想进的重点中学。这时,他已经是初三,由于成绩优异,校方本打算让他跳级到高一,但是,他却不愿意,说是不想那么早进高中。不过校方还是决定保送他进那所省重点高中。
王菲私下问他为什么不想跳级,他却说,我要是走了,你这小傻瓜怎么办呢?
王菲私下窃喜,知道他是为她着想,才没有跳级。不过,在这喜中,却更添了几分忧愁。因为,她发现,她的萧哥哥很招人喜欢,常常她会在他的书包里发现许多——女生写的情书。
豆蔻芳华,少女春心萌动,本是十分自然的事情。那个年代流行情书,不像现在,短信更流行。初中时代的爱情,多半懵懂暧昧,也分不清是因崇拜而生的感情还是由于单纯地成绩好生出的好感。
但不管如何,优秀的男孩子总是能吸引懵懂少女的芳心,萧竹君既优秀而又有张好相貌,这一切,怎能不让少女心动?
王菲和萧竹君本是青梅竹马,感情自然不比他人,她总以为可以一辈子和萧哥哥在一起,到了这时候,她才突然明白过来,若是萧哥哥身边有了别的女孩,她,就再也不能那样轻松自在地跟他在一起了。
将来,萧哥哥长大了,还会娶老婆,就像爸爸和妈妈一样,那么她,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