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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我心里莫名其妙颤了一下,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围太过安静的缘故。的确是太静了,静得可以听见杯子里沙沙的气泡声。
我放下杯子把无影灯拉近了点,将木乃伊的头发翻得更开,以便我看清楚里面头皮和头颅的样子。
它的头皮已经很脆了,在我力道的驱使下裂出一道白色的口子,里头微微有一些褐色的汁液渗出来,我不太确定那东西是不是血,但这木乃伊的湿润度如斯,再次令我吃了一惊。
为什么一具几千年前的木乃伊会出现这种状况?
马王堆的女尸很新鲜,得益于那座坟墓无与伦比的密封程度和完善的保存。但老默罕默德说过,这具木乃伊被发现的时候棺材盖是没有的,坟墓有裂口,那就意味着它根本没有密闭的条件,尸体周身亦没有诸如沥青类的东西隔绝空气,如此,那究竟会是什么原因,造成尸体这么新鲜的?
很令人费解。有那么一瞬间我想会不会在诱骗了老默罕默德的同时,其实我是被他诓骗了,用一具伪造的木乃伊。但这想法很快被我推翻,因为无论皮肤组织,骨骼还是毛发,包括它身上的衣服,种种都显示,这具尸体至少存在了三千年以上,不会更少。
尸体的头颅上有一圈不太容易察觉的压痕,隐藏在那些干枯的头发下,如果不仔细触摸的话也许很难发现。压痕以上后脑勺的部位略显拉长,这是长年被某种沉重的冠压迫所产生的颅骨畸变。我摸索着这片颅骨和那圈压痕,然后在纸上画出那个冠的形状。
倒扣的锥形,上面盘着蛇,古埃及人所信仰的眼镜蛇。
我一直很喜欢这种冠,自从我在纳菲尔蒂迪的头像上第一次见到它之后,就对它有一种病态的迷恋。但这种美丽的王冠带给其拥有者的压力也是蛮大的,当然,这种压力却方便了我们这类人在现代对它们主人所进行的识别。
“你的身份绝不会低于一位王子,是么帅哥。”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大口,我对这具尸体道。
它静静躺在那儿,两眼深陷在眼眶里,薄薄的一层皮覆盖着眼球,看起来似乎没有完全腐烂。眼皮上清晰可见一排睫毛,很密很完整,在空调流动的冷风里微微颤抖,好像随时会睁开一般。这想法似乎有点吓人,因为我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于是忍不住又朝嘴里灌了一大口酒,趁着酒精的味道还没有在嘴里消散,我收拾完东西离开了实验室。
☆、第五章
开罗的夜晚有点无聊,也许是因为我在这国家待得太久的缘故,那些吸引外国人的东西已经对我不起什么作用。而尼罗河也早就没了它几千年来的安静和神秘,现在的尼罗河漂亮而干净,每天晚上流光溢彩,到处能看到装满了兴奋游客的漂亮游船。
不过开罗塔还是很美的,夜空的黑衬托着它周身纯净的蓝,像一杯冰冷的伏特加,冰冷和灼热的交替,强烈刺激的美感。每天晚上我都会开着车朝塔的方向故意开上一段路,沿着尼罗河。然后过桥,再转过几个街区,到那里的酒吧街待上一阵。
通常是一整个晚上,如果第二天没有什么特别事情的话。
常去的酒吧叫“榆树街”,老板是美国人,说得一口地道的埃及土语。他说他在埃及待了快二十年了,从十五岁开始。他说他很爱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
看,这就是和我们这些人的不同之处,所以在这个干燥炎热而乏味的国家里,他能过得甘之若饴,而如果不是为了多赚那一点钱,我是片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
“榆树街”是间颇有南美风情的酒吧,酒吧招待也颇为南美风情,风流而热情。第一次去的话他们会免费为你挑一杯浓烈的‘沙漠红’,这样的酒几杯下肚,你就会变得和台上的脱衣舞娘一样放荡得不计形象。
为此我送了样东西给这里的老板,一尊从某个贵族坟墓里淘汰出来的裸体阿顿神雕像。虽然上半身毁于几百年前的盗墓,下半身倒是完整无缺,每个来这里喝酒的客人都会习惯性地去摸摸它,跟它照张相。我说它就这间酒吧最形象的代名词——欲望。
老板很喜欢这件礼物,收下的当天我跟他在酒吧顶楼的天台上纠缠了一整夜,说不清是他用他的欲望征服了我,还是我用我的欲望征服了他。但是我知道每次只要成功了一笔交易,我的金钱欲得到满足之后,我总是喜欢上这间欲望的酒吧来找他。
今次也是如此。
驱车进酒吧的车道后,我的嘴唇已经像被‘沙漠红’熨烫过一样,很热,并且有少许的烦躁。于是有点急切地进去寻找那个男人高大而黝黑的身影,但令人失望的是,他并没在酒吧。
“老大刚回纽约。”嘈杂的音浪声里酒保大声告诉我。我点点头,抽出一支烟在吧台附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这种酒吧的好处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它总是热闹的,充满活力,并且幽暗。你不需要为了躲开寂寞而暴露在光下,也不会因为黑暗就感觉到无处排遣的孤独。这是我那几栋数百坪的大房子所不能给予我的。
我点燃烟,看着吧台上被灯光勾勒着曼妙身体的舞女的身影,她们像蛇一样在穆斯林略带诡异的鼓点节奏里扭动,缠绕,仿佛没有骨头一般。我用力吸了口烟,它们顺着我的喉咙像那些舞女的身体一样缠绕进我的肺。
这时一个人在我边上坐了下来,带着一身浓浓的金属味。
能穿透酒吧间被各种香水、酒精和烟混杂出来的空气的味道,很难不让人引起注意。
于是我朝他看了一眼,可巧,他也正朝我这边望过来。
男人很高,很瘦,浓密的金发朝后梳得一丝不苟,就像他身上那套妥帖而昂贵的西装。
长得说不上好看还是不好看,因为他没有当地埃及人那种沙漠风暴般的英俊,也没有酒吧老板那种雕像般润滑而阴柔的美。
或许在人群里一站就没了踪影,如果他不是那样的高挑,眼神那样的温柔,嘴唇的弧度那样的漂亮。
记得谁说过,微笑也是种艺术,不是随便哪个人,随便一笑,便是好看的。
于是我不由自主也朝他笑了笑,嘴里的烟因此吹到了他的脸上,不知道是否不太礼貌。
“一个人?”他似乎并不介意,并且招手叫来一杯酒。
“对。”声音好听的人难免勾起人交谈的欲望,所以我回答了他。
他将端来的酒推到我面前。
一杯艳得像火的“沙漠红”。
这一晚上我一共喝了多少杯这种浓烈而充满欲望的酒,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后来我从椅子上坐到了那个连名字都没有问过的男人的身上,又从他的身上坐到了他的车子上。
车子还没到酒店我们已经纠缠到了一起,而酒店房间那张柔软的红色大床彻头彻尾成了“沙漠红”辛辣并伴着微甜的液体。
他的身体就好像那尊阿顿神的雕像,坚硬而欲望喷张,叫人疯狂。
疯狂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被疯狂的手机铃声吵醒的时候,我的头和身体痛得疯狂。
睁开眼,发现那男人已经不在了,我有点遗憾,也有点后怕。因为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就随便跟这么一个陌生人上了床。
摸索着接通手机,是默罕默德打来的,手机那头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古怪,他说:“你去哪儿了,我找了你一上午,你没在家。”
“酒店。”我老实回答。
“又通宵?”
“没什么事我要挂了。”被人管是我不喜欢的,尤其是被一个男人管,保守而无趣的埃及男人。
“别挂。现在有空么,你最好马上到实验室来一趟。”
“来做什么?”
“有样东西,你最好过来看看。”
☆、第六章
出酒店门,发觉碰上了沙尘暴,整个城里一片黄蒙蒙的,我赶紧往车道跑过去,却想起来车还停在“榆树街”。
没有车又赶上沙尘暴,这让我头疼得更加厉害,而最让我头疼的原因是不得不叫辆出租。
一直以来最不喜欢叫这地方的出租。很脏,很旧,有些甚至连车窗也没有。很难想象一座世界闻名的旅游城市它的出租车会是这种状况,从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讨口饭吃,一直到多年以后有了自己的别墅和车子,这里出租车的状况就始终没有改善过。
司机见我不是本国人,要了我三十埃磅,我头疼得厉害也就没跟他讨价还价,只是跟他强调我在赶时间免得他带我绕圈子。说的时候用的是流利的阿拉伯语,这有效制止了他蹩脚英文的喋喋不休,只是安静后车里闷热的空气显得格外令人窒息起来,所有车窗都被关得严实,因为沙尘暴很厉害。
我到开罗那么久还从没遇到过这么强烈的沙尘暴。
一路过去,漫天的黄沙遮天蔽日,原本刺眼的阳光这会儿勉强透过尘沙射出一些昏黄的光线,以致能见度很低,十步开外人和车都变得模模糊糊。因此原本就混乱的交通变得更加拥挤不堪,一条四车道的马路上并排六七辆车扭动着缓缓前行,五分钟的路走上半个多小时都走不完。
“哈瓦日……”龟速朝前驶的时候,我听见司机咕哝了句什么。原本以为他在抱怨这拥挤的交通,可是后来发觉他通过后视镜在朝我看,那话像是正在对我说的。
“哈瓦日?”于是我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他点点头:“哈瓦日,伊西斯女神的风暴。”
伊西斯女神的风暴?听起来似乎挺酷的一个名字,但我实在无法将这片浑浊的颜色同那个美丽的女神联想到一起。所以我耸了耸肩。
“哈瓦日比一般沙尘暴都要强,它把北边沙漠整个儿都吹来了,该死的鬼天气。”说着话司机闷踩了下刹车,并且往边上那辆紧贴着他泥鳅般超了过去的丰田猛按了两下喇叭:“每次碰到这种天事故总是最多的。”说完,想想不太爽,他探出头去冲前面大吼了一声:“嗨!赶着去投胎啊?!”
这叫人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