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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公鸡啼,我便睡。像陈白露。像鬼――鬼还舒服,白天不用做事。 按:陈白露是<日出>里的交际花。她有一句出名的对白:“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
我们下一代同我们比较起来,损失的比获得的多。例如:他们不能欣赏<红楼梦>。
“人性”是最有趣的书,一生一世看不完。
最可厌的人,如果你细加研究,结果总发现他不过是个可怜人。
不知听多少胖人说过,她从前像我那年纪的时候比我还要瘦――似乎预言将来我一定比她们还要胖。 按:爱玲不食人间烟火,从前瘦,现在苗条,将来也没有发胖的危险。
“才”、“貌”、“德”都差不多一样短暂。像xx,“娶妻娶德”,但妻子越来越唠叨,烦得他走投无路。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有些书喜欢看,有些书不喜欢看――像奥亨利的作品――正如食物味道恰巧不合胃口。
喜欢看张恨水的书,因为不高不低。高如<红楼梦>、<海上花>,看了我不敢写。低如“xx”、“xx”看了起反感。也喜欢看<歇浦潮>这种小说。不过社会小说之间分别很大。
不喜欢看王小逸的书,因为没有真实感,虽然写得相当流利,倒情愿看“闲草野花”之类的小说。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藉口。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最可喜莫如“克服困难”,每次想起来都重新庆幸。
一个知已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来。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我有一阵子不同别人接触,看见人就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出外事,或者时常遇到陌生人,慢慢会好一点――可是又妨碍写作。
有人说:不觉得时间过去,只看见小孩子长大才知道。我认为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每到月底拿薪水――知道一个月又过去了。但从来没有过这种经验。 按:现在爱玲可以靠每半年结版税知道,只是相隔时间长一点。
“秋色无南北,人心自浅深”,这是我祖父的诗。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女明星、女演员见我面总劈头就说:“我也喜欢写作,可惜太忙。”言外之意,似乎要不是忙着许多别的事情――如演戏――她们也可以成为作家。
有人共享,快乐会加倍,忧愁会减半。
搬家真麻烦!可是一想起你说过:“以前我每次搬家总怨得不得了,但搬后总觉得:幸亏搬了!”我就得到一点安慰。
我故意不要家里太舒齐,否则可能:
(一) 立刻又得搬家
(二) 就此永远住下去,
两者皆非所愿。
你们卧室的小露台像“庐山一角”,又像“壶中天地”。
从前上海的橱窗比香港的值得看,也许白俄多,还有点情调。 按:近年香港也有值得大看特看的橱窗了。
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
这几天总写不出,有如患了精神上的便秘。
写了改,抄时还要重改,很不合算。
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 按:前三句用在<红楼梦未完>一文中,重抄时差一点删掉,后来我说:“如果你不用,我用。”爱玲就用了。
她的眼睛总使我想起“涎瞪瞪”这几字。
很多女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例如丈夫对她冷淡,就乱花钱。
听你说她穿什么衣服,有如看照相簿。面孔已经熟悉,只要用想象拿衣服配上去就可以。
有些作家写吃的只捡自己喜欢的。我故意写自己不喜欢的,如面(又快又经济)、茶叶蛋、蹄膀。
别人写出来的东西像自己,还不要紧;只怕比自己坏,看了简直当是自己“一时神智不清”写的,那才糟呢!
写小说非要自己彻底了解全部情形不可(包括人物、背景的一切细节 ),否则写出来像人造纤维,不像真的。
写完一章就开心,恨不得立刻打电话告诉你们,但那时天还没有亮,不便扰人清梦。可惜开心一会儿就过去了,只得逼着自己开始写新的一章。
我这人只有一点同所有女人一样,就是不喜欢买书。其余的品质――如善妒、小气――并不仅限于女人,男人也犯的。在乱世中买书,丢了一批又一批,就像有些人一次又一次投机失败,还是不肯罢手。等到要仓皇逃离,书只能丢掉,或三钱不值两钱地卖掉,有如女人的首饰,急于脱手时只能削价贱卖;否则就为了那些书而生根,舍不得离去,像xxx那样困居国内。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像某些男人那么喜欢买书的女人,女人总觉得随便买什么都比买书好。 结论是:一个女人如果肯默不出声,不云干涉男人买书,可以说经得起爱情的考验。
办杂志,好像照顾嗷嗷待哺的婴孩,非得按时喂他吃,喂了又喂,永远没有完 我一听见xx的计划就担心这一点。
最讨厌是自以为有学问的女人和自以为生得漂亮的男人。
本来我以为这本书的出版,不会像当初第一次出书时那样使我快乐得可以飞上天,可是现在照样快乐。我真开心有你们在身边,否则告诉谁呢?
狂喜的人,我还能想象得出他们的心理;你们这种谦逊得过分的人,我简直没法了解!
我小时候没有好衣服穿,后来有一阵拼命穿得鲜艳 ,以致博得“奇装异服”的“美名”。穿过就算了,现在也不想了。
这首诗显然模仿梁文星的作品,有如猴子穿着人的衣服,又像又不像。
我喜欢的书,看时特别小心,外面另外用纸包着,以免污损封面,不喜欢的就不包。这本小说我并不喜欢,不过封面实在好看,所以还是包了。
这张脸好像写得很好的第一章,使人想看下去。
即使是家中珍藏的宝物,每过一阵也得拿出来,让别人赏玩品评,然后自己才会重新发现它的价值。
――原载1976年12月香港<明报月刊>1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