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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业的状况分析
在文化产业中,将唱片业作为我们这项研究的例子是很有说服力的,因为盗版活动已对唱片业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电影业一只以来也抱怨P2P网络影像下载给它们的电影平台销售造成巨大的损失,但是研究调查结果并不尽然。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方面的分析。
美国电影业一半以上的收入是靠出口。美国电影占法国电影市场的58%,而在西班牙、德国、澳大利亚这些国家,美国电影的份额占当地市场的80%以上。Les renseignements suivant sont tirés sauf indication contraire de létude dAllen JScott;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Hollywood and the world: the geography of motion picture distribution and marketing”;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february 2004; pp33…61。美国“家庭票房”的数据显示,在美国和加拿大,票房收入从1980年的57亿美元上升到2000年的76亿美元。同一时期,出售和出租的录影带(包括VHS、DVD)达到224亿美元,比票房收入高出三倍,而按照美国电影协会(MPA)的说法,录影带的出现已经为电影业敲响了丧钟。不仅如此,2004年,在全世界录影带总收入(出售+出租)的246亿美元中,美国的收入就高达114亿美元。“Hollywood silent on riches made abroad”; New York Times; 12/02/05。DVD光盘格式的普及可以从它的销量上略见一斑:1998~2002年,美国DVD销量平均上升了136%。US Entertainment Industries 2002 MPA Market Statistics。一份调查报告显示,DVD播放器的使用使每个美国家庭的年消费平均增加了100美元。按照目前市场的消费趋势,美国一些影视公司的出口收入在今后三年内还会翻番。
影视行业的特点,一是生产高度集中:美国四大影视公司占全美生产量的536%、销售额的819%;另一个特点是“重磅炸弹”式的商业模式:市场投资高达全部生产投资的50%,目的是要在电影上映的第一个星期就有最大的票房收入,同时成倍增加相应副产品的收入。创票房收入前四名的影片分别是:《泰坦尼克号》(1997年,票房收入60100万美元)、《星球大战》(1997年,票房收入46100万美元),《外星人》(1982年,票房收入43100万美元),《侏罗纪公园》(1993年,票房收入35700万美元)。大牌的影视公司占票房总收入的75%,这些公司的分公司的票房收入占14%,其余的10%才是一些独立公司的收入。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电影业充满活力。从1986~2001年,美国国内票房收入(不包括录影带)上涨了409%,从59亿美元上升到84亿美元。同一时期,电影和录像带的出口上升了4528%,从16亿美元上升到93亿美元,而且这种趋势有增无减。我们前面已经看到,仅2004年,美国录影带的出口收入就高达114亿美元。
影视市场高度集中在欧洲(628%)、亚洲及太平洋地区(171%,不包括中国)、中美洲和南美洲(169%)。然而,正是在影视业向全球市场扩张的背景下(绝非是危机状况!),美国电影协会却估算出,由于影视盗版造成了该行业35亿美元的损失。这种遭受损失的说法非常荒谬。实际上,在不发达国家,由于流通渠道和设备的陈旧落后,票房收入相对较少,自然助长了盗版现象,美国影视业只不过还没有开始从这些市场上赚钱。
没有舆论的大张旗鼓,影视业一直悄悄却快速地向全世界发展。美国电影协会对录影带市场的营利特别是对其在全球市场上的份额守口如瓶,并称这是不能公开的机密。“Hollywood silent on riches made abroad”; New York Times; 12/02/05。 Les chiffres fiables de ventes de vidéos ont été estimées par des cabinets indépendants me Screen Digest (GB) pour 2004 et Veronis Suhler (2001): munications Industry Forecast; New York; Veronis Suhler Media Merchant Bank; 15th edition。; cité in Allen JScott; artcit。美国电影协会的舆论只是一味地发表反盗版言论,只谈互联网上的P2P交换技术对它们造成的损失。法国影视业及出口商们也不甘落后,声称受到P2P网络的严重威胁,同音乐界的遭遇一样。可事实上,由于法国政府重修了电影院及相关设施,市场上电影供应也多样化,2004年,法国电影院的观众比2003年上升了12%。而且,法国电影占其国内市场的384%,显而易见,法国电影业是最大的受益者。与电影院的经济增长势头相同,DVD的销量也上升了10%。如同我们前面对光盘业的分析一样,产品内容的多样化扩大了需求。面对这样的局面,它们宣扬的打击互联网上的盗版实际上只是为了抢占在线销售这块市场。法国影视生产及出口商协会(Chambre Syndicale des Producteurs et Exportateurs de Films Franais)主席认为,进军在线市场的首要问题是“要保证上网电影的安全性,即不被盗版”,所以各家都在数码管理权(DRM)系统上大做文章。Le Monde; 12/01/05。
电影业与光盘业这两个不同的例子说明,知识产权向各个行业不断地扩展,已变成业界占领和扩大市场的战略:在光盘业是为了帮助业界走出危机,而在电影业则是为了巩固市场,扩大盈利。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书籍领域的反盗版宣传,虽然目前并没有互联网上的书籍拷贝现象。
法国教育部的责任是培养人才,鼓励读书,扩大公众对书籍的需求,而该组织却反对“复印书籍”的宣传,在图书馆借书一事上展开辩论。2000年,以热罗姆·林登(Jérome Lindon,Editions de Minuit出版社)为代表的一些作者和编辑提出,如果图书馆不恢复收费借书,他们将收回他们的版权作品。按照他们的说法,“法国每年售出的3亿册图书中,仅国立图书馆就有154亿册在免费出借。”这一事件的发展最终演变成两大阵营:一方赞同免费借书,而另一方则坚持收费借书。法国政府最后做出决定:补偿版权人的利益,而这项政策却限制了公立图书馆的购书计划。Florent Latrive; Du bon usage de la piraterie; Culture libre; sciences ouvertes; Editions Exils; Collection Essais; 2004; pp101…102。
文化产业的这些实例说明,知识产权保护在各个领域的不断延伸已不再是为了平衡创作和传播、编辑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如今,企业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借口,实则是为了自身的占有、积累和产业集中的目的服务。这一状况抑制了多元化创作的商业模式。
阿兰·斯科特(Allen Scott)指出,“文化产品与玉米和木炭不同,是与传统文化背景密不可分的。”Allen JScott; article cité; infra。1993年,在关贸总协定的谈判中,法国提出了这一问题。欧洲与美国在接下来的几次谈判中达成协议,在文化产品及服务领域可以不受世贸组织的限制,建立特殊的竞争法。然而,版权工业自由贸易是美国出口业的第一要素,美国电影协会当然没有忘记这个宗旨。在私下的谈判过程中,他们的游说起了一定的作用。Idem。
尽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声明,要使文化产品多样化,而且这项决议已在2001年得到一致通过。然而,美国于2003年秋重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后却开始反对这项决议。正如计划总署(missariat Général au Plan)负责知识产权研究小组描述的那样,在版权的根本目的和日趋集中强大的文化工业的影响力之间产生了愈演愈烈的矛盾冲突。最终,各经济角色(制造商、开发商、经销商)的权力不断扩张,欧洲立法也愈来愈倾向于他们的利益。missariat Général au Plan; “Quelle politique internationale de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dici 2020?”;pp118…121 du Rapport Regard prospectif sur lEtat stratège n°2 remis au Premier Ministre le 20/01/2005。 Et “La diversité culturelle; ennemie des EtatsUnis”;Le Monde; 23/12/2004。
知识产权保护的口号,实际上掩盖了知识产权范围日趋扩大的真实目的:是为了使文化产品及其服务向其他商品一样,进行自由经济交换。这种政策最终会摧毁文化的多元性,取而代之的是“重磅炸弹”式的世界文化产品,造成“不同文化的公共机构的消失,例如,与美国不同,法国电影是由法国政府预付生产费用等等。” Idem; p118。
由此可见,在文化领域,同样存在着像其他创新领域一样的立法矛盾:“打击盗版行动的背后,掩盖了全盘实施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所造成的严重问题。这种做法的目的实则是为了延长投资方在尖端技术领域(特别是信息程序、生物技术产品领域)的利益保护期。这已偏离了实施专利和版权的根本目的。”Keith EMaskus and Jērome HReichman; “The globalization of private knowledge goods and the privatization of global public good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vol 7; number 2; june 2004; pp295…296。 Littéralement: “The drive to stamp out freeriding practices thus tends to obscure serious problems engendered by the radical transformation of IP policies that has occurred in developed countries。 This transformation constitutes a prolonged effort to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investors in c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