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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此紧张,傻蛋反而放松下来,一张平素里都紧绷着的脸忽而绽开了笑意。
他俯下|身子,唇凑到她耳边。轻且缓慢地说道,“等你长大,我来娶你……”
等你长大,我来娶你。
这是情|人之间呢喃的缱绻情话,更是他对她的承诺。
覃初柳因为他的这句话反而清醒过来。
心中不是没有欢喜,她喜欢他,这样的萌动心思她早已经意识到了。可是,喜欢和嫁娶毕竟不是一回事!
况且,他不是已经要娶妻了吗?又何谈两年后娶她!
覃初柳退回一步,躲开傻蛋炙热的呼吸,“当初,你是因为什么受伤才被我救下的?”
覃初柳突然冷肃地问道。
神思清明的一刻。她想到了很多事情,眼前这个傻蛋,似乎红颜知己还不少,这样的男人许下的承诺,能信吗?
显然。傻蛋也没想到覃初柳会问这个问题,他怔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
“当时还是太子的北辽新王娶太子妃,我夜闯婚房,被当成了登徒子。”他没有隐瞒。
“不是去抢亲?”覃初柳刨根问底。
“不是!”犹豫了一下,“这中间涉及很多事,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不过你可以放心,我和那个女人绝对没有私|情!”
覃初柳一瞬不瞬地看了他很久,在他的脸上、眼睛里都没有看到一点儿的不自然,她判断他说的应该是真话。
“那个茗烟是怎么回事?”
“采香院是我在大周的一个情报点,茗烟不过是一枚无足轻重的棋子,我与她之间清清白白。”
傻蛋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很清晰,清晰地敲击着覃初柳的心。
她还有很多疑问,却一下子失去了问下去的兴趣。
心已经动了,就算他真的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就算他曾经拥有无数个女人,她还能改变自己的心意不成?
若是可以改变,在刚刚见到傻蛋的第一眼,她就应该毫不留恋的转身回屋,再不与他多说一句话。
正是因为放不下,所以她气恼,她纠结,她心有不甘!
前世今生加起来三十多岁,这还是她第一次喜欢一个男人,好些事请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好些情绪她也不知道该怎样排解。
不过,现下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就在刚刚他严肃而紧张地对她解释她问出的问题时,她就暗暗下了决定——她想不顾结果地冲动一次。
傻蛋等了好半天,也没有听到覃初柳继续说话,面上虽然平静,心里面已经有些着急了。
他一直觉得覃初柳和其他的女人是不同的,她小小年纪就十分懂事且独立,让人心疼。
他也不确定自己是什么时候动了这样的心思,有时候他也会暗恼自己,覃初柳还是个孩子,他怎么能对她有那样龌龊的想法。
不过,他从来都是个果决的人,一旦下定了决心,就绝不会回头。
她还小,他也还有很多事情没有清理干净,她可以用两年的时间成长,而他,也可以用这段时间扫清两个人之间的所有障碍。
“柳柳,你信我!”傻蛋再进一步,大手轻轻地搭在覃初柳的肩膀上,见覃初柳没有反抗,悄悄舒了口气,继而把她小小的身子揽在自己怀里。
他早就想这样做了!
覃初柳的耳朵就贴在傻蛋的胸口处,能够清晰地听到他胸腔内怦怦的响动。
他也和她一样紧张。有了这样的认知,她反而放松了下来。
“柳柳,我……”
“嗷呜……”
他刚要向覃初柳解释这次娶妃的事情,隼突然低吼了一声。他紧了紧怀里的人儿,十分不舍地道,“有人来了,我也该走了。你且等着,我绝不会亏待你!”
说完之后,傻蛋松开覃初柳,在覃初柳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在她的前额轻轻落下一吻,然后几个跳跃便消失在了茫茫黑夜里。
“柳柳,你在哪?咋还不进来?”是元娘。声音离她越来越近。
“娘……我在后院儿,马上就回去。”覃初柳有些心虚地喊道。
茅厕在后院儿,她这样说,元娘也不会怀疑什么。
果然,就听元娘回道。“那你快点儿,外面冷。”
覃初柳走到前院的时候,元娘还站在门口等。
“快进屋,这么半天也不进来,娘还以为你让狼叼走了呢”,元娘迎上覃初柳,用自己的手捂住覃初柳的耳朵。“柳柳,你脸咋这么红,耳朵也有些烫,是不是又发热了?”
人生第一次被男人亲了,不发热才怪。
这话覃初柳可不敢说出口,只轻轻拉下元娘的手。“隼就在院子里,我能被哪只狼叼走?”
覃初柳避重就轻,进屋不大一会儿就恢复了正常的温度,元娘这才放下心来。
自从这晚之后,覃初柳就开始向谷良打探傻蛋的事情。谷良也不隐瞒,她问什么他就说什么。
她终于知道了傻蛋的真名——贺拔瑾瑜。
他虽然是北辽的四皇子,但是从小的境遇并不多好,只因为他生了一双黑眼,而正宗的北辽血统,都是蓝眼,皇室的眼眸要比普通人的眸色更深。
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亲爹亲娘都是蓝眸,他的胞妹也是蓝眸,只有他是黑眸。
他从小就因为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眸遭到其他兄弟姐妹的排挤,小小年纪就自请了封地,来到了辽河郡。
辽河郡和大周接壤,那里也混杂了一些黑眼睛的大周人。
他在辽河郡才真正的觉得自己可以和别人一样的生活了。
“他娘也不管他吗?”覃初柳有些疑惑,若是北辽王儿女众多,厌弃他也正常,他娘怎么会也不管他呢。
谷良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老实地说道,“梁夫人生小公主的时候就去了,主子是被小梁夫人养大的。小梁夫人是主子的姨母,梁夫人去后就被选进了宫。”
姐妹先后嫁给了同一个男人!
“小梁夫人对傻蛋不好?”
“也说不上不好,就是,小梁夫人也有自己的孩子。”谷良小心地答道。
是了,若小梁夫人没有孩子还好,女人一旦有了自己的孩子,很自然地就会为自己的孩子打算,特别是他们那样的身份地位,从还没下生就开始明争暗斗,怎么会有真感情。
覃初柳有些心疼傻蛋了,他从小到大到底遭受了多少白眼与欺辱。
他们初见的时候,他也不过才十五岁,却远比同龄的孩子成熟沉稳很多。
“傻蛋要娶的姑娘是谁?”覃初柳突然问道。
她才想起来,谷良之前说过傻蛋要娶亲了,傻蛋自己也没有否认,那么,他要娶的到底是谁?他要是娶了别人,还怎么履行两年之约?
“是毛子族长最宠|爱的小女儿,据说是个绝色美人儿,年方十六,在北辽也有些名气。”谷良道。
现下毛子正在和北辽打仗,而这个时候傻蛋要娶毛子族长的女儿,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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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两百零九章 是傻蛋干的!
傻蛋娶毛子族长的女儿的目的是什么?
傻蛋和他的幕僚有不同的想法,且背道而驰。
说起来,这件事还是诸葛尔促成的。
当时,辽河郡的战事已经明朗,只要他们拖住,北辽新王早晚撤兵,但是傻蛋却突然着急要回大周,下了决心要让毛子掺和进来。
诸葛尔自告奋勇接下了这个任务,支身去了毛子的地盘,不仅让毛子动了兵,还自作主张提出要与毛子联姻。
毛子的族长一番衡量,欣然同意,决定把自己最心爱的小女儿嫁给傻蛋。
傻蛋听到这个消息很是生气,命令诸葛尔退掉亲事。
诸葛尔却道,“瑾瑜,辽河郡虽说易守难攻,却也经不起连年天灾战乱,你若是不给自己找个强大的帮手,辽河郡迟早被灭,你和跟着你出生入死这些年的兄弟也不会有好下场!”
而找到强大帮手最好且最牢靠的办法,就是联姻。
联合毛子,把北辽夹在中间,若是北辽敢动一方,另一方就可以伺机而动,这样北辽就会腹背受敌,饶是北辽兵多将广也受不住这样的牵掣。
听了诸葛尔的话,傻蛋果然冷静下来,也不说要退亲了。
诸葛尔只以为傻蛋自己想明白了,很是欣慰。
其实,傻蛋确实是想明白了,想明白如何不娶毛子族长的女儿,还能和毛子联合的好办法。
还没出正月,覃初柳就从谷良那里听到了关于傻蛋娶亲的最新消息。
“什么?被劫走了?”覃初柳惊呼出声。
乔装远嫁而来的新娘子,路过北辽都城的时候突然被劫,这件事,怎么想都觉得有些蹊跷。
“被劫去了哪里?”覃初柳继续问道。
此时覃初柳和谷良正蹲在院子里给隼顺毛,谷良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覃初柳赶紧闭上嘴,谷良这才凑近覃初柳,小声地说道,“被北辽新王劫走了。现下应该已经是他的女人了。”
要嫁给傻蛋的女人,结果被北辽新王给抢了去。
北辽新王这样做,就是在打傻蛋和毛子族长的脸。
傻蛋能忍,比北辽人还要勇猛易怒的毛子能忍?
果然。就听谷良继续小声道,“毛子已经发话,与北辽势不两立,而且还悄悄给主子送了信,要结血盟!”
覃初柳挑了挑眉,这件事着实是诡异的紧啊。
乔装而来的新娘子,若是没有人把他们的消息透露出去,怎么会这么赶巧地被北辽新王劫去?
这个北辽新王也不大明智啊,难道他就没想过抢了毛子族长的女儿的后果?这可于他一点儿好处也没有啊。
整件事情从头捋下来,最没有损失的恐怕就是傻蛋了。
不用娶自己不想娶的女人。还能顺利的和毛子结盟,他才是真正的大赢家!
“是傻蛋干的!”覃初柳十分肯定地道。
肯定是他!
不过,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谷良很无趣地看了覃初柳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