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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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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尸体的口袋里只有两张折好的统一发票、三个十元铜板,以及一串钥匙。这钥匙我见过,因为它根本就是我的,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凶手或尸体可以进入我的房间。但尸体本身依旧陌生。

  尽管很陌生,但在一个小时前我曾经问过自己一个荒谬的问题:“难道我自己就是凶手?”

  这种情节可以在几部好莱坞电影中见到,警探主角缉凶缉了半天,最后居然发现原来是自己的人格分裂,凶恶的人格连续杀了好几个人却浑不自知,最后真相大白时,主角面临内心冲突善恶难分神魔交战痛苦分裂,而戏院里的观众无不大呼剧情急转直下好不过瘾等等。

  但,人生虽然就是戏,演不完的戏,有个时候悲,有的时候喜,但这戏码大小有别,从来不是人人都有机会成为“电影”里的演员,只有陈水扁、宋楚瑜、连战、马英九、李登辉这些人的戏,才是人人争相目睹的大萤幕格局。

  然而这城市里大多数的人的戏,都是狗屁倒灶的乡土连续剧,抬不上大场面,而人格分裂导致犯案这种天杀的屌事,跟我自然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很清楚自己在城市里的角色,我不是负责杀人的。我有我的角色,我的角色是负责在城市中做游荡的冥想,试着让自己成为城市的一大块的一小部份。

  但这头尸体毕竟还是挂在我的房里,这是无坚不催的事实,这个事实令我困倦,我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因为我不是个好侦探,毕竟侦探也不是我的角色。

  一只苍蝇停在尸体的眼睛上,我突然感到厌烦,伸手将苍蝇赶走。苍蝇冷冷地飞到尸体手指勾着的马克杯上,马克杯里装了一杯曾经是速溶咖啡的东西。那是我的速溶咖啡。

  我喜欢喝“好东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三合一速溶咖啡,一方面是因为我喜欢那些广告,一方面是因为它跟广告一样,什么都帮我调好了,我只要把热水往杯子里头一冲,廉价却很实际的香味立刻喂养一个渴望风格之外的灵魂。但这杯曾经是咖啡的东西,现在却飘着一点一点的圆形绿色,我想应该是发霉了。

  两个小时前,我有股冲动想把马克杯里的不明物质倒掉,洗一洗,重新冲杯咖啡喝,但尸体的手指轻轻勾着马克杯,使我感到同情与淡淡的遗憾。这尸体还是个人的时候,一定想把这杯好喝的速溶咖啡喝完,不料死神却先一步找上了他,所以我只能吞吞口水,试着把速溶咖啡给忘了。就当作是保留现场完整罢。

  苍蝇一直死缠着尸体,我替那只尸体感到悲哀,虽然尸体一向是逆来顺受的高手,但我决定为他做点事情。我在柜子里拿出一瓶杀虫剂,在尸体的脸上、背上、胸口、手上、脚上仔细地喷上一层药水,果然那些可恶的苍蝇纷纷恶灵退散。

  等等,在喷杀虫剂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件我六个小时前就该注意的事实:这尸体没有明显的外伤啊!没有外伤!就表示这只尸体很可能是从一个活蹦乱跳的人自然变成尸体的,而不是被什么凶手干掉。

  自杀?是自杀么?

  难道,在这头尸体还是个人的时候,是特意跑来我房间里自杀的么?还是不小心跑来我房里自杀的?还是不小心跑来我房间,然后又不小心来个突然暴毙?我的天,这真是太可怕了,这是什么沉沦的时代啊,居然要跑到人家家里自杀?不管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这种带给别人麻烦的事真是一点也不可取。

  “喂,你干嘛跑到我家自杀?”我在尸体的耳朵旁说。尸体当然保持他沉默的权利,我只好坐回床上。

  唉。还是报警算了,反正警察也该知道,杀人这回事不是我这种小角色该做的,警察说不定也会知道,这头尸体是自杀死的。

  不行,我又忘了警察一旦问起我这几天的行踪时,我根本答不出来的窘境,一个丧失数天行踪的人根本就是模范嫌疑犯,而且万一这尸体不是自杀死的,例如是被下毒之类的,我只能看着询问室忽明忽暗的聚光灯乖乖认帐;也许毒药就在这杯发霉的咖啡里,可偏偏杯子又是我的。

  又,如果这尸体是自杀死的,我还是无法解释他为何无端选在我家结束生命。

  也许天亮以后,我该去街上转角的转角,问问早餐店老板娘我这几天有没有去吃过“老样子”早餐?

  也许根本不必等到天亮。我可以去问问楼下的隔壁的隔壁,那间“全家就是你家”的二十四小时营业便利商店的柜台小弟,林育信。阿信。

  我猜阿信是个打工的大学生吧,柜台上总摆着一本画满英文符号与复杂线条的教科书,虽然我从没看过阿信正眼看过它一次;但这也难怪,阿信经常以电影中的慢动作镜头切割自己的举动,可能他太累了,也可能他喜欢让别人觉得他累了,以致于没有时间把视线对准那一本教科书。

  本来嘛,我是应该问问阿信我这几天有没有像往常一样,在晚上十点时来点叉烧包还是寿司饭团的,这样就可以厘清我这几天的行踪了。

  但阿信记不记得我的脸,我可相当没有把握。因为阿信从来没问过我:“还是老样子吗?”这样的话,可见我们之间的默契还不够。这当然不能怪我,我已经尽力了,我曾经连续一个月在阿信面前单单只买一个叉烧包和麦香红茶,一个月喔!但阿信每次都一脸木讷地敲着收银机,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将发票跟零钱塞在我的手上。

  有一次,我破例买了一个川味辣肉包还有一罐橘子汽水,在柜台结帐时,我看着阿信半睁着眼将收银机打开,终于忍不住问他:“阿信,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不买叉烧包跟麦香红茶吗?”

  “啊?一共三十五块。”阿信只是迷惑了半秒,随即告诉我身为顾客的事实。

  就是这样,阿信从没记得过我的习惯,甚至连我总是不要塑胶袋这么有公德心的事也不记得,每次结帐完都要问我一次:“先生,请问你要塑胶袋吗?”,真是令人泄气。

  我后来放弃了跟阿信之间的默契培养,毕竟连续一个月猛吃叉烧包可是会腻死人的。所以问阿信应该没屁用吧,他甚至连我在心里叫他“阿信”这种事也不知道。

  我还能问谁呢?

  公车司机?我可不认识总是会在我快到站时,会大叫“箫国胜!下车啰!”这种模范司机,我认识的司机只跟老年人说话,例如那个总是在赶时间的八字胡司机老陈,总是对慢吞吞的欧巴桑大喊:“卡紧啦,青红灯系呒等人耶!”我还没到司机愿意跟我喊叫的年纪,对老陈来说我还只是个投币的乘客罢了。

  漫画店的小李?那个戴着拉风红色边框眼镜的小李?不,他跟阿信一样,连我在心底叫他“小李”也不清楚,更扯的是,小李连我故意、重复、不断地租借七龙珠这套老漫画的“老样子”都没心思注意;任何人都该知道,七龙珠尽管是套经典漫画,但像我这样努力复习同一套漫画的情况绝对是个异数。

  半年前我终于压抑不住,于是堆出一个老顾客该有的笑容,拿着三本七龙珠漫画在柜台前跟小李说:“好漫画,就像七龙珠,每一次看的感觉都不一样,每次都有新的领悟。”

  小李窝在柜台后的小椅子上,从一本厚厚的连载漫画册中抬起头,歪着头问:“会员号码?”

  我微笑道:“七龙珠我看了三十一遍了,还是很赞啊。”

  小李看着电脑萤幕上的会员资料库,不耐烦地说:“号码忘了?电话号码跟手机号码?”

  就这样,从那时候起我就不看七龙珠了,那会使我想起那次感伤的互动;尽管我竭力想要培养出电视剧里顾客与老板间的默契,例如我只要点个头,老板就会将一杯不加奶精、半匙白糖的蓝山咖啡送到我面前,彼此还会双目交会,但这种默契其实是城市里的海市蜃楼。

  还是该去打工的地方,问问老板我这几天有没有去上班?行不通的,有一次我请了三天病假,第四天我回到卖饮料的小店时,老板对我的称呼只剩下“喂”一个字,简单却不明了。

  我曾经试图抗议:“老板,我叫箫国胜,你可以叫我小箫或老箫。”

  老板总是坐在电风扇前,切着西瓜,用一种陷入哲学式沉思眼神看着我,然后把西瓜放进果汁机里搅碎,生硬地说出:“小箫”两个字。然后过了五分钟、或是三杯西瓜汁的时间,我的称呼再度简化成一个“喂”字,好像我的抗议从未发生过。

  “是存在感的问题吗?”我看着尸体,真希望他也有同样的困扰。

  尸体的尸臭跟杀虫剂的药水味混在一起,流露出悲伤的味道。

  “其实,说不定大家都是一样的。”我安慰着尸体,说不定阿信跟小李在其它地方也有同样的困扰。

  想想也对,这种令人胸口郁闷不停吐气的事常常发生在我的身上,说不定不是我妈当初忘记把“存在感”一并生给我,更可能是因为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正在流失一点一滴的存在感?

  也许,这个城市没有一个人知道我这几天做了些什么。说不定连跟我最为熟捻的老板娘对我的记忆,也仅止于“汉堡蛋加中杯奶茶”吧。

  这样说起来好像太过凄惨,或许我该去铁笼子里住上一阵,认识一些新朋友?认识一些知道我在做什么的新朋友?不,我说过我看过大猩猩那落寞空虚的眼睛。算了。

  “唉,你倒是轻松。”我看着尸体叹口气,再看看桌子上的心脏病药丸,也许哪一天我突然心脏病发,就能跟这个表面上挺吵闹、实际上却相当静默的城市说掰掰。

  尸体的迷蒙眼神像是在嘲笑我,嘲笑我面对一动也不动的他时,竟是一筹莫展,只想得到逃避的方法,一脸蠢样,甚至开始可怜起自己。

  “搞清楚,是你把我害成这副模样的。”我轻轻踹了这尸体的肚子一脚,说:“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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