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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不见·花落 作者:水水水水星(晋江vip2012.11.6完结,女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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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沫,你作业还没做吧,该回去了。”零拉起季沫微微握紧的拳头。
  季沫是乖孩子,在老师、同学的眼中都是。她没有电脑,只得借用小米粒的,条件是季沫得帮她也完成一份,不
  过这些对她来说完全无压力,作业没做完这件事根本不会在季沫的字典里出现。
  “沫沫,做我女朋友,我要追求你。”
  陆宸的声音淡淡的,眼里只剩下季沫,不在乎零愤怒的眼神,也不理会越来越多围观的人。
  想了四年,念了四年。季沫经常忘记东西,忘记带本子,忘记刚刚放下的东西在哪儿,忘记和她有过一面之缘跟她打招呼的人……
  她能忘记很多事,却唯独忘不了最想忘记的记忆。就因为想把它忘记,才一直念念不忘。高一之前的事,她映像最深刻,她能记着陆宸给她送过什么零食、弹过什么曲子,甚至连什么时候吃的冰棍,她都能说出来。然而,却不能想起路锡在她初三的时候,给她写过一封信的内容。
  很可笑吧。季沫一直觉得可笑,就跟路锡说的一样,跟他一起,无非是气陆宸罢了。
  “你想用这个收买我吗?”她看着那束花,用相同的答案回答了不同的问题。
  “是!”陆宸的回答清晰响亮。
  为什么时间可以如此的改变一切?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物品,都能让它改的面目全非。时间能冲淡一切,所有人都这么讲。久了,就淡了。多么理所当然的话,就跟扔掉毫无所谓的东西一样。
  季沫看着陆宸,微微张嘴,什么也没说。是时间的魔力吗?它可以让一个人忘记之前的情感,也可以让一座繁华城市化为沙漠——不,并不是时间讲记忆冲淡,也不是时间改变了一个人,而是人太健忘了。
  如果说心是一个有限的地方,那么脑子也是一个有限的球体。装进这些之后,它就无法再装进其他东西。如果对别的事情念念不忘,那么就会无法想着未来的事。
  一个人,在身边久了,即使发生了多大的改变也无法观察到。而要是分开久了,即使是写一个字的笔划不同了,都能从中发现出来。事物和环境将人的思维发生了改变,季沫不知道陆宸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也无法说出他是不是之前的阿呆。以为在他的变换当中,她自己不也是一样吗?
  季沫笑了,将花接下,说:“这次的贿赂我先收下了,不过我不确定能不能教得了你的作业哦。我作业也没完成呢,各自努力吧。”
  她无法离开零,也不能再失去陆宸。
  寝室里流行起网购。在楚晓在网上淘了一件漂亮的衣服之后,她们最大的乐趣就是泡在淘宝上看衣服和各种饰品。这使得季沫叹气连连,她的作业又要早起趁她们睡觉才能做了。
  “你们看这件怎么样?”小米粒指着一套运动服拉着季沫的袖子。
  “你不是刚买了一套么?”季沫看了她一眼,上次买的白色,
  这次买黑色了。
  自小米粒报了网球社,每天下午兴致勃勃地去练球,一次都没落下过。下午有课的时候,也一直往网球场方向看,天知道以教学楼和网球场的位置是永远看不到对方的。瞧她眼巴巴的样子,就知道她有多喜欢网球了。
  小米粒哭丧着脸说道:“上次买的那套可害惨我了,捡球跪地上脏死了,还被教练说没用。”她可以选择不捡球,但是整节课追着球跑真太累了。
  “所以就换黑色?”
  天气比之前更冷了,季沫穿了一件衬衫还要加件毛衣,似乎还觉得冷,就往里面加了件打底衫。今年似乎特别冷了,季沫将这句话重复了好几次。
  


☆34、眷恋分手 失落离别(六)

  将书包里的东西倒出来,背在肩上,想了想有些不妥,又将东西装回去。拿起褪色的包包,自从被丁宇飞扯破之后就很少背了,它的确太旧了。拿起手机装进牛仔裤,又塞进一些东西,看上去鼓鼓的,很难看。
  “这个试试。”楚晓扔过来一只包包,墨绿色,一段时间她经常背它。
  包包很小,一根细细的链子可以背在肩上。季沫不喜欢它的颜色,觉得它太暗了,不适合靓丽的楚晓。她往身上试了试,出奇的搭配。
  “借我一下哦,回来还你。”有点逼不得已了呢,下次她们淘宝的时候,自己也要买了包包了。
  “送你了。”楚晓盯着屏幕没回头。
  季沫惊道:“啊?你不是经常背的么?怎么不要了。”
  “不喜欢了呗,”楚晓回头一笑,“大不了再买一个。”
  “有钱人就是这么奢侈,回来我还你啊,嘿嘿。”那么贵的包,她要做多久的兼职啊。况且,名贵的包包与地摊货的衣服也不搭呀。
  “随便吧,要的时候说声啊。”楚晓又回头玩她的游戏,她迷上了劲舞团。
  季沫看过那个游戏,并用漂亮形容过,可在看到楚晓眼睛眨也不眨的买了一套衣服的时候,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玩这个游戏的。虚拟的衣服,竟比现实的贵的多。楚晓说是情侣装,不买会被别人笑话,而且,对方还是一个等级很高的人。
  小米粒点了一下确认付款,呼出一口气,回头说:“沫沫,你要去看零吗?”
  季沫笑笑,零好久没有联系自己了,即使她打电话过去,他也只是随便地搪塞过去。
  “沫沫沫沫,你去的话把这个带去嘛,”小米粒递过去一个MP4,“记得录音啊,零总是偷偷的练琴,都不给人听,连你的姐妹都不允许。”
  季沫推掉MP4,说:“我不去那里的。”
  ……
  坐在“NO”酒吧,人不多。但在这个时间点上,已经比以前多了很多,而且大都都是坐在座位上静静地品一杯酒。他们都为同一个目标而来——在钢琴前面,坐着一个男子,很年轻,20岁左右。整齐地穿着,好似真的在开一场演奏会。轻快的手指在键盘上跳跃,他闭着眼睛,享受着音乐的每一个时刻。
  季沫坐在并不显眼的位置,她的面前是一杯茶,她没有碰过,只是在凉了的时候,就叫服务员换掉。加上第一次,这是她第四次来看陆宸,每一次,他都无比认真地弹琴。他要弹到很晚,前两次,陆宸还没有弹完她就离开了。
  “嗨,”陆宸在季沫身边坐下,拿起她的水杯就往嘴里灌,“发呆呢。”
  “没有。”不可否认,陆宸真的变了很多,就连
  最基本的打招呼都和酒吧里的青年一样轻浮。
  “是不是觉得我不一样?比以前强壮了吧,嘿嘿,”陆宸露出整齐的白牙,“经历了太多事,就算不想改变,也被强迫推着往前了。”
  “经历太多事?”季沫想了想,没继续往下问,而是抓住陆宸的手,“告诉我,你走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不相信陆宸会无声无息的走掉,不,他跟她说过的,只是她不相信——她怎么会相信,陆宸会真的离开呢。
  陆宸道:“真的想知道?你会恨我的。”
  “为什么?”
  “要是你答应,不会恨我,不会离开我,会像第一眼见到我时的需要我。”说最后一句时,陆宸眼里有了没有掩饰的自信。
  这是需要他?
  季沫不明白,分开四年,她从未想过自己需要陆宸。需要他的安慰?需要他在身边?不,她从没有想过,可又每天在祈祷着,他能回来。她道:“我只想知道……”
  “Lou,开始了。”
  一个歌手样子的男子对着他们挥了挥手,陆宸对他笑笑,同样挥手示意。他没跟季沫说再见,直接跑过去向男子拥抱了。男子的头发很长,染成奇怪的颜色,嘴唇上打了一个钉子,衣服怪异的很,手上和脖子上都挂着粗粗的链子。听说这是现在很流行的非主流。
  走到钢琴旁的时候,陆宸朝季沫招招手,喊道:“下周六地铁门口见!”
  他刚说完,就坐下开始弹琴,不是优雅的纯音乐,是激情澎湃的摇滚乐。在他的手指下,即使是钢琴弹奏,也别有一番风味。接下来,便是嘈杂的各种乐器。台上的非主流男子卖力的唱着,胸前的骷髅头链子不时打在他胸前。难道他不痛吗?季沫很是为他担心。
  ……
  走出门,一股凉气袭来,却无比安静。
  一个棕色的背影对着她,手里夹着一件白色外套。忽然,他意识到什么,转身,正好季沫在里面走出来。
  季沫想跑的,这是她最初的反应,但是腿还没迈动,前面的人已经发现了她。她扯扯嘴唇,算是微笑。现在要是幽默的说出“好巧”似乎实在不合情理。
  “出来了。”
  “嗯,你……什么时候来的?等很久了吧?”这是愧疚吗?季沫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电视里妻子背着丈夫偷丨情被抓一样。
  零将外套递过去,答非所问:“挺冷的,先穿上。”
  “嗯。”
  “沫,他是谁?”这是零第二次问她。
  深呼一口气,季沫套上比她人还大的外套。松垮的外套包住她整个人,显得滑稽,不过不再冷了。她首先迈出步子,把头仰得高高的,天空是厚厚的乌云,过于亮的霓
  虹灯将星星都遮掩起来。
  而在季沫眼里,就如回到1995年的炎热夏天。
  “很热。”
  “衣服太厚了吗?”
  “没有,我说那年的夏天很热,无比炎热的天气,陆宸出现了。嗯,我们一起度过小学,初中。”
  “是么。那,他为什么离开?”零问道,季沫的言行,他能猜测出一点。
  “不知道,平白无故的走了,或许讨厌我吧。”她能想象得出当时陆宸是多么讨厌她,不然怎么会一句话都不跟她讲呢。“
  “为什么讨厌你?”
  “因为我不是好女孩……”想了想,她补充道“不像表面看的好。”
  “人都有很多个面,但不能凭某个细节下定论。没有好人和坏人之分,他觉得坏,那便是坏。觉得好,便是好的了。”在不同人眼里,总会变好人或是坏人,就如季沫,在他的眼里,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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