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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本佳人,奈何为后 作者:极爱及爱(晋江2013-11-05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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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医在宫内都是有威望的,叶太医威望更甚,侍卫只把仓库门开了条缝,一方面是相信叶太医,一方面是灰尘太大,检查完毕,走人了。
  
  查了三四天,一点消息也没有,卫语潇满脸阴霾,眯细了眼,狠悷了眸,独自生着气。
  
  瞿石的声音响起“启禀皇上,万妃娘娘求见。
  ”
  卫语潇脸上的阴霾消散了一点,“传。”
  
  “臣妾参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万俟溪屈身行礼。
  
  卫语潇忙上前扶起;“爱妃旧伤未愈,不必行此大礼,朕正准备去看你呢。”
  
  万俟溪顺势倚进卫语潇怀里,两人慢慢向床边走去。
  
  “臣妾的伤已无大碍,这些日子实在是挂念皇上,臣妾,臣妾。”眼里酝了一汪水,将落未落,饶是铁石心肠,此刻也非化为绕指柔不可,卫语潇自认是个多情人,那指缓缓伸向万俟溪的衣物,剥落,衣物沿着身体一寸一寸地滑下,卫语潇把万俟溪拦腰抱起放于床上,唇往那柔腻的凸起处吻去。另一手也在另一边揉动,万俟溪羞得不知该如何自处,了解得再多也不如实践来的震撼,吸力带来微疼,疼得微颤。
  
  那唇又往下移,哦,要到神秘地带了,好可惜,那唇转瞬回到万俟溪的唇上去了,下面换了弟弟来接任,卫语潇果然是个中高手,一下就找到了目的地,长驱直入,万俟溪压抑轻泣,动作渐渐激烈起来,带动床幔摇曳。这旖旎春/色羡煞旁人啦。
  
  “宝贝,吃肉喽。”
  
  叶春风又送饭来了,华莹扶额,你说,你说,你老给伤患吃肉是为什么呢,变态满天下啊。
  
  华莹讨好的笑,接过碗放在床边的矮几上,“我等会吃。”
  
  叶春风挑眉瞪眼,“不好吃?”
  
  “好吃,我就是太饱了,等会吃,呵呵呵呵。”叶莹笑的谄媚,就怕这家伙强喂。
  
  叶春风似笑非笑地看了华莹一眼,端起碗坐在床边,华莹心中大呼,完了,完了。
  
  看着喂到嘴边的肉,华莹决定英勇就义了。
  
  “叶太医,叶太医,太后不好啦,今儿个又吐血啦。”太后身边的苏公公总是咋咋呼呼的,许是太后人老了,喜欢热闹,就留了个这么个年轻灵活的在身边。
  
  叶春风放下碗,“那是在清余毒,我马上随你去。”太后久病,先前太医用药有些失准,渐渐地太后体内积了些毒素,上次叶春风去找的稀有草药血霁就是为太后治病除毒的药引之一。
  
  华莹被解救了,几日的修养,恢复了些体力,这肉怎么处理,扔掉太浪费了,不知金子吃肉不,听叶春风说金子住在后院的小花园里,这变态,还对自己用十里追踪,用就不说了,还在自己面前炫耀,可恨,十分可恨。
  
  华莹对肉肉的小东西还是很喜欢的,上次怎么没见叶变态的后院有小花园呢,新辟的么?华莹带上肉,走啊走,走啊走,原来叶变态的后花园在后院后面的竹林深处啊,还好自己有耐心,一般人根本找不到嘛。
  
  华莹揉了揉眼,自己看到了什么,天啦!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猜猜华莹见到了什么。。。。。。




☆、卫君三

  一群白兔子围着一只金色的兔子,像是在给金色兔子按摩,这是,传说中的兔王?华莹被华丽丽地雷到了。瞧瞧金子那悠闲样,肚子朝天,两前爪各搭在两白兔子身上,两后爪平伸,也有两只兔子在旁捏揉,加上揉肚子的那只,足足有五只兔子伺候金子。
  
  华莹摆出最温和的面孔,“金子,吃肉么?”
  
  金子睁开眼睛凉凉地瞥了华莹一眼,未动。
  
  华莹懵了,我这是被鄙视了。我被一只兔子鄙视了,虽然是一只不平凡的兔子,可气可恨啦。
  
  金子翻了个身,华莹的气全消了,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兔子啊,金子般的颜色,平时营养太好,毛皮泛着光。胖嘟嘟的身子,圆圆的毛绒绒的脸,黑珍珠似的大大的眼睛,好想抱着亲一口。
  
  华莹也确实这么做了,没有得逞,那群给金子按摩的白兔子挡在了华莹和金子之间,这年头,兔子比人聪明了,可怎么办啦。
  
  对一群兔子能用武力吗?能,但是不舍得,华莹带着遗憾和肉离开了。
  
  叶春风回来看见华莹一脸的郁闷,这是怎么了,走过去捏捏脸揉揉头(平常叶变态就是这么调戏金子的),“宝贝,怎么了,肉都吃了吗?”
  
  华莹低头闭眼,复又睁开,她这是在平体内的怒气,主人变态宠物也变态,转念一想,对付不了主人收拾收拾宠物也不错。
  
  “嘿嘿,你不是想知道女人的秘密么?”华莹假笑。“呵呵呵呵。”
  
  叶春风盯住华莹,眼珠大幅度转了转,歪歪头,笑笑,作揖,“恩,在下洗耳恭听。”
  
  “咳、咳。”华莹搓搓手。笑嘻嘻;“你知道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我最近又很无聊,呵呵,不如,拿点什么来交换啊。”
  
  叶春风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说。”
  
  “把金子制服借我玩几天。”
  
  叶春风又挑眉了,华莹知道这代表他很疑惑。
  
  “我捉不到。”华莹泪了,掉底子啊掉底子。
  
  叶春风嘴角抽了抽,努力忍住嘴边的笑意。“金子喜欢吃排骨红萝卜,用排骨加盐加清水炖,炖熟后,把肉和骨头挑出,再加入红萝卜,再拌上饭就成了,它最近迷上这种吃法了。”
  
  叶春风伸出右手食指,“记住,一定要把肉挑干净,金子喜欢纯的,肉末都不能有。”
  
  华莹的嘴张成O型,心里幻想着,我下辈子可以做金子这样的兔子么?
  
  叶春风勾住华莹的下巴,脸对脸,唇与唇的距离只有手指宽的时候,停下了,“我要的秘密呢?”
  
  华莹使劲推开叶春风,“秘密嘛。”某莹嘴角弧度愈弯,“你知道女人最痛苦的是什么吗?”
  
  华莹凑近叶春风耳边,“女人,最痛苦的,就是,来葵水,哈哈哈哈。”
  
  叶春风惊愣了,这个恶趣味的女人。
  
  卫国的秋天很暖和,大多时候人们都穿着单衣,这两日天气变冷了些,华莹穿着叶春风给的外衫,在后院小厨房给金子煮起了红萝卜,厨房原来是专门给太后熬药用的,为了金子,叶春风才备齐的做饭用具,看来金子很受宠。
  
  前院传出脚步声,是叶春风,他今早说去城外采草药散心的,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叶春风闻到红萝卜香,慢慢走到小厨房,眸中有哀痛之色。
  
  华莹见叶春风立在门边,面色沉重,心下奇怪,谁能伤的了强大的叶变态。
  
  “我今天出门,城门口挂着一具女尸,看样子已经死了几天了,没有腐烂,应该是用千喜花泡过,此花能保人尸身千日不腐。”叶春风顿了一顿。
  
  华莹睁大双眼看了一眼叶春风,又低下头,心里琢磨叶春风说这些话的用意,他并不是一个八卦的人,难道这个女人跟他有什么关系,是他的亲人,不,不可能,以叶春风的能耐,救个把人是再简单不过的事。那,会不会,起先他并不知他的亲人被捉呢?
  
  叶春风走到锅炉边的小凳上坐下,腿挨着华莹的腿,“那个女人死得很惨,生前肯定受过不少折磨,眼珠被挖,双手双脚也不见了,嘴角血印很深,大概,大概,舌头也。。。你,我两次见你都负伤,又恰逢宫中抓捕刺客,你就是那个刺客吧!听说这具女尸是刺杀左相的刺客。”
  
  叶春风自认是一个变态自私的人,只会紧紧的保护自己在乎的人事物,华莹也成了自己在乎的人么,他又疑惑了,今天的事给他的震撼很大,他也杀过人,也常常见死不救,却从来没有这么残忍过,刑部的那群人对一个年轻的女人怎么下得了这么重的手,想必华莹一定很伤心吧。
  
  刺杀左相的刺客,是语眉,那个一笑起来眼儿弯弯的语眉,挖了眼睛,砍了手脚,割了舌头,这是一种怎样的痛,华莹觉得自己的血液很长时间都是冰凉的,不流动的,她看着自己的手,想象着被砍的情景,身体不自主的发起抖来,泪水刷刷的往下落,说不出话来,喉头哽咽无法言语。心痛抽走了她所有的力气。
  
  叶春风没有安慰过人,他看了看华莹煮的排骨红萝卜,风驰电掣的出去了。
  
  华莹沉浸在心痛中,无法自拔,脑海里一直闪现着语眉受刑的画面,那画面很清晰,清晰得好像亲眼见到一样,华莹捂着心口,那里好痛,好痛。排骨红萝卜的香气弥漫整个厨房,华莹却似没有闻到,或许,她本来就没有闻到。
  
  远远看去,叶春风怀里一团金色,看不出是什么,还未及走进,那团金色竟活了。
  
  金子闻到越来越浓的红萝卜香,不是纯红萝卜的香味,哦,排骨红萝卜,它欢快地扑向了那锅汤。
  
  叶春风立马抓回金子,敲了敲它的头,“你以为你是真金不怕火炼么,小心烧光你的毛,到时候就没有小白兔要你了。”
  
  金子皱皱鼻子,头蹭了蹭叶春风的手。
  
  叶春风把金子强塞进华莹怀里,自己去给金子拌饭了。
  
  金子在华莹怀里扭来扭去,它讨厌这个给它吃肉的笨女人。
  
  华莹搂紧金子,想从它身上获得温暖,金子更剧烈的挣扎起来。叶春风递过排骨红萝卜拌饭,金子借着华莹的手享用起来,美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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