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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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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乐洋斜眼看了沈固一会儿,噗哧一声笑了:“行,哥,这个比苏完好多了,你总算眼光好一回。”

  钟乐岑脸涨得更红:“乐洋,你别瞎说!”

  钟乐洋亲热地搂着他的肩:“你先说,苏完那混蛋哪去了?你跟他掰了?你昨天晚上又上哪去了?我过来的时候你们隔壁那个人说你们一早就走了。你是不是又冒险去了?看你这一身的土腥气,到地下挖宝去了?”他说到后来又愤怒起来,“你说你,就连我的符咒也不等,万一出事怎么办?还有你这男朋友,也这么一身味,你们一块去的?他是同行?我看这身手少见。”

  钟乐岑苦笑:“乐洋,你别瞎说。这是沈固,我现在住在他家里——”他还没说完,钟乐洋已经吹了一声口哨:“同居啦!”

  钟乐岑按住眉心。沈固皱皱眉:“知道你哥这样还站在楼底下。先上去再说。”

  钟乐洋对钟乐岑挤了挤眼,用口型说:“怎么样,还挺体贴呢。”

  钟乐岑茫然没看懂,沈固却看得明白,哼了一声,率先进了楼道。打开503的门,502门也开了,池莉莉探出头来:“沈哥——呀,怎么弄成这样?”

  沈固也有点诧异:“莉莉?你回来了?”

  池莉莉担心地跑出来:“卢纬不是结婚了嘛,所以我回来看看他和新娘子。沈哥你怎么搞成这样?”

  沈固示意钟乐岑先带着弟弟进屋,转身进了502,果然卢纬也在,一身名牌,头发用发胶打理得有型有款,正跟庞峰云说话,看见沈固进来很是高兴:“沈哥。你这是——”

  “没事。跟……打了一架。”沈固把那个“人”字咽了回去,“莉莉说你结婚了?”

  卢纬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真对不起,本来应该给沈哥你说一声的,都是你帮忙的——不过,事办得挺简单的,琳琳她不愿意张扬……”

  “和张琳?”沈固真有点惊讶了。这两人认识也就一个月吧?

  卢纬有点尴尬:“沈哥你是不是觉得我太那个,才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

  沈固迅速调整表情:“我没这个意思。闪婚又不是你一个。不过,结婚这事,我觉得还是慎重点好。张琳当然是好姑娘,不过你们是不是说得来,能不能过得好,这个……”

  卢纬感激地笑笑:“沈哥,不瞒你说。当初一开始我求你帮忙的时候是有点为钱去的,你们都是我好朋友,我也不跟你们撒谎。我对罗薇——我确实是喜欢她。她死了我特难过,我总是想,要是我们有钱,她何必干得那么苦,那病就是累出来的。”

  沈固想了想,还是谨慎地说:“卢纬,你其实不用这么想。我看你们当初干得都很起劲,也不只是为了缺钱,不还是为了自己的事业么。再说,罗薇这个病,未必是累出来的,可能她——一直都有这个病,就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卢纬感激地看着他:“沈哥,谢谢你。这事我也反复想过,可总是——不过我跟琳琳熟了之后我就觉得,她真是个好姑娘。虽然她哥有钱,可是她绝对不是那种娇小姐,一点小姐脾气都没有,特别的好。我,我还跟她说过罗薇的事,她特别理解。我觉得吧,我以后都不太可能找到比她更好的老婆了。她哥催我们快点结婚,琳琳也同意,我也就——其实我也觉得有点仓促,但琳琳都同意,我要是反对,不是让她很没面子?”

  沈固笑了笑:“其实别人怎么看都没关系,只要你自己觉得合适就行了。张琳那姑娘我看不错,你们过得好,闪婚也没什么。”

  池莉莉笑嘻嘻地说:“沈哥你不知道,卢纬刚才都把他老婆夸半天了,怎么怎么好,家里住的房子怎么怎么大,我们都嫉妒死了!”

  卢纬红着脸摇手:“莉莉——”

  庞峰云也笑着说:“这有什么不能说的,老婆又有钱又漂亮又贤惠,怎么不能说?沈哥,卢纬可宝贝他老婆了,刚才还问我们有什么办法驱虫,别让虫子咬他老婆的衣服呢。”

  沈固笑起来:“驱虫子还不是用樟脑丸,这个也要问?”

  卢纬嘿嘿地笑:“沈哥你别听他们说。不过,我们那房子里就是有虫子,衣柜里明明放着樟脑丸,还是有虫子。也不咬别的,就是咬琳琳带过来的一匹布。”

  池莉莉调侃他:“什么布啊?现在谁家姑娘出嫁还带着布?别又是什么名牌晚装吧?”

  卢纬做势要去抓她:“真是布。啊也不对,不是普通布,琳琳说叫什么锦,好像是——梁州锦,对,就是梁州锦。倒真是很漂亮的布,琳琳说是她老家的习俗,压箱底的。”

  沈固疑惑:“张琳老家不是滨海?”没听说张琛老家在外地啊。

  卢纬摇头:“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梁州的?要不然怎么用什么梁州锦呢。也不知道是什么虫子,简直是天天咬。我说把这块布拿出来晾晾吧,琳琳就是不让,说什么压箱底的东西不能拿出来,宁可让虫子咬……”

  池莉莉很有经验地摆手:“那肯定不是什么心爱的东西,要不然女人最宝贝的就是衣服,肯定不能让虫子就那么咬。哎,你就不用操这个心了。想不到我们卢纬还是模范丈夫哩。”

  几人哈哈大笑。卢纬拿出请柬:“我觉得总得补办一下,不说别的,也得请请你们。你们看什么时候有时间?沈哥,我跟琳琳说要不是你,我肯定不会认识她,你是大媒,我们得好好谢谢你。”

  沈固接过请柬笑了笑:“那么客气干什么。这样,你们定时间,到时候我调一下休班就是了。你们说话,我先回去换件衣服。”

  卢纬送他出来,在门口看看没人,小声说:“沈哥,有件事问你一下。”

  沈固看他一眼:“什么事这么神秘?”

  卢纬小声问:“沈哥,你知道琳琳家里有什么遗传病么?琳琳她——梦游。”

  沈固皱眉:“梦游?”他倒没听说张琛有这么个毛病。

  卢纬紧皱着眉点头:“琳琳自己可能还不知道呢。虽然人家都说梦游的人会保护自己,但我还是怕她万一梦游到外头去出点事怎么办?”

  “你怎么知道她梦游?看见过?”

  卢纬摇头:“不是。琳琳有个习惯,总是喜欢睡觉前接一盆水放在厨房,说自来水也要澄清一下,第二天早上好做饭用。有两次我因为一早就要跟着去接新娘,4点多钟就起来了。结果我到厨房一看,那盆水被人倒了,盆里还扔着个金镯子。那除了琳琳还有谁?第一次我也没声张,把那镯子放到她枕头边上就走了。到第二次我忍不住问琳琳,可是她硬说根本就没起来过。那镯子很特别,好像是一条小蛇,头咬着尾巴,做得很精致,不像市面上卖的那种千篇一律的首饰。可是那镯子我从没见她戴过。有一回趁她不在家我还翻箱倒柜地找过,也没找到,不知道她半夜是从哪里拿出来的。”

  沈固想了想:“我倒没听说过张琛家里有这个病。梦游倒也不一定是遗传,过份疲劳或紧张都有可能,我看你还是带她去看看的好。就像你说的了,不一定是什么大事,可就怕万一出事。”

  卢纬连连点头:“是啊,我也是这么想。可是我又不想让琳琳知道,要是带她去医院什么的,医生一问她不就知道了么?万一她觉得我是嫌她什么的——”

  沈固笑了笑:“你可以算模范丈夫了。这样,我倒认识一个私人医生,等我问问他,如果他肯给介绍个心理医生就比较好办,你可以预先给医生讲明白不要直接问,这种事医生一般都会配合的吧?”

  卢纬感激地点头:“谢谢沈哥了。那我跟琳琳商量一下,定了日子再来给沈哥送请柬。”

  沈固回到503,那兄弟俩正头靠头地趴在桌子上研究图纸,钟乐岑已经洗了澡,头发还湿漉漉的。桌子边上放着那个装骸骨的盒子。沈固只听钟乐洋啧啧赞叹:“好一个四灵聚财阵,还兼养阴,设这阵的人是个高手!不过,走的可不是一般路子,透着股邪劲!”

  钟乐岑把盒子往他手边推了推:“养小鬼,当然不是正路。乐洋,这孩子不肯上路,你帮他一把。”

  钟乐洋打开盒子看了看,叹了口气,掏出一张符纸随手折了只纸鹤,手指一弹,纸鹤的翅膀居然微微扑扇起来:“人有人道,鬼有鬼道,仙鹤引路,早去西方,断绝诸念,两不相妨。”纸鹤突然化成一道白烟,绕着那盒子盘旋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沈固又听见了孩子的啼哭声。钟乐洋眉头一皱,手指再一弹,烟雾散开,把整张桌子都笼罩在淡淡的白烟中。渐渐的,烟雾凝成一个七八个月大的婴儿,躺在桌上哇哇大哭。钟乐岑忙着戴上眼镜:“这孩子究竟是为什么——”他话还没说完,孩子翻了个身,三人人都愣住了——孩子后脑勺上有个一元硬币大小的窟窿,窟窿里黑洞洞的。婴儿的脑袋上长着细软的头发,头发稀疏,能看见柔嫩粉白的头皮,于是那个黑洞就愈发的令人惊心动魄。

  钟乐洋长出了一口气,烟雾散去,孩子也消失了:“怪不得不愿意去投胎,尸骨不全。”

  钟乐岑小心地把盒子里的小头颅拿出来,果然,后脑处缺了一块圆形的枕骨。

  沈固忍不住问:“为什么要把孩子的头骨拿去一块?”

  钟乐岑轻声说:“这是养尸。”

  沈固眉头皱得更紧:“养尸?”

  钟乐岑轻轻把那小头颅放回盒子里:“用四灵阵聚阴在这孩子身上,然后把孩子的头骨拿走一块,聚来的阴气就会集中在这块头骨上。用这块阴骨,就可以养尸。”

  “到底是养什么尸?”

  “就是寿命已尽的人,用这块阴骨聚来的阴气养着,虽然死了,也还能像生人一样。这种方法与化僵不同,算是——活死人吧?”

  沈固半天没有说话。钟乐洋呸了一声:“这是缺德的玩艺,一旦养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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