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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笙身体有些僵,男人和女人想法还真是有着天渊之别。
停了1秒,陆子初伸出手臂把她抱紧,看似紧窒,却很温柔:“你在我怀里,这才是最重要的。铄”
阿笙伏在他怀里没动,外面雨声淅沥,可她和他的心跳声却如鼓如雷。
……
雨过天晴,阿笙望着天花板,房顶的大玻璃不再被雨水浇灌,蓝蓝的天,就连阳光也温柔的投射在了床上。
觉得刺眼,阿笙抬起手臂挡在了额头上,房间一角传来温润的笑声。
放下手臂,望向那人,陆子初不知何时早已穿戴完毕,正坐在木艺沙发上看报纸。
“早。”
阿笙看了看墙壁上悬挂的闹钟,上午九点半了,忽然意识到他在取笑她。
他勾起了微薄的唇:“起床,我们出去走走。”
“还没吃早餐。”食欲似乎被她找回来了。
“等着。”他放下报纸,走出了房间。
趁他准备早餐的时候,她换好衣服,然后走进洗手间刷牙洗脸,门开着,能够清楚听到他咚咚的往楼上走,声音沉稳仿佛有了回音。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眸柔和,嘴角带着笑……
托盘上豆浆冒着热气,一圈摆放整齐的小笼包,还有她之前和梁茉一起去市场买的腌萝卜,早餐简单,但陆子初是一个有情调的人,木盘中间摆放着一只很小的精致骨瓷花瓶,里面插着一支花开饱满的粉红色山茶花,香气弥漫。
这属不属于自得其乐?一只花瓶,一支花,就餐品味一下子就攀升了许多。
也算是借花献佛了,阿笙取出山茶花递给了陆子初,“送你。”
他在微愣之后,伸手接过,停了几秒,看着含笑吃饭的阿笙,猝然笑了。
他说:“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女人送我花。”
“感觉怎么样?”
陆子初拿起一只小笼包送到她嘴边,在她咬了一口之后,这才说:“不太好。”
“嗯?”声音含糊不清。
陆子初笑的迷人:“感觉自己好像被调戏了。”
“……”阿笙险些被呛到。
那支山茶花被他摘下来,别在了阿笙的鬓旁,她原本就拥有一头浓密松散的长发,如今粉红色花朵相称,白皙的皮肤似乎也因为山茶花开始有了颜色。
阿笙笑笑,没有和他目光对视。轮廓清晰,眼神清晰锐利的男人,在看向她的时候,表情慵懒散漫,柔和的眼神里分明窜起了满满的火焰……
……
一辆崭新的脚踏车摆放在庭院中,难怪下楼前他看着她的衣服摇了摇头:“需要换衣服。”
这次出来,衣服都是他准备的,她也是打开行李箱才知道,里面竟然放着红色运动衣和白色运动裤。
邰铭见陆子初和阿笙下楼,迎了上来,前一日邰铭又找了好几人过来帮忙,藤椅总算是完成了,选漆需要过问陆子初的意思,陆子初跟他谈话的时候,阿笙上前打量着脚踏车。
过了一会儿,陆子初走过来,问阿笙:“会骑自行车吗?”
“我初中、高中那会儿每天骑脚踏车去上学。”其实她是想起了依依,两人形影不离太多年,有关于脚踏车的回忆太多太多了,不愿心情受扰,阿笙回头问他:“怎么只有一辆。”
陆子初拿出口罩递给阿笙:“我载你。”
“我不能自己骑吗?”
抬手揉了揉她的头:“会累。”
陆子初推车时,发现阿笙鞋带松散,只得把车停好,蹲下身体帮她重新系鞋带。
这样一个上午,清高孤傲的人屈膝帮她把鞋带拽紧,专注绑好,温暖妥帖的举动给了阿笙感动,也让客栈老板和住客颇感意外。
有些画面,无关阳光,只消一眼,就会让人头晕目眩。此景,就是其一。
阿笙低头看着陆子初的手指,骨节修长干净,腕表散发出淡淡的微光。
像是生活多年的夫妻。阿笙想。
……
空气带着凉气,但阳光却打在了地上,陆子初骑着脚踏车载她穿梭在大街小巷,她坐在后座伸出手臂抱住他,迎着风,沿途看到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无比幸福和美好。
有游人在照相,纳西族老太太手拉着手,脚下踩着节奏,跳的很卖力;有外国游客背着包推着山地车,和周围行人或认识或不认识打着招呼;还有眼神漠然的都市女人躺在客栈门口的摇椅上冷漠的看着面前来来往往的行人。
来这里的人,大部分人都在这种慢节奏中舔舐着伤口,伤口好的人继续回到最初的地方为了生活拼搏,伤口未曾恢复的人,继续逗留。
宁静安定融进空气里,令人有闭眼的冲动。
阿笙央着要骑车,陆子初在想,她虽有腿伤,但骑上几分钟还是可以的,也就放行了。
把车交给她,她弯起了嘴角,他看了只觉得好笑,叫住已经上车的她,温声道:“别骑太快,五分钟后回来。”
他在原地等她,于是这一等少说也有半个小时,原本早在二十分钟前就去找她的,但又怕她从别处跑回来,只得按着性子等。
半个小时是极限,陆子初沿着大街小巷找阿笙的时候,焦虑、后悔、不安、恐惧……最后悲哀的念叨着:“顾笙,你真是我的死穴。”
这话出口,多少有些气急败坏和咬牙切齿。
这一路,他心里想着,如果她是故意害他担心,见到她之后决不饶她,想法总会发生改变的,整整找了二十多分钟之后,他又在想,只要找到她就好,她兴许忘记他在哪了,说不定此刻也急坏了,这么一想,整颗心都揪了起来。
返回原地,那里也有人正焦急的等着他,不是阿笙,而是邰铭。
他说,他在外面办事,是梁茉给他打电话,让他来这里跟陆子初说一声,阿笙在客栈,让他直接回去。
隆冬天,陆子初回客栈的时候,额头上都是汗,罪魁祸首正背对着他拿着刷子给藤椅刷漆,悬着的心忽然落了地,气却不打一处来,也不管有人没人,上前一把扛起阿笙就往楼上大步走去,声音又急又气:“顾笙,有你这么折磨人的吗?”
阿笙在短暂受惊之后也很可怜,倒挂在他的肩上,头晕的很。
梁茉担心出事,紧追几步,接了阿笙手中的刷子,跟陆子初解释道:“陆先生,您别怪顾小姐,她是在外面骑车摔倒了,脚踏车也出了故障,那里离客栈比较近,所以她才会先回到了客栈。这不担心您四处找她吗?所以才会央着我捎信给您。”
陆子初步伐僵了,在楼梯转角处放下阿笙,好看的眉皱了起来,“有没有受伤?”
梁茉听他语气焦虑,这才松了一口气,刚才真的以为这么好看的人会把阿笙扛进房间暴打一顿。看来,人不可貌相,再好看的人发起火来也是很吓人的。
“衣服穿得厚,不碍事。”阿笙见他眉皱的更紧了,以为他不相信,就又说道:“腿刚开始有些疼,不过现在好了。”
也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相信她的话,但总归是松了一口气,火气却没那么快消下去,他说:“顾笙,骑车就不能小心一点吗?”
他是真的急坏了,要不然不会连名带姓的训她。
“别恼。”
“哪有那么容易就消火?”
他别扭起来的时候像个大男孩,阿笙踮起脚尖,捧着陆子初的脸亲了亲他的唇,笑了:“还气吗?”
陆子初眼睛有光划过,嘴角却禁不住上扬,内心是无奈的,这小女人……
变天,情史注定无可挽救
更新时间:2014…8…7 17:38:49 本章字数:4658
楼梯亲吻照被客栈游客用相机拍了下来:台阶上下,周遭盆栽鲜花点缀,身影和笑颜开始变得影影绰绰。光影中,女子亲吻男子薄唇时,嘴角微笑含蓄,宛如藏匿酒窖被温情厚待的红酒,甘醇沉郁,有着时间沉淀后的淡然。
照片送给了陆子初,男子拿在手里,眼里光彩灼灼,一下子就点亮了俊雅的颜。
来到束河不过数日,却忽然想放下一切就此永远生活下去。
楼下藤椅早已刷好了漆,等待风干。
恬淡的午后,阿笙兑现了诺言,趁陆子初午睡的时候,下楼细致刷漆。无法回馈给顾行远的那份孝心,阿笙悉数给了陆昌平。
死去的人,亏欠太多;活着的人,此生不愿再见;亲人一场,有时候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是良缘,还是孽缘。
她不曾知道,那天午后,她在廊檐下刷漆,同样有一个人早已察觉她起床,站在阳台上,双手撑着原木栏杆静静的看着她,眸光如水。
陆子初望着束河上空,这里太过安宁,以至于他快遗忘了T市纷扰。他和阿笙的过去只怕早已被神通广大的记者扒了出来,此刻让她离开那里是对的,否则两面夹击,不管如何规避,被世俗言语所伤是逃不掉的。
陆子初没有猜错,此刻的T市,早已因为“顾笙”变了天。
这天中午,韩愈宴请T市媒体巨头袁洛克吃饭,可谓大手笔,包下了整个餐厅,袁洛克下车,就被欧阳浨请到了包间。
这顿饭,袁洛克从一开始就知道,怕是难以下咽。
袁洛克亲自推的门,抬眸望去韩愈站在落地窗前,周身仿佛被阳光沐浴了一层金光,负手而立,背影霸气凛然铄。
袁洛克原以为韩愈此刻怕是难露笑脸,不曾想韩愈转身,嘴角不仅有笑容,就连眉眼间也沾染了几许柔和。
“袁总,请您吃顿饭可真不易。”韩愈跟袁洛克握手,手势略重。
袁洛克回握,笑容满面:“韩总是大忙人,平时倒想约着一起出来聚聚,就怕您不得空。”
韩愈邀袁洛克落座,不需要服务生,饭菜早已上桌,就连茶也是韩愈亲手沏的,倒在杯子里,亲自端到了袁洛克面前。
袁洛克除了有些受宠若惊,更多的是无奈,韩愈宴请缘由,他知。只可惜,他不能应。
“韩总,有什么话您就直说吧!”袁洛克开门见山。
韩愈抖了抖餐巾,“还是先吃饭吧,也不急于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