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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员们立刻分头拨打电话。
电脑屏幕上出现资料了。
莎克丝不敢相信,戴瑞居然也会把瘦长的手指交叉成十字,企求好运。
整个房间里寂静无声。
“找到了!”坐在电脑前的探员叫了起来。
“他现在再也不是无名嫌犯了。”戴瑞哼着小曲俯身凑近屏幕。“各位听好,我们已经有他的名字了:维克托·彼得斯,1948年出生,本地人。父母来自贝尔格莱德。看来,我们要和塞尔维亚扯上关系了。身份验证结果告诉我们他有吸毒、伤害前科,其中一次伤人致死。他坐过两次牢。好了,听听这个——他有精神病史,有三次犯罪是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发生的。他先后住过贝尔维尤和曼哈顿的精神病院,最近一次出院是在三年前。最后居住的地址是华盛顿高地。”
他抬起头问:“谁负责和电话公司联络?”
好几位探员同时举起手。
“快打电话查询。”戴瑞下令。
等待的五分钟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
“不在这里,他不在目前纽约电话公司的名单上。”
“也不在新泽西。”另一位探员回报。
“康涅狄格州也没有。”
“妈的,”戴瑞嘟囔着:“把姓名顺序颠倒一下再试一次。还要查询过去一年来因没有缴费而被取消账户的客户名单。”
接下来的几分钟,作战室里又是一片此起彼伏的说话声,像时涨时落的潮水。
戴瑞像发了疯似的走来走去,莎克丝现在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瘦了。
突然一个探员喊了起来:“找到他了!”
所有人都转头看向他。
“我正在和纽约车辆管理局的人通话,”另一位探员也喊道:“他们查到他的资料了,现在正在传送……他是出租车司机,有营业执照。”
“这倒不让人感到意外,”戴瑞喃喃地说:“早该想到这一点了。他驻在哪里?”
“晨畔高地,离河边一个街区。”那个探员把地址记在纸条上,举得高高的递给戴瑞。戴瑞匆匆奔过去接过纸条。“我知道那片地方,很荒凉,有一大堆吸毒者。”
另一个探员正在把这个地址输入电脑终端。“好的,检查房屋契约……这是栋老房子,所有权登记在一家银行名下。他一定是租来的。”
“你需要人质救援小组吗?”一个探员隔着人声嘈杂的房间大声问道:“我和匡恩提科联系上了。”
“没时间了,”戴瑞宣布:“就用这里的特警小组吧,叫他们准备出发。”
莎克丝问:“那下一个人质怎么办?”
“什么下一个人质?”
“他已经抓到下一个人了。他知道我们已经找到线索一两个小时,因此他肯定布置好了新的人质现场。”
“目前没有任何人失踪的报告,”戴瑞说:“即使他真的抓了人,十有八九也可能关在他家里。”
“不,他不会这样做。”
“为什么?”
“因为他们会留下太多的物证。”她说:“林肯·莱姆说他一定有个安全的处所。”
“好吧,那我们就先逮住他,再让他说出人质藏在哪里。”
旁边一位探员插嘴说:“我们说服人的本事高得很。”
“我们走吧,”戴瑞叫道:“来,各位伙计,让我们对这位艾米莉亚·莎克丝警官表示感谢,是她发现并采下了那枚指纹。”
她脸红了,红得发烫,连她自己都能感觉到。她觉得很难为情,但就是忍不住要面红耳赤。她低下头,注意到自己的鞋子上有几道奇怪的线条。她眯起眼睛仔细一看,才发现她的鞋子上还套着勘察现场时绑上的橡皮筋。
当她抬起头来,发现满屋子的调查局探员都在一脸严肃地检查着自己的武器,陆续朝门口走去。当他们回头望向她时,她感觉,他们的眼神与伐木工人打量木材的目光毫无二致。
第三部 巡警之女巡警之女(3)
20
1911年,一场巨大的灾难降临在这座美丽的城市。这一年的3月25日,数百名年轻女工正在曼哈顿下城区格林威治村的一家服装加工厂里勤劳工作着。这一带有许多类似的加工厂,而且有一个很难听的绰号——血汗工厂。
这些工厂的老板只顾一味地追逐金钱,不愿为手下的女工提供任何基本设施,甚至连奴隶应享有的工作条件都做不到。老板不信任这些女工,也丝毫没有考虑她们会在上班时间突然着急上厕所,便把剪裁房和缝纫房的大门关闭,还上了锁。
集骨者开车回到他住的地方。他经过一辆警车,但眼睛始终注视着正前方,所以那些警察根本没有留意他。
在灾难发生的那天,大火从八楼开始蔓延,不出几分钟整个工厂就变成一片火海。厂里的女工想要逃命,却因大门被锁住而无法脱身。许多人被烧死在里面,而更多人,有的身上还燃着火苗,是从一百英尺高的高处跃下,摔死在坚硬无比的鹅卵石地面上。
在这场“三角牌服装厂”的大火中,共有146人死于非命。然而警方在清点尸体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位名叫爱思达·威拉伯的女子。有好几位目击者都亲眼看到她从八楼的窗户跳了出去。所有跳楼的人都摔死了,爱思达没有理由会奇迹般地幸免于难。所有遇难者的尸体都排列在街上供家人指认,只有可怜的爱思达小姐的遗体还不知去向。
于是,尸体被人盗走的流言开始产生,人们纷纷谣传当时有名男子背了一大捆东西逃走。这一传闻令警方大为震怒,居然有人盗尸,亵渎无辜的年轻少女遗体,他们随即全力展开追缉。
几星期后,警方的勤奋工作终于有了收获。两名格林威治村的居民向警方报告说,火灾当时他们的确看见有名男子肩上扛了一捆“像地毯一样”的东西逃离现场。警方顺藤摸瓜,沿着这条线索一路追踪到西城,在走访了当地的一些住户后,他们发现这名嫌疑犯的特征与负案在逃的詹姆斯·斯奈德十分吻合。
警方逐渐缩小搜索范围,最后把目标锁定在地狱厨房某条街巷内一栋破旧的住宅,离六十街的牲畜交易市场不远。他们一进入这条小巷,迎面而来的是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他现在正在经过的地方,就是当年发生大火的“三角牌服装厂”的旧址——也许是潜意识驱使他把车开到了这里。当年工厂所在的那座名为“艾什大楼”的建筑物——名字很讽刺(英文中艾什大楼'AschBuilding'的名字与灰烬'Ash'同音。——译者)——早已不复存在,如今这里已经属于纽约大学的一部分。岁月如梭……如果此时看到身穿白色短衫的女工,拖着火花和黑烟飘飘坠落,像雪片一样摔死在他周围,集骨者也一点儿不会感到惊讶。
警方冲进斯奈德的住宅,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景象,即使是他们中间历练多年的老警察,也不禁为之骇然失色。他们在地下室发现了爱思达·威拉伯的尸体(也许叫骨骸更确切些)。斯奈德果真从火灾现场偷来尸体,并且慢慢地剥除了她的皮肉,使用的手法骇人听闻,难以描述。
在对这座令人恶心的住宅进行彻底搜查后,警方又在地下室的旁边找到一个隐秘的房间,里面堆满了肌肉已被剥离干净的白骨。
一名警察在斯奈德的床下找到一本日记,里面详尽记载了这个变态狂魔的犯罪历程。“骨头,”斯奈德写道:“是人类最终的核心。它不会变化,不会欺骗,不会退缩。一旦我们外表的肌肉腐烂朽败之后,那些人种上的缺憾,那些性别上的弱点,都会被烧去或煮掉。我们是——全部都是——珍贵的骨头。骨头不会说谎,它是不朽的。”
在这本疯狂的日记中,记录了一系列令人毛骨悚然的实验,都是他寻找到的清除被害人骨头上的肌肉最快捷有效的方法。他尝试过用水煮、用火烧、用碱水熬、绑在野地里供动物啃食,以及浸泡在水里。
不过,有一种方式是他最喜爱的。“我的结论是,这种方式最好。”他在接下来的日记中写道:“只需把尸体埋在土里,让大自然去做那些沉闷单调的工作。这是最耗费时间的做法,却也是最不会散发引人注意的气味的做法。虽然我无法肯定地说出理由,但我特别喜欢在生物体还活着的时候掩埋他们。”
在警方发现的隐秘房间里,至少有三具尸体是处于这种状况。从这几位可怜的被害人张开的手臂和惊惶的面容可以看出,当斯奈德将最后一锹泥土盖到他们头上的时候,这些人都还活着。
正是这些残忍的手段激发了小报记者们的灵感,送给斯奈德一个流传千古的绰号——集骨者。
他继续开车向前,思绪又回到后备箱里的那个女人——爱思达·威拉伯的身上。她的手肘很瘦,锁骨也像小鸟翅膀一样纤细。他踩动油门,让出租车加速往前冲,甚至冒险闯了两个红灯。他已经迫不及待,一刻也不能等下去了。
“我不累。”莱姆厉声说。
“管你累不累,你都需要休息了。”
“不,我还要再来一杯。”
几个黑色的手提箱靠着墙边排成一排,等待二十区的警察帮助把它们运回资源调度组。梅尔·库柏抱着一台装有显微镜的箱子先下楼去了,莱昂·塞利托仍然坐在那把藤椅上,但已不大开口说话。很明显的是,林肯·莱姆完全没有丝毫醉意。
汤玛士说:“我敢肯定你的血压已经超高了,你需要休息。”
“我需要喝酒。”
让艾米莉亚·莎克丝滚到一边去吧,莱姆心想。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她。
“你该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