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啊。”
再次沉默,时间更长了。
“我可以过你那里去吗?”
“当然。”
“半小时后?”
“我肯定在。”莱姆愉快地说。
他把头倒在厚厚的枕头上休息,眼睛溜向挂在一览表旁边的晾衣绳结。这个绳结仍然没有解开——他为自己的这个妙喻笑出声来——是个没了结的问题。他不愿在还没想出这个绳结代表什么含义之前,就放手离开这个案子。他记得鲍林是个钓鱼迷,也许他能认出……
鲍林,莱姆突然全身一震。
吉姆·鲍林……
外表(·白种男性,个头瘦小·穿深色衣服·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滑雪头套?海军蓝?·深色手套·剃须水:布拉特牌·头发不是棕色·食指上有道深疤痕·穿休闲服·黑色手套) 住所(·可能有安全的房子·地点靠近: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夏普瑞超市;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夏普瑞超市;第八大道与二十四街路口夏普瑞超市;休斯顿路与拉法叶路路口夏普瑞超市·老旧建筑,粉红色大理石·至少有一百年老,可能是官邸或公共建筑·联邦式建筑,下东区·藏身地点靠近考古现场) 交通工具(·黄色出租车·新款轿车·浅色:灰色,银色,米色·开出租车,可能是偷来的·赫兹公司,银色金牛座,今年最新型号) 其他(·熟悉犯罪现场工作·也许有案底·熟悉指纹·0。32口径柯尔特手枪·捆绑被害人的绳结很不寻常·对“旧东西”极感兴趣·称呼一位受害人“汉娜”·略懂德语·特别钟爱地下室·双重人格·也许是牧师、政客、社工或顾问·鞋:不寻常的磨损方式,常常阅读?·折断被害人手指时会听声音·留下蛇骨羞辱警方·想剥被害人脚皮·称呼一位被害人“玛格”·母亲与小孩,对他有特殊意义?·《老纽约的犯罪》是他的范本?·效仿“集骨者”詹姆斯·斯奈德作案·憎恨警察)
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位警察队长一定要坚持由林肯·莱姆处理这个案子。他为什么花这么大工夫力保他,而不是皮瑞蒂?如果从他的仕途着想,皮瑞蒂应该是更好的选择。莱姆又想起,当FBI试图把这个案子的调查工作强行从市警察局手中抢走时,鲍林是如何冲着戴瑞大动肝火。
现在他才想到,鲍林卷入这个案件的过程本身,就存在很多蹊跷。823号不是那种会让人主动请缨缉拿的嫌疑犯,即使你想找点刺激的案子,想为你的个人破案记录添上几笔亮色,也不会选中他。这件案子太容易造成被害人死亡,太容易让媒体或同僚抓住攻击、中伤你的把柄,只要他们想这么做。
鲍林……莱姆想起他是多么轻易地进入自己的房间,检查一下他们的进展,然后匆匆离开。
当然,他要向市长和局长汇报。可是……一个念头蓦地闯进莱姆的脑海:鲍林汇报的对象是否另有其人?
某些想掌握案件调查进展的人,比如那个嫌疑犯?
可是,鲍林怎么可能会和823号嫌疑犯扯上瓜葛?这似乎太……
突然,莱姆仿佛挨了一记闷棍。
鲍林会不会就是那个不明嫌疑犯?
当然不可能。这太荒谬、太可笑了。且不论动机和意义都没有可能性,他根本没有机会实施犯罪。好几次绑架案发生的时候,鲍林就在莱姆的房间里……
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13)
会是他吗?
莱姆抬头看向一览表。
深色衣服,皱皱的棉质长裤。鲍林在过去的几天里确实穿过深色的运动服,但这能说明什么?这种穿着的人数不胜数……
楼下的大门打开,又合上了。
“汤玛士?”
没有人回答。看护汤玛士几小时内还不会回来。
“林肯?”
噢,糟了。妈的。莱姆慌忙操纵电子控制器拨打号码。
9……1……
他下巴一滑,光标点在了“2”这个数字上。
脚步声已经上了楼梯。
他想重新拨号,但忙中出错,反而把操纵杆碰到了他够不着的地方。
吉姆·鲍林已经走进了房间。莱姆原指望楼下的警卫会先用对讲机和楼上联络,但显然,一个小警察根本想也不想,就会让刑警队长直接进门。
鲍林的深色夹克没有系扣,莱姆瞥了一眼他腰上的自动手枪。他无法看清那是不是警用武器,但他知道,0。32口径的柯尔特手枪正是纽约市警察局装备给个人使用的武器之一。
“林肯。”鲍林说。他看上去明显有些不自在,一副小心谨慎的样子。他的目光落在那一小块白色的脊椎骨上。
“你好吗,吉姆?”
“还可以。”
鲍林喜欢从事户外运动,他的手指上是否会有长年累月抛掷鱼线而造成的疤痕?或是在哪次不小心被猎刀割伤?莱姆想看个仔细,但鲍林却一直把手插在裤袋里。他的手在口袋里抓着什么东西?是刀吗?
鲍林当然熟知刑事鉴证和犯罪现场的知识,知道怎样才能不留下证物。
至于滑雪头套?如果鲍林就是那个不明嫌疑犯,他当然得戴上头套,因为万一有某个被害人幸存,迟早都会把他指认出来。还有剃须水……说不定嫌疑犯不是喷在自己身上,而是带到现场洒上几滴,好让警方误以为他身上也是这种味道?这样一来,当鲍林在这里出现的时候,身上没有这种香水味,自然也就不会有人怀疑他。
“就你一个人吗?”鲍林问。
“我的看护……”
“楼下的警员说他不会很快回来。”
莱姆犹豫了一下。“没错。”
鲍林个子不高,但却十分强壮,头发是浅茶色的。莱姆想起泰瑞·杜拜恩的话:凶手是个修养有素、行为端正的人,也许是牧师、顾问或政客,是一个平日以帮助别人为职业的人。
例如警察。
莱姆心想,这回他真的要死了。令他诧异的是,现在他竟然不想死。不是这种方式,不要在别人的胁迫下死去。
鲍林走向床边。
然而,他却无力抵抗,只能任凭眼前这个人处置。
“林肯。”鲍林又叫了一声,脸色阴沉如水。
在两人目光交接的一刹那,好像有电流产生,碰出了火花。鲍林连忙把视线移开,望向窗外。“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对吧?”
“奇怪?”
“为什么我会坚持要你接手这个案子。”
“我还以为是因为我的才华。”
这句玩笑没有在鲍林脸上引起任何表情。
“你为什么会找上我,吉姆?”
鲍林的十指交叉,紧紧地握在一起。他的手指不很粗壮,却十分有力。这是一双渔夫的手,一双运动家的手,没错,也许看上去略嫌斯文,但毫无疑问足以将一只可怜的野兽从它的洞里拖出,用利刃划开它平滑的肚皮。
“四年前,在谢泼德一案中,我们曾在一起合作过。”
莱姆点点头。
“工人在地铁车站的工地里发现了那名警察的尸体。”
莱姆想了起来。先是一阵吱吱嘎嘎的响声,就像电影《冰海沉船》里泰坦尼克号沉没时发出的声音。接着是一声霰弹枪击发似的爆裂巨响,那根梁柱直落下来,砸在他的后颈上,泥土也在一瞬间就把他全身掩埋。
“你到那里去做现场鉴证。你独自一人,就像你惯常做的那样。”
“是啊,我向来那样。”
“你知道我们后来是怎样把谢泼德定罪的吗?我们有目击者。”
目击者?莱姆从未听说过这一节。自从意外发生后,他就与这件案子完全没了关系,只听说谢泼德被逮捕、定罪,三个月后在瑞克岛被人刺死,凶手至今没有找到。
“确实有目击者。”鲍林说:“他可以证明谢泼德带着杀人凶器到过一位被害人的家。”鲍林走近床边,双臂交叉在胸前。“我们找到目击者,是在发现最后一具尸体的头一天——那具在地铁站的尸体。在我请你去做现场鉴证之前。”
“你说什么,吉姆?”
鲍林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地板。“其实我们不需要你,根本不需要你的犯罪现场鉴证报告。”
莱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鲍林点点头说:“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我一心只想逮住那个该死的混蛋谢泼德……想把案子办得铁案如山。你也知道一份由林肯·莱姆出具的现场鉴证报告对那些辩护律师意味着什么,足以把他们的屎尿都吓出来。”
“这么说,即使没有我从地铁站现场得到的鉴证报告,谢泼德也一样会被定罪?”
“没错,林肯。但事实比这更糟。你知道吗?纽约交通局的工程师事先告诉过我现场不太安全。”
“那个地铁工地。你要我在他们没有加固好工地设施之前,就进去做现场鉴证?”
“谢泼德专杀警察,”鲍林的脸痛苦地扭曲成一团。“我一心想抓住他,不惜任何代价都要将他绳之以法,但是……”他把头深深地埋进双手中。
莱姆无言以对。他的耳畔回荡着梁柱的吱嘎声,木头折断的爆裂声,然后是泥土倾盆而下时的沙沙声,把他的整个身体都埋在下面。奇怪的是,当他的心跳因恐惧而加速时,他的身体却有一种暖融融的祥和感。
“吉姆……”
“这就是我想由你处理这个案子的原因,林肯,你明白吗?”鲍林刚毅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他望着桌上的那节脊椎骨。“我时常听人说起你的事,说你成了一个废物,整天躺在家里浪费生命,一门心思想着自杀。我觉得自己罪孽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