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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说明书和工资等级表等,并写信向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等中央领导同志作了汇报,得到毛泽东主席亲自批示同意。
会议参加者400多人,这是我国工资历史上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主要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工资分”问题。以“工资分”作为全国统一的计算单位。每个“工资分”所包含的粮、布、油、盐、煤五种实物的量,全国一致。
第二、工资标准问题。会议基本同意草案中提出的工资标准的产业顺序、各产业工资标准分类及具体标准。
第三、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职员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
第四、对技术人员另有技术津贴,最高可达本人工资的30%。
第五、地区津贴。对国家特别需要发展的偏远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增发10%—30%的地区津贴。
李立三在作会议总结报告时,讲了整整一天。讲了当时工资问题上的种种混乱情况,讲了建立统一工资政策的重大意义,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三条原则:一是要在可能范围内,调整的比较合理,打下建立全国统一的合理的工资制度的基础;二是一定要照顾现实,尽可能做到为大多数的工人职员所拥护;三是要照顾国家财政经济能力,不能过多地增加国家负担。事实证明这三条原则是完全正确的。
这次会议为以后(1952年)进行的工资改革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其意义十分深远。
这次会后,11月7日党中央发出《关于统一调整全国工资问题的几个原则的指示》,指出:1、各地各企业各单位工资高低不一,其中有许多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影响生产,影响团结极大,亟应调整,但对工资福利问题的处理必须十分慎重,不能随便加以改变;2、调整工资的目的在于使现有的工资较公平合理,便于发展生产,加强团结。调整的办法则应确定是:高的不再高,低的逐渐向高的看齐,不应定一个折中标准,把高低双方都向中间看齐。
各地接中央指示后,先后按照工资准备会议的精神进行传达贯彻,工人都实行了八级工资制。为此,李立三专门向中央作了《关于全国各地调整工资情况的综合报告》,指出,“这样做的结果,得到了90%以上的职工的拥护。”“这就给今后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创造了条件。”这个报告,受到中央极大重视,刘少奇亲自拟了批语,转发全党。
中央的批示,引起了全党对工资问题更加重视,极大地推动了工资工作的进展。李立三看到中央的批示,非常高兴,逢会必讲,到处宣传。他说,只要全党重视,工资问题的解决,就有希望了。
1951年2月14日,东北局关于在东北公营企业中实行计件工资制度问题向中共中央写了请示报告。报告称,东北各国营企业,目前实行的工资制度,主要是计时制和计件制两种(也有实行超额奖和包活制的)。两种工资制度对生产的作用,根据各企业的经验看,计时工资制是不能刺激工人上进的,计件工资制则是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改进经营管理工作、贯彻经济核算制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为了加速完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计件工资制是应该大力推广的。
3月28日,中共中央向全国转发了东北局的报告,供各中央局参考。“同意在东北地区公布试行”,同时提出“结果如何,望定期总结报告中央”。
4月15日,东北局又向中央写了修改报告,报告称,经中央批准转发的《东北公营企业计件工资制度暂行规程》,又根据李立三同志意见,对原规程中的第20条、23条、26条、30条、32条的具体规定加以修改。
5月28日,李立三向中央写了“关于调整工资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一开头就指出:“最近一年来,伴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国民党官僚资本遗留下来的工资制度的腐败、混乱和不合理,愈加暴露明显。表现在:同一产业系统,同一地区工资标准高低悬殊,引起职工经常流动的现象。重要产业和需要发展工业地区的工资低于其他产业和其他地区,使工人职员不安心工作,劳动力不能巩固,甚至倒流,企业内部主要工人和辅助工人工资高低倒置,引起工人不满。多等级的平均主义,严重地障碍工人职员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甚至有些企业到今天还保留几种不同的工资标准,以致同等技术得不同的工资,造成工人职员内部不团结与不满。工资计算单位的多种多样,变相工资的名目繁多等等,大大障碍经济核算制的实施。”
李立三指出:将逐步改革旧工资制度,使工资真正成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杠杆。工资是关系生产和工人生活的重大政治问题,调整工资必须采取慎重地稳步前进的方针,调整前要作充分准备工作,调整过程中要通过工会深入发动群众,才能达到提高生产从而合理地改善职工生活的目的。
7月4日中共中央批转了李立三的报告,强调指出,“工资问题对于工人阶级来说,犹如土地问题对于农民一样,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基本问题。如果我们党的一切组织不认真地研究这个问题,就不能正确地处理这个问题,而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工资问题,我们就不能建立与工人阶级的密切联系,就不能取得工人阶级对于我们党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就使我们不能依靠工人阶级去搞好生产并搞好其他各种工作。”
李立三在下大功夫抓统一的工资制度建立的同时,一再要求各级工会组织都要建立工资部机构,对工资问题要明确有专人负责。他还非常重视对劳动工资干部的培训工作。进北京后,他一再提议由全总主办工资干部训练班,向全总干部学校提出增设工资课程。1950年5月,为推行计件工资作准备,李立三提出举办技术定额测定法训练班。报经党中央批准,请来苏联工会中央理事会工资部副部长马基连柯来华,讲授技术定额测定法,由阎明复担任翻译。参加学习的57人,大多是有生产经验的技术工人、技术人员和工资干部。李立三亲自主持开学并讲话。他要求大家要努力学习,真正掌握技术定额测定这项科学方法,尽快成为这方面的专家。苏联专家讲授完课程后,带领学员到工厂实习,用秒表测定工人的操作程序和工时利用情况,为制定有技术根据的劳动定额提供了数据。这批学员回到各地后,又为企业培训了一批又一批的技术定额测定员。由于李立三的大力倡导,50年代全国国营企业实行计件工资的面达到40%以上,涌现出许多超定额劳动的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大大地推进了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十分遗憾的是,到了“大跃进”,特别是在“十年动乱”期间,几乎所有的定额员,都被当做“管、卡、压”的执行者,而受到批判。
继技术定额测定法训练班之后,李立三又主持办了一期劳动工资训练班。他亲自写信给苏联总工会请专家来讲课。从1951年8月到12月,历时4个月,学员856人,课堂设在长安大戏院和青年艺术剧院,每次上课加上旁听生有上千人。训练班开学第一天,李立三上了第一课,题为《关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工资政策的几个问题》。他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析了资本主义工资与社会主义工资的本质区别,讲明了社会主义国民收入分配的理论、按劳取酬原则的意义,讲了党和国家的工资政策。李富春也到训练班讲话,要求参加学习的人回去带好徒弟,由800人发展到8000人、8万人。有了各方面的专家,中国的工业化才有希望,没有各方面的专家,就不可能发展工业。
这些学员回到各地,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工资干部,他们中许多人后来成为劳动工资战线的领导骨干,不少人成了工资问题专家。
这些成就,无一不是凝聚着李立三大量心血的结晶。
十三、“行家里手”创办《工人日报》
在日常工作中,李立三总是由衷地尊重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中央领导的。在全总日常工作的重大问题上,无一不是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经过请示报告,得到中央的批准,才进行的。《工人日报》的创办即是典型一例。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中共中央华北局把原北平市办的《新生报》接管过来,改名为《大众日报》。3月,李立三随中央机关从西柏坡进驻北平,主持全总机关工作后,为了加强对全国工会工作的指导,主动向中央写报告,请求把华北局的《大众日报》,改作全总的机关报。同年6月得到中央的批准。全总把报社接收过来后,许之祯、刘子久等同志提出,把《大众日报》改名为《工人日报》。意见反映到李立三那里,李立三认为,原来请示中央时,没有提出要改变报名的事,就不必改名了。否则,还要再向中央写报告,要求批准改名。可是没过几天,许之祯把由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的《工人日报》报头拿回来放在李立三的面前,他便哈哈大笑说,既然毛主席已写好了报头,就不用再请示了,当然改名为《工人日报》了。从这件小事可见他对毛主席、党中央的尊重。《工人日报》于1949年7月15日正式创刊。
李立三是办报的行家里手。早在1921年他留法勤工俭学时就创办过《华工周报》,1924年4月在上海创办过《上海工人周报》,1928年任党报《布尔塞维克》编辑委员会主任,30年代在苏联时期,也曾被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委派担任过《救国时报》的主编,亲自办过近三年的报纸。他十分重视一张报纸对于领导机关指导工作和反映群众呼声的重大作用。“做工人阶级喉舌,与劳动大众为友”,是李立三为《工人日报》确定的办报方针。
李立三反复强调《工人日报》的方向问题。他说,总的方向是带指导性的群众报纸。要办出群众报纸的特色,全总要善于利用报纸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