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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去找我。当时她还是共青团员,团组织开会批评她,要她和我脱离关系,划清界限。李莎始终不相信我是日本间谍的说法,坚持不与我脱离关系。最后主持会议的人对李莎威胁说,你是要你的李明还是要团证?李莎毫不犹豫地把团证从口袋里掏出来,往桌子上一扔,说了声“去你的吧!”就离开了会场,从此脱离了共青团组织。到现在,她为我做过多大的牺牲。接着,李立三极为动情地说:“我们真正是一对患难夫妻啊!现在,我怎么能同她离婚呢?!”说到此时,他十分伤感地含着眼泪。
关于李莎加入中国国籍问题,李立三说道,这个问题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根据苏联宪法的规定,一个苏联公民要脱离苏联国籍,加入其他国籍,需要经过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这在目前是难以办得到的。
李立三又说:李莎是俄罗斯民族,她对苏联有民族感情,是客观存在。但是,她并不赞成赫鲁晓夫搞的那一套修正主义。她对我们党、对毛主席是拥护的,赞成我们的马列主义路线;而且,今后我还可以继续帮助、教育她,一定可以保证做到使她不反对我们党的路线。
我把信送到中南海。后来,据李立三说,中央再没有督促他与李莎离婚。不仅如此,当时根据李莎来中国后,每过5年回莫斯科探一次亲的惯例,李立三向陈毅提出李莎带小女儿雅兰去莫斯科探亲的问题,很快就得到了批准。李莎在去莫斯科以前,集中精力突击完成了对《毛泽东论军事》一书的俄文翻译校订工作。李莎于7月2日乘火车去莫斯科,9月初按时回到北京。至此,她不再到苏联大使馆办理签证了,让护照自然失效。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原红四方面军一位政委,1939年到苏联后,与一位俄罗斯姑娘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此人与李立三曾同在苏联外文出版局工作,因此与李立三、李莎夫妇之间来往较多。1952年该同志夫妇从苏联回国。但从1959年起,这对夫妇一直闹离婚。因女方态度明确,坚持不离婚,闹得满城风雨。出于同志间的友情和关心,1960年春,李立三给此人写了一封信,对他在家庭、婚姻问题上不严肃的做法,直接提出了批评和忠告,此人却听不进去。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1962年他不惜公开散布女方是修正主义分子,说她与苏联大使馆有关系,同时又诬蔑李立三的夫人李莎,说她与女儿也“同苏联大使馆有关系”、有“修正主义言论”。此人甚至还把这件事正式向中央提出控告,对李立三进行陷害报复。因此,李立三再次受到中央的审查。
在1962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康生等再次与李立三谈李莎的国籍问题。为此,李立三在会上有一个发言,专题讲了他同李莎的关系问题。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召开以后,10月14日,李立三又给中央写了一篇4000字的长信,申述自己对李莎问题的想法和意见。
李立三的这封信送出以后,关于李莎的国籍问题又平静了一段时间。他通过林莉、赵洵与康生联系,积极要求参加反修斗争。因此,1964年5、6月间,李立三与李莎分别同时写信给康生,要求参加反修斗争的工作。与此同时,李立三积极做李莎的思想工作,促使她同意加入中国国籍。
6月底一天,李立三对我说,关于李莎加入中国国籍的问题,他与陈毅、罗瑞卿已经谈好了,不要去苏联驻华大使馆办理退出苏联国籍的手续,由北京市公安局直接办理中国国籍就行了。他要我把李莎写的申请书,连同她的苏联护照送到北京市公安局外侨科。
我按李立三说的办法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当时,外侨科只收下申请书,而把护照又退给我。原来想得很简单,以为李立三已经同罗瑞卿谈好了,把申请书一送去,就可以很快办好中国国籍的手续,实际情况并不简单。当时,李立三急于计划经青岛转井冈山参观,了却一生夙愿,多次要我询问市公安局办理情况,7月20日再次送去李莎的申请书。公安局答复:立三同志要外出,就放心地去吧!
7月21日晚,我陪同李立三夫妇先去青岛,住居庸关路10号别墅,目的是在那里等候他的两个孩子的到来。8月初,英娜、雅兰放暑假后到达青岛,适逢8月5日发生了美国轰炸越南的北部湾事件,国际形势顿时紧张起来。李立三滞留青岛,未再前行,8月28日返回北京。
回北京后,李立三又要我向公安局外侨科询问,回答说已转报公安部了,还没有得到公安部的批准。李立三感到不安,怕发生变故,9月7日,又给陈毅写了一封信,再次向老朋友求助。信的全文如下:
陈毅同志:
有一个问题,希望得到你的帮助和指示。
李莎于七月二十日向北京市公安局外侨科写了申请书,请求加入中国国籍。据说,市公安局已向公安部请示,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得到一定的答复。现将李莎的申请书抄上一份,请你考虑,可否通知有关机关,早一点审查和解决李莎加入中国国籍的问题。望示知。
敬礼!
李立三
(1964年)九月七日
给陈毅的信送出不久,我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外侨科的通知,要我去那里为李莎办理加入中国国籍的正式手续。从此,李莎就正式成为中国公民。
但是,在办理李莎加入中国国籍的手续时,北京市公安局外侨科还是不收李莎的苏联护照。我把护照带回向李立三作了汇报,他要我放在保险柜里。
1966年6月底,我从河北省宣化县搞“四清”工作的农村回到北京。代理我工作的梁柱对我说,前两天李立三还说要打长途电话叫你回来,现在你回来了正好。我见到李立三时,他说,北京外国语学院有人反映,李莎虽然加入了中国国籍,但她的苏联护照还没有交,而且还拿出去使用。意思是说,李莎加入中国国籍是假的。李立三要我为他作证:(1)李莎要交出护照,是市公安局不收;(2)在加入中国国籍后,李莎的护照一直在我的保险柜里,没有拿出去使用过。我把护照从保险柜取出后,李立三对我和梁柱说:再保存这个护照没有什么用处了,反而会带来不必要的烦恼。他提出,由我们三个人当面把护照销毁,然后共同写出一个书面证明给外语学院。当时,我不同意这样做,主张把护照送到外语学院党委去,放在李莎的人事档案里。大家都同意这样办。
第二天,我同李莎一起到了北京外国语学院,找到俄语系党总支负责人,向她说明了护照没有交出和保管的情况。那位女同志说,这个问题已经搞清楚了,没有再问护照的事情,把护照收下了。护照风波得以平息。
但是,事实是无情的。李莎虽然办理了加入中国国籍的一切合法手续,已名副其实地是一个中国人了,却永远也改变不了她是俄罗斯人——一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的身份。在形而上学十分猖獗的年代,李立三始终没有能够逃脱由于他与一个外国女人结婚、生活所带来的厄运。
2。风暴骤起之际
1966年春,由毛泽东发动的,以《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这篇文章为标志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在中华大地上兴起。开始时,人们只是从字面上理解,“文化大革命”是文化战线的事情,多数人并不在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化大革命”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远远超过了“文化战线”,涉及了更多的领域,引起了更广泛的关注。
这时,李立三正在天津电子仪器厂蹲点搞“四清”,而作为秘书的我则在河北省北半部的宣化县姚家营公社西深沟大队搞“四清”。我们各处一方、互不了解对方的情况。6月下旬,北京的运动日趋高涨,中共中央华北局正在“前门饭店”召开扩大会议,历史上称为华北局“前门饭店会议”。会议集中对河北省委书记林铁的“修正主义错误”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乌兰夫“里通外国”的“叛国罪行”进行清算。当时华北局正面临着接管北京、改组内蒙的重任,不得不紧急调兵遣将。于是我们这批在农村搞“四清”的干部就被作为“备用干部”抽回北京待命。
6月20日左右,我们在宣化搞“四清”的人接到华北局机关的通知,要我们全部立即回北京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于是我在6月24日回到北京。我到李立三家里去看望他,他把华北局正在前门饭店召开的会议情况简单地向我介绍说,乌兰夫有严重问题,内蒙古的问题很大,华北局要调一大批干部去内蒙,你也要去。从此,我在思想上作好了去内蒙的准备,开始参加前门饭店会议上的一些活动。等会议结束后抽调去内蒙的工作组20多人,经过短暂组织准备后,于7月底到达呼和浩特。哪知一个多月后,我又被调回李立三身边继续做他的秘书。就在8月6日我回到李立三那里时,见证了李立三开始遭难的第一个“信号”。
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早晨,我从复兴门外原中央工业部宿舍骑自行车到东单北极阁三条一号李立三家中我原来的办公室。刚一坐下,李立三就从他的房间走过来。我们互致问候后,他就对我说,“中央已经停止我参加华北局书记处会议”,随即把一页用钢笔写的一句话书面通知交给我看。
立三同志:
根据雪峰同志口头传达,中央办公厅通知停止你参加华北局书记处会议。
特此通知
中共中央华北局办公厅秘书处(印)
一九六六年六月四日
李立三接着深沉地说:“中央停止我参加华北局书记处会议,说明我在华北局工作期间有错误。办公厅通知我,××不适合做秘书工作,要给我换秘书。我考虑这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