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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默夫妇之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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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决定到东海岸来,建立起我们的纽约办事处,同时帮助乔安娜把这件事办掉。” 
  “你的任务就是要说服我?’ 
  “我只是想略助一臂之力。看样子你们俩已经互不通气了。特德,把孩子给了她,你还会有访问权。你想想看,乔安硼吸取了教训,会成为非常好的母亲。这次是她自己的选择。” 
  “你并没说服我。” 
  “你可能不了解情况。她如果向法庭提出申诉,你是会败诉的。” 
  “我不信。我的律师也不信。” 
  “他出于工作的性质不能让你相信。你难道以为你能在法庭上证明乔安娜这样的人是不配当母亲的吗?” 
  “也许我能证明我配当父亲。” 
  “特德,这事旷日持久,伤神费钱,而且很伤感情。除非万不得已,我是不愿意乔安娜经历这么一件事的。你不关我屁事,不过大家都是人,我看你也没理由非经历这么一件事不可。” 
  “莱恩,你的长篇大论可能句句是真话。可是在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上你没有说服我。我为什么要把我爱得这么深的孩子让给别人?你不是他的父亲,不可能理解我的盛情。我是他的父亲。他要是个逃掉了的小兔子,我也会去把它找回来。”乔安娜给特德的秘书打电话,留了个口信:“我是否能见比里?星期六上午十一时接他,下午五时送回。”特德回了电话,给总机接线员留了个口信:“请十一时来接。”星期六乔安娜按了门铃,特德两让比里自己下楼去。到了五点,乔安娜又按了门铃,并且让比里自己上楼回家。特德和乔安娜没有见面。孩子在两人之间穿梭往来。 
  比里看起来对这一天挺满意。乔安娜的父母也来了,而且陪同乔安娜和比里一起逛了动物园。特德觉得这个局面还是可以容忍的,不过他不愿意亲自介入。比里可以一如既往地跟他住在一起,而乔安娜也可以跟她儿子见面。星期一早上他把比里送到学校以后,有个人在街上向他走来。“克莱默先生,我奉命把这给你。” 
  那人把一张法庭传票塞在特德手里。乔安娜克莱默向法庭告了特德克莱默,要求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 第17章
  关于乔安娜与特德的诉讼案,在原告的地日申诉状中,要求法庭不要追究她早先作出的让父亲监护孩子的决定,因为这一决定是在“不幸的婚姻所造成的精神痛苦中”作出的。 
  她写道: 
  “我通过改变居住环境的方法,恢复了身体和感情上的健康,现在回到了纽约,已经在这里定居并就业。当我把对孩子的监护权放弃给他的父亲时,我处于我一生中的一个不稳定时期。我放弃监护权是错误的。偶尔有错是合情合理的。可是,由于一次错误而剥夺一位精神正常、身体健康、经济自立的母亲每日和她儿子接触的权利,却是违情背理的。我的儿子只有五岁,他需要只有母亲才能给予他的特殊关怀和培养。我身为孩子的生身之母,受到刻深而强烈的感情召唤回到了孩子身边,我要求把监护权判归我。我要求让孩予在近来同我接触中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和兴致能够继续增长,勿令母子之爱失去其亲密无间和天生自然的本性。” 
  “他们是单刀直入,”尚赛说,“开宗明义就在生身之母上作文章。” 
  特德克莱默在约翰尚赛的办公室坐了三个小时。律师拿人家的钱,办人家的事,正在给他讲解有关监护权的法律程序。第一步应该针对申诉提出反驳,要求保持监护权现状。照尚赛看来,这一步不会轻易获得成功,因为法官已经同意传讯。他认为听证会是不可避免的。 
  照尚赛的描述,监护权听证会和审讯差不多,是由对立的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进行的。双方都可邀请证人,由自己的律师进行提问,再由双方律师进行盘问。听完总结辩护以后,法官保留决定权,过几天或几周以后,再作出把孩子交给谁的判决。 
  当特德和尚赛在回顾他的婚姻的细节并讨论可能邀请的证人时,特德渐渐地失了神。他竟然坐在律师的办公室里为了保留自己的儿子而制定战略,这简直是荒谬绝伦的事。他在胡思乱想,对尚赛说的话似听非听。 
  “特德!” 
  “没办法躲开吧?”他收住心问道。 
  “想要孩子就没法躲开。有些人干脆不出席。” 
  “那不行。” 
  “球在你手里。她想要就得从你手里夺走。” 
  尚赛认识乔安娜的律师保罗.格里森,并且认为他是很能干的。他认为法官霍尔曼B阿特京斯是个“挺有人情味的人”。举行听证会,特德不论输赢都得付五千元,此外,如果乔安娜赢了,那或许还得再出同样的钱以支付她的法庭费用。特德暗自问自己:孩子值多少钱?他会设法凑集款项的。他知道自己会设法凑集款项的。叫人哭笑不得的是,脖子上套了价格标签的孩子,对于任何东西的价格都心中无数;他没有能力判断买一件新的冬天茄克和打官司以便把他留在身边,这两者之间在价格上有什么区别。 
  赢得或失去比里将由法庭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作出决定。“我们必须作到的是证明孩子的最大利益就是你。”他们深入发掘了特德配作父亲的品质,其中有一些在特德看来很难称为美德:他不酗酒,不吸毒,不是同性恋者,不是刑满释放的囚犯,是有职业的人(这一点他倒是想到的),不是道德极端堕落分子。 
  他还意识到自己也没有犯不严肃的性行为的过错。他最近的女友叫维维安,特德最近几次给她打电话她都没空。他也不清楚这是由于维维安意识到他的困境,还是由于他处境困难面对她若即若离。可是这件事现在看来简直微不足道,不值得他深入追究其中的原因。 
  特德从他外行的角度看问题,觉得乔安娜出走这一事实对她是极为不利的。可是尚赛向他解释了哈斯京斯对哈斯京斯诉讼案,这是一次有关一个母亲送掉了对孩子的监护权而又想收回的判决。法官裁决说“母亲的权利不是能够如此轻易放弃的”,就把孩子判给了母亲,从而建立了先例。 
  尚赛认为乔安娜的弱点是她的个人历史;她来来去去,朝三暮四,可能使人从感情上认为她不可靠,可是在他看来文章应该作在特德身上。特德克尽父职,疼爱孩子,踏实可靠,把孩子从父亲的关怀下夺走不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此外,我们还可以对她精神上是否健康提出疑问。她有没有面壁自言自语的时候?” 
  “你说的是乔安娜?” 
  “特德,我们现在干的是个肮脏的勾当。他们对你也会不择手段的。你也得使坏。如果能证明她的出走是由于有点精神不正常,哪怕还不足以让医生出具证明,也会对我们有利。” 
  “她从来没有面壁自言自语的事,约翰。” 
  “太可惜了。” 
  特德在考虑能为他说话的证人时,想到自已的女管家。她比谁都更了解比里,也亲眼看到父子俩在家的情景,对是特德对于请她出庭有些犹豫,因为她不懂人情世故,让她站到证人席上,未免有利用别人弱点的嫌疑;他也这么跟尚赛说了。 
  “得了,特德,别当正人君子啦。谁能为你说话就请谁出席作证。” 
  “她是个很单纯朴实的老太太。” 
  “把她列上。我们可以教她嘛。” 
  可是埃塔维柳施卡被法律程序的性质弄糊涂了。 
  “克莱默太太想把比里夺走?” 
  “她至少有权试一试。” 
  “可是孩子可爱你啦。” 
  得了,特醒,别当正人君子啦。 
  “维柳施卡太太,你肯在法庭上也这么说吗?” 
  “在很多人面前说吗?” 
  “是的。因他们说我们父子俩在家生活的情况。” 
  特德问律师孩子是否要出庭?他算不算证人?如算又算哪一方的? 
  “不,特德。法官可能要在会议厅里跟他谈话,不过我看大概不会。孩子没有达到出庭作证的年龄,能力不够。” 
  “只要他不知道就好了,”他松了一口气。 
  特德决定不告诉比里他父母要为了他出庭打官司的事。他在公司里也没说。他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如果一心一意想着听证会,就可能丢掉工作,可是如果一心一意想着工作,又可能输掉这场官司。 
  到了法庭指定出庭申诉的日子,特德乘访问两个客户之间的间隙到法院去了一趟。尚赛曾跟他说过他不必出庭,因为一般都是由律师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就各种动议进行辩论。可是特德希望了解全部过程,所以他就在法院里婚姻法庭的一个房间外面和他的律师见了面。乔安娜没有出庭,而是让她的律师设法速战速决。律师动仪不举行听证会,只根据乔安娜的陈述而同意她的申请。尚赛也要求不举行听证会而保持监护权不变。法官是个六十开外、秃顶的矮个子。他轻飘飘地把两个律师的要求都顶了回去。 
  保罗格里森是个四十开外、温文尔雅的人。他穿着一套剪裁入时的西服,连手帕和领带的颜色都是配好的。他声音柔和并且善于在唇枪舌战中运用自己带有讥笑意味的微笑。约翰尚赛作为律师在风度和服饰上也不首示弱。他高高的身材,灰白的头发,穿着三件一套的蓝色西服,围领上插了一朵白石竹花,也很气派。可是到头来律师们的风度和策略都没有改变尚赛早先所作的预言——辩论结果还是要举行听证会。法官表示.由于“孩子年纪很小”。他希望迅速行事,在三周之内举行听证会。 
  尚赛和特德一起步出法庭,在过道里跟特德说,由于另外还有顾客有事要办,不能陪特德一起走,要等明天上午再见面,请他原谅。特德孤零零一个人走进了前厅,又沿台阶走出法院;从此以后他就被法院视为由于原告提出控诉而出庭的被告了。 
  法官指定了一位心理学家对诉讼双方的家庭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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