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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达尔文的阴谋 (全本)作者:[美] 约翰·丹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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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变过来的。他甚至还描述了那棵他称之为“生命之树”的树。阿哲回答说:“是的。不过它内在的机制是什么?问题不在于发生了什么,而在于这些是怎么发生的。个全新的物种怎么就会凭空产生呢?”
  这时,麦考密克先生变得更加兴奋了,说他一整夜都在思考这个问题,终于找到答案——(这里我尽量将他的原话写下来)——表述出来就是:“尽管生存斗争非常残酷,自然仍会偏爱那些因变异而独具优势的物种,不论这种变异多么细微。”在这句话前面,他还说到:“动物以特定的方式演变着,以求在整个生物图谱中站稳自己的一席之地。他们只有进化,不然便有淘汰出局的危险,就会变成首领展示给我们看的那些化石。”接着他又补充说:“自然有时也会设置障碍,比如一片沙漠,一片海洋,结果就造成原来类似的动物长成了太不相同的样子。”他还举了南美湘的两个品种的鸵鸟为例。北方的物种体型要大,南方的物种体型较小。而这两种鸟的骨头阿哲都是作为标本收集了的。
  老实说,尽管他讲的我只能听懂点皮毛,不过我仍能断定他的话实在荒谬。举个例子来说,你最清楚了,我和我哥哥相距半个地球之遥。这些年来,我也一直在成长。不过我确信我们两人见面时,他会看到我变化远没有那么大。
  不过阿哲好像很买他的账。他也变得兴奋起来,搓着两手,在船尾来回走。“天哪,你意识到它的应用价值没有?”他态度有些严肃地问道。
  “我意识到了,”麦考密克回答说,他也同样一本正经。“我正好击垮了宗教的基本信条。”
  于是,阿哲宣告说:“你的靶子瞄得远比这个要高,你是给造物主本人敲了一棒子。”
  “亵渎上帝的家伙!”一个雷鸣般的声音突然响起,“你们又一次将我们的主钉在了十字架上!你们会付出代价的!”菲茨洛伊船长走了过来。很明显,他站在阴影处听到了一切。他命令这两人低头认错。两人便像偷吃了餐柜里的食物的孩子一样驯从。
  老实说,我很高兴船长来干预他们,因为尽管我还没有理解他们那晚上谈话的要旨,不过那个调子我就很不喜欢。我常常想,和野蛮人一搅和,准没好事。
  妈妈,这就是我们去杰米·巴顿村子的那次神奇旅行中发生的一切。对我来讲,就好像是一次梦游。也许这种感觉缘于那些神秘的雪茄吧。

  爱你的儿子理查德 





《达尔文的阴谋》作者:'美' 约翰·丹顿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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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休和贝丝很晚才起床,然后下楼来到户外一处露台上,俯瞰着这片美丽的湖泊。他们犒劳了自己一顿旧式的英国早餐——鸡蛋、腊肠、熏肉、西红柿和青豆。贝丝在阳光下伸着懒腰,面带微笑。休觉得她如同一只满足的猫咪。他也想不起还有什么时候会比现在更惬意。这一对年轻人怀着一·份轻松的心情,心里洋溢着激情。
  两人决定利用上午剩下的时问环游湖区,于是便驾车出发了。道路高低起伏,沿着树篱来回拐弯。路边一会儿是树木繁茂的河谷,一会儿又是小山。往山下看去,只见小村庄点缀着绿色牧场。白色的云朵在碧蓝的天空打着卷儿。
  他们曾经因为马修斯的信而大为震惊,不过现在已经缓过神来。他们意识到,他们发现的东西比原本要找的多得多。
  “你觉得会有人相信我们吗?”休问。
  “干吗不相信?”贝丝以问代答。“我们有证据,当然我也同意——下子接受这么多东西不是那么容易。”
  他们谈论了一下自己的证据:莉齐的日记,达尔文自传中缺省的章节,马修斯的信。每件证据都从不同角度讲述了这个故事,而彼此又可以相互印证。
  他们停下来在霍克斯黑德小镇的一家酒馆吃午餐。他们坐在户外的一张桌子边,距离横贯小镇的石子路不足一臂之遥。
  他们点了一套“农家午餐”——面包配奶酪——又切了一片夏普德风味的馅饼。休再次端起酒杯和贝丝共饮时,他看到她两眼直视着远处,便问她存思考什么。
  “在想莉齐,可怜的莉齐。他爸爸比她了解的还要可恶。”
  “确实是。他不仅除掉了对手,有意也好无意也好,而他在历史记载中只字也没提到麦考密克先牛。尤其在现在看来,他剽窃的是麦考密克的理论。”
  “你不觉得奇怪吗?他从没有坦白过这件事,即便在缺省的自传章节里也没提过。你觉得他是因为剽窃行为羞于出口呢,还是他认为这和麦考密克的死亡相比无足轻重呢?”
  “也许他认为麦考密克完全有资格征用那个印第安人的观点。”休回答说。“别忘了,在没有封了头衔之前,这些维多利哑人都不过是无名小卒一个。他们都是先进的欧洲人,是高等的白色人种。埃尔金勋爵可以毫不犹豫地从帕台农神庙拿走雕像,罗德斯可以从南非运回几箱钻石。同样,麦考密克也可以借用一下篝火旁的一次理论性交谈。
  “不过麦考密克并非完全是从那个巫师那里贩来的理论。那个巫师讲的是进化——一个物种由另一物种演变而来——这种话许多欧洲人都讲过了。达尔文的祖父伊拉兹马斯也这么提过。新的成分,即麦考密克提供最关键的内容,是进化如何发生的——自然选择。这才足来白天才的灵感。所以说达尔文完全是剽窃r这一观点,只不过他剽窃的是一个白人的,更具体点,一个英国同胞的。”
  贝丝叹口气。“两人都意识到,无论哪一个率先赶到英国将这一观点公之于众,他都将会赢得所有的荣誉,能扬名全世界,能拥有数不尽的财富。难怪小小的小猎犬弓已无法同时容下这两人了。也难怪,达尔文会为麦考密克的死愧疚万分,深受打击。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希望麦考密克上西大,他便町以独享荣华富贵了。可足结果他却患了偏执狂,残喘余生。真让人为他惋惜。”
  “麦考密克的遗言肯定一直萦绕在他心头。达尔文也许没信仰过上帝,不过我敢打赌他逐步信仰了魔鬼。”
  贝丝点了点头。“你知道吗,我史为同情的是杰米·巴顿。”
  “他分别生活在两个世界,却在两个世界过得都不痛快。”
  “那位首领呢?他期待着教化启迪,得到的却是两个无用的英国人口若悬河讲的一堆废话。这可多让人失望啊?”
  “对了,这倒解释了我在苏格兰找到的那张便条上的话。忘了给你讲了。是航海之后很久杰米写给达尔文的。上面写着:你们英哥人不如我们贫穷的雅马纳族人更理解生命!”
  “这倒是事实,他们确实更不理解生命——实际上你认为是杰米策划了那场大屠杀吗?”
  “我觉得是。”
  “你觉得是什么让他如此动怒?”
  “我觉得他发怒不仅仅是因为强大的英国人没有能够帮助他拯救部落,主要是因为他意识到他的首领对世界有更深刻的认识,可傲慢的英国人不承认这一点——当然,要排除麦考密克以及后来听到阐释后的达尔文。不过杰米当然也不知道这两个人承认了。”
  “后来这部落怎么样了?”
  “绝迹了,一个族人都没有剩下。”
  两个人痛饮了一杯。
  “还有件事”,贝丝说,“照我看来,这些情况表明,理论其实是阿尔弗雷德·鲁塞尔·华莱士提出来的。达尔文本人也多少承认这一点——所以华莱士应该最终得到这些荣誉——对吧?”
  “不对。”
  “解释一下。还有,你再想想——关于赫胥黎和那些出钱封口的人又为哪一档子事?他在拿什么来勒索他们?”
  休伸进衣兜,掏出一张纸。“这是马修斯于1858年上半年写的另一封信,是在他妈妈去世多年后写给他堂兄的。” 
  “他写的什么?”
  “他讲了自己近年来的行踪,他流浪了几年——还顺便提到他放弃了宗教信仰——这是我的理解——给当地人同化了之类的事情。他在沙捞越国四处流浪。”
  “什么地方呢?”
  “在婆罗洲北岸的一个小国,当时由一个行为怪异的英国人詹姆斯·布鲁克统治。这人交际很广,朋友很多,其中包括一些臭名昭著的杀人狂迪雅克人。”
  “继续讲,回到重点。”
  “布鲁克这人很慷慨,他让任何路人免费食宿——当然前提是你是白人。所以马修斯在那里住了段时间。猜猜哪位和他住一个屋?”
  “不会吧!华莱士吗?”
  “正是。华莱士在那里收集金龟子,这家伙曾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一天晚上,两个人都喝多了,开始侃起来了。马修斯将发生在火地岛深山里的那些有趣的故事统统给他讲了。”
  “真让人难以置信!”
  “马修斯自始至终没搞懂,他觉得只是一次有趣的闲聊,殊不知却恰恰透露了历史上蕞伟大的理论发现之一。华莱士像其他几个人一样,也是个撒谎专家。他虚构说在自己患了疟疾、发烧昏睡时,头脑里闪现出,这一理论。他写信给达尔文——他清楚达尔文也掌握了同样的信息,只是出于某种原因,他一直没有把它行诸文字。接着,他发现达尔文基本上是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发布了这一理论。于是他决定不妨捞点油水。他威胁说除非×协会给他钱,不然他便把真相抖露出去。×协会也不得不花钱封住非菠洛伊的口。他知道得不少,也足以惹出乱于来。其余的事情,按他们的话来讲,便是有史可证了。”
  “那么说,真正的理论创造者应该说是这个大家极少听说过的苏格兰家伙了。他是受了那位尸骨葬于世界尽头的隐士的启迪。”
  “对极了。”
  肌丝沉默了几秒钟。
  “你觉得他们会相信我们说的吗?”
  “别忘了,你讲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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