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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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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





推荐语


  书里有痴情等待爱情的主人公,书外有痴情等待故事讲完的铁杆“何以迷”,这就是和明晓溪的《烈火成歌》并称为“千年烈火,万年何以”的《何以笙箫默》。
  书里没有华丽的辞章,可是读起来却会柔肠百结,在痴情的故事里面,一股暖暖的温情沁入心脾。
  作者创作三年间,字字皆推敲,每个场景或温馨动人,或幽默鲜活,每句情话皆独到动听,读来感动犹如冬日的和煦阳光,温暖的是心。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平时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睡睡觉,写写小说,基本上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每天仅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
  平生胸无大志,只需有一片龟瓦遮头,风雨不扰,安乐无忧。


明晓溪:写给乌龟漫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萧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萧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重 逢(1)


  何以笙箫默
  后来,我终于知道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掉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差距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
  “砰”的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做不是她干的?
  “天哪!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呻吟。
  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
  “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
  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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