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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差点开战的地步。你知道,那些矮人脾气是硬了点,手艺可好的不得了。矮人这么好的动物不拉拢过来太可惜!”
“动物……”
“所以我就把安德列侯爵做掉了。”灰袍淡淡的说。
“做掉。侯爵。那不是麻烦了?”
“是麻烦。很麻烦,非常麻烦。我也为此后悔过。可是那家伙很不简单,单靠权术手段搞不跨他。”
“那怎么办呢?被通缉了吧?”
“我哪有那么差劲?虽然所有人都知道这事是我做的,可他们没有证据指证我。靠矮人朋友为我打造的武器,我用沃德魔法杀了那老东西。人人都知道我不会沃德与涅尔森魔法。何况那老东西的政敌不止我一个,没办法直接点到我身上。”
“自此以后,我就受到旧贵族们的合力排挤。所以我才想到弄点实权来用。我找上艾拉的初衷,就是想利用她的公主身份,和我找其他女人没什么两样。李维小弟,你知道吗,利用一个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爱上你。”
“这话好像在哪里听到过!这世上的坏人可真多!”
灰袍没理会李维的攻击:“老实说,要做到这一点真是太容易。而艾拉又是我见过的女人里最傻的一个,很轻松就搞定了。这个昵称还是我为她取的呢!”
说这话的时候,灰袍的口气带了点儿得意。
“稍早一些时候,为了相同的目的,我搞上了苏南公爵家的千金,嗯,就是希米拉。我在泡艾拉的同时也没对希米拉放手。希米拉表面上一点也不吃醋,因为她以为我并不喜欢艾拉,只是在利用她的身份,——我就是这么跟她讲的。”
“噢。”
“我在两位高贵美丽但是愚蠢的小姐之间把握着微妙的平衡,玩着心跳游戏。李维小弟,你知道吗,一个人太聪明了是很寂寞的,那种人群之中的孤独才是真正的孤独。你可以跟身边的每一个人讲话,谈得兴高采烈,或暴跳如雷,可是在欢喜在愤怒的只有对方。现在想想,在我这一生里,就那段日子最有意思。”
“后来,有一天晚上,希米拉告诉我说,我喜欢她。真自以为是的说法!可是该死。她说的是对的。我其实早就知道了,天啊,我怎么会爱上一看就懂的物体呢。我一直在抗拒这个可笑的事实。直到她,希米拉告诉我的那个晚上,我才肯承认了这件事。”
“也因此我才意识到,我也喜欢艾拉。或许,我更喜欢艾拉。她那种无忧无虑的小傻瓜,让人都懒得去利用,只有逗着玩才能发挥她的最大价值。”
“我想我还是喜欢艾拉最多。在大陆上漂泊了二十几年,我也有些累了。我决定好好珍惜她,开开心心的,一起度过以后的日子,因此才和希米拉分了手。她很痛快就答应,笑着说不在意。”
“可是这时却真的发生了战争。人类与龙族的战争。有一头老龙用打造的技巧改造了自己的身体,获得了超越世间一切魔法的能力。它用自己的力量登上了龙族的王座,自封为斯达赛特大帝。恩,就是星之见,用群星之眼俯视大地之意。你知道,这个名字把自己置于五芒星和魔力之月之上,算是彻彻底底的反叛宣言了。”
“不久以前,斯达赛特向人类发动了进攻。”
“龙族战争吗……”
“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虽然打不赢。龙那种东西,权力欲是很淡的。发动对人类的攻击,只是为了炫耀,或寻求挑战,当作向诸神挑战前的练习道具。因此,只要顺着它们就完了,又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坏处。”
“其他人会同意吗?”
“可以折中一下嘛,比如和龙族结成同盟什么的。反正都是形式。我现在已经有这种影响力了。可艾拉这小傻瓜却直接向龙族的王挑战。”
“那怎么办?以那种龙族的力量,去了不是白送死吗?”
“那当然。可是她不听我的。本来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到决斗还有一段时间,我还是有机会从中斡旋。可希米拉又在这时间找上了我,说她还是喜欢我,无论怎样都想跟我在一起。”
“不是分手了吗?”
“对呀。所以我说,女人就是这么纠缠不清的生物,根本不讲道理。她是混沌的神使,更是其中的极品。这个世界怎么样她根本就不在乎的。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撵走,让她到艾索米亚北方去等着。我一搞定艾瑞拉的实权就去找她。”
“事情结束之后,再靠外交手段搞定老龙已经来不及了。艾拉那小妮子又不听我的,不肯逃跑,别看她那样,倒也是个初级神使呢,关键时刻还真叫一个立场坚定。没办法,只好我和她一起去,至少能抱住她的小命。为了这件事,我还向一个老奸商求助,弄到了一件大神器。”
“哎?大神器?有了这东西就能赢吗?”
“赢是不能。对方太强了。就是天上的神亲临尘世都赢不了。可只要以我的性命为代价,发动大神器里的究级魔法,就能锁住它。”
“死,吗?”
灰袍没理会李维的问题,继续说道:
“希米拉能知道这件事,多半是老奸商那出了问题。本来她该等到一切结束。于是她就到里尔维斯到艾拉利亚的途中来阻拦我。我告诉她我爱的是艾拉,为了她送命我愿意,你这个婊子快死心吧,可她还是不放弃。妈的,真贱。楚奥斯真是瞎了眼,怎么会选中这种贱货?我用过了的女人喜欢丢掉,她不知道的吗?这么便宜的东西,根本不值得毁灭。砸了也没有快感。因此我想,一定要把这贱货甩掉。”
灰袍儒雅的吐出了一连串脏话,看他平淡的表情,当面看到也很难相信这些脏话是出自他口。
“甩女人理论上最温和的办法,是让她忘情。她分手的时候还挺干脆,可后来证明那是假相。忘却是做不到的。所以只有退而求其次,让她仇恨。让仇恨淹没了爱。为了让她恨我,我再怎么残忍的事也做得出来,甚至费了好大力气从幽界把萨格拉菲的灵体弄来,让怀疑毁掉她初恋的记忆。”
“可是,被她仇恨你不在乎吗?被人讨厌已经够让人伤心了,我觉得。”
“我才不在乎呢。我被人恨得多了。而且仇恨这东西总比绝望要好。能做到不是绝望就不错了。我想希米拉她最后还是会用完三次混沌神罚,然后心灰意冷的走掉txtsk。嗯,今天你就能见证到这件事。”
“让艾拉活下去的方法也差不多,只是程序更复杂一点。知道我死了,那傻瓜会立刻吊死的。因此要告诉她我还活着,只是失去了肉体。过了五百年就会再生……”
“为什么是五百年?”
“随便说的。时间当然是越长越好。李维小弟,你知道吗,时间这东西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即使不能让艾拉忘了我,也至少能让她对我淡漠。”
“然后呢?”
“告诉她五百年后我会显示些征兆给她。告诉她我为她留下了重要的留言。”
“哎?那如何显示征兆?”
“傻瓜!没有也没关系的。她会继续等。但是我想多半会有。为什么?因为她一直在想啊,想的多了,没有的也变有了,假的也变真了。”
“留言呢?”
“不能让她直接拿到。你知道,李维小弟,这世上越难得到的东西就越珍贵。追求的过程可以很好的加大留言的份量。我会用些不着边际的线索耍她,让她在大陆上跑来跑去。比如让她跑到迷幻之森的深处找那棵老树。老树最喜欢美女了,多半会耽搁她一些时间,把接下来的线索含糊其词的给她,好让她再回来询问。其它提供线索的人也是一样。这样把她由迷幻之森支到甘达,甘达再到佛卢斯,佛卢斯再到艾索米亚,如此。”
“最后呢?”
“最后,让她找到一些证据。”
“证据?”
“嗯。证据。证明我和希米拉有一腿。证明我根本是在玩她。告诉她我虽然复活了也不会再见她,这世上新鲜可爱的女人数不胜数。让她彻底死心。”
“如果她没有呢?”
“不会的。她一定会恨透了我,一定会死心的。我了解女人。”
“哦。”
两人平平淡淡的聊着,看太阳渐渐升高。不知何时,远方的天空出现了一座海市蜃楼。倒挂的城市里,有无数座胖胖的城堡,每座城堡都有几座高高的尖塔,像一个个冰锥。
现在还是上午,可那城市却好像在黄昏。淡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城市,为灰白色的城墙和洁白的大理石塔楼涂上一层亮丽的金色。而在那金黄的底色上,闲游着的云朵投下美丽恬淡的云影,以极慢的速度悄悄游弋。
李维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正坐在那城市的草坪中。草的腥味和泥土芬芳的气息被蒸发的水汽托起,钻入鼻息,令人醺醺欲醉。
快到中午,两人降落到地面,撑了一座冰做的凉棚,稍作休息。傍晚时候,他们开始步行向艾拉利亚前进。
希米拉,那个“贱女人”,一直等到夜幕低垂才出现。
因为受伤的缘故,再见面时她憔悴了许多。
女孩的左手一直按在右臂的伤口上,在夜色中慢慢走来,显得摇摇欲坠。
水晶的幻想曲 迷幻之森27贝壳里的海
两个铁匠,普雷特和格斯拉,一个抱着被锁雷咒锁定的艾拉,一个拎着昏迷不醒的李维和拉拉公主,全力在丛林中飞奔。不时有一道闪电在两人身旁不远处落下,将或高或低的树木劈开,燃起暗色的火。所幸的是,闪电始终没有劈到两人身上。
落雷离他们的距离一直在缩短。无疑,艾拉的圣光之翼正在消失。
作为完全印可者,艾拉的圣光之翼虽被魔灵用火焰之翼斩断,但到得下一个月圆之夜仍可以再生。同时,涅尔森的究级魔法圣灵重生术也能够恢复作用。但今晚就是判定生死的关键。
如果能预知当晚的遭遇战,艾拉再怎么猖狂,也不至于为了那无聊到底的理由——用重生消除疲劳——消耗掉珍贵的圣灵重生术。可惜她不能预知未来。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涅尔森的魔法守重于攻,缺乏一击致敌的手段,因此魔法对攻时通常会以保护自身安危为最优先事项。故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