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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启东的一声痛喊,惊醒了睡在沙发上的孟樵。孟樵一起身,一眼就看到在地上蠕动的身躯,他没好气地撑起昏沉沉的脑袋,这个家伙到底要折磨他到什么程度啊?
一把扶起他软绵绵的身躯,发现他双颊通红,额头上边肿了个大包,连浓重的喘息都带着热气,看来他不但高烧不退,而且似乎更严重了。
“你这个混蛋,要死也别死在我家。”孟樵又把他抱上床。
夏启东一双微启的双眼抓不到焦距,只感觉自己腾空了,当地又躺回床上时,他只是喃喃地反抗。“你……走……开……”
“该走的是你。”孟樵瞪他,连生病了他还不乖。
“混……蛋……”
还有力气骂人?!孟樵火了,把他从床上拉起来晃醒他,低吼:“我受够你了,如果你够清醒的话就给我滚!”
“去……你……的……”
又骂人?!孟樵推开他,气急败坏地往后阳台去。一起床就发火实在很伤身,但他已经快被那个不知感恩的浑小子给气坏了!收起他已干的衣服,孟樵大步走回床前将衣裤扔在他身上,吼道:“穿好了就滚!” 似乎现在才完全清醒的夏启东,瞪着一双原本澄亮,如今却满是血丝的漂亮眸子,强忍着头痛,迅速地穿好衣服,下了床还踉跄了两步,他必须以手撑着墙才得以稳下脚步。
“你少在这耀武扬威,我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猪窝。”夏启东气喘吁吁地咆哮。
孟樵一脸怒容,简直像要吃了对方一般,他长腿一跨,一手就揪住了夏启东的衣领,使劲地将他拖到门前,打开门一把将他甩出门外;夏启东几乎站不稳脚步,抓住了楼梯扶手。
孟樵指着他吼道:“你最好小心下次别再让我遇见你!”
“碰”一声巨响甩上门,孟樵一转身便狼狈地踢掉脚边的空酒瓶。
真是见鬼了,好人没做成,还惹来一肚子火气,那小子不但是颗炸弹,还是个劣质差劲的爆裂物,竟令甚少动怒的他简直快气死了。烦躁地点起一根烟,他要把这件事彻底丢到脑后,他可不要让这个浑小子坏了他的心情。一跨步要拿起床头上的烟灰缸,他立刻发现自己脚下正踩在一块皮制品上。低头一看,是一只黑色皮夹。他浓眉一皱,不会是那个混蛋掉的吧?
拾起皮夹一看,里面有好几张千元大钞、一大堆的证件,光是信用卡就有二张,这小于是暴发户吗?三张全是金卡,还有各种贵宾卡片,连身分证、驾照、学生证也在里头。
夏启东,十九岁。他还以为他未成年呢!台大心理系二年级。竟然还是最高学府的大学生,他看起来简直像个小流氓。吐出一口浓浓白烟,孟樵一副嗤之以鼻的表情看着他的身分证,立刻明白了他小小年纪为什么有这么多金钱的原因,他的父母全是名人嘛。父亲夏正款,正是现任的国会议员,成天看他在新闻里大作表面文章,孟樵一向对政治人物反感。那么这小子那张漂亮过分的脸孔,一定就是遗传自他那位拥有台湾最大国际美容机构的母亲沈玉环了。
怪了,这种娇生惯养的小少爷怎么会狼狈地喝醉酒昏倒在路边?他捻熄了手中的烟,把皮夹扔到沙发上。反正不关他的事,最好别再让他碰见那个小恶魔,他就算醉死、病死,也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电话铃声大作,孟樵从地上一堆凌乱的杂志下找到响不停的电话。“谁啊?”盛怒过后他的口气仍带有火药味,虽然他可以猜到每天几乎在这个时候只有“她”会打电话来。
“真难得,这次才响了半分钟你就接电话。”话筒里传来的声音甜蜜悦耳,然而孟樵的表情始终严酷。 “我早就起床了。”
好像听到天塌下来的骇闻般,女孩的声音夸张中带着戏谑。
“不会吧!你是不是看错时间了?”
“别惹我,我现在心情不好。”他又点了一根烟。
“是,老爷。”女孩的笑声甜腻腻的。“晚上见面你再告诉我原因,当然,如果你愿意说的话。”女孩似乎相当了解他的性子。
孟樵随意应了声使挂下电话。在白烟环绕的朦胧视觉下,将眼光投向窗外放肆的大雨。这种要命的豪雨,就算是铁人,也会受不了的吧?
夏家的豪宅富丽堂皇,奢华醒目地耸立在这处高级住宅区里。菲佣急急忙忙地撑着伞跑出来替夏启东付了计程车钱才搀扶他进屋。
他的模样可吓坏了刚做完脸,一身华服、气质高雅的贵妇沈玉环了。夏启东是夏家唯一的男孩子,举家上下对他像王子般宠溺疼爱;夏启东四个姐姐全出嫁了,姐夫不是律师就是名医,个个都是大人物,最小的姐姐也整整大他十岁,无怪乎家人人全视他为宝贝般呵护。
夏启东是在这样一个名利至上,以金钱堆砌成的城堡里长大的。在这种环境下,不是造就一名势利的纨绔子弟,就是成为一个挥霍无度的败家子。但是犹如天之骄子的夏启东,却无法轻易从他骇人的背景、漂亮的外表、聪颖的智慧下论定他的人格。
家医走了,爱子心切的母亲也暂时离开了,夏启东得以清静地躺在柔软的大床上。
虚弱的病体却丝毫无法入睡,他努力的在如万蚁啃噬的脑袋里寻回昨夜放纵的记忆。
还有半个月学校才开学,他和一票酒肉朋友到舞厅里喝得烂醉,那是他在校园里、家庭中绝对不为人知的另一面。那群掇学的少年、飞车党、要流氓的小混混把他拱得像大哥大,倒不是他多会打架、多会泡马子,而是他出手阔气,酒钱像酒水一样气派,一票兄弟自然唯命是从,舍命跟随,反正有钱的是老大,好处自然是少不了的。他只记得他醉醺醺的离开舞厅,逞强的不用兄弟们送,一个人走回他停摩托车的地方,然后一醒来,他就在那个凶恶的大高个家里了。
莫名其妙!想到那家伙的恶行恶状,他就一肚子火,长这么大还没有人敢指着他的鼻子吼呢。那么结实高大的男人竟然留了一头长发,肯定是个变态,他才要给他注意点呢!要是倒楣再遇到他,他绝对不会给他好看的。
夏店东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对了!那他的皮夹到底掉到哪里去了?
幻觉酒吧藏匿在罗斯福路的一处街巷里,每晚现场摇滚乐团热力四射的演出,是幻觉的招牌;此外,慕名而来的夜猫族,其焦点就是当家的调酒师孟樵了。他冷酷的外型、不羁的野性,有别于一般PUB里逢迎谄媚的dartender,那抹挂在唇边不可一世的傲气,锁在眉间沉郁神秘的气质,不知迷死多少对他一见倾心的女人,其中也包括在此驻唱乐团的女主唱叶心雅。
狂野美丽的小雅宛如一头骄傲的小野猫,不仅歌唱得好,外型更是枪眼。幻觉的人包括熟客,大伙心知肚明她与孟樵之间暖昧不明的亲密关系,只是对女人而言,是个超级磁铁的孟樵从不曾明示过。但任谁都感觉得到,小雅对孟樵却是一厢情愿、一片痴心,可真让所有仰慕者眼红到极点了。
“孟樵,给我一瓶海尼根吧。”小雅跳上吧台的高脚椅,拿着毛巾拭汗。两个多小时又唱又跳,她的声音都快哑了。
孟樵递给她一杯温开水,沉沉的嗓音跟他的表情一样酷。
“少喝酒,对你的喉咙不好。”
“你也知道我的喉咙不耐操,阿杰求了你那么久,你都不肯开金口。”小雅啜了一口开水。
她知道孟樵曾经玩过音乐,还弹了手好吉他,店长阿杰不知威胁利诱他献唱几百回,他就是不肯。孟椎一点也不感兴趣地淡淡一笑。这一向是他对此话题的回应,小雅只能嘟起艳红的小嘴抱怨:“你真是颗固执到家的硬石头。”
“你怎么知道我以前的绰号?”孟樵难得露出笑容。
小雅抽走他手上刚点燃的烟往自己嘴里送,顺便送他一个白眼。“又是烟又是酒,你在自杀吗?”
把她指头间的烟拿回来,他吸了一口才回道:“反正人都是要死的。”
不知怎地,小雅总觉得在他习惯性轻蹙的眉宇间,就像他难以捉摸的性格般锁着沉重的枷锁。喝干了杯中的水,托起腮来看着他。她在这里唱了一年,始终无法走进他的内心世界,她想,他那颗冷傲孤寂的心,恐怕无人可以触及吧。
小雅眨眨卷翘的长睫毛,想到上个礼拜他提的那件事。“一个礼拜了,那个皮夹你不会已经扔了吧?”
孟樵倒了两杯生啤酒给前来的客人,心不在焉地应了声。皮夹?现在还是原封不动的躺在他那个堆满杂物的沙发上,那些钞票、金卡对那个浑小子来说,大概跟垃圾一样一文不值吧。
“我真想看看你当时的表情。”小雅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被他瞪了一眼。
“你还提那事做什么?我早忘了。”
忘了的话他才不会立刻变了脸色呢。小雅认识的孟樵可不是个情绪大起大落的人,他一向把自己隐藏得相当完美,她已经是最能和他闲扯的人了。
团员们一一靠拢过来,对小雅情有独钟的吉他手瑞奇一手揽住她的纤腰,一个热情的吻就直接贴在她脸上。小雅厌烦地推开了他。“滚开吧你!”
瑞奇是在台湾念书的美国人,说得一口流利的国语。对小雅的回应丝毫不以为意,反而愈挫愈勇,反正小雅又不是讨厌他,只是把他当哥儿们,他相信总有一天地会被他的热情感动的。
“最后一首歌你得背熟点,刚刚你唱错好几个地方。”瑞奇还是笑眯眯的,仰头就喝掉孟樵给他的半瓶啤酒。
“打混都不行,我已经没声音了。”小雅噘高了嘴。她可不像他们是玩音乐的老手,坚持在这里唱,除了她爱唱歌,而店长阿杰是她老哥以外,绝大部分的原因就是因为孟樵了。
“我可能得回家一趟。”瑞奇拨了拨及肩的金发说。
小雅睁大了眼:“回美国吗?什么时候?”
“还早啦,三个月后吧。我老哥要在那诞节那时候结婚,刚好那时我这边的课也结束了。”
“那怎么成了那诞节店里几乎不打烊,乐团更是重头戏,你不在我们怎么唱?”小雅叫道;
瑞奇莫可奈何地耸耸肩,饮干了瓶中的液体。“我已经跟阿杰提过了。”他的眼神若有所指的飘向吧台内沉默的孟樵一眼,续道:“他说他会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