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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如果人的脑子是一部手机的话,在人人都已经成为了智能机的时候,只有你还停留在收件箱只能存储200条信息的傻瓜机阶段。”
娘的,说的这是人话吗!气得我整整三天都没让他亲我。
不得不说,林森选的这餐厅,装修得真是好独特。在餐厅入口的左手边,有一个小型的舞台,上面摆着架子鼓,电子琴和麦克风,应该是为驻唱的乐队准备的。白色的地板,漆成黑色的四壁和天花板,再配上一张张深灰色的桌子,奠定了这里暗沉的主色调。天花板上装了很多的小灯,正中央是一个不大的圆形水晶吊灯,光也很柔和,全部打开以后,很像是夜空里无数星星围绕着一轮满月。平时我们看到的满月夜,夜空里大部分的星光都会被月光所掩盖,如今看到这样的奇景,倒是别有一番意境。每张桌子上都放了一盏小灯,柔柔的光芒映照得墨黑的墙壁好像也没有那么冷硬的感觉了。
当然,以上所有都是浮云,最重要的是,餐厅正中央的食物区:简!直!太!赞!了!各种各样的美食,从三文鱼、金枪鱼、鱿鱼到富贵虾、明虾、大龙虾,从西瓜、菠萝、圣女果到蜜柚、红提、车厘子,从烤鸡翅、肉串、各式炒饭到牛排、意面,总之海鲜、水果、熟食、冰激凌、饮料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看得我一肚子的馋虫蠢蠢欲动。其他的几个人也都在看见那么多美食的一瞬间,两眼开始狂放绿光:吃货们!考验战斗力的时刻到了!
进来餐厅前,我还记得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进来之后,我就彻底地把昨夜的梦境甩到九霄云外去了。什么三角恋不三角恋,目前、此刻、眼前,最重要的是这些可爱的食物呀~它们孤零零地躺在那里,躺在冰冷的盘子里,真可怜!它们一定很需要我去看看它们,然后放进我温暖无比的胃里~
当我第十八次端起空盘子打算去续点培根来吃吃的时候,林森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你这种往死里吃的吃法,是打算把下半辈子的都一起吃下去?”
我瞥了眼他眼前唯一的一个盘子,发现里面还放着我刚刚分给他的一块牛肉和三文鱼,都只吃了一半。真是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啊,果然是完全不了解我们大胃星人的实力。
我看着他的眼睛语重心长地教育到:“你想想这顿饭不可爱的价格,我已经把成本吃回来了,现在吃下去都是纯利润,你知道不?你也赶紧多吃点,多吃一口就多赚一口!来来来,告诉我你想吃什么,我给你拿?”
他的嘴角和眼角同时抽了两抽,似乎很艰难才挤出一句完整的话:“……不用了,你自己吃。”
哎,真是个败家子!算了,他那份就让我替他消灭好了。怀着愉悦的心情,我再次屁颠屁颠地奔向了美食区。
☆、40。晚间娱乐
我正往盘子里努力地码鱿鱼串,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把盘子放一边,拿出手机一看,却是有一段日子没联系了的奶妈。
我有点儿心虚地不敢接,因为我和林森在一起的事情我还没跟他讲。虽然他没有开口说过,但是从他来H市以后反常的表现来看,我已经隐隐地猜到了他所说的那个“秘密”。也许,这些年他从没有停止过喜欢我。
当初我喜欢项楚,眼睛里心里根本容不下别人;如今我又喜欢了林森,更加没有可能接受他。好像我和他的时间,总是不对。也许,这就是没有缘分吧。
可是,我要怎么告诉他呢?他知道以后肯定又会难过。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年他知道我和项楚在一起时的眼神。在他那双永远干净透彻没有一丝杂质的眼睛里,我看到了震惊与心碎。他对我那么好,可我却好像总是在伤害他。
我犹豫不决了一会儿,手上的手机一直执着坚定地响着,在心里叹了口气,我还是决定接起来。
“在干什么呢?怎么这么久才接我电话?”话筒里传来奶妈带笑的声音,似乎心情很不错。
“唔,我在吃晚饭。”
“一个人?”
“呃,跟好多人一起。你见过的,之前你来找我那次,一起在校门口那家饭店吃过饭的几个男生。还有我寝室的几个女生。”
“哦?吃完饭唱歌去不去?我请,把他们也叫上。”
我有点迟疑:“这我得问问他们的意见。”
结果,都没等我说完,那群禽兽们就纷纷表示愿意去。只有林森一个人提出了反对意见,可惜压根没有人理会他。他便立刻换上了一张冰山似的扑克脸,以表现他此刻内心的不悦。如果搁在平时,大伙儿可能会怕上几分,可惜今天大家满眼都只有各种好吃的,内心全是等下要去娱乐娱乐的亢奋心情,谁也没注意到坐在一旁跟座冰雕似的林森。而我这个女朋友,也默默地、默默地端着盘子躲在了食物区,假装什么也没有注意到。
就这样,直到结了账出了餐厅的大门,我家男朋友还是浑身煞气地黑着一张脸,哎呀,真是吓人。
到达奶妈说好的那家KTV时,奶妈早就已经开好了包厢在等我们了。一进包厢,我就二话不说直奔点唱机,开始刷刷刷狂点歌。
一旁青青在冲着我哀嚎:“木婉静!神一样的麦霸大人!求你今天收敛着点,留几首歌给我们大家唱唱成不成?”
“不成!”我头也不回不假思索地回答她。
“呜,今天又要变成听歌会了!”青青的声音听起来好绝望。
“属于麦霸大人的个人演唱会,即将开始……”老大的声音似乎也很无望。
“……我还是看我的小说吧。”子人的声音非常淡定。
“木婉静她一直都这么疯吗?还是出门忘嗑药,发作了?”这个欠扁的声音 ……
我愤怒地回头剜了陆圻城一眼:“闭嘴,禁止你发言!”收回目光的时候和林森的视线碰个正着。原本黑着脸的他,不知何时换上了一副淡笑的表情,望着我的目光里有惊讶和好奇。我忽然双颊发热,内心涌上一股羞赧之意。
奶妈在我旁边坐下,对着我说话时有着明显的惊奇:“婉静,你真的变了好多。我都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开朗活跃,甚至不再害怕在众人面前表现自己了?”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好冲他笑了一笑。
是,我变了,变成了一个和从前完全不同的自己。这几年活得太恣意太用力,我几乎想不起从前的日子我是怎样度过。我恍然地想,过去的那个自己就像一个虚无的幻影,早就被我抛在身后随风而逝了。
我都忘了,曾经有那么多年,我是那么沉默内向。因为我自卑自己的长相,自卑自己走形的身材,自卑自己不完整的家庭。我害怕别人的注视与打量,我害怕他们嘲笑我看不起我。我总恨不得自己能够变成隐形的,永远不会进入别人的视线里,也就永远不会落入别人的议论范围内。我不爱和别人来往,不爱说话,更别提出什么风头来表现自己。
那些年,我只敢在奶妈面前表现出自己开朗的一面,只敢对着他大声地笑,尽情地哭,生气的时候就甩脸色,兴头来了揪着他的失误跟他斗嘴。因为我知道他是真心对我好,他不会像其他人一样笑话我、用异样的目光看我。可面对项楚时,我却总是笑脸相迎,有再多委屈也独自往心里藏,我不敢对他生气,不敢表现哪怕一点点的不满。现在想想,我也是个欺软怕硬的混蛋。
后来我和项楚分了手,失恋的巨大打击,加上上了大学后我吃饭总是一顿没一顿地弄坏了胃,我就那样奇迹般地成功瘦成了一道闪电。我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也是小有姿色的一个姑娘,尤其是有一双笔直修长均匀白嫩的细腿,有时候穿着牛仔热裤出门,能引来不少路人的回首注目。开始有男生追求我,虽然我一个都看不上,但这至少给我增加了很多自信。
没有了项楚的阴影笼罩,没有人了解我的过去,我开始试着勇敢地走出困住自己的硬壳。走过暗无天日的过去,才发现外面的世界是那么美好,阳光是暖的,天空是蓝的,云朵是白的,而周围的人,其实没有那么多人在盯着你的缺点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谁会来管一个不熟的人是胖是瘦,是美是丑。
或许我骨子里就不是安于孤独的,当我找回了自信与快乐,我越来越喜欢笑,喜欢和身边的人交流,喜欢出现在我生活里一切的一切。当然,我有时候也会剑走偏锋,容易极端,正所谓物极必反。比如唱歌这件事,自从第一次和人家唱K发现自己在这方面有天赋时,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成为了KTV杀手。不少同志饱受我的荼毒,每次只能听不能唱时,就特别怨念。我知道自己罪行累累,罄竹难书,自觉对不起祖国,对不起人民,真是万分惭愧。
思及此,我默默地握了握手中的话筒,说道:“那我今天就唱一首,唱完这首就让给你们。”望了一眼林森,我按耐住内心里的那一丝羞怯,转身把想要唱的那首《我一直都在》切了上来。
我很喜欢这首歌,因为它的歌词每一字每一句都写出了我的心中所想。我专注地看着屏幕上滚动的歌词,认真地唱着。
遥望着你背影
有孤单太苍白
我多么想陪着你
走过人山人海
当天空变灰白
你的忧伤澎湃
我多么想走进
你紧锁的心海
我一直都在
你身后等待
等你有一天回过头看我
我的笑送给你希望你快乐
你的难过都给我
关于你的一切我都好好收藏着
我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