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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没拉帘子的玻璃窗,他看到月亮孤独地站在天上。那勤劳伐木的吴刚,就是因为身边有慕涵般优秀的嫦娥,才有无尽的力量?如果叶菁能变作慕涵就好了!
他心里沉甸甸的,叶菁的话带给他很大压力,与叶菁认识的过程更是使他感到压抑。
和她交流了近一年的时间,对于她的事情却一点也不知道。其实,从认识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企图了解这个女人,她的身世、她的相貌。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子?是个傻瓜?世上可有一种女子因了一封信而付出自己所有?是犯过前科的罪犯,要出来避难?不甘束缚的富家女?大款的二奶?富商的正宗遗孀?女强人……
他的心情前所未有的迷惘、困惑。但不管真假,她今天的表达都是令人欣喜和激动的。
他点燃一支烟,眼神随着烟火忽明忽暗:如果叶菁真的来,能否使我爱上她,不再生出追求慕涵的念头?问题实在是多,一切顺其自然吧。
第二部分激动人心的夜晚
第二天早晨,陈煜起得很早,似乎一夜没睡着。
他一整天没心思工作,满脑子都在估测叶菁的话:叶菁要来不要紧,可是她长什么样子?如果她很丑……该死的网络实在是太虚拟。如果她长得很美,呵呵,那可就太棒了!如果她够丑,我肯定不能继续爱她,那么我如何收回以前对她表达过的爱呢?况且,她若是个好吃懒做,不想工作的人,我如何养得起她?
晚上下班时,陈煜终于把心情平静了下来,发现一天的工作都没理顺,只好饿着肚子加班干完再回家。
城市在飘飞的雪花中安静了。不知这场雪能否成为今年的最后的一场。
作为一个习惯于寂寞却不甘于寂寞的人,陈煜何尝不希望叶菁是一个美丽的女子来到身边相陪?一路上,他脑子里一直萦绕着叶菁的话,感觉叶菁随时会从天而降。进了家门便感觉被一股暖流袭遍全身,空荡的屋子不再感觉到清冷。
叶菁昨晚的话使他的激情愈燃愈烈。他喜欢这份感觉,希望还能看到叶菁发一些使他兴奋或者想入非非的话来。于是决定先把电脑打开,登录QQ,再去弄饭吃。
令他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这是个比除夕夜放鞭炮还要激动人心的夜晚。刚登录了QQ便享受到了叶菁的等待。
叶菁:陈煜,你一定不会想到吧?我和你已近在咫尺!
陈煜晃了晃眼睛,惊问:啊?你……说真的?
叶菁:昨天不是对你说过了吗?
陈煜:那你现在在哪里?
叶菁:金正宾馆。
陈煜:你不是在逗我吧?
叶菁:不信的话,你把手机号告诉我,我给你打电话。你看一下来电显示就知道了。
陈煜发了号码过去。叶菁立即拨了过来。
陈煜颤巍巍地接起电话:“你好!我是陈煜。”
“你好,我是叶菁。”
这是第一次和叶菁通话,她的声音甜甜的,带一丝冷峻。
陈煜心里暖暖的,原来自己的文字有如此超强的能量,她真的为一封信来了。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竟然能发生,原来天上的馅饼也有他的一份。他无所适从,一时适应不了这份心情,担心言辞之间会有失态,不敢作长时间的语音交流,急忙挂断信号。
他眨着眼睛,步态紊乱地走到卫生间拧开水龙头,往双眼睑和额头上猛撩凉水。
他走回来,屏幕上的字还是原来看到那些,手机上的号码真的是本地的。一切并非虚幻!他的心再也抑不住狂喜:这个善解人意的姑娘怎么晓得把自己送到我身边来的?高兴死人,疯狂死人了!
他的心已跳到嗓子眼上,担心张口说话便会蹦出来!
他迷迷糊糊,眼前朦胧出现一个举世无双的美女子,似乎距离近得伸出手便可以拥她上床……
越是这样的时刻越是不能失态。他呆定良久,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
对于情场,他是个沉着稳健的老猎手。他明白,要大获全胜,丝毫马虎不得。所以,虽然欲火在焚心,他却没有马上见她的打算。他在琢磨:她来此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她是一个美丽的情痴,倒也招人喜欢;如果她只是来打探我的虚实呢?那倒要看看她的长相如何了。如果她够漂亮,我需要把自己打扮得与她相匹配才好;如果她够丑,我倒要先想好拒绝她的借口了,用什么借口呢?就说是为了兑现对雪的诺言,我终生不给自己娶其他女子的权利吧;如果她不美也不丑呢?真是麻烦!
他回道:亲爱的叶菁,你不知你的到来使我多么的高兴。你甜美的声音使我心跳不已,使我声音颤抖,失去了发音的能力。那么我就在这里说,路在脚下,让我们在未来的日子里一起去踩!至于今天,我想,你风尘仆仆一定很累了,你先好好休息,好吗?
叶菁坐在宽敞单人间的椅子上,注视着手提电脑的液晶屏幕,心潮澎湃。陈煜的话使她感觉他是现代柳下惠。世上果真有如此正人君子!若是别人,肯定巴不得马上相见。她很激动,回道:陈煜,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总使我相信这个世界!你也早点睡吧。
陈煜:好的,梦着你入眠!
叶菁:晚安!
陈煜:晚安!
见面地点定在叶菁入住的金正宾馆,位置在市中心。是一个荟萃韩国精英的地方。
陈煜觉得那样的场合太奢侈。雪那场肺癌不但掏光了他所有的积蓄,还借了朋友们好几万元。他现在有债待还,需要一分一分地攒钱。现在想来,与雪的同居生涯给他带来的最大收获不是情与欲的满足,而是巨大的债务。为此,他第一次认识到自己很傻,他讪讪地笑。和叶菁在金正宾馆见面,就算只请她喝一杯茶水,要花去多少钱?唉,真是难为死人了!
终于熬到了第二天的下午两点。
天空灰暗,云朵低低地悬在半山腰,似伸手便可抓到。天气寒冷却无风,空气沉闷。
陈煜的心,因为在猜测着前方的未知,一片混沌。
他按照约定的时间走进宾馆。来之前他已打定了主意:只管把自己打扮得体体面面的。如果远远地看到叶菁很漂亮,就去接近她,如果她不是我喜欢的型,就装作没来过,转身回家。
叶菁在酒店的一楼大厅里,坐在摆着一支鲜红康乃馨的方形茶几前。
第二部分最绝妙不朽的色彩
远远地,陈煜感觉32号座位上的女子光彩夺目。她留着及肩的头发,与陈煜的发长相等,中分向两边直垂下去,露出了丰满的额头、高高的鼻子。上身穿齐腰黑色羊绒衣,衣领与袖口沿着白边,下身穿白色毛料直筒裤。
黑白搭配本就是世上最绝妙不朽的色彩,如今叶菁白裤黑衣的装束,猛地攫住了陈煜的所有神思,给了他豁然一新的感觉。
从虚拟到现实的进化原来如此简单。他的心“咚”的狂跳起来:这不是自己印象中的贵族美女吗?不,用美女贵族形容她才更合适!
叶菁抬腕看了一下表,转头往门外望去,与陈煜的眼神搭了界。第六感觉对她说,他就是要等的人。
于是她站起身子,把目光笔直迎着他。她身材高挑纤细,看样子超过一米七了。
陈煜走过去,距离只剩下三米时,更清楚地看清了她的容貌。只见她面型椭圆,眉毛浓黑细长,双眼皮,眼尾略高,睫毛卷卷地翘着,鼻耸颧低,双唇厚实性感,唇线分明。细若白瓷的皮肤,没有瑕疵。面部除了鲜明的口红外,再见不到其他化妆品。她的表情带着一份落漠、一份自信、一份傲然、一份凄凉。让人感觉清清冷冷的。但就是这份清冷,使她身上具备着吸引所有人视线的凝聚力。最能揪住人心的是她迷蒙的眸子中有一种神情,像夏末秋初的风,在双眼眨动的刹那,忽闪出沁人心脾的清爽气息,也给人猝不及防的冷飕飕寒意。
陈煜出神地看着叶菁,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长有如此清灵双眸的面孔,这使他联想起酷夏食寒冰的那份舒爽。他目眩神驰,轻“哦”了一声,难以自持。这个纤尘不染、美妙绝伦的冷艳女子是为他而来这个城市的?他不敢相信自己运气真的这么好,心里狂喜:真的没想到!人间果真有如此自然天成的绝妙女子!她的气质怎么这么好!我怎么一见就想独霸了她!亏我想得出,还曾经把她设想成通缉犯。她真是太好了!我要崩溃!如果不是她的出现,我一定被慕涵一叶障目了。
陈煜想至此,突然感悟到自己对慕涵的暗恋实在是荒诞的现象。
他用力站直身子。如果不是早有思想准备,午餐多吃了几块羊排,他的力气一定撑不住身子,此时势必瘫软倒地。
用什么来形容她呢?用什么来形容这个清灵灵的好姑娘呢?雪中寒梅?不,雪中傲梅,雪中傲梅才可以更形象地表达她。
她到底是个什么人?怎么有如此强大的经济能力入住这样高级的场所?算了,别想那么多了,只要她模样够漂亮、气质够高雅,细究那么多做什么!
陈煜并不表现兴奋与惊喜。也许是为了保持酷哥形象,不敢失态,也许是因为自认识那天起她便使他压抑,再也许是担心恣纵得她骄横。其实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的表现含着什么目的了。
记得从认识的那天起,他便沉迷于和她一起时那种被压抑的心跳带来的刺激。今天他在她冷傲的气质中更是不停地藐视自己,他因此憧憬着一生都能像宠物狗一样对她摇尾乞怜着索爱,他认为最幸福的事情是被优秀的女子凌虐。他喜欢做女人的奴仆,喜欢被女人搞至自惭形秽,喜欢被女人驾驭,他甚至怀着一种愿望,被世间最优秀之女子折磨至死。如果有一个人能够永远凌驾于他,能够永远牵制他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