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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9-名酒的历史奢华之下永生难忘的味道与感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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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酒的历史》第三部分鸡尾酒——给生活添一点色彩

千万不要沉迷于其他酒类的纯正与专一,也许那只是墨守陈规、不知变通的呆板与单一;更不要由于鸡尾酒的千变万化和斑斓色彩,就以为它不过是一种毫无本色甚至是轻佻肤浅的东西。因为生活本来就应该是多姿多彩的。    

关于鸡尾酒的准确定义,如果你去询问100个人,相信就会得到完全不同的100种答案。在美国的《韦氏大字典》中,关于鸡尾酒的注释也许会让那些习惯于在吃过鸡蛋后却想知道鸡在哪里的人感到有些摸不着头脑:“鸡尾酒是一种量少而冰镇的酒。它是以朗姆酒、威士忌等烈酒或是葡萄酒作为基酒,再配以果汁、蛋清、苦精(Bitters)、糖等其他辅料,加以搅拌或摇晃调制而成的一种饮料,最后还可用柠檬片或薄荷叶作为装饰物。”而更为严肃和专业的说法,则会强调鸡尾酒就是用基本成分(烈酒)、添加成分(利口酒和其他辅料)、香料、添色剂以及特别调味用品按一定分量配制而成的一种混合饮品而已。至于在全世界的鸡尾酒调酒师那里,他们又会告诉你所谓的鸡尾酒就是一种必须由两种以及两种以上的酒或由酒渗入果汁配合而成的普通东西。尽管这些形形色色、各执一词的解释可能会在一时间里让人头晕目眩,但这却并不妨碍鸡尾酒成为当今世界上最为流行也最受欢迎的酒类产品,而且也必将在今后的日子里继续风靡下去。    

谜一般的起源问题从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那一天起,关于鸡尾酒的起源问题就一直是个难以破解的谜。虽然这一问题确实曾经让人绞尽脑汁地寻找答案,但是当一杯色彩鲜艳、口感新奇的鸡尾酒摆在你面前的时候,所谓的谜底真的已经不再重要了。    

关于“鸡尾酒”究竟是在何时何地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一直就流传着几种不确定的民间传说。让人觉得有趣的并不是其中哪一个才算正确,而是这几种说法本身就是一些颇为精彩的好故事。其中的一种传说,说的是在19世纪的时候,一个名叫克里福德的美国人曾在哈德逊河边经营一间酒店。他有三件引以为自豪的宝贝,即一只能争好斗的大公鸡、一些珍藏多年的美酒以及远近闻名的美丽女儿。一个名叫阿普鲁恩的年轻船员爱上了克里福德的女儿,克里福德却告诉他,只有他当上船长后才可以迎娶自己的女儿。几年后,果真当上了船长的阿普鲁恩前来提亲。而克里福德也高兴地拿出了美酒,在调制一番后又把雄鸡尾巴上的漂亮羽毛作为装饰。就这样,这种被称为鸡尾酒的新型酒类从此在全美国乃至全世界流行开来。而另外的一个传说,则可以在国际酒吧者协会(IBA)的正式教科书中找到:很久以前,当一艘英国船只开进了墨西哥尤卡里半岛的坎佩切港后,来到一家酒吧喝酒、休息的水手们看到一位年轻的酒保正用一根漂亮的鸡尾形无皮树枝搅拌着一种混合饮料。于是好奇的水手们向酒保询问这种饮料的名字,酒保则由于误以为对方是在问他树枝的名称,就爽快地回答了一句“考拉德•;嘎窖”,即西班牙语中的“公鸡尾”。这样一来,所谓的“鸡尾酒”也就误打误撞地成为了这种混合饮料的总称。《纽约世界》杂志中介绍了关于鸡尾酒的起源的另一传说:“鸡尾酒”一词是来源于住在墨西哥高原地带的阿兹特尔克族的土语。当这一族类的统治者阿兹特尔克让自己的女儿亲自将配制的珍贵混合酒奉送给当时的国王后,满心欢喜的国王就用Xochitl的名字来命名这种调制而成的新酒品种。随着后来的逐渐演变,最终就成为今天畅行世界的“Cocktail”(即“鸡尾酒”)了。还有一个更加曲折的故事来自于美国著名小说家柯柏的传述。在他的笔下,鸡尾酒的真正起源则始于美国独立战争末期。当时有一个移民美国的爱尔兰少女蓓丝,在约克镇附近开了一家客栈,同时兼营酒吧生意。1779年,来到这里的美法联军意外地品尝到了蓓丝发明的一种名为“臂章”的混合饮料。因为它具有提神解乏的神奇效果,所以自然深受士兵们的欢迎。可是蓓丝的邻居是一个保守派人士,所以他不仅对蓓丝的爱国行为无动于衷,甚至也不肯将自己饲养的鸡送给士兵们一只。于是,义愤填膺的蓓丝不仅趁着月黑风高之夜将这位邻居饲养的鸡全部宰杀,烹制成“全鸡大餐”招待那些军士们,还将拔掉的鸡毛用来装饰自己的“臂章”。开怀畅饮之际,一位兴奋无比的法国军官激动地举杯高喊:“鸡尾万岁!”从此以后,凡是由蓓丝调制而成的酒,也就都被称为“鸡尾酒”了。虽然这些故事或是传说都或多或少地带有明显的杜撰色彩,但是它们却从另一侧面反映了世界各地的人们对于鸡尾酒的那一份深情厚意。在真正的历史变迁中,也许这些说法都只是让人一笑而过的凭空假想罢了,可是备受人们喜爱的鸡尾酒根深蒂固地成长于现实生活当中,却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事实。    

鸡尾酒——想象力的杰作鸡尾酒的本性,已经决定了它必将是一种最受不得任何约束与桎梏的创造性事物。至于在未来的日子里究竟还有多少种鸡尾酒将会被研制出来,这个问题似乎也只是和人类自身的想象力有关。对照起永远缺乏变化的现实生活来说,这样的一种美酒自然也就显得更加弥足珍贵了。    

因为鸡尾酒素来就非常讲究色、香、味、形的兼而有之,所以人们又往往习惯性将其称为“艺术酒”。比如作为美国鸡尾酒鉴赏界权威人物的厄思勃里,就曾对鸡尾酒的酒性及特色作出过这样全面深入的阐释:“它(鸡尾酒)应该是增进食欲的滋润剂,而绝不能与之背道而驰;它既能刺激食欲,又必须能够使人兴奋,否则就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了;它必须有卓绝的口味,如果太甜、太苦或是太香都会掩盖品尝酒味的能力,降低酒的品质;它需要足够的冷却,所以用高脚酒杯,烫酒最不合适,调制时需加冰,加冰量应严格按照配方控制,而且冰块也必须要达到要求的融化程度。”当然,最初的鸡尾酒在进入市场的时候还没有这样烦琐的要求,那是因为当时的鸡尾酒更多的是为了满足男人们对于辛辣口感的需要。只是后来随着鸡尾酒在各种社交场合的广泛出现和使用,为了满足那些不能承受酒精浓度过高的饮用者的要求,才逐渐派生出了适合妇女口味的带有甜味的鸡尾酒。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自身的发展与变化,如今的鸡尾酒早已呈现出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诸多变体。比如说鸡尾酒的命名,就存在着以植物名、动物名、人名,或者是从形容词到动词,再或者是从视觉到味觉等等太多形式来命名的问题。不仅如此,同一种鸡尾酒在不同的地区也可能有着完全不同的名称,而且即便是相同的名称,在不同的调酒师手里也可能有着完全不同的配方。反正只要是由两种以及两种以上的酒或由酒渗入果汁配合而成的东西,就都可以被称为是鸡尾酒。而这样一来,考验的也就只是调酒师还有品酒人自身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了。比如像“自由古巴”、“忧虑的星期一”、“最后一吻”、“蓝色的月亮”、“红粉佳人”等等一些融合着奇思妙想的鸡尾酒命名,又如何才能用既教条又呆板的规则去加以解释呢?也许一切确实如同某位调酒师所说的那样:喝鸡尾酒,其实就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或者更简单地说是在寻找一种感觉罢了。只要这样的一个目的能够达到,又何必计较自己喝下去的是什么东西呢?说到底,这不正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时刻想要去实现的最终目的吗?如果能够给生活增添一点色彩,让自己的心灵挣脱所有的束缚与羁绊,哪怕只是一杯酒的短暂时间,也足够我们为之沉醉更为之向往的了。


《名酒的历史》第三部分利口酒——绝无仅有的“液体宝石”

如同时装是为了女性的梦想而设计的一样,被人誉为“液体宝石”的利口酒就是专门为时尚女性而酿造的一种美酒。    

如果说品酒不该只是男人的特权,女人也一样可以拥有的话,那么利口酒(Liqueur)显然就是专门为女人酿造的一种美酒了。不仅如此,作为一种以白兰地、威士忌、金酒、朗姆等多种烈酒作为基酒调制而成的低度果酒,利口酒同时也绝对堪称是这个世界上最为颜色丰富也最为晶莹鲜艳的一种酒品了,并又因为添加了各种香料而含有极高的营养调理作用。也正是由于如此,早在18世纪的时候,它就受到了当时欧洲上流社会妇女们的极力推崇,并最终赢得了“液体宝石”这一世界性的至高声誉。从那时起,饮酒再也不像从前一样只是作为男人才能独享的一种专利了。而女人们也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端起酒杯,以自己的优雅方式来品尝着这种属于女性的美酒佳酿。于是,利口酒的问世,在某种意义上为这个世界带来了一种新的平衡。    

宝石是怎样“炼”成的正像世界上没有一块宝石不是经过漫长的岁月变迁后才逐渐得以形成的一样,被称为“液体宝石”的利口酒也有着一段极为漫长且又异常复杂的发展轨迹。从最初更多地被当做药用酒来使用的卑微出身,直到今天成为全世界女性最为青睐的一种时尚饮品,这块宝石的最终形成,原来也有着太多的故事可以讲述。    

作为对于英语音译后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叫法,利口酒的原词“Liqueur”其实属于拉丁语,其真正的含义是“溶解,或使之柔和”,同时也可以解释为“液体”的意思。至于现代的大多数欧洲人因为习惯问题所说的“香甜酒”、“睡前酒”,甚至是有些难以理解的“爱情小道具”,以及我国港澳地区所说的“力娇酒”、“力乔酒”或是“多彩之酒”,也基本上都是后来才渐渐流行开来的叫法。早在公元前4世纪时的希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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