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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文言情小说-[210]爱或不爱没关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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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或不爱没关系 / 作者:琴瑟琵琶
爱或不爱没关系
谁是剩女?!
二十七岁生日当天,中午十二点,我在最好朋友的婚礼上。
我不是伴娘,也不认识伴郎,我就坐在角落里,喝着味道不算纯正的红酒,听桌边两个中年女人聊天。
聊的大概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话题;我不喜欢听这些;我继续喝酒;心里想着三四年前的事情。
方睿慈结婚了,我怎么也想不到,我脑子里,她应该是我们宿舍最后一个结婚的,甚至是终身不婚的那种。
可她就是结了,最重要的是,她比我小,结婚却比我早!
收到喜帖的时候,我还从没见过准新郎,更谈不上认识。我傻了一会儿,马上给丁璀打电话,又给路苗苗发邮件,我在QQ里和郑筱萸整夜整夜的说这事,我把MSN名字改成了剩女希瑞,被钟静嗤笑了一把。
我们宿舍六个女生,按照当年夜谈的排行,我该是第三个结婚。可如今呢?
郑筱萸女儿快三岁了,钟静人在国外,老公在国内守身如玉,路苗苗还是和情投意合在一起,至于丁璀,听说也新结识了男朋友。
今天,最不可能出嫁的书呆子方睿慈结婚了,听说半年前就领证了,新郎是博士。我虽然看不起男博士,更看不起在读女博士,但是人家结婚了,我没结,孤苦一人,身边连个说话的都没有。
想起男朋友三个字,我没好气,又给自己倒酒,敬了下没有出场的冯纶同志。他在,我美其名曰有个暗恋对象,把话挑明以后,我们连做个同学都觉得尴尬。他把我织的围巾寄了回来,我转送给院里的看门大爷。
我有点想爆粗口,虽然我不会。
冯纶不是东西,太不是东西。好在今天他不在,他在,我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他女友曾经住在我们同层,身条顺,罩子靓,胸大也有头脑,男生们好像一直这么形容,我们六个关起屋门边吃西瓜边要嗤笑她,可如今,她跟了冯纶,或者说冯纶跟了她。有时候我都想不起她大名叫什么,总是依然按着过去背地里的叫法称她奶牛。
她的胸真大,我有事恨胸太大的女人,港剧里胸大的女人都没有头脑不是吗?
男人无非都是些肤浅的东西,看身条,看脸蛋,不看知识学问。注重知识学问的,八成外形又是二等残废。
这么想,我心里更不平衡。我后悔自己念了研究生,倒不是因为学了文献检索专业,而是因为同校没有几个看得过去的男生,蹉跎了,岁月没有饶过我,我知道,我二十七岁了,偶尔熬夜过后眼角有细细的纹路了。
我爱过,爱过冯纶,他爱别的胸大女人,不爱我。
我现在不暗恋他,我谁也不喜欢,谁也不在乎。
妈妈总说我自欺欺人,其实她不算懂我的,还是老爸理解我。收到方睿慈喜帖那天,我着实在屋里发了一下午疯,他听见我乒乒乓乓摔东西,还是笑呵呵的端着盘切好的西瓜近来,装做什么都不知道。
“得啦,丫头,吃点西瓜消消火。”
我就爱爸爸这样,什么都明白,什么都不点破,让我还很自尊,也留了最后那点面子。
混成宿舍里最后一名的大剩女,请非所愿,我也无从选择。
古籍处的关处长结婚了,有个四岁的儿子,我再往死里含情脉脉,每天准时给他拿报纸,偶尔一起吃顿浪漫晚餐,我还是狠不下心去他家里插足。他媳妇不容易,拉扯孩子长大,女人何必为难女人。
喝了两杯还没醉,我给自己倒了第三杯,远处的伴郎新郎渐渐分不太清楚。耳根子边的老女人谈话还在。
我想拍案而起,干净利落的撮合了她们俩的儿女,可我是谁,我自己都没推销出去,我有什么资格倒媒拉欠?
我踏踏实实坐着,喝了第四杯。一只手支撑着头,发现新郎新娘开始轮桌敬酒了,想坐正身子,修正下形象。
同屋六个,观礼的只有我。我其实形象不差,很娴淑,很知性。
我和杨宪益先生的夫人同姓,我取了萧乾夫人名字里的字,我的小名和沈从文太太一样。
我喜欢我的名字,别人叫我戴若,若若,爸爸妈妈叫我兆兆,因为我出生昭示了好年景。那一年爸爸评上了特级职称,妈妈当上先进工作者涨了两级工资,发了二十斤粮票。
“若若……”
我是古代文献检索专业出来的优秀毕业生,导师以我为荣,论文答辩我排进全校前十名。我不是女学究,不是方睿慈那些第四类人种的女博士,我虽然在大学图书馆工作,可我……
“若若!”
有人叫我,在方睿慈的婚礼上,竟然有人叫我。
拍拍脸颊醒酒,我看到两张一样的脸在眼前重叠又分开。直起身,我还记得端起酒杯。
“新婚……新婚……快乐……”
酒还没喝到嘴里,那人抓着我的杯子放回桌上,又把我按到座位上坐好,俯下身子仔仔细细的打量我。
这次我看清楚了,是方睿慈的姐姐,方睿智。她也不是伴娘,但是她坐在亲友席。我来晚了,我坐在加桌的小角落里,这桌的红酒味道特别不好。
“若若?”
“方姐姐……”我傻傻笑笑,端起杯子想敬她。
“若若,姐姐跟你说点正事!”
方姐姐坐下了,我挪挪椅子打了个酒嗝,慌忙捂住嘴。
“若若,也老大不小了。”
方姐姐递过来一杯清水,我很燥热,咕嘟咕嘟两大口就喝光了,杯子还给她,又坐直了身子等着。
“若若,姐姐给你介绍个对象吧?”
加出来的一桌本来不显眼,我把酒杯碰到地上摔碎的声音很响亮,觥筹交错,大家目光杀过来,又很快转走。
我的小宇宙在旋转,半天没有消化方睿智的话。
我不是没相亲过,可是今天是我生日,我二十七岁了,放睿慈这个在读女博士出嫁了,无论如何不该有人戳我的痛处。
我没回话,酒店的服务员蹲在我脚边收拾酒杯的碎渣。
我喜欢她盘起来乌黑的发髻,上面簪朵珠花就赶上古典美人了。
“若若!”方睿智的声音在耳边放大,推推我的肩,指着正台当中的一桌,附耳告诉我:“就他!杨宪奕!”
倒霉催的婚礼!
我看不清那张遥远的脸,方睿智说的那个名字,五秒钟以后我就忘了,没有放在心里。婚礼上我受了视觉和内心的双重刺激,虽然方睿慈一再邀请我去新家坐坐,但是我婉然谢绝了。
临走的时候,借着最后一份清醒,我把手头几个人攒的大红包塞给她,其实也不算多,几千块而已。比起我们分享的四年苦乐,算不得什么。
她们四个都不能来,其实很可惜,也少了我的尴尬难耐,下次,也许会是丁璀的婚礼,或者是路苗苗的,总之,不会是我。
出了酒店,门童帮我招手要了出租车,要跨步上去的时候,我才发现手包落在宴会桌上了。
心里本来就烦,有气,酒也有些上头,司机白了我一眼,我扶着车门摇摇晃晃的站稳,回了礼貌的微笑,转头就开始憎恨今天的一身打扮。
今早我特意把闹钟调得很早,昨天下午我去做了脸,都只为了今天的婚礼。我不想别人看到眼角细细的纹路,我不想别人问衣服是什么牌子,用的什么牌子的眼霜。
但这个社会,免不了这些俗套的东西,所以我做了足足的功课。
拿着喜帖出门,我就是万能无敌的女希瑞,虽然我没有哥哥希曼帮衬,但是我也很厉害。
我能把《四库全书》的条目索引倒背如流,我能记得《说文解字》里九成汉字的注疏,我翻看过的古籍堆起来,我的房间都装不下。我现在给关处长做助理,每天坐在他办公室外间工作,偶尔帮他在文件上签名,因为我的字很好,我练过硬笔书法。
今天我穿了高跟鞋,几乎把脚指磨破,疼得咬牙切齿,还是穿了。足有七寸高,走路就摇晃。我是特意翻箱倒柜找出来的,是姑妈从香港买回来的,艳红色,衬得脚踝又细又白。怕抢了睿慈的彩,所以配了低调的淡粉上衣。
其实最近入夏我没有发胖反而瘦了,可不知为什么衣服有些紧,绷在身上难受,胸口的扣子是勒着勉强系上的。扶着酒店转角门的金属扶手,我一步差点摔在地上,好在门把我撑住了。直起身,隐约看见玻璃上映出的那张脸。
醉了吗?没有,我觉得没有。五岁时在爸爸的筷子尖上舔了平生第一口白酒,现在出席活动我要帮领导挡酒。偶尔一两次宿舍聚会,我总是喝得最多,但是从来不醉。
我是万能女希瑞,我能倒背千字文,弟子规。
转角门转的很慢,我安心了,扶着一步步走,站到大堂里,辨认了一下来时的路。从哪里上楼,坐那个扶梯,我还勉强记得,宴会厅外面有指引的牌子,上面会写着方睿慈和新郎的名字。
我站在一块牌子对面发了半天呆,才发现我记不清新郎叫什么了。转身又去对面的大厅,迎头却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酒力不胜,踩着我的七寸高跟鞋,歪了一下就往旁边倒,好在来人扶了我一把,正揽在我腰上,有些暧昧的距离。
我讨厌暧昧,我和冯纶暧昧了,他跟了胸大女人,我跟关浩暧昧了,他有老婆有儿子,我只在他外间模仿他的签名。
这陌生人身上有烟味,还有和我一样的酒味。他的眼睛很黑很亮,细长的,方方正正的唇线,从我的角度,能看见微微生出的胡子茬。
“对……对不起……”
我努力站直了身子,不想让他扶。他松开了放在我腰上的手,转而扶着我的手臂,过了好一会才真的放开我。
我不喜欢男人用香水,他身上的味道不好,但是不香,所以我不很排斥,也就任他扶着。他的手很大,合握着我的手臂富富有余,他手掌里很凉,我喝了酒,浑身发烫。
我想我是有点醉了,至少头脑不清醒到和一个陌生男人面对面站了五六秒,很近的距离,也不说话,就望着他。
我看的很仔细,比看关浩还仔细。这男人的脸有些模糊,我看不太出他的年纪,我想他比关浩要大一些,正想呢,他突然推开我,一转身扭头就走了,连句客套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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