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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可能,我希望能尽量补偿你。我刚才已经跟医生谈过了,要求把你转到好一点的大医院。”
我没有回答,倒是小葛火气十足地替我拒绝了:“谢谢你的好意,春天在这里很好,不需要转院!还是说,你干脆想要杀人灭口了!”
席暮风没有理会小葛话中的挖苦,依然定定地望着我:“我是真心的想要为你做些什么,毕竟席鑫会犯这种错误也是因为我这个做父亲的平日管教不严。你有任何要求都可以提出来,我一定会办到的。”
不愧是有钱人,一席话说的慷慨至极。似乎我无论如何狮子大开口他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我突然想笑,感觉自己竟然象三流电视剧里面勾引富家少爷的女子,有钱的老太爷亲自来谈条件——说吧,要多少钱才肯放过我那前途无量的儿子。
从来不曾对任何人有过这种憎恨的感觉,恨他想要用钱弥补我所受到的伤害。
“如果我说我想要整个跃华集团呢?”我冷冷开口。
他一怔,显然没有想到我竟然会提出如此贪婪的要求。
“宋先生——”他皱眉。
突然间觉得好累,累的一眼也不想再看他。闭上眼睛我疲惫地说:“放心,我不会告席鑫的。你可以走了。”
没有任何声音,室内静悄悄的。但我能感受到他的视线依然没有离开我。
“这张支票上的钱不多,但是我的一点心意,希望你能收下。”真诚的口气,说的话却完全相反。
我睁开眼睛,看见他将一张长方形的纸条放在身旁的茶几上。
“小葛,麻烦你一下。我累了,你帮我送席先生出去,顺便把他的东西还给他。”我重新闭上眼睛。
“席先生,你听到了,春天说他累了,请你出去吧。”小葛冷冷地帮我送客。
那个男人显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离开了。
听着关门的声音,我茫然地睁开眼睛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我知道即使我答应不告席鑫他也绝对不可能放心,所以现在应该去忙着消灭小葛口中所谓的证据才对。这样也好,最起码,席鑫是安全的了。
我恢复的很快。毕竟年轻,再严重的伤口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愈合。一个星期后,我出院了。我没有再回父母家住,而是仍然回到了那间曾经和席鑫一起有过短暂快乐时光的房子。在我住院的时候,小葛对我父母谎称带我回她乡下的亲戚家住几天散散心。我不知道他们相信没有,但后来的日子里,他们一次都不曾问起来。
沙发和地板上的血迹都已经干枯了。沙发罩根本不可能洗干净,我把它扔掉了。跪在地板上花了整整两个钟头,把所有的血迹一点一点擦干净。也擦掉了所有席鑫留在我身体内的记忆。
出院两天后,学校开学了。八月的阳光明亮而刺眼,我站在操场上,和全校师生一起庄重地看着飘扬的国旗缓缓上升。那一刻,突然觉得生命中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九月的一天,我在新闻上看到北大大一新生入学报到的消息。电视上,古老与现代并存的校园里,一张张充满了期待与兴奋的年轻面孔不断闪过。他们新的人生刚刚开始,新鲜的大学生活正等着这群充满活力的年轻人去体验。
“席鑫——”我喃喃地最后一次叫这个名字,“……再见。”
再见,我的爱。
第二十二章
四年的时间一晃而逝,快的让我甚至觉得莫名其妙地老了许多是件很委屈的事情。我现在已经是学院里炙手可热的老师了。自从带出了一个升入北大的高才生之後,许多家长找到学校,指名要求把学生调到我带的班里。学校也突然把我看得非常重要,任命我带了一个实验班的班主任。所谓实验班,就是把入学时成绩最优秀的前几名的学生单独遍班,并且编派的每一位任课教师都是全校最优秀的。整个学院只有两个实验班,而我居然有幸担任其中一个班的班主任,这也不能不说是种难得的荣耀。
学校这麽做也不是没有苦衷的,因为原来我在的公立学校听说了我的“光荣业绩”,不知怎得突然又觉得我是个难得的人才。一干领导亲自来学院跟我谈话,动员我回到原来的岗位上,以便更好地为全市人民服务。就连当初把我撵走的那个年纪主任,也抖动著胖胖地下巴,满脸奉承地游说我回去。
这麽一来,金鸡学院的校长阿姨立刻有了危机感,为了把我这个会下金蛋的母鸡留住。不仅提高了我的待遇,还把学校里最好的一个实验班交给我带,希望这种重用能把我栓住。
既然校长阿姨都那麽用心良苦了,享受完了众星捧月的成就感後,我毅然点头留了下来。汗……其实说到底,是因为金鸡的食堂要比原来那所重点中学的食堂好吃的多。虽然每天只有中午一餐是在学校吃,可我还是要选择最对得起自己嘴巴的地方不是吗?
也许是我运气好,带的第一届毕业班40人里居然有30人过了重点本科分数线。一下子破了学校升学记录,学校领导也称赞我治班有方。但我明白,若非配备的各科教师全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光凭我一人之力是不可能取得如此好成绩的。我在校长面前满心愧疚地坦白交代,谁知却令她更加赏识,甚至那几名带课老师也对我感激莫名。就这麽莫名其妙的,我的名声更大了,给我带的班任课成了全校老师眼中的一项荣誉。
校长阿姨刚刚跟我谈过话,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或许会成为这所学校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年纪主任。没有人再敢直呼我的名字,所有人称呼我都是恭恭敬敬的“宋老师”。只除了一个人──
“宋春天──你这个大笨蛋怎麽现在才来!”肯德鸡门前,一个美丽的少妇也不顾我在大太阳底下跑的满头大汗,先劈里啪啦地骂起人来。
“呵呵,对不起,塞车──”我傻笑著解释。
“爸─爸─”少妇怀里一岁左右的小女孩快乐地冲我伸出胖胖的小手,奶奶地喊著,“抱──”
我掏出手帕擦了擦汗,一把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亲了亲她红扑扑的小脸蛋,顿时忘记了刚刚的奔波之苦。
“笨羽羽!”少妇轻轻拍了拍我怀中孩子的脑袋,半真半假地教训著,“教过你多少次了,要叫干爸爸!”
小孩子显然不懂母亲在说什麽,依然软软地喊著我:“爸─爸─”
看著一旁独自懊恼的少妇,我笑著说:“不要那麽小气啦,小葛。你女儿叫我一声爸爸你又不会少一块肉。对不对羽羽?”
我把小姑娘举起来摇了摇,逗得她咯咯直笑。
“我是不会少一块肉,但我家那位可就难说了。”小葛挑起纤细的眉毛,斜觑著我。
“呵呵,对不起。我忘记你家那位醋缸先生了。”我打趣。小葛两年半前嫁人了。也不晓得她那里来这麽好的运气,找的老公是个大款,自己有家电脑公司、有车子、房子、票子……反正是个黄金单身汉就是了。而她呢,自从发现怀孕就被老公逼著辞掉了金鸡学院的工作,安心在家当贤妻良母。只是再幸福的生活也总有不尽如意的地方,他老公工作太忙,常常没有时间陪她们母女,所以我这个老朋友就会不时被这个霸道的女人拉出来陪她血拼还有听她大倒苦水。好在学校为了让我更安心工作,答应我每个周末都可以休息。使得我也可以常常抽出时间陪陪这对寂寞的母女。
“进去吧,我都快热死了!”小葛没耐性地率先推开了肯德鸡的玻璃门。
我抱著羽羽紧跟在她身後,扑面而来的凉爽让我精神一振。
好不容易在二楼找了一张四人的桌子,我把羽羽交到小葛怀里,自己去楼下排队点东西。
周末的肯德鸡总是那麽拥挤,我等了将近二十分锺才买到东西。端著满满的托盘,我快乐地上楼,在小葛不以为然的眼神下美孜孜地一样一样摆在桌子上。
“香脆鸡腿堡,你一个我一个;爱尔兰猪肉卷,你一个我一个、芙蓉鲜蔬汤,你的、我的;巧克力圣代,你的、我的;可乐,你的、我的;牛奶──羽羽的……
“拜托,小心一下自己的口水好不好?”小葛很鄙夷地提醒我。
呵呵,分好了!我吸了吸嘴角不小心留出的口水。乐颠颠地拿起面前的汉堡就咬了一大口。
美味呀──我陶醉极了。
其实大家可能已经明白了,我陪这个购物成癖的女人购物也是有代价的呦。那就是她得先陪我吃我喜欢的东西。否则象这种地方,我一个28岁的老男人独身一人来吃不引人侧目才怪呢。
“你不吃吗?”当我咽下最後一口圣代的时候,发现小葛面前的东西几乎都没有动过。
“我在减肥耶,叫我来吃这种高热量的垃圾食品,你想害死我呀!”小葛撇著嘴不屑地说。
“不吃多浪费──那我来替你吃好不好?”我眼巴巴地盯著她。
大概是我的样子很可笑,她精心描绘的脸绷了半天,还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算了,都给你好了,也不怕撑著。”
“不会、不会……”我连声说著,赶紧把她那份汉堡和肉卷拿了过来。
羽羽被小葛抱在怀里,乖巧地把玩著饮料吸管,自己玩地不亦乐乎。
“春天……”我正跟鸡腿堡奋斗的时候,小葛突然有些犹豫地开口。
“什麽?”我嘴里塞得慢慢的,漫不经心地问。
“我……听说了一件事情……”
“什麽事情?” 小葛反常的吞吞吐吐让我好奇地抬头看她。
她皱著眉头看了我半天,仿佛在犹豫该怎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