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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思想的发展变化有着密切的联系。既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又反映了
教育发展的水平。教育的诸方面,如先进面与没落面,多重性与复杂性都有
其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均受它们制约。
2.文教政策
清政府为了有效地统一和统治全中国,在政治策略上采取高压与怀柔的
两手,清王朝的文教政策,是它的政治制度和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体
现了这种精神。对士大夫阶层一方面进行无情地镇压,另一方面加以网罗收
买,施行软硬兼施的政策。文教政策的另一个特点便是沿袭明制,接受了明
代文教政策的精神实质。
(1)尊经崇儒,提倡理学思想
尊经崇儒,是明朝的一项国策,清朝沿袭下来,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
想,长期以来被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思想,孔子被各代统治者奉为偶像。
对待孔子的态度,成为清统治者对汉族地主阶级和士大夫阶层实行笼络政策
的重要依据。清的许多掌权者都亲为尊孔的表率。早在入关前,多尔衮就“遣
官祭先师孔子”。入关后,同年(1644年)10月,战事尚未平息,清政府就
下令封孔子后裔孔允植为“衍圣公”。次年,为孔子加“大成至圣文宣先师”
的封号。康熙御书“万世师表”匾,悬于国子监大成殿,后又亲到曲阜祭祀。
据载,乾隆九到曲阜朝拜。尊孔的结果是稳定了一部分汉族官僚地主和士大
夫文人的心理,使一批人投靠了清政权。
尊孔的同时,统治者大力提倡读经,鼓吹封建的伦理纲常。1644年7月
下令:“褒扬节孝”,提倡读经,把“六经”奉为“帝人修身治人之道”,
“天德王道备载于书,其万世不易之理也”。还对皇帝和文武百官作了相应
的尊经规定。在民间,如清人宋彝尊所说:“世之举业者,以《四书》为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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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务,视《六经》为可缓。”统治者的尊经崇儒政策,得到了汉族大地主、官
僚、文人的拥护,缓和了满汉民族间的矛盾,加强了清政府在思想上的统治。
理学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重要的儒家学派,讲究儒经的义理。它建立起
一套将自然观、认识论、伦理观和道德观等有机结合成一个整体的哲学体系,
全面地对自然、社会、人生问题作出了有利于地主阶级的解释。它担负着建
立封建伦常、统一文化思想的历史使命,长达几百年地成为主要的文教政策。
清统治者为了统一思想,必然将目光投向理学,明中叶以后,陆王之学和反
理学的实学思潮相继兴起,程朱理学逐渐衰落。但仍一直占主导地位,被定
为官方哲学,清建朝以后,并没改变这一推崇理学的政策,倡理之盛,有过
之无不及。顺治和康熙年间,分别诏封朱熹的第十五世孙朱煌、十六世孙朱
坤为翰林院五经博士,在籍奉祀。康熙还御书匾额“学达性天”,赐五曲书
院和紫阳书院悬挂,康熙后又下诏列朱熹入十哲,在大成殿配享。他还组织
了熊赐履、李光地、张伯行等理学大臣编辑《朱子大全》六十六卷,并亲自
为之作序;重刊《性理精义》。诸如此类,其目的都是为了“正人心”,利
用理学来控制思想。同时,清代的学校教育和科举考试内容都以程朱理学为
主。
统治者竭力提倡程朱理学,视违反者为异端,对“离经叛道”之举,滥
施杀伐。雍正时有谢济世注《大学》和陆生枬作 《通鉴论》两案可证。文人
们惧于残酷的压制,纷纷转向程朱之学。出现“以言《诗》,非朱子之传义
弗敢道也;以言《礼》,非朱子之家礼弗敢行也……言不合朱子,率鸣鼓而
攻之”的局面。
(2)笼络、利用汉族文人士大夫
清王朝对于士大夫文人在思想舆论方面所起的作用,怀有十分谨慎警惕
的态度。统治者尽量采取各种笼络措施,以达到控制和加以利用的目的。一
些明朝旧臣,如范文程、宁完我、洪承畴等受到清初统治者的重用,这些人
为巩固清政权的统治,发挥了很大作用。顺治初年,即有举荐“山林隐逸”
①
的命令,要求各地官员“凡境内隐迹贤良,逐一启荐,以凭征擢”。康熙时
又提此事,还在科举外辅以博学鸿词科,表面上说是为了“崇儒重道,培养
②
人才”以符“求贤右文之意”,实际上却是为了笼络一些有气节的明朝遗老
和著名学者。对明朝有声望的旧官员,还由多尔衮亲自加以“书征”。清建
国后不久即把科举取士作为招纳人才的主要途径,对于不愿参加科举的故明
文人,则召试“博学鸿词科”,甚至用京官和各省衙门“举荐”的方式,强
征一些有名望的文人赴京以为其服务。
清政府的笼络政策客观上得到了一部分地主官僚和文人的赞同。他们转
而为清廷效力,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处于激化状态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
(3)文化专制,禁社,大兴文字狱
清初统治者为了箝制思想,对宋明以来士大夫结社的风气,加以严厉禁
止。1660年,顺治御旨说:“士习不端,结社订盟……著严行禁止,以后再
① 《曝书亭集》,《道传录序》。
① 《清世祖实录》卷五。
② 《康熙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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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等恶习,各该学臣,即行革黜参奏,如学臣徇隐,事发,一体治罪。”
为了禁锢思想,统治者还推行近百年的文字狱政策。
顺治十四年(1657年),清政府以顺天、江南等地科举考试舞弊事件为
借口,制造了一场大规模的科场血案,所涉的考官、举子等被处以极刑或流
放,株连家族。
此后,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在位期间,曾多次大兴文字狱,屠杀士
大夫文人。
康熙二年庄廷■的“明史案”是一件极为残酷的文字狱,庄廷■得明大
学士朱国桢所著《明史稿》,增改刊印,定名《明书》,书中流露出一些思
念明朝反对清廷的民族情感,被人告发,清政府遂大兴文字狱。凡与此案书
有牵涉的,以及江浙一些名士等株连处死达70多人。后来,又有戴名世“南
山集案”、沈天甫案、朱方旦案;雍正年间有汪景祺案、查嗣庭案、吕留良
案;乾隆时期有胡中藻案、彭家屏段昌绪案、徐述夔案等。
清统治者的文字狱是随意猜测,无限上纲的。一句诗或一句注解,只要
被认为有讽刺或诽谤隐意的都将被处死。有人诗中因有“清风不识字,何故
乱翻书”被认为诬蔑贬低朝廷,遭受极刑。又如雍正四年江西考官查嗣庭出
试题为“维民所止”,被指控为“维止”两字系杀雍正头的意思,犯大不敬
罪,死后被戮尸,殃及亲属。湖南学政胡中藻诗中有“一把心肠论浊清”之
句,被认为是有意“加浊字于国号之上”,被凌迟处死。
康、雍、乾三朝共有文字狱案115案,而实际远远超过统计数字。许多
有思想才力的学者,为避免文字狱祸,宁愿守旧地治经,而不敢治史,尤其
近代史,即使治史的人也采用汉学治经之法,务必与政治理论相隔绝,出现
①
“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菽谋”的状况,一时“万马齐暗”,文教学
术界死气沉沉。
清统治者对已故学者,特别是明末遗老们的著作,只要带有一点爱国精
神或反对封建统治或批评封建伦常的书籍,大肆搜罗,毁版焚书,严禁发行。
据有史可查的记载,从乾隆三十八年到四十七年间,先后焚书24次,共538
种,计13862部,实际远非此数。焚毁图书之多,前所未有。查抄遗书目的,
是彻底消灭异说,强化文化教育思想的统治。
搜书烧书,是统治者箝制思想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却纷纷成立编书馆,
编纂书籍。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开始,先后编纂了《明史》、《康熙字
典》、《佩文韵府》、《古今图书集成》等书,乾隆时编有《通鉴辑览》、
《续通典》、《续文献通考》等大型书。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四库全书》,
编纂历时10年,共收入书3503种,计79337卷,装订成3600多册,分经、
史、子、集4部,这是中国古籍集结的一件大事,保存了大量的重要历史文
献。
这种大规模的书籍编纂工作,客观上对我国古代学术文化整理作出了一
定的贡献。但由于统治者的目的仍在于统一思想、控制文化以巩固政权。因
此编书时,对他们不利的资料屡屡遭到篡改、歪曲和销毁。
(4)制定严厉学规
在各级学校中制定严厉的学规,是历代统治者压制知识分子的一种手
① 龚自珍:《已亥杂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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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明太祖朱元璋曾对学官颁布《卧碑文》,清袭明此制,并进一步加以强
化。清代于顺治九年颁行了新卧碑,成为生员的“戒律”。序曰:“朝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