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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的书院;一类是博习经史辞章的书院,后受汉学精神影响,考据学派书
院兴起;一类是重视义理与经世之学的书院,在这三类书院中,第一类是最
主要的,这是由清代总的文教政策和各种措施决定的。训练八股文以应举取
士,是绝大多数书院的做法也是书院久盛不衰原因,并沿袭至清末。这也从
一个方面反映了科举制度在教育和官吏选拔中的导向地位以及科举在书院中
根深蒂固的影响,清代的许多举人、进士和官僚即由这类书院而来。第二类
书院在对待八股文上与考课举业类截然相反,它们不重八股,甚至废除旨在
科举考试的八股文训练。如沈归愚主讲紫阳书院,倡词章之学;姚鼐主讲钟
山书院,专讲词章,以古文义法教学生,培养了一批能传其文笔的弟子,成
为影响深远的桐城学派。考据学派发展到乾嘉时期,达到极盛阶段,成为支
配教育、学术界的潮流,最著名的是阮元,分别在浙、粤创立的诂经精舍和
学海堂,排斥举业,而以经史的考证训诂为主,并及小学、天文、地理、算
法等科,学术成果丰硕,学风为之大变。重视义理和经世之学的书院一直存
在,尤其以清前期为多。如孙奇逢“原本象山、阳明之学,以慎独为宗,以
体认天理为要”;张尔岐“笃守程朱之学”。这类书院中较有特色的是李顒
讲学的关中书院,“以昌明关学为己任”,反八股,倡东林自由讲学之风;
颜元主讲的漳南书院,以“实学、实习、实用”的内容方法教授生徒。
因为清代书院成为官学教育形态,内容多以考课为主,“兴育贤才”的
办学目的实质是为统治者培养忠臣顺民、选拔官吏,所以书院风气与水平日
下,偏离了书院培养人才、发展学术的本旨。所聘山长教师学问声望平庸;
书院沦为科举附庸的直接后果是学生大都以科举应试为要务,埋头八股文习
作,因循守旧,抄袭成风,不能学到实际学问,以致学风败坏,道德衰微;
教官对学生不负责任,即使连考课制度也不能落实,书院名存实亡。这些都
表明书院已经走向衰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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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诂经精舍和学海堂。在清代众多书院中,最有特色、影响最大的是阮
元创立的诂经精舍和学海堂。这两个书院是考据学派的教育机构,盛极一时
的“由古文以通经义”的考据学由此发韧。
阮元创立两所书院,制定章程,选拔有一定经史基础的高材生就读,延
清名儒大师讲学,重视书籍编纂,一些具有学术价值的书籍《经籍纂诂》、
《十三经校勘》等即是师生合作的成果。与绝大多数书院重考课举业相反,
这两所书院不课八股,颇有自由钻研学问的风气,强调师生协作。教学上注
重因材施教和学生自由研究,要求教师“尽心教导”,以“成就后进,教育
英才”为己任。还重视教学和学术上的学思结合、知行并进”,并总结出淹
博——精审——识断这一揭示了一定教学规律的程序方法。
诂经精舍和学海堂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他们把古训视为真理,有脱离社
会实际倾向,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但是,这两所书院终究是清代书院
的楷模。它们在古文字学、历史文献考证和书籍编纂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绩;
历时长久,培养了大批人才,出现“人文并盛”局面;改变了当时学风,促
进了学术发展,其经验为当时许多书院所借鉴,模仿,有的在今天仍有启示
意义。在中国书院发展史和清代教育、学术发展中,两所书院有一席之地。
5.科举制度
(1)科举的设置
隋唐以来,科举取士成为各王朝基本的考试制度和选官制度。在明清,
科举制度又有所发展,表现出八股取士的显著特点,清袭明制,又不尽相同。
历代统治阶级都重视其官僚的培养,康熙曾说:“致治之道,首重人才”
①。清代选官最初是从八旗贵族中选官,后有荐举途径。但选官制度仍以科举
为主,科举从内容到形式基本上沿袭了明朝制度。清采用科举是有其历史原
因的。清初南北未统一,反清复明斗争连绵不断,而明代遗臣,文人士大夫
是主要舆论力量。顺治二年(1645年)八月,浙江发生反清风潮,总督张存
仁上奏:“速遣提学,开科取士,则读书人有出仕之望,而从逆之念自息。”
②同年十一月,范文程又上奏:“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
③
心得矣,宜广其途以搜之。” 同年,顺天府开科取士,光进场秀才就三千有
余。科举到乾隆时定型下来。科举设置的目的在于网罗人才,笼络民心以缓
和阶级矛盾,达到“天下大治”。
(2)各级考试
清代的科举考试分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在此之前还有预备性考试
的童试。
童试。童试是地方州府县学的入学考试,也是获取秀才资格的考试。童
试最初由县、府的地方长官主持,为了加强对州府县学的管理,清廷派学政
到各省主持院试。院试分正试和复试,考试和文,默写《圣谕广训》,院试
合格后称秀才,又称附生。
① 《清圣祖实录》卷四十四。
② 《清圣祖实录》卷九。
③ 《清史稿·范文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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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乡试一般在省城举行。各省设立贡院,作为乡试场所。乡试三年
一次,叫“大比”,在子卯午酉年八月举行。乡试中式称“中举”,中式后
称“举人”,第一名为“解元”,第二名为“亚元”,以下各有称谓。乡试
主考官由朝廷选派,雍正初年后,各省主考皆为朝延大员或侍郎、翰林学士
等,他们在考试期间和往返途中受到朝廷的严格限制和监控。
会试。会试是中央级考试,由礼部主持,考试又称“礼闺”,在贡院进
行。会试时间定于乡试后次年 (丑辰未戌年)二月,乾隆后改为三月。应试
者为各省举人,中式后称“进士”,会试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后即可由
吏部依成情授予相应官职。
殿试。殿试是在会试之后的最后一次考试,由皇帝亲自在保和殿主持,
策试一道,试题、等级常由皇帝圈定。“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殿试掌握
在皇帝手里,显示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殿试一般不黜落进士,只重新排
列名次。殿试后分三甲,第一甲录三人,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
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状元、
榜眼、探花按惯例可立刻被授予翰林院修纂和编修,其他人也可入翰林院或
授其他官职。朝廷为殿试者在国子监立碑刻名,科举考试到此结束。“春风
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唐诗)。科举入仕是士子们孜孜以求的事,
也是科举制度得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3)考生来源和录取名额及分配
清代科举对应试者资格有严格限制,对应试者的德行、学业和出身严加
核查。对象主要为官僚和地主阶级子弟,充其量只扩充到老百性中极少数“俊
秀者”,而下层人民子弟绝无参加考试机会。清规定“倡、优、棣、皂之家,
①
与居父母丧者,不得与试”。还规定“贫户”、“贱户”子弟不许入学。科
举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取士名额与名额分配一直是一个受关注的问题。府州县学生员名额在“地
方官学”一段中曾述及。乡试、会试取士名额分南、中、北三卷录取。乡试
录取名额各省规定不一,会试录取无定额,往往按应试人数多寡取。省府分
卷录取,录取比例一般为二十分之一,以后有增减。“会试最多的一年为雍
正八年 (1730年),取中406名,乾隆五十四年 (1789年),取中96名为
①
最少” 。乡、会试录取原则大体有三:一是各省大小及钱粮人口多寡;二是
应试文人多少及水平高低;三是特殊政策,如江浙、湖广、闽浙粤地区录取
人数多,川贵滇桂地区录取人数少,而作为直隶的顺天府和边远地区台湾则
特准增额。另外,遇上皇帝登基或寿诞,可加“恩科”,增录人数。会试中
②
式进士与应试举人之比,虽尚无确切统计,但也不会低于1:30。
(4)考试内容与八股取士
科举考试内容以 《四书》《五经》为主。《选举志》中载“乡、会试首
场 《四书》三题,《五经》各四题,士子各占一经,二场论一道,判五道,
① 《清史稿》卷一八,《选举制三》。
① 许树安: 《古代选举及科举概述》,第159 页。
② 参阅商行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15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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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诏、诰、表、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等五道”。只能按几家疏注发挥,
行文有一定程序,称八股。并规定“永为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