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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途径传播蔓延;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针
对高危行为开展干预工作,减少人群的危险行为;完善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对H
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监测
体系、信息系统和评价体系;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开展艾滋
病防治基础和应用研究。
同时,中央财政将每年提供一亿元的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用于中央有关部
门开展防治工作和对困难地区的补助。
虽然经输血和血液制品感染HIV的案例占全国HIV总感染数的比例不到
百分之一,但行动计划特别强调要保证血液安全。将采取的措施有:健全采供血
机构网络;对所有临床用血实行HIV检测;加强对原料血浆的采集、收购和血
液制品生产的监管;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
为加强健康教育,中央和省级主要媒体每周将至少刊播一次有关预防性病艾
滋病、推行无偿献血的报道或公益广告。关于性健康、防病、禁毒和无偿献血的
知识将进入全国中、高等院校的课堂。在公共场所、社区等地的健康宣传也将大
面积展开。
在行为干预方面,中国除了继续依法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犯罪行为以
外,还将大力推广安全套、清洁针具等的使用,减少因不安全性行为和共用注射
器吸毒传播HIV的危险。
根据计划,到今年年底,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和艾滋病高发地区的县,
至少要指定一个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收治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同时要建
立以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预防、治疗和护理体系,使至少一半的感染者和患者能
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医疗和生活照顾。
据悉,国务院已建立了防治性病艾滋病协调会议制度,将每年检查并督导行
动计划的实施。
全国首例艾滋病初筛结果泄密案二审宣判
新华网太原7月12日电近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经轰动全国的忻州
艾滋病初筛结果泄密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至此,这场历时一
年的侵犯名誉权案件画上句号。
三晋都市报报道,5月31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艾滋病”
案,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忻州市人民医院上诉其没有侵犯余梅芳名誉权的理由
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忻府区卫生防疫站去购物中心对余梅芳进行随访调查
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客观上对余梅芳初筛为艾滋病消息的传播起了扩散作用,对
余梅芳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因此,忻府区卫生防疫站上诉其没有侵权的理
由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余梅芳要求被上诉人扩大消除对其影响范围,增加赔偿经济损失的上诉请求,
均因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法院不予支持,故法院对上诉双方作出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完)
一艾滋病人父亲为隐私权告上法庭
石鹏,一个艾滋病人的父亲,昨天上午走进了上海长宁区法院。他的脚步蹒
跚,脸色灰暗。同样不快的是同厂职工李某,因为她被指泄露病情,致使石鹏两
年来在厂里饱受冷遇与歧视。
石鹏起诉李某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5
万元,并在全厂
范围内口头道歉。
两年前,石鹏十几岁的儿子输血感染艾滋病。石鹏说,在报销医药费时他把
实情告诉了厂里领导,但此事却被李某知道并在厂里广为传播,此后一切都变了,
同事们见他都躲得远远的。
去年,石鹏的儿子病逝,可情况仍没有好转。“我只是一个艾滋病人的父亲,
不是一个罪犯!”在孤独的世界里艰难地忍受了两年,石鹏终于选择法律以讨回
自己做人的尊严。
可是在法庭上,石鹏却拿不出一份有力的证据。
由于此案是上海第一起涉及艾滋病的隐私权案,因而在法律上还有一些争议。
尽管《上海市艾滋病防治办法》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都当为艾滋病人和艾
滋病感染者保密,但事实上,仍有相当多的人坚持应该公开艾滋病患者的情况。
有关法律专家也指出,单位对石鹏的歧视并不违法,目前法律无法解决艾滋病患
者与他们的家属面临的冷遇。
法院要求双方继续补充证据。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青年报
艾滋病人站在阳光下
据《北京青年报》7月28日报道,艾滋病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医学问题。
由于和性、死亡密切联系在一起,与艾滋有关的话题也就必然会波及到道德、哲
学、社会学等多个层面,只要这个世纪绝症没有被攻克,争论就会继续,所以,
黎家明的《最后的宣战》在榕树下网站引起轩然大波,是丝毫也不足为怪的。
与以往现身于媒体的艾滋病人有所不同,黎家明坦承自己是因为嫖娼而走上
了不归路,这就让他有了更大的争议性。由于国情的关系,在我们的社会里,嫖
娼大概是所有的艾滋病成因中最让公众感到恨铁不成钢的了,正因如此,质问
“为什么有人同情嫖客”的帖子得到了相当数量的回应,指责榕树下“无耻”的
调子喊得也非常响亮,这些网民的全部愤怒都指向了嫖娼这个行为,并因此把刊
载《最后的宣战》看做“为嫖客辩护”。应该看到,这些人并不都是老式的卫道
士,他们对黎家明的刻薄和偏狭虽然有着传统文化的背景,但也有着同情心驱动
的因素,只不过他们的同情心只朝向那些无辜感染艾滋病的人群,他们的愤怒不
再是发自无知、恐惧和歧视,无论如何,和前些年“谈爱色变”的情形比起来,
这算得上一个进步。
不过,人在愤怒之下,最容易把不同层面的问题混淆起来,以致目光浑浊,
思维紊乱。黎家明以有为之身入污秽之所,这无疑是错误的,对此加以谴责也符
合主流价值,在这个层面上,黎家明是被告,他应该忏悔。然而,不能因为黎家
明犯了过错,就看不到他也是个受害者,他被一次错误的性接触推到了人生的背
阴面,从此与他日日面对的不再是鲜花与微笑,而是懊悔、自卑、病痛和冰冷的
死亡,如果这还不足以令人同情的话,那么同情心还是不是能被称作一种伟大的
情感,就十分可疑了——这是另一个层面,在这里,道德谴责退居其次,理所当
然应该在场的是同情与悲悯,如果我们真有资格悲悯的话。
直面死亡总是一种极端情境。每个生命个体在与死亡不期而遇的时候,是会
感到难以承受的寒冷与沉重的,这种感受丝毫不会因为“自作孽”而有所减轻。
在这样的极端情境里,人容易变得冷漠、封闭、自卑和仇恨。某些艾滋病人由于
感到自己是“受害者”,便对公众社会产生强烈的敌对情绪,甚至对无辜者施以
“报复”,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和这样的病态不同,黎家明在得知自己身染艾滋
之后,不仅对自己的行为严加约束,而且勇敢地站出来现身说法,试图以自己的
遭遇警示公众“艾滋病离我们真的很近”,并且力图唤起社会对艾滋病人的理解
与宽容,这体现出了他的良知和勇气,在这个层面上,黎家明又是一个值得钦佩
的人。那些谴责黎家明做秀的人不妨扪心自问,如果自己处身于那样的极端情境
中,是不是也能像黎家明一样善良、从容和勇敢?答案未必都是肯定的。
判断一个环境是不是人道,既要看它对善恶的甄别能力,更要看它的宽容度
和接纳能力。不让艾滋病人站到阳光底下,不让他们大声说话,不允许他们参与
到公众事务中去,这样的环境很难说是健康和人道的。在我们的社会里,对艾滋
病的恐惧和歧视仍然习见,与艾滋病人握手还被看做“壮举”,艾滋病人的生活
环境还极为逼仄,在这样的时候,榕树下连载黎家明的《最后的宣战》并引发广
泛的争论,在我看来是极有好处的,这不仅会对那些徘徊在道德边缘的人敲响警
钟,也会拓宽艾滋病人的生存空间。
摘自:北京青年报
联合国促中国加强反爱滋病
皮奥敦促中国领导人亲身加入反对爱滋病的行列
在中国于周二召开爱滋病大会前夕,联合国负责爱滋病的官员皮奥敦促中国领导人亲身加入反对爱滋病的行列,以防止爱滋病在中国大规模流行。
经过数月的沉默之后,中国政府终于承认了发生在河南的因卖血与输血而引发的严重爱滋病传播,并说已经派人前往调查。
一批因为卖血而感染上爱滋病的河南农民说,当地政府对他们的情况根本不管不顾。他们央求中央政府为他们主持公道。
皮奥说,许多国家的总统与总理都就爱滋病问题公开讲了话,他们的做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虽然中国承认它面临着严重的爱滋病问题,但它的最高领导人从来没有亲身介入反对爱滋病的斗争。
卫生部门的官员抱怨说,防治爱滋病的工作经常受到来自社会的偏见与无知的干扰,以及政府部门的忽视。
联合国警告说,如果中国政府不采取迅速的行动,到2010年,中国感染上爱滋病的患者可能将数以十万计。
中国首次召开抗爱滋病大会
中国政府终于开始面对爱滋病传播危机
今天中国在北京召开首次抗爱滋病大会并提出五年计划,显示中国政府对日益严重的爱滋病患开始警觉。
五年计划
这次的北京大会将针对抵抗爱滋病拿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