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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伦从剑桥大学毕业后,回到自己的领地纽斯台德修道院——那是他从“邪恶勋爵”叔祖父手中继承过来的——居住,并召来一帮大学时的好友。他们每天睡到中午时分起床。吃过早餐后,不是外出游泳、划船、骑马,就是击剑、打板球;或者在大厅里练习手枪射击,有时还逗逗驯养的棕熊。晚上七、八点钟开始进晚餐。晚餐以后,他们各各打扮成修道士模样,由主人拿出一只髑髅做成的酒杯斟满葡萄酒,大家轮流传喝。
这个髑髅是拜伦家的工人在后园掘地时挖出来的。据说是曾住在此地的一位老修道士的头盖骨。拜伦见后兴奋不已,叫人把它送到附近的珠宝铺,磨成琥珀色,加上银底座,当做酒杯,供自己与朋友聚宴时玩赏饮用。他还专门为这只髑髅酒杯作过一首诗。在诗中,他以髑髅的口气吟道:
我活过,爱过,痛饮过,和你一样;
到头来是死了,把骸骨交给土壤:
把我斟满吧——这对我毫无损伤;
地下蠕虫的嘴唇比你的更肮脏。
诗人对骷髅头骨似乎有一种执着的嗜好。当他第一次出国游历东方回来时,他所带回的物品中,有四个雅典人的头骨。在他1819年流亡于意大利的博洛尼亚时,他常常同那里的一个掘墓人闲谈。这个掘墓人有一个女儿,是当地最美丽的女子。拜伦把这个十五岁少女的天真俏丽的脸蛋同掘墓人装在几个墓穴中的骷髅相比,并以此为乐。
青春、欢宴,与死亡、枯骨相生相伴,拜伦是已经领悟到人生的这种生命力与绝望伴生的矛盾困境,还是单纯地寻求一种惊世骇俗的痛苦刺激呢?
他对人生的看法,似乎总是带着一种命定的悲剧性,并时常流露出厌世或憎恶人生的情绪倾向。但终其一生,他对动物却有着极大的热情。他热衷于饲养宠物。在剑桥读书时,他买了一匹马。大学毕业回到纽斯台德后,又养了一只熊和一只猛犬。后来他饲养的宠物就更多了。在他1821年离开拉文纳时,跟随他的有“七个仆人,五辆马车,九匹马,一只猴子,一头猎犬,一头猛犬,两只猪,三只珍珠鸟以及其他禽鸟”。
他喜爱同动物戏耍。在纽斯台德时期,他有一头纽芬兰爱犬,名叫博茨韦恩。他时常假装失脚掉进水里,两只手乱抓乱扑,作出快要淹死的样子,让博茨韦恩跳下去救他。后来,这头纽芬兰狗患了狂犬病。当时拜伦日夜守护着它,用手为它拭去嘴上的白沫。这头狗秉性善良,不咬人,只咬自己,结果死去了。在它死后,拜伦将它葬在修道院后面的庭园里。在它的墓碑上,拜伦请人刻上了铭文和悼诗。铭文写道:“在此处近旁,贮有一物之遗体,它有美质,而无虚荣;有威力,而无骄慢;有胆略,而无残暴;有人的一切美德,而无其罪戾。这一篇颂词,倘若铭刻在人的墓顶,那就是一文不值的谀辞;用以纪念博茨韦思——一头狗,却是恰如其分的赞美。1803年5月生于纽芬兰,1808年11月18日卒于纽斯台德修道院。”在题诗中,他称博茨韦恩是自己生平惟一的朋友,而对人类却大加挞伐:
人呵!你这虚弱的、暂时的客户:
权力腐蚀你,奴役更使你卑污;
谁把你看透,就会鄙弃你,离开你——
僭获生命的尘土,堕落的后裔!
你的爱情是淫欲,友谊是欺诈,你的笑容是伪善,言语是谎话!
你本性邪恶,名目却冠冕堂皇,跟畜生相比,你真该羞愧难当。
三年后,他甚至留下遗嘱,死后要葬在爱犬墓冢的毗邻(后来取消)。他恨世,是对人类卑鄙、虚伪的本性的憎恨;而爱动物,却是在失去对人的基本信赖后,转而从自然界去追寻真诚、友谊和寻找情感慰籍。“我愿做无忧无虑的小孩”
1805年夏天,拜伦从哈罗公学毕业。同年10月,他进入了剑桥大学的特里尼蒂学院。他获得英国大法官法庭允许,每年可从其总收入中提取五百英镑使用。这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
他的生活顿时阔绰起来。他买了一匹马,雇了一名男仆。他还学会了在大学生中风行一时的饮酒、赌博。他把自己的房子装饰一新。每天早上,他身披银灰色斗篷,骑上自己的爱马四处转悠。晚餐时,他不在学校里的饭厅里用餐,却把朋友们招引到自己的房子里聚饮。后来,他索性离开学校,住在外面。他还找了一个出身微贱的女子作自己的情人,有时还让她女妆男扮,假作自己的侍从或弟弟,出入于朋友或饮宴之中。他还请了一个拳击手和一名剑术家做他的私人教师,每天练习拳击和剑术,进行减肥训练。如此消费早已入不敷出,于是不得不以高利贷来维持这种放荡的生活。
在尚未追寻到正确的生活理想和确定自己的人生座标之前,青年拜伦的青春激情和反叛意识,只能是以一种消极性的反抗和破坏性的堕落向外宣泄。
剑桥当时的读书空气很淡薄。除了游玩,他几乎无暇读书,只是在他每次回到小城索思韦尔看望母亲时,读了不少书,也写了不少诗。据说拜伦在十二岁时就开始作诗了。但第一个发现他的诗才,并积极鼓励他作诗的,是他母亲的邻居伊丽莎白、皮戈特。这是一个贤雅文静的姑娘。他们朝夕相处,时常相互探视,讨论文学和人生。频繁的接触没有擦出爱情的火花,却激发起剑桥大学生的诗兴和灵感。每天早上,他把头天晚上写好的诗歌拿去给伊丽莎白,而她由衷的赞美更催促着他努力去写,直到夜深人静。
拜伦写的诗已经多得可以出一部诗集了。伊丽莎白也这样鼓励他。他将过去写的那些诗歌包括罗马诗人凯特勒斯和维吉尔的译诗收集起来,重新加以修改。最后汇集成册,交给纽阿克的一位印刷商出版,取名为《偶成集》。书印好后,他及不可待地将其中的两本分别送给他的朋友约翰·皮戈特(伊丽莎白的哥哥)和比契。比契读后,认为其中的《致玛丽》一诗“有伤大雅”,劝他不要出版。拜伦立即将印好的六十本书全部烧掉。几个星期后,他将删去了《致玛丽》的诗歌结集出版,冠以《杂诗》的名字,这是1807年1月。兴许是信心不足的缘故,他没有署上自己的名字。
接着,他又对这部诗集进行整理和修改,增补了几首新作。1807年6月,这本书名为 《闲散的时光》的诗集出版了,作者第一次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乔治·戈登·小拜伦勋爵。他写了一篇序言。其中说道:“这些诗是一位刚满十九岁的青年在闲暇中创作的诗,是一个幼稚的头脑所进行的内省。”他还亲自赶往伦敦,把书送到书商手里。
现在看来,《闲暇的时光》这本诗集多为幼稚或模仿的东西,诗中不乏那种“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少年感伤,也有对文学教科书及古罗马诗歌的模拟和仿制。但诗集中有些方面却价值不菲。那广阔的社会视角和多样化的文学题材,诗歌中流露出来的对上流社会虚伪本质的憎恶及对真诚的友谊和爱情的赞颂,对普罗米修斯的推崇以及对朴实自由生活的向往,这些都令人瞩目地表现出拜伦未来的个性和风格。
拜伦的这部署名处女作中,值得一提的是《勒钦伊盖》和《我愿做无忧无虑的小孩》。
勒钦伊盖是苏格兰东北部格兰皮恩山脉的高峰,海拔近四千英尺,峰顶终年白雪皑皑,当地人称之为“洛奇纳伽”。拜伦八岁时曾在这座山峰附近居住。这首诗保存了作者童年时期的苏格兰印象。远离尘嚣的苏格兰高地是美丽迷人的,但更迷人的却是那“山民的传说”:苏格兰人民为保卫自己的部族制度及民族尊严而英勇抗击侵略者英格兰军队的悲壮事迹。据说诗人的母亲的先祖辈——戈登家族中有不少人曾经参加过那场失败的保卫战。诗人对抗击侵略者的“勇士们”表示了敬佩之意:“英雄的精魂定然是满心欢悦,驾御雄风驰骋于故乡的山谷”;“你们长眠地下,高亢的风笛传扬着你们的事迹”。该诗最后一段还表现了作者崇尚崇高壮美的审美观念:
造物主没有给你繁花和绿荫,你却比艾尔宾的原野更为亲切。
从远方山岳归来的游子眼中,英格兰!你的美过于驯良温雅;
我多么眷念那粗犷雄俊的岩峰!
那含怒的景色,那幽暗的洛奇纳伽!
《我愿做无忧无虑的小孩》表现了拜伦后来诗歌中的一个经常出现的主题: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的孤独和寂寞。这首诗不象后来的那首 《纽芬兰犬墓碑题诗》那样强烈宣泄由绝望而要憎恨诅咒全人类的愤世嫉俗,但却抒发了一种历尽沧桑的凄凉而沉痛的感伤心境: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太强烈了,虚伪卑鄙的上流社会与朴实真诚的苏格兰乡村的对比太明显了!以致诗人欲放弃自己的财产地位,返回那童年的天真自然,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
命运呵!请收回丰熟的田畴,收回这响亮的尊荣的称号!
我厌恶被人卑屈地迎侯,厌恶被奴仆躬身环绕!
把我放回我酷爱的山岳,听峭岩应和咆哮的海洋;
我只求让我重新领略
我从小熟悉的故国风光!
《爱丁堡评论》的匿名攻击
《闲暇的时光》诗集销路不错,两星期就卖掉了好几十本。拜伦的亲友给他写来了赞美的信,杂志上也出现了评论文章。拜伦乐不可支,这正是他最关切的。
但是,1808年1月在《爱丁堡评论》上发表的一篇匿名文章却给了他致命的一击。这是当时最具权威性的文学评论刊物。文章对拜伦极尽嘲讽和挖苦。文中写道:“这位高贵的作者特别喜欢标榜自己尚未成年;扉页上写了,底皮上也写了。……他的意思可能是说: ‘看看一个还没有成年的人是多么会写诗吧!这首诗实际上是一个十八岁的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