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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大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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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秋天到了,大三开始了。

    大三开始的时候,我回到了学校,见到了俩月没见面的苏译丹,她看上去更瘦了,也不知道是为啥,不过精神状态倒是很不错,看到了我以后还凶我让我请她吃饭,这都无所谓,只要她喜欢就好。

    大三开始以后,我真真正正的意识到了自己的成长,时间当真快的吓人,这是最后一年了,听我们的导员孙亮说,在这最后的一年里,我们都要出去实习,至于去哪儿,学校不管,反正你学费照交,到时候拿个证明回来就给你发毕业证。

    他娘的,这分明就是想不管我们嘛!我的危机感越来越深,要知道,在这三年之中,我学到的东西当真很少,除了那几样乐器没有拉下,剩下的多半都是一些乐理知识还有很多要命的政治觉悟,不过貌似那玩意儿没用。

    我是学音教的,好像只能到各个初中碰碰运气,可是在和李松竹他们跑了几家学校后,却大失所望,人家根本就不需要你,当然,如果你有关系的话除外,偌大个城市中,竟然没有一个可以让我们实习的地方,这或多或少的都打击了我们的自信心。

    眼见着班里上课的人越来越少,而我们却一点办法都没有,这种感觉真挺操蛋的,我之前还以为能够找到份工作呢,因为苏译丹的生日快到了,虽然她很不在意,但是我却想给她一个惊喜,说起来,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好像确实连一份像样的礼物都没给过人家,虽然她好像十分不在意,但是我却很过意不去,毕竟当时在校园里面,很多的事情都存在着无形的攀比,见别的女生过生日的时候都是十分张扬的说某某某又送什么给自己了,我的心里也就有些没底,心想着何不趁着这个机会,直接给丫买来个‘斯普乳哎死’(英语音译:惊喜),然后直接跟她确认彼此的关系呢?

    但是苦于囊中羞涩,兜里都比脸干净,平时只能保持着饿不死的状态,要那什么去买一个‘斯普乳哎死’?这可怎么办呢?

    我当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苏译丹,只是在寝室中和李松竹他们商量了一下,竹子也为这事儿愁的慌,他对我说:“现在咱们太没地位了,学校学校不要咱,没想到社会也不要咱,前两天我找了家礼仪中心想去给人家婚庆吹喇叭人家都不用,说只需要女的,娘的,女人很会吹喇叭么?那些小娘们儿哪儿有咱们底气足?”

    亮子无奈的笑道:“越说越反动了,赶紧打住,那是吹唢呐,什么吹喇叭……算了,不过咱们确实是应该找点什么活儿干了,哎,你说要不咱们组一乐队跑酒吧的场子去?”

    其实亮子早就想组一个乐队了,毕竟钢琴不是他最喜欢的,丫最喜欢耍架子,但是要组一个乐队哪儿有那么容易啊,我们寝室里面四个人,一个醉生梦死三个混吃等死,混来混去,大学都快完事儿了,即使临时抱佛脚组了个乐队,但是这样的水平又有哪个场子敢要呢?

    在争论了一番后,我们最后还是决定了,不去实习了,因为确实找不到地方,狼多肉少,僧多粥少,屎多狗……算了,整个哈尔滨一共就那几个学校,可是师范类的学生每年又有多少?根本抢不上位置啊!

    所以,李松竹最后还是决定了这一年在寝室里面继续玩游戏,孙家良决定了这一年要在睡梦中度过,贾明亮决定了自己要去夜店里面碰碰运气,而我,也决定了,我想出去锻炼锻炼自己。

    一是锻炼锻炼我自己的性格,二是,我想给苏译丹一份生日礼物,用自己挣来的钱买。

    我打算去地下通道唱歌。

    (抱歉大家,今天有事,所以只此一更,新篇开始,同时正式进入主线剧情,求票求推荐,拜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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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五十六章 卖艺

    其实我决定要去唱歌,也算是想了很久才定下来的事情。

    虽然那个时候,整天无所事事,虽然这也算是我想要的生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面却总是觉得有些不充实。

    怎么说呢,可能正是因为年少轻狂吧,眼瞅着大学的生活就要过去,毕业以后很有可能我就会离开这座待了将近三年的城市,所以多少有些不舍,不敢相信,我虚度了这么多的时光,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都在追求梦想(寝室里面的几个畜生除外),但是我却什么都做不到。

    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的,我对生活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可能是有些不不情愿,不情愿我回到家乡之后依旧一事无成,就算以后我真的靠着爹妈打点当上了一名蛀虫音乐教师,但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跟学生们聊天,聊起大学生活,我不想这回忆之中只是网吧食堂加寝室吹牛逼。

    所以,不管成功与否,我也想去试试,最起码能够留下一丝回忆,对于这座古老的城市,也对于我的大学生活,还有就是苏译丹,我想在最后,也能留给她一些什么,我之前问过她,毕业之后有什么打算,她对我说,回沈阳。

    如果她回沈阳了,那我呢?这确实是个很头疼的事情,我想在最后的日子中跟她告白,但是告白总要拿出点诚意来,所以我需要钱,记得之前有一次上街的时候,我曾经见到过那些所谓的流浪歌手,抱着把吉他,身前着吉他袋子,自顾自的弹唱,甭管唱的好坏,但是袋子里面总是有些钱。

    后来我跟竹子他们也讨论过这事儿,竹子对我说,估计这些家伙一天纯收入都破百,节假日另算,我自认为自己的歌声不输给他们,而且吉他我也玩的很熟练,流行曲什么的基本上都会,还有就是,能在大家的视野中唱歌,这或多或少都有些接近我最初的梦想。

    所以我决定了,实习的这段日子里,就去卖唱。

    在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们的时候,竹子和亮子都很惊讶,他们不相信我这个挫男会有那勇气,当然了,我最开始的时候也不怎么相信,不过直到看见那枚戒指后,我真的就下定了决心。

    那枚戒指的标价是两千七百三十五元整,是我陪苏译丹逛街的时候在一家购物中心里面瞧见的,苏译丹虽然平时很爷们儿爱摆臭脸爱吃肉且小胸,但是她确实还是一个女人,在路过那里的时候,我发现她有意无意的望了那枚戒指好几眼,女人好像都很喜欢这种亮晶晶的石头,她也不例外。

    当时我下意识的掏了掏口袋,愣是没敢言语,但是心中却牢牢的记住了那玩意儿的标价。

    我打算送给她,而我有两三个月的时间,应该足够了。

    当晚我就做好了精确的结算,一天按一百来算,一星期就是七百,两个星期就是一千四,一个月有四个星期,恩恩,差不多了!在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我兴奋的有点睡不着觉,满脑袋都是我把那玩意送给苏译丹后她的反应,娘的,想想都觉得我简直太浪漫了,以至于当时在满是臭脚丫子味儿的寝室中也乐出了声儿。

    可是我当时怎么能了解,事情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呢?

    一个星期后,我就不在去上课了,而是背着我那破木吉他找到了个地方,开始了我的卖唱生活。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话可真对,我永远都忘不了第一天的时候发生的那些事情,原来这玩意儿你看别人做简单,但是你真自己去做了,才知道这么难为情,确实,在那种幽暗阴冷的环境之中,人来人往,潮气很重,墙很脏,地上也很脏,人来人往,什么样的人都有,有年轻的,有年迈的,有挑着担子赶路的中年妇女,也有踩着红色高跟鞋脸上跟刮大白了似的妙龄女郎,哭泣的小孩儿,乞丐,学生,随地吐痰者,装逼卖老人,林林总总五花八门。

    在这些人的面前开口唱歌,原来是一件那么令人难为情的事情,虽然我想的很简单,但是第一天的时候,我在那个通道口处,傻不愣登的站了一整天,愣是没好意思开口,直到太阳下山的时候,我才失魂落魄的背着吉他挤公交车回学校,哈尔滨的暮色从楼与楼的间隔中洒落,我站在最后面,手里攥着把手,车载收音机里传来了fm958频道的感冒药广告,广告结束后放了一首歌,是许巍的《曾经的你》。

    我望着窗外车流不息的城市,耳朵里面听着许巍的歌,听着听着,竟然低下头哭了,原来,在这么大的城市中,要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小小的价值,是这么样的难。

    歌声结束,广告继续,但是我的眼泪却没有止住,我中途下了车,又来到了那个购物中心,人依旧很多,人群之中,背着吉他的我,望着玻璃柜里面的那枚小戒指,良久,最后终于擦掉了眼泪,步行回到了学校。

    那一晚,我抽了一整盒烟,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兜里面揣了一小瓶红星,二锅头狠辣,从嗓子眼儿辣到肚子,喝完之后,我丢掉了瓶子,摆好了袋子,靠着脏兮兮的墙,调音,拨了两个和旋,清了清嗓子,小声儿的唱了起来,我第一次唱的歌,就是《曾经的你》。

    可能就是从那首歌开始,我的青春也算是正式终结了吧,那个胆小害羞的我。

    现在再回忆起那段岁月的时候,我的心中忽然不想矫情,所以就掠过那些丑事,因为我觉得,那是我最宝贵的经验,以及对于生活的态度,一个从乡下来的愣头青小子,从何别人说话都会脸红,到最后在地下通道里面唱歌讨生活,被人当过乞丐,被人指指点点过,也被人侮辱过,被人骂过,还收到过假钱,最恶心的就是有人在你唱歌的时候吐了一地,刚开始我还以为是被我的歌恶心吐的,不过从空气的味道我判断,丫应该是喝酒喝吐的,总之,这种事情很多,而我也从最开始的无法承受只能在被窝里面委屈的哭泣,到最后慢慢的习惯,觉得其实这就是人生。

    真的,也许这就是人生,因为这个世界并不是为我而存在的,我只是组成世界的一个小小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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