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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行李都丢了,Vincent好像也没带钱,没办法住旅馆。我是没关系,但是Vincent身体不太好,睡在车站可能会有麻烦,可以让我们跟你走吗?”男孩仰望着友人。他怀中的雀鹰也拍动着翅膀:“人家又渴又饿又累又伤心,要好好抚慰人家喔!”
“可是我们是要去露营。”
“那也没关系,至少有个照应。”男孩慎重地说。
于是事情就这么决定了。我们和车站借了登山杖,问明了路途,据说走到营区要一个小时半的路程,天色终于整个暗了下来,而且天阴阴的。John皱着眉头说:“真是不巧,好像会下雨的样子,我们得快点。”果然走到半山腰,天空就飘起了绵绵细雨。
Morris一路一马当先地走在前头,抱着雀鹰沉默地走着。那个叫Vincent的男人却一路落在最后面,没走两步就气喘嘘嘘。我和John并肩走在中间,我趁机问他:
“John,刚才那个小鬼跟你说了些什么?”
“嗯?”
“就是在火车上啊,那个叫Morris的不是和你咬耳根吗?”
John瞥了我一眼。“没有什么,啊!营区好像到了。”
友人说完,扛起他的露营用具就往前走去,我心中大感不满,想说一定要找机会问个清楚。不过我本来以为要是营区下雨,那就不好玩了,好在过了半山腰,毛毛雨就逐渐停了,云层稍稍散开,露出模糊不清的月色来。
John向营区管理员缴了入山费,就招呼我们进入营区。因为是非假日的缘故,整个Saint
Franka区域都没什么游客,果然不愧是避暑胜地,入了夜更加凉爽,山风从树林间吹过,隐约可以听见鸟类的私语声。
“未想人类的世界也有如此所在。”灰狼站到我身边来,我半蹲着抱住他的后颈,放眼望去人烟尽绝,我精神为之一爽。
我们走到离盥洗区较近的一角,开始搭起帐蓬,因为Morris他们什么也没带,所以我把自己的帐蓬让给他们,我和John一起睡。在较远的地方,好像有几个家庭也在帐蓬外活动,大家都是携家带眷,只有我们是四个男性,而且组合还很神秘。
Morris和他爸爸开始研究怎么搭帐蓬,我忽然发现,那个叫Vincent的男人竟然还背了个巨大的、板子一类的东西,这个人把行李都扔了,竟然还带着这种东西,不晓得是什么宝贝。我正想过去问,John却叫我帮他扶钢架,我只好暂时作罢。
John很习惯在野地里生活,搭帐蓬的手法十分熟练,没花多少时间就完成了,还抽手去帮Vincent他们。Morris乖巧地帮他绑营绳和打钉椿,笨手笨脚的老爸完全被晾在一边,还不时来搞破坏,以致于帐蓬搭好时,夜已经深了。
我在澡堂洗了澡,换了睡衣,再也支撑不住,倒在帐蓬里就不想爬起来了。John过了一会儿才钻进来,我闭着眼睛赖在地上,友人推了我一把:
“喂,睡过去一点!这是单人帐蓬耶。”
我于是向旁边滚了一圈,但仍是没睁开眼睛。我听见背后传来衣被磨擦声,知道是John躺下来了,我猛地打开眼睛,看着搭得很完美的帐蓬穹顶,又看看背对着我躺着的John,他没换睡衣,只随便套了件T恤,忽然轻轻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友人扭头看我。
“没有,只是觉得好怀念喔。”
“怀念?”
“嗯,因为很久没有和John睡同一张床了啊。”我说。
“什、什么同一张床?帐蓬那有什么床不床的?”
我在国中以前,都住在John那间附设宿舍里,因为那里实在不大,所以我都和John挤同一床棉被、洗同一个浴缸。John工作没那么忙的时候,还会讲床边故事给我听,虽然他的故事都很奇怪,什么搁浅的鲸鱼复仇记啦,还有羊齿植物吃掉帝雉的怪谈。
但是我十二岁那一年,John却忽然开始疏远我。我怎么想,都想不到当初到底做错了什么,他不愿意和我睡同一张床,宁可自己打地铺,而且严禁我跟他一块洗澡,他的工作也越来越忙,常常都拖到我睡着了他才回来,我醒来的时候他又已经走了。我想他大概是觉得我很烦,毕竟拖个孩子在身边,他连正常的社交生活都没办法过。
于是当时,我半带赌气地向他提出搬出去独居的要求,没想到,John竟然一下子就答应了。
‘这样也好,反正你已经长大了。’他说。
我又惊讶,又有点伤心,刚好研究院的实验林场有间小房子,那里有独立的小发电场和水源,原本是给研究员住的,因为那边的实验刚结束,房子空下来,我首次动用父母的遗产,透过John把他买了下来。那个时候,我真的有离友人越远越好的想法。
看着John因呼吸而起伏的背影,想起当年的事,我不禁觉得好笑起来。
“呐,John,讲故事给我听。”
“……你几岁了?”
“哎,有什么关系嘛!我很怀念你那些莫名其妙的故事耶。”
“什么莫名其妙?那些都是很有创意的故事!”John没好气地说。
我格格笑了一阵,看着友人天生宽大的背,我向左挪了两下,从后面巴住了他的肩,整个人贴了上去。
“干,干什么?”John的声音走音了一下。
“以前你那个宿舍的床不是小得跟鬼一样吗?我常常睡一睡就滚到你身上,像趴趴熊一样叠在一起,你忘记啦?”我笑着说。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都多大了还这样,赶快放手!”
“有什么关系?我们都是男的啊。”
友人虽然这样说,但身体却没动,他仍然背对着我,我觉得他一瞬间僵硬起来,可能是白天走了太多山路,所以肌肉酸痛的缘故。我索性用手抱住他脖子,把下巴架在他肩膀上,John的背冬暖夏凉,我小时候超爱爬到他背上玩。
“……谢谢你,John。”
“谢……什么?”
“谢谢你特意带我来这里,我知道我很让你担心,我很喜欢这里……不过我也知道,我不能永远都过着逃避同类的生活。”我长长叹了口气,用额头抵着John的背:
“回去以后,我会去上学的,你也不能一直请假下去吧!到时候被开除还是辞退什么的,可不要哭着跑来找我啊。”
我微微笑着,John好像动了一下,我觉得他好像在发抖,是因为冷吗?不过我还没来得及问他,帐蓬的门忽然被掀开了,一个黑影灵巧地钻到我身边来,我的手接触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仔细一看,才发觉是我的灰狼。
“Johnny!”我吓了一跳,随即放开了John,伸手把他抱进怀里:
“啊,真对不起,我今天太累了,竟然把你给忘在外面,山里很冷吧?”
“不,在下冒昧闯入,才应该道歉。”灰狼微一伏首。
“不会啦,不过这帐蓬很小,真是不好意思。这样好了,我抱着你一起睡,你就睡我和John中间,这样就刚刚好了。”
“那就失礼了。”
我笑着一把抱住Johnny,灰狼的体温比友人高一些,抱起来有点刺刺的,不过我没有过这种经验,觉得十分有趣。我正想闭上眼睛睡觉,却看到John爬了起来,背对着我掀开帐帘,我不禁一呆:“John,你要去那啊?”
“上厕所。”友人闷闷地说。在他回来之前,我已经抱着灰狼沉入梦乡了。
第二天清晨我就被附近的鸟吵醒了。我往旁边一摸,狼和John都已经不见了,我揉着眼睛坐直起来,掀开帐蓬往外看,山间的晨曦微微抚着林间,我眯起眼睛,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要不是人类有其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我真想一辈子待在这里。
我穿着睡衣出去,又马上被早晨的气温冷得冲回去加衣服。不过我才重新探头,就看见一团东西笔直朝我飞了过来,有了火车上的经验,我马上缩了一下,那个东西就笔直地插到泥土里,留下满天的羽毛。
“呃……你还好吧?”我盯着整颗头插在地上的雀鹰,有些不确定地问。
那只鹰把自己头拔出来,一开始还颠颠倒倒的,好半晌才站直过来。我心里想:他该不会是常做这种运动,脑子才会变得怪怪的吧?
“我没事!我好得很!Captain,今天要探索那一座神秘的岛屿呢?”
雀鹰举起翅膀向我敬礼,还一脸严肃地对着我。我不禁笑出声来,如果不需要我翻译的话,这只鹰还真是有点可爱。
“水手!你还愣在那里做什么?清洗甲板!扬帆!再偷懒的话,就把你丢到大海里喂鲨鱼!怕了吧,哇哈哈哈哈哈。”
……前言撤回。
我学Morris的动作,把那只鹰从地上抱起来,仔细检视他的左翼。发现竟然有伤愈的痕迹,看来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在那里受了伤,才变成这样。这么说来,他的飞行技术如此别脚,或许也和翅膀上的伤有关。
我抱着雀鹰到处找John,不过他不在澡堂里,也不在营区,不晓得跑到那里去了。雀鹰在我怀里唱起航海歌,看来今天的角色是船长吧!我于是信步走到树林里,却发现一株杉木下有个人,靠近一看,却是男孩的老爸Vincent。
我慢慢走近他,雀鹰还在吵闹,我用两只手指夹住他的喙,比了个“嘘”的手势,但是他还想继续唱,我只好说:“嘘!下士,现在我们要进行的是机密任务,请肃静!”
那只鹰眼睛一亮,立刻举起翅膀:“遵命,长官!”然后马上就闭嘴了。
我走到Vincent身后,才发现他坐在一个旧木椿上,在他面前的是个画板,Vincent专心地盯着那画板,还不时往上添些什么。我才知道,他一直当宝贝背着的那袋东西,原来是一整组的画具。
我透过他肩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