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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秋-早熟家家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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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苦他去尝,甜昧全是我的,我们约法三章过了,他是没有反悔的余地,我很聪明对不对?

“你喔!偶尔也帮帮伯父的忙。你随便出个主意胜过我们绞尽脑汁穷摸索。”她就是懒得动脑,像是无尾熊地不爱动。

“拜托,别叫那么亲热,你叫他老头我听得顺耳些,反正他也不在意这些繁文缛节。”被我妈带坏了。

我老爸他根本是闷骚、爱装酷,私底下三八得要命,害我每回作文课遇到“我的父亲”这题目就羞愧交加,怕人家发现我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他好笑地揉揉她长及腰的发。“晴,你不要教坏我。”

“我哪有教坏……”啊!惨了,挨瞪了。

“于问晴同学,你是不是不认同我的教学方式?”唷,声量大到有回音哩。

我是不认同你,可是我能说出口吗?“这个故事老师讲解得令我感动,所以我在偷偷拭泪。”

“感动?!”阿塞克嘴角微微抽动。“我教的是仲夏夜之梦而非罗密欧与茱丽叶,这是一出喜剧。”

“没人规定喜剧不能笑到落泪吧!”糟糕,我在挑衅。

真是的,老是控制不住身体内那一半属于于弄晴的基因,她的反叛全融入我的血液里,不时搞怪地找我麻烦,没一刻能安定。

“于同学的论点叫人耳目一新,你相信爱情会死亡吗?”阿塞克看的不是她,而是她身侧的男孩。

玩阴的谁不会。“西班牙谚语有云:蓝色的眼睛说:‘爱我,否则我便自杀。’黑色的眼睛说:‘爱我,否则我就杀了你。’试问金色的眼睛该如何回答?”

以问题回应问题是对他的宣战,谁都不准有动我私有物的念头,这世上只有我能欺压衣仲文。

愣了一下,阿塞克领受到她的伶牙俐齿,心中有着奇异的感受。“你反应很灵敏,你不认为爱情会死吗?”

“那是悲观的说法,老师怎么可以亵渎神圣的爱情,谁不希望自己的爱情长长久久,永恒长存。”我用娇憨的语气偏着头说,眼神里充满对爱情的尊敬。

“爱情本就不可预料,以你的年纪尚未懂得爱情的真义,你该找比你年长许多的人谈个成熟恋爱。”没有爱情会长久,全是情欲作祟。

爱情是骗人的玩意,男女结合的要素只有一个——性的吸引力。

我很生气,他分明在暗示我和衣仲文的感情是在办家家酒。“老师……”

“晴,算了,别恼了自己。”衣仲文相信真爱不死,不需管别人的想法。

“我讨厌他。”我很小声地向他埋怨,不甘心平白被人将了一军。

“我们是我们,他是他,我们改变不了他,他也改变不了我们,何必让他影响我们?”爱她便是他的决心。

短短几句话让我茅塞顿开,化散成一口气。“衣仲文你好聪明哦,我以前都小看你了。”原来他才是大智慧的人。

“课堂之上是来追求学问不是谈情说爱的,你们未免太张狂了。”冷着脸的阿塞克步下讲台,站在两人桌侧。

“抱歉,我们失态了,是我的过错请不要责怪晴。”揽过并非头一回,衣仲文习惯保护心爱的珍宝。

“晴?”他的笑容中不带一丝暖意。“这位旁听的同学,你认为自己够成熟去爱人吗?”

他这句话问错了。

衣仲文本就是个早熟的男孩,打从十三岁起开始在流虹企业磨练,由基础学起,一步步在有心人的引导下,逐渐展露领袖气度。

现在虽然他只是个刚满二十一岁的大学生,但是社会历炼不逊于一个三十岁的主管人物,如今在公司管事的权限直逼总裁,有时总经理杰生·汉还会请益于他。

二十出头的年纪,二十五岁男人沉稳的外表,三十岁成熟的智慧,他一向比同年男孩思考得透彻深远。

爱情是没有时间限制,一旦爱上就抽不了身,与年纪无关。

“爱一个人需要成熟吗?”他不卑不亢的直视阿塞克,眼神正大光明,没有一丝退缩。

我心里生起了一股小小的虚荣,衣仲文不愧是我的挡箭牌。

他回头看着我,目光里尽是轻柔眷宠。“我无法选择爱情,是爱情选择了我,我只是卑微的顺从。”

此话一出,全堂喧哗,所有的女孩都为之动容地羡慕着为他所爱的人,而男生不是取笑便是赞同的鼓掌叫好,诚心祝福他的爱情顺顺利利,永远不会走到尽头。

“你……”

下课的钟声阻断阿塞克的蔑语,众人也收拾起东西准备离去,无视他铁青的脸色。

哲学系的学生本就是一群怪人,非常自我和懒散,别指望他们会尊师重道,等待老师一声“下课”。

“不好意思哦,老师,我们走了。”鲁炮摆摆手,踩着破功夫鞋往外走。

而我和衣仲文当然也要走人,谁要留下来听训,又不是脑袋坏掉。

收拾好书本和垃圾,我们居然是最后离开教室的人,这些懒人倒是溜得快,好歹帮忙关窗关门嘛!一群没良心的家伙。

“等一下,于问晴同学请留下。”

哼!谁理你。“老师还有事?”

嘴巴说着,我依然目中无人的拉着衣仲文的手往外走,一道紧跟的足音就在身后。

“单独的,我和你。”阿塞克的口气是全然的命令,狂妄而霸道。

我像无知的小白兔吗?“老师,金色的眼睛说:‘爱我,否则我就摧毁你所爱的一切。’毁灭是很可怕的事,我不够勇敢。”

“你……”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居然能一眼看穿他的企图?

“狮子或许是威猛强悍,惯于狩猎,但是请挑对猎物,有毒的花花草草还是少碰得好。”

管他金眸是否一直追逐着我们的背影,我设定好的人生,绝不容许他人破坏,必要时,我是魔鬼。

而魔是不懂留情的。

他最好别做愚蠢的尝试,否则我会挖出他的金眸当装饰品,肚子塞满石头要他沉入海底去,永不见天日。

我是具有魔性的天使,来自天堂与地狱的交界点,名为黑暗地带,在暗魔的统御下我是绝对的坏,不过我伪装得无懈可击。

天使,有时是致命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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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衣仲文,我们去流浪好不好?”

三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在对牛弹琴,我们坐捷运到淡水边吃小吃边赏海景。

都怪那首“流浪到淡水”让我此刻涌起想去浪迹天涯的豪,他会听不懂也不奇怪,要他猜测我稀奇古怪的脑中废物着实难,他不像我一肚子坏水老在打不良主意,正直的学不会拐弯角。若是同样和我鬼灵精怪的左慧文肯定会骂我神经病,最好浪到天国省得我糟蹋一个大好青年。

我一直不清楚衣仲文到底喜欢我哪一点,为何如此死心塌的恋着我,再美的女孩在他面前搔首弄姿他都无动于衷,仿佛入定的老僧波澜不起。

可我只要一靠近,他马上面红耳赤地慌了手脚,为了讨我欢反而频频出错,一头汗地不知所措。在我面前他是可爱的,不设防的将自己表现给我看,我可以是了解他最深的人,但他并不明白我是双面人,盲目地只当我是爱玩的女孩。

老妈说我是前世烧好香拉到他的,老爸不避讳地直夸我尽他真传,爪子一扑就不放手逮到个好人才,而我却觉得自己有小人,不够真诚。在大家眼中是他付出得多,我只是在享受而已,像个少心少肺任性娃儿长不大。

不过他们都错了,其实我对衣仲文是很好很好的,我让他牵我的手漫步夕阳下,给他我的初吻,还允许他拥抱我,以我不和人肌肤相触的怪癖而言,他真该要欣喜若狂。

要说利用不如说是他甘于任重道远,企业管理也是一门功课,反正将来他也得养家活口,这个权高薪高楼梯高的工作就让给他,与其受人使唤吃暗亏,能使唤人不是更好。

所以说我对他好得超乎朋友的界线,凡事为他设想周到,别说我为自己的恶行脱罪,他也是乐在其中。

瞧他笑得多呆,吃着我咬了一口的阿婆铁蛋,分食我的淡水鱼丸,一脸傻乎乎地捧着我吃不完的鱿鱼羹大快朵颐。

基于行善心态,对于这种濒临绝种的稀世物种当要善加保护,此等伟大任务舍我其谁,我有天空一般大的胸襟容纳他的傻智

“晴,想去关渡大桥赏鸟吗?”无视自己一头汗,衣仲文关注地用干净的手帕为我拭汗。

关渡?我比较喜欢烤小鸟。“不要,我吃得太撑走不动。”

“我可以抱你走一段,你太瘦了。”她很挑嘴,不爱吃的东西绝不沾口。

“五十公斤还算瘦,你对母猪有特别癖好呀!”这人真不会说话。

“抱起来很轻呀!我会觉得没好好照顾你。”以她一百六十七公分的身高而言,五十公斤真的轻了一点。

我朝天翻翻白眼,用力抱住他精瘦的腰杆。“人家要当赵飞燕嘛!一身轻如燕,一飞冲天。”

咻!白光一道入云霄,底下的人类全是一捧泥。

“不行,我会心疼。”唯有此刻他才会略显大男人的霸气。

“小仲仲,我今天有没有说过你很帅,帅得沉鱼落雁。”我撒娇地蹭着他的胸口,看他俊朝一点一点的染上红烟。

还发着烫呢!他一向受不了我的柔情攻击。

“咳,女人才用沉鱼落雁来形容,我……我很普通。”拥有她,他就像拥有全世界的幸福。

他知道她和左慧文老在背后笑他呆,可是他从小就好喜欢和她亲近,看着她一嘟嘴、一挤眼的顽皮娇态,心口就暖呼呼地直泛笑意。

她有少女的娇俏和天真,有时故意流露女人的风情妩媚,她很懂得如何让自己发光,飞扬的眼神载满对世界的热爱。

很真,很灵性,很净美,她不会让自己流于庸俗,偶尔的淘气是为博君一笑,不曾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她只是讨厌静止不动。

虽然她老说自己很懒,但他很清楚她有着活跃的灵魂,即使睡眠时也不见得就安分。

她想飞他就让她飞,她想要多刺的玫瑰他也会扎了满手血的摘给她,只要她开心他就会很满足,她是他生命中最灿烂的一道彩虹,霸占整个天空和他的心。

喜欢不足以说尽他对她的感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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