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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证人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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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马克问道,眼睛却转向镜子,想再看一看他弟弟。他用鼻子急速吸了几口短气,但既未嗅到什么也没有任何感觉。里基一定把软管拔掉了。
  “因为我疯了,成了又一个疯律师,就这么回事。我是被逼疯的。马克,你多大了?”
  “十一岁。”
  “尝过威士忌没有?”
  “没有,”马克如实回答说。
  突然,威士忌酒瓶出现在他眼前,他接住了。
  “喝一口,”罗米闭着眼睛说。
  马克想看一下商标,但他的左眼实际上已肿得眯缝在一起,耳朵被枪声震后还在鸣响。他集中不了注意力,就把酒瓶放在座位上。罗米一声不吭地拿过去了。
  “我们快要死了,马克,”罗米几乎在自言自语。“我想十一岁就死掉太不幸了,但也只能如此,我也没有办法,还有什么最后要说的,老弟?”
  马克知道里基已成功,那软管现在不再有危险了。他的这位新结交的朋友已喝得酩酊大醉,如果想活命,他必须动脑子与他说话。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能办到,于是便说:“什么使你发疯的?”
  罗米想了一会儿,觉得这很幽默。他哼了一声,还抿嘴笑了笑说,“嗬,这件事超乎寻常,完美无缺。几星期来,除了我的当事人,只有我一人知道这件事,其他人一概不知。顺便说一句,我的当事人是个十足的坏蛋。你可知道,马克,律师知道各种各样的隐私,但永远不能说,这是绝对保密的,知道吗?千万不能讲这些钱是怎么一回事,谁与谁姘居,或某人的尸体埋在什么地方等等,你听懂了吗?”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美滋滋地呼了出来。他坐在椅子上,身体更往下沉,仍闭着双眼。“真对不起,刚才不得不打你一巴掌。”他弯曲着的手指扣在扳机上。
  马克闭上眼睛,什么也感觉不到。
  “你多大了,马克?”
  “十一岁。”
  “你跟我说过。十一岁。我四十四岁。我俩都还年轻,都不应该死,对吗,马克?”
  “对,先生。”
  “但事已如此,朋友。你感觉到了吧?”
  “是,先生。”
  “我的当事人杀了人,把尸体隐藏了起来。现在,我的当事人要杀死我。这就是来龙去脉。他们已逼得我发疯了,哈!哈!出乎寻常,马克。妙极了。我,一位人们所信赖的律师,在飘然离开这人世前的几秒钟里,的确只有几秒钟,一点也不夸大,现在可以告诉你,这具尸体在哪里。这具尸体,马克,在当今世界上尚未被发现的尸体中是最最臭名昭著的,难以置信。我可以最终告诉你了!”他的眼已睁开,正一闪一闪地瞧着马克,“这事非常非常怪,马克。”
  马克没领会他的幽默。他向后视镜瞥了一眼,然后扫视了一下一英尺外的车门锁簧开关。门把离他更近了些。
  罗米再度松弛下来,闭上眼睛,好像很想打个盹。“对此我很遗憾,孩子,的确很遗憾,但如我所说的那样,有你在这儿真太好了。”他慢慢地把酒瓶放在仪表板上,紧挨着遗书。他手枪从左手换到右手,轻轻地抚摸着。马克竭力不去看他。“对此我的确非常遗憾,孩子。你多大了?”
  “十一岁。你已问过三次了。”
  “住嘴!我现在感到毒气在起作用了。你也有同感吧?别使劲嗅,该死的!它是无味的,你这小笨蛋。你闻不出它的气味。要是你不要小聪明,我现在应该已死了,你也一定在玩美国大兵的游戏。你真笨,知道吗?”
  并不像你这样笨,马克心想。“你的当事人杀的是谁呀?”
  罗米露齿一笑,没有睁眼。“一位美国的参议员,我是说真的。我在泄漏机密。我把所知道的一切源源本本讲给你听。你看报吗?”
  “不看。”
  “我并不感到奇怪。杀的是新奥尔良参议员博伊特。我的老家在新奥尔良。”
  “你为什么到孟菲斯来?”
  “该死的孩子!问个没完没了,是吗?”
  “对。你的当事人为什么要杀博伊特参议员?”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谁,谁,谁。真叫人讨厌,马克。”
  “的确讨厌。那你为什么不让我走?”马克先瞥了一眼后视镜,然后瞥了一眼通入后排座位的软管。
  “要是你再不住嘴,我把你的脑袋崩了。”他张着嘴,长满胡须的下巴颏往下悼,几乎要碰到胸部了,“我的当事人杀的人多着哩,那就是他赚钱的办法,靠杀人。他是新奥尔良黑手党的。现在他要把我杀了。太糟糕了,是吗?孩子。我们这一着使他大为逊色,开了他一个玩笑。”
  罗米又喝了一大口,眼睛盯着马克。
  “你想一想,孩子,现在这个时候,巴里,或大名鼎鼎的尖刀巴里,这些黑手党个个都有好笑的绰号,正在新奥尔良的一家肮脏的饭店里等着我。他也许带着一帮朋友,分布在附近各处。平平静静地吃完饭后,他邀请我上车,兜一会儿风,谈谈他的案子,然后他拔出刀子,那就是为什么他们叫他尖刀,我就一命呜呼,成了历史。他们会把我那粗壮的身子弄到什么地方处理了。他们就是这样处置参议员博伊特的。砰的一声!就这样,新奥尔良又多了一桩杀人的无头案。但是我们使他们出洋相了,对吗?我们使他们出洋相了。”
  他话讲得越来越慢,含糊不清。他一边说,一边在大腿上下移动着枪,手指不离扳机。
  让他没完没了地讲下去。“为什么巴里这家伙要杀死你?”
  “又是一个问题。我感到飘飘悠悠,你呢?”
  “我也同样,感觉很好。”
  “杀人理由一大堆。闭上眼睛,孩子。祈祷吧!”马克注视着手枪,一面斜眼瞟门锁。他慢慢地让每只手指尖与大拇指接触,像在幼儿园里数数那样,看看它们配合是否灵活。
  “那尸体在哪里?”
  罗米哼了一声,点点头,说:“博伊德·博伊特的尸体,问得好。第一个在任美国参议员遭谋杀,你知道吗?他是被我亲爱的当事人尖刀巴里·马尔丹诺谋杀的。巴里在他的脑袋上打了四枪,然后把他的尸体藏起来。找不到尸体,就立不了案,你知道吗,孩子。”他的声音很低,几乎在耳语。
  “不太懂。”
  “你为什么不哭了,孩子?几分钟前你还在哭。难道你不害怕?”
  “不,我怕,我想离开。你想一死了之,但我还得照顾我母亲。”
  “动人,太动人了。好了,给我住嘴。你知道吗,孩子,联邦调查局的人必须找到尸体才能证明谋杀。巴里是他们的嫌疑犯,但只是嫌疑犯而已,虽然的确是他杀害的,事实上他们也知道,但他们必须要有那具尸体。”
  “尸体在哪里呢?”
  一朵乌云遮住了太阳,那片空旷地突然暗淡下来。罗米轻轻地顺着大腿把枪提上来,好像要警告马克不要做任何突然的举动。“尖刀并不是与我打过交道的人中最狡猾的,你可知道。他自认为非常聪明,但实际上是个大笨蛋。”
  你坐在车里,用软管接到排气管上,这才是个笨蛋,马克再次心想。他等待着,尽量不动。
  “那具尸体在我的汽车下。”
  “你的汽车?”
  “对,我的汽车。他非常仓促,我正好不在城里,于是我那位敬爱的当事人把尸体拖到我家,埋在车库底下,重新浇上水泥。尸体还在那里,你信吗?联邦调查局已经挖了半个新奥尔良,想找到它,但他们从来也没有想到我的家。也许,巴里毕竟不是那么笨。”
  “他什么时候告诉你这些的?”
  “我讨厌你老问,孩子。”
  “我真的想现在就离开。”
  “住嘴。毒气奏效了。我们死了,孩子,死了。”他手中的手枪掉到了座椅上。
  引擎在嗡嗡地轻轻作响。马克瞥了一眼窗子上的弹孔及其周围的千条万条裂痕,然后把目光转向那汉子的通红的脸和重垂着的眼睑。律师哼了一声,几乎立即就呼噜起来,脑袋直往下点。
  他昏睡过去了!马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注视着他厚厚的胸脯的起伏。他原先的父亲就是这样酒后昏睡的,他见了不知多少回。
  马克深深地呼吸,竭力保持镇静。打开门锁定要发出声音。手枪紧挨着罗米的手。马克的肚子痉挛了,脚也麻木了。
  那红脸大汉发出响亮,缓慢的声音。马克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他那颤颤抖抖的手慢慢地,非常非常缓慢地,一点点伸向门锁开关。
  里基的眼睛几乎跟他的嘴一样干得要命,但他的牛仔裤却湿透了。他躲在大树底下阴影处,与灌木丛、蒿草和汽车保持一段距离。他把软管拔掉已有五分钟了。听到枪声到现在也已有五分钟了。他知道他的哥哥还活着。因为当他箭步跑了五十英尺来到大树后面时,他一眼看到了一颗长着淡黄头发的脑袋在汽车里面晃动。于是他不哭了,并开始祈祷。
  他往回向圆木走去,然后猫腰蹲下,睁大眼睛凝视汽车,心里想着哥哥。这时,车门突然打开,马克出现了。
  罗米的下巴颏垂到胸脯上,马克等他一个呼噜刚完,正要打第二个呼噜时,左手一掌把手枪击落,右手打开车门锁,他猛地一拉把手,肩膀使劲向门撞击,滚出汽车。他最后听到的是律师又一阵沉沉的鼾声。
  他滚到地上,双膝着地,手紧紧抓住杂草,又抓又爬,迅速离开汽车。他猫着腰,穿过草丛,一眨眼就跑到大树跟前。那儿里基被吓得魂不附体,目瞪口呆地瞧着。马克在树根部停住了脚,转过身子,惟恐律师提着枪,迈着沉重的步子,从后面追赶上来。但是汽车看上去毫无威胁感,车门敞开着,引擎在工作,排气管上没有接任何东西。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把目光转向里基。
  “我把软管拔出来了,”里基呼吸急促,声音很尖。马克点了点头,但没说什么。他一下平静了许多。汽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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