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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与官斗。林枫竟然跑到衙门打了官员,这下子事情不好解决了。
公安局也就是与工商局隔着一条街,警察很快就到了。
“谁闹事了?”穿着一身锃亮警服,满脸傲气地警察问道。
“是他。是他。把他抓起来。他打人。”胖子捂着额头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脑袋的纸巾都成了鲜红色,被血浸透了。
年轻警察皱了皱眉头,顺着胖子的眼神转移到坐在角落里大腿翘二腿上的林枫,表情先是一愣,然后哈哈的笑了起来。“枫哥,怎么是你?”
林枫也是一愣,这个年轻警察叫万超,是严明的下属,整天跟着严明泡林枫原来工作的酒吧,两人也算是老相识了。“哈哈,超哥,我打人了,正在这儿等着你抓人呢。”
万超和身后的一个同伴打了声招呼,径直走到林枫旁边的沙发上坐着,搂着他的脖子小声问道:“枫哥,最近跑那儿了?报纸上整天说你和沈蔓歌是一对,真的假的啊?我还看到了照片。我靠,你也太牛逼了。怪不得酒吧里面那些小姑娘整天对你抛眉眼你都不理不睬,原来已经偷偷的泡上了大明星。”
“哈哈,报纸上瞎吹呢。要是我能泡上沈蔓歌,还用呆在明海做酒吧服务员吗?”
“真的?可所有的人都相信了。不瞒你说,我也相信了。我可是沈蔓歌的铁杠fans,准备找你要张她的签名呢。”
“沈蔓歌我确实见过一眼,但不是报纸上说的那种关系。行了吧,你小子是来办案子还是来八卦的?”林枫推了一把万超,笑着说道。
“哈哈,枫哥,到底怎么个情况?怎么又跑来欺负人了?越来越回去了哦。原来不是欺负省里来的公子哥就是欺负市长儿子,现在跑来欺负个小鳖三。用不用我帮你教训教训他?”万超撇着胖子小声在林枫耳边问道。
“我已经教育过。这种人多着呢,我也懒得管。你别把我带走就行了。”林枫笑着开玩笑。
“枫哥,你说这话就不够意思了。兄弟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事?再说,明哥还不把我的皮给扒了。”
“哈哈,开个玩笑。带着你的人先走吧。我还有点儿事没办完。”林枫站起来拍拍万超的肩膀笑着说道。
“好。那我先走了。有事你直接打我电话。丫的,谁敢在明海地段欺负你,我废了他。”
“靠,你是警察,怎么说话跟个土匪是的?记住,要为人民服务。”
“哈哈,行,你的话我记住了。再见枫哥。”万超直接带着跟他一起来的同事闪人了,连问一下儿伤员都没有。
林枫摇头苦笑。别人在用特权办事,自己何偿不是和他们一样。这种风气一时半会儿还真不容易改变啊。这个社会,实力代表一切。
“喂,你们——…”胖子有些傻了,转过头来看林枫时,已经有些不一样了。捂着还在流血的脑袋走到苏婉面前,满脸谦意地说:“你重新送一份资料过来,我会尽快帮你办好——那个,我先——先去医院。”说着,胖子直接跑了。再也没有勇气面对林枫那张笑眯眯的脸。
狗日的,这是个魔鬼。
———
林枫在回去的路上接到一条信息,姓名显示是莫子瑜的。激动的打开,却只有简单的几个字:
“明天下午四点到达明海。子瑜。”
(晚上还有两章。从今天开始,更新加速。有票的—…。有人说我每章节都不忘记拉票,我偏偏这章不说了。嘿嘿,兄弟们明白就好。)
第三卷 恶魔 第八十二节、世界上最浪漫的事(上)
明海火车站坐落在明海市市郊,从外表看有些陈旧,如果不是这幢建筑物的最高点挂着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火车站”三个字,还真以为到了一个废弃的农场。周围的建筑物低矮破落,没有市区的高楼林立。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热闹繁华。
来坐车的、接人的、卖水、卖饭、卖水果、卖明海特产的、出租车司机拉客的、私人小旅馆抢客源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耳朵里充满了杂音。
出车口处在火车站建筑群的西边,靠近进站口的位置。两者之间相距不过二三米的距离。进进出出,来来往往,分分合合,这就是人生。
火车站门口站着一个笑眯眯的少年,一套黑色西装,洁白的衬衣领口打着颜色鲜艳的黄色领带,手腕上几乎可以假乱真的欧米茄手表闪闪发光,虽然是地摊货,可也花了林枫三十多块钱,平时还是舍不得戴出来的。从外表看,这是一身标准的白领打扮,这样的林枫实有有些英气逼人。
“嘿,兄弟,你也是来接人的吧?”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男人笑着和林枫打招呼。笑容很真,没有夹杂一些其它的东西。让林枫感觉很舒服。心里也对这个年轻男人产生了好感。
“是啊。”林枫眼睛笑的眯成一条线。点了点头。形容我们的林枫同学时,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这句话里面的那个“大”字是绝对用不上的。
眼睛男从口袋里掏出烟弹出两根递给林枫。林枫摆摆手说不会,他也不抽了,又把烟装进了口袋。“嘿嘿,兄弟倒是聪明人。你不抽,我也不抽了吧。我那位也不喜欢我抽烟,我也就是趁她不在明海才偷偷抽两口。——…兄弟是来接女朋友吧?”
“嗯——…算是吧。”林枫迟疑了一下儿,还是肯定的答复了。嘿嘿,占小妮子点儿便宜,她应该没意见。
“算是?还没搞定吧?女人就这样儿,一开始肯定得拿点儿架子。她们可贼的很,知道对男人来说越是难得到的东西越是珍惜。所以啊,一开始咱们受点儿打击也是正常的。革命尚末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我追我那位追了六年,从高中追到大学——嘿嘿,还不是被我拿下了。”眼镜男满脸得意的笑了起来。
“嗯。恭喜恭喜。我也会努力的。我相信,有一天我也能把她拿下。”林枫有些喜欢这小伙子了。对爱情持之以恒并能为之坚持的男人真的很少见了。
“好。兄弟有骨气。”眼镜男赞赏地拍拍林枫的肩膀。上下打量了一下儿林枫,微微摇了摇头:“兄弟,不是哥说你。看你一身打扮,一个月怎么着也有个二三千块钱吧?”
“呃——…差不多。”林枫不知道对方为什么问这个问题,点了点头。
“是吧。你看看你,穿着打扮不凡,可是你——…对女朋友有些小气了吧?送花也不能送一朵啊。而且还是刚刚开始的时候。你看我——…11朵。一心一意。”眼镜男说着晃了晃自己手里的十一朵火红色的玫瑰花。花瓣上落着水珠,鲜艳欲滴,像是刚从园中采摘一般。周围点缀着天蓝色的香草,让女孩子们迷恋实在是有原因的。
林枫看了看手里显得有些孤单的白色百合,笑着说道:“嘿嘿,这个是花王。我还有其它的呢——…男人可以对自己狠一点儿,怎么能对自己喜欢的女人小气呢?———奇怪,那群混蛋怎么还不来?太不专业了吧。”
林枫说着掏出手机拨打了个电话:“喂,心心花店吗?我是林枫。我要的花到了没有?你们快点儿。车就要来了。——哦,已经在路上了啊。行。谢谢了哈。”
林枫刚挂了电话,一辆白色大面包车直接开到了火车站广场。然后发生了让所有在场的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儿震撼的一幕。林枫又一次为明海市民制造了话题,第二天的报纸、电视为给纷纷对昨天火车站发生的事情进行报道。
白色面包车的车门打开,下来两个身穿黑色西裤、白色衬衣打着同一款同一色领带的男人。他们看到火车站出站口向他们挥手的林枫,确定目标后,哗地一声拉开了面包车的后车门。
红色。火一样的红色。所有在场的人眼睛在前一瞬间有些错觉,眨了眨眼睛之后,才确定这是真的。玫瑰,整整一车的红色玫瑰花。
两个型男成了搬运工,开始一捧捧一盆盆的把车上的玫瑰花搬运到火车站出车口。均匀地摆放在两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