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走出酒吧,一眼就看到丁晓正站在车旁东张西望,手指不耐烦地敲着车顶。
“这就说完了?这家伙倒识相。”
“他不在……”
“仲林!”这时,里面那个小男生却追出来,手里还托着两杯酒,满脸笑容,“不好意思,刚才忘记了,酒吧今晚有赠饮,见者有份!”
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那杯殷红色调酒,我犹豫一下,先小口尝了尝。
果然是“倾心”。
我默默把便条和戒指捏在手心,倒有些百感交集。
丁晓看我喝了,于是也一饮而尽。
“哇……靠!这TMD是什么……”
我忙把脸都呛红了的丁晓塞进车里,不禁苦笑——还真是易承锋的风格。
边向边忍不住往酒吧二楼看去。
简直怀疑他根本没去什么度假,说不定就在某个可以看好戏的地方偷笑。
“看什么哪?”丁晓好不容易止住咳,没好气地横了我一眼。
“哦,没什么……你看这个,易哥给我的。”我摊开手。
“其实已经没用了,”丁晓皱了下眉,把戒指拿过去,放进口袋,“我妈买的这对戒指是男女对戒,不适合我们。改天我专门去定制一对。”
我一怔:
“定制?”
“是啊,你以为商店里有两个男婚戒一对的吗?”丁晓恶声恶气地说,发动了汽车。
丁晓费尽心机把我“追”回来这件事,后来被兄弟们嘲笑了很久。
沈帅的反应是“切”了一声:
“不知道谁以前大言不惭地说,没有人能控制他的生活来着?”
老贾一脸睿智地说,当年丁老大给仲林做人工呼吸的时候,我就瞧出不对劲来了。
张伟却罕见地不置一词,严肃的表情在他胖脸上显得有点滑稽。
不过,何亭告诉我,他私下里曾经找何亭谈心,郁闷地说:
“老大和仲林,不会是真的被我们说到一块儿去的吧?”
我把这事告诉丁晓,他笑得直不起腰:
“靠,他以为他是铁嘴半仙啊!”
但万幸的是,我们的小秘密,在最亲近的这几个兄弟那里,被保守得很好。
丁老大依然为事业早出晚归,灯红酒绿,我依然认认真真在公司替他“管家”,偶尔在他喝高的晚上,开车去接他回家,或者从客厅沙发里把他架起来,摔到床上。
他还是会理所当然地叫我去买烟,会隔一段时间就把新买的气雾药剂丢给我。
生活就这么波澜不惊地继续下去。
早晨,当我醒过来时,阳光已经透过窗柃落在床上。
端详丁晓的睡容,鼻管笔直、浓眉长睫、棕色的皮肤,搭配得恰到好处,他这些年来样子并没有大变,但给人的感觉已沉稳了许多,只有漆黑的短发依旧生猛,一直是当年盛气凌人的模样。
皱了皱眉,丁晓慢慢睁开眼睛。
我微笑地看着他。
我靠!
丁晓失声爆了句粗,往边上弹开老远,正要跳起来。
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突然压抑不住大怒,用力把他扑倒——虽然我力气比不上丁晓,但一个男人的体重也足以把他砸在床上,一时间动弹不得。
“大清早的,你靠谁哪!”我盯着他,声音冷冷的。
“呵呵,我没反应过来……”丁晓定了定神,明白过来,开始嬉皮笑脸,“还能靠谁啊,我当然是……靠你!”
趁我不备,这家伙一翻身,把我掀了下去,随即紧紧压住。
“靠!”我骂出声来。
“嘿,敢靠你老大,你小子欠揍……”
“唔……”
从某个角度映入眼睛的光线,灿烂又温暖,我一边和丁晓咬牙切齿地“靠”来“靠”去,一边已经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这到底是不是爱情?
我不知道。
不过就这样吧。
反正我们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弄清楚。
比如说,几十年。
——完——
请看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