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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多多宣传谢大少的功绩。”唐重说道。“谢大少虽然没有亲自到场,但是,他运筹帷幄决胜百里之外。要不是他出谋划策,恐怕今天晚上咱们就捉不住金刚吧?”
“是是。师父说的对。”赖鸿儒现在已经明白师父的意思了。师父就是师父啊,关键时刻还是向着自己。“我这就让人去办。”
“嗯。忙活了一晚上,还真是有些饿了,你说准备好了酒菜?”
“是的。准备好了。全都准备好了。”赖鸿儒说道。“师父,请。”
唐重瞥了身边的大胡子一眼,对赖鸿儒说道:“叫师爷。”
“”
分别乘坐了几辆车,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朝着位于香江最美海岸线的游艇俱冇乐部赶过去。
知道唐重过来,谢经城带着一群人候在俱冇乐部门口。
唐重下车和谢经城握手,说道:“感谢谢大少伸出援手,如果不是你们帮忙的话,今天我也只能白跑一趟无功而返。”
“唐少这么说就太客气了。我们不是朋友吗?”谢经城佯装不快的说道。
“我们当然是朋友了。”唐重一脸认真的说道。
“是朋友就不要说客气的话了。”谢经城说道。“里面已经备好酒菜。今天晚上咱们兄弟不醉不归。”
“有朋友有好酒,我就喜欢这样的生活。”唐重说道。然后指了指身边的大胡子,说道:“我爹。”
“伯父好。”谢经城反应极快,恭恭敬敬的走了过来,说道:“一会儿一定要好好敬伯父几杯。”
“谢谢。”大胡子没有和这些小屁孩儿寒暄的意思,淡然点头,很是冷酷的说道。
“走。咱们喝酒去。今天晚上不醉不归。”唐重分别抓着谢经城和赖鸿儒的手大笑说道。
唐重当然不会不醉不归。他还有比喝酒更重要的事情。
当然,在谢经城听说他们今天晚上围剿的人是杀手组织金刚的大头领后,也没有了‘不醉不归’的兴致。几人敷衍的吃了些东西喝了几杯酒后,便匆匆散了。
唐重和大胡子住在栗园,是新安用来审讯、行刑以及结收徒祭祀的地方。
赖鸿儒把金刚和长城关押在这里,唐重和大胡子自然也要跟着住在这里。
两人洗了个澡,换了赖鸿儒让人送来的干净衣服后,便同时朝着栗园的地下室走过去。
地下牢房戒备最森严,也最难攻破,赖鸿儒知道金刚的身冇份后,把他们关在这里也是很有必要的。
经过重重关卡,两人终于在地下室见到了躺在地上的大块头金刚。长城受伤太重,被送到另外一处地方治疗去了。
死人是没有价值的,只要从活人嘴里才能够得到他们想要的情报。
唐重示意两边的黑衣大汉把那手臂粗细纯钢打造的小门打开,然后让人架着他到了刑审室。
把他像是挂猪肉一般的挂在刑审架上,手脚都用铁链给锁死,唐重这才放心的往他嘴里喂了几颗黑色药丸。
几分钟后,金刚受到那药丸的刺冇jī,终于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他看到大胡子的那一刹那,眼里凶光大作,拼命地扭动着身体一幅想要和大胡子再战三百回合的架势。
“手下败将。再打一次你还是会输。”唐重嘲讽着说道。他知道金刚不懂华夏语,所以就直接用英语和他交谈。
威风凛凛在圈内的名声可以止小儿啼哭的金刚在大胡子的手里不堪一击,他现在在唐重心里的地位就是很没有地位。难怪他的下属都那么菜,被自己给做打的落花流水呢。
“我没输。”金刚急红了眼。“在陆地上打,我一定赢。”
陆地上打?
唐重转身看向大胡子,问道:“他不会水?”
“游泳技术确实不怎么样。”大胡子无比坦诚的说道,根本就没有隐瞒的意思。
“…”
第791章、父子审讯!
做为一名职业杀手,竟然不会游泳,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唐重想不明白的是,他成为杀手之前,不会特别学习这项技能吗?他成为杀手之后,没有特别的锻炼这项技能吗?
唐重不清楚金刚的成长史,所以,他对金刚游泳技术不佳这种事情实在是难以接受。
“鼎鼎大名的杀手金刚游泳技术很烂,传出去一定不会有人相信吧?”
我们都知道,金刚是非洲人。
而且,是极度缺水地区的非洲人。
对他们那里的人来说,水就是生命。
当然,他们的命也实在太苦,因为想要喝水就只能八分靠天意,二分靠努力。
雨天可以用水缸脸盆以及各种水漕蓄水,但是,非洲大部份时间都是艳阳高照,毒太阳能够把人的皮肤都烤熟了。
于是,他们在潮湿的地方找水,在能够生长树木草丛的地方挖水,在树干或者果实里挤水…
他们的人生就是为了水而活。当然,如果没有水,他们也根本就活不了。
金刚的童年就是找水的过程。那个时候,如果天不下雨的话,洗澡都是困难的,就不用说去找个水池游泳了。
后来,金刚在非洲遇到了一个异人。那个异人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但是,就是没有教他游泳…异人又不是仙人,在非洲这样的地方,他也没办法变水出来啊。
异人老了也死了,金刚在杀手界的名声却越来越响。
当然,那个时候的金刚执行任务大多数都是阿拉伯国家。也正是这样动荡的国家才需要他们这些人的帮助。
阿拉伯国家也有一个通病,他们同样缺水。
无论是杀人还是逃跑,金刚都很少和‘水’这种稀奇的东西打交道。
那个时候,他有足够的金钱去学游泳的。
可是,他在面对游泳时,却发现自己内心深处是有一些恐惧的。他害怕这些双手双脚无处着力的感觉。
但是,他知道,他必须要学会这该死的游泳。于是,他毅然的跳下了游泳。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还是学会了游泳。但是,因为内心的那抹恐惧,他对水失去了亲近之意,游泳的技术也就厉害不到哪儿去。和大胡子这种小时候下水捉鱼进潭摸虾成年后进入特种部队专门进行水战训练后来甚至被发配到除了山和水就一无所有的恨山这样的怪胎相比实在是相差甚远。
金刚已经很满足了。他觉得够用就好。
再说,以他的实力,用得着那么狼狈的逃跑吗?
他杀的人越来越多,名声越来越响,那个强大的组织终于找上他了。
他被收编了。
他的日子越来越滋润,甚至有很多事情他只需要动动嘴就好,根本就不用亲自出马…他堕落了。
于是,香江之战,大胡子跳下水的那一刻其实已经决定了这场冇战斗的胜负。
在海水里面战斗,除了强悍的实力,最重要的就是潜力和憋气能力。
在这一点儿上的差距太大,又怎么可能有赢的机会?
大胡子乍一和金刚交手,就发现了金刚在水里面的动作太生疏僵硬,动作缓慢,不像是经过特殊训练。而且,挥拳时的一些排水小窍门都不懂得。
水的阻力这么大,你不懂排水,就那么傻乎乎的挥拳,打在人身上时又能够有多少的伤害?
大胡子可就不一样了。拳拳到肉,打的金刚狼狈逃窜。
第一次冒头之后,大胡子使出了绝招。
他直接把金刚给拖到深海,纠缠着他不让他上潜,然后直接把他给憋晕在海底。
一代杀神金刚,败的很憋屈。
“我就说应该让我下水的。”唐重幽怨的说道。他的游泳技术也非常好,甚至比大胡子还要好。
如果是他跳下水,那么,擒拿金刚这种显赫人物的名声不就落在自己身上了吗?
大胡子知道自己儿子的‘犯贱’天性,对他的指责不做任何回应。
他的虎目看向金刚,说道:“开始干活。”
“明白。”唐重点头。
他也看向金刚,用英语说道:“你现在的处境你已经很清楚了。你们一共有四个人逃出五岭,有两个家伙在海水里面被当场击毙,有个华夏人胸口中弹,正在抢救…上帝保佑,希望能够抢救回来。你在我们的面前,只要我们愿意,只需要动一动手指头就能够取走你的性命。”
“不得不说的是,你们全军覆灭。甚至连一个回去通风报信总结失败经验的家伙都没有…对你们的这种遭遇,我表示同情以及欣慰。我很开心。”
“少说废话。”大胡子面无表情说道。
唐重不满地看了大胡子一眼,说道:“我这是攻心计。瓦解他的斗志,让他不要企图和我们搞对抗…”
大胡子二话不说,从刑具架上选了一把趁手的刀子。
他提着那把刀子走到金刚的面前,把刀刃压在金刚脸上的那颗凸起像一只黑乎乎肉虫子的肉瘤上。
然后,手腕轻轻一旋,那颗肉瘤便被他挑飞了出去。
啪…
肉瘤落地,听那响声还是很有份量的。
嗤…
鲜血狂喷,大胡子随身抓了一把旁边铝盆里早就准备好的止血药粉甩在金刚的脸上。
噗
药粉被鲜血染红,然后开始冲散脱落。
大胡子又抓了一把药粉,再次甩在金刚脸上的伤口上面。
他这洒脱劲儿不像是在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