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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 part2-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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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但求魂梦与君同(2)


  男子身上的冠服像红色的美玉一样鲜艳,看着他风华正盛气宇轩昂。姑娘心里既欣喜又绝望,她知道,什么叫寒微无路掖金门。他和她之间确实曾经相爱,而且现在分开,也不是不再相爱。而是认清了不能继续这样没结果的爱下去。趁还有退路时放手,纵然此际眼中衔泪,心中不舍,也比逼到最后反目成仇要好。

  我怎么能不思念你呢,我的爱人。只是知道你是不会为了我而放弃你现在拥有的一切,背弃你的父母,与我远走高飞的。这诚然是我的心愿。但我又何尝不知道你是怎样的人?你稳重,你守礼,你是翩翩君子,思想和你衣服颜色一样明洁。你对国事,对父母兄弟的,对将来的炽热之心如你的衣服一样赤红明艳。

  一起私奔,远走他乡,到一个没有任何事物可以禁锢爱情自由的地方去。逃离,对某些人来说未尝不是破釜沉舟的好办法,但是你不会这么做。我是了解的,不能强求你,你有太多未完成的理想,爱情只是其中之一,而我,亦只是其中之一。因为爱你,所以要陪你牺牲,要为你牺牲。

  我可以转身就走的,放下了你这感情包袱,或者反而相信爱。可是我放不下你,因为懂得你太多背负,不忍你孤独,甘愿同你一起承担。

  我听我同乡的男子唱过这样一首歌,现在我唱给你听—— 那个人去采葛啊。一日不见她,好像三个月那么长啊。那个人去采蒿啊。一日不见她,好像三季那么长啊。那个人去采艾啊。一日不见她,好像过了三年那样久啊。(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在没有见到你的时候,我也是这样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地想念着。这种全心全意的思念,我知你不会,因为你不够时间来做这样的事,也庆幸你不必领会这种焦灼和无助。用情少的人,擦身而过的时候会比较轻松。我希望你可以自在地转身。

  现在开始,不要回头,我不想我的记忆里有你离开的背影。

  你不用难过,也不必抱歉,知道与你分手是无法抗拒的,只是想告诉你,我是可以为你做任何事的。爱,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我指日为誓,今生活着的时候,我们不能结为夫妻同居一室,死后我也愿意跟你合葬在一个墓穴里。日后,当你对我的话有怀疑时,就请你抬头看看天上不会消逝的太阳吧。

  ……

  (下)

  又是与日同辉的誓言。我感慨于古人的天真和执着,他们像刚被孵化的鸟儿一样,不会担忧前途,对爱的坚定就像相信鸟儿自己有飞的能力一样毫不怀疑。

  而我们,像翅膀退化的鸟,只能站在地上仰望天空,仰望一些再也无法获得的坚持。心里起落的,是属于别人的感动。

  当大车载着心上人渐行渐远的时候,姑娘的心中充满了惆怅。这种结果并不意外。拿现在流行比喻来说,就是海鸟和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两人的爱差异一直存在。 

  爱情远去了,再也回不来。只剩下这首歌,幸好还有这首歌,证明她和他曾经遇见。

  只是,曾经得到,是否就该满足感激?

  相信那男子也是带着惨伤决绝的心情归去的。在牛车上想起过往的一切。他清楚自己是自私而实际的人,为了现实的一切忍心弃绝了她。但那伤痛也只有自己知道。他如同肋骨被劈了一刀却只能闷头走路的人。

  “毂则异室,死则同穴。”她的誓言使他心酸,心下清楚也许连这样的要求都无法应承她,所以只有转身离开。她做不成他的妻子,又不是他的姬妾,更不是他的奴仆,即使她肯为他徇情,死后也不能同他合葬。死后,恐怕也要放她一个人孤单。

  原谅我,空有相怜意,却无相怜计。

  这就是现实的逼压。他不是幽王,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为所欲为。他的权力还不够大,所以反过来被权力控制。他知道自己是个丧失了个性的人。可是没办法,自小受礼教的熏陶,他从里到外,已经彻底地被它驯服,像肖申克监狱里的一些犯人,早已习惯了在这监狱里面亦步亦趋,遵循制度生活的人,如果放出去,反而无所适从。
  我突然想起了“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这句话,觉得这男子并不是不可原谅的。爱别离,求不得,有很多事,不是我们不去尽力争取,而是根本,无能为力。

  所以更喜欢那句被篡改过的泰戈尔的名言——尘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这样的绝望更美丽更彻底。

  有太多人,不是那种为爱奋不顾身的人,事实上真正做到“毂则异室,死则同穴”的好像也不多。梁山伯和祝英台之所以能够传诵千古,正是因为他们所作所为,达到了神话的境界——爱如死之坚强。

  《大车》这首诗,我解为女子对男子表达忠贞的爱意,但也有一说是一个身份卑微的赶大车穷小子对心仪的女子表示爱意。这样的说法也不是不通,所以特备一说,以供读者老爷察考。如果这是男子对女子的爱情誓言,那可就大事不好!以常理来推论,这么大颗的糖衣炮弹,女人一般都是会中招的!所谓“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他们的爱情能维持多久说不准,私奔却一定是刀切香蕉——果断。

  女人,坏就坏在耳根子软。若是换了男人,实际得多。宝贝你对我有如此强烈的好感吗,那么先用身体证明你的诚意吧。



第47节:流言蜚语,无法拔除的巨毒(1)

  流言蜚语,无法拔除的巨毒

  ——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

  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踰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郑风?将仲子》

  “郑风”的《将仲子》,是《诗经》里我最爱的篇章之一。其实这篇既不哀婉也不缠绵,更不壮烈。它只是在重复地,重复吟唱着一种无奈——人言可畏。

  总不免想起阮玲玉,她最后留在世间的书札上,最触目惊心的四个字,亦即是——人言可畏。人生到最后似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四个字却是雪地上的红梅,耀人眼目地开。看起来美不胜收,实际上那艳丽,是钉子生生钉入眼睛后流出的疼痛。流言如罂粟,在流者口中灿烂如花,妖艳无比,传播者会有一种吸毒上瘾似的快意。转到受者处,却自是杀人不见血的阴冷毒辣。其实何止是阮玲玉,丧于这四字之手的人已不能胜数。

  再远一点的唐朝,是关盼盼的燕子楼。她因为白居易的闲话,议论她夫死不殉是不节也,羞愤之下绝食而死。我在徽州时,看见如许贞节忠烈的牌坊,心知树起它们的并非石匠,而是那时代自认监守道德的卫道者和盲目跟从的大众,使之坚固的也非石料,而是口口相传的流言。念及,纵然周遭风景如诗如画也未免心意沉凉。

  先秦时代的男女交往,大约经历了由防范相对宽松到逐渐森严的变化过程。周礼虽烦琐到让人发懵的地步,底子还是人性的温暖。《周礼?地官?媒氏》称:“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在周代,周礼特地为男女青年的恋爱、婚配,保留了特定季令的选择自由。一过“中春”,再要私相交往,则要被斥为“淫奔”了。这样的规定,大概跟那时的生产力文化种种不发达有关,人还因循保留了某些兽类本能。到了春秋战国之际,男女之防就严格多了。《孟子?滕文公下》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连“钻穴隙”那么小小一下偷看,都要遭人贱骂,宋玉所言的邻女登墙窥他老人家三年的美好时光算是一去不返了。郑是先秦时有名的“淫奔”之地,可这个女子已经有了人言可畏的顾虑,可见社会舆论已到了可以杀人的地步。

  相爱,却错了日映荷花的时候,于是变成了见不得天光的苦恋。“畏我父母”,“畏我父兄”,“畏人之多言”,《东方之日》里的齐女是任性可爱的,《将仲子》里的郑女就是楚楚可怜的。她个性温柔而谨慎,恳求着自己的情人——你不要莽撞地去翻越村社的围墙,不要去攀里巷,不要想着爬过我家的墙,我不是爱惜这些树啊,更不是不愿和你相见,我只是担心的这样做会惊动了我的父母兄弟,让隔壁邻居知道。他们对我们的行为进行谴责的话,你和我在一起的可能就更小了。



第48节:流言蜚语,无法拔除的巨毒(2)

  我相信《将仲子》不是什么刺谁不刺谁的诗,它是一个热恋中的少女唱给情人的诗,有缱绻的爱意和对未来的隐忧。据《周礼?媒氏》载:男女结合,必须通过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才能正式结婚。我想,诗中的女子和男子应该有点后世富家女子贫贱男的味道,女子生性温柔谨慎,顾虑重重,男人却是光脚不怕穿鞋的,一时爱情冲昏了头就要一往无前。

  小时候觉得恋爱大过天,大了渐渐才明白:爱是一个人的事情,相爱却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更是牵涉到一堆人是否和睦的事情,不是小孩子过家家酒,好就好,不好各自回家。因为读出她的谨慎,所以相信诗中的女子是诚恳地付出了真感情的,因为她已经在为未来打算,对仲子这样的相求,不是婉言谢绝,而是邀请:请你,和我一起努力来获得我身边人的认可。我们一起来经营感情。

  需知三人成虎,众口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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