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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时映出妈妈在那个月夜的身体姿态,这种月夜情景在脑海的不断闪回损坏了丽莎的心理以及丽莎对妈妈的感情。
丽莎还记得她在六岁之后就不肯乖乖地听妈妈的话再喊那些叔叔舅舅了,她仿佛怀着深仇大恨般地一下子变沉默了,笑声仿佛稀世珍宝般轻易不从她口中出来。开始妈妈并没有发现丽莎的变化,还是和那些叔叔们打得火热。所以后来丽莎还是一次次在黑黑的夜中听到从妈妈房间里传来的呻吟声和喘气声,还是一次次在这样的声音中醒来又一次次在这样的声音中睡去,妈妈还当她是一个不省人事的乖乖女,哪里知道她在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全部知道了妈妈的秘密。后来大约丽莎的变化引起了妈妈的注意,以后妈妈的行为就有所收敛,丽莎只要从学校回家就很少再看到那些叔叔舅舅的身影。
妈妈面对闷闷不语似乎怀着幽幽仇恨的女儿有时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妈妈会无缘无故地说,丽莎你以为妈妈容易吗?你以为妈妈愿意吗?妈妈是为了你呀。每当妈妈说这些话的时候丽莎就表示沉默,看丽莎仿佛木桩似地不为所动,妈妈有时候就闭嘴不言,有时候会更加激奋地哭,边哭还边骂对于丽莎来说是一无所知的爸爸。
爸爸永远是丽莎内心深处的谜。爸爸是从哪里来的,又到哪里去了,丽莎一点也不知道。爸爸于丽莎只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但丽莎的心里却渴望着爸爸,她想假如有了爸爸那么这些叔叔们就不敢这样大摇大摆地来她的家了。妈妈也就不会让满巷的女人瞧不起了。丽莎努力用自己可怜的想象编织爸爸的形象。
在丽莎读高中的时候妈妈一改平日雍容懒散的形象,满世界地走动了起来。妈妈首先将她在公共汽车公司售票的工作一挥手就辞掉了。然后一趟趟地跑广州、跑福建,妈妈做得很辛苦做得很开心,大把大把地挣了许多钱,后来妈妈不再跑了,她将一家年年亏损的国营大百货商场承包了下来。妈妈商场的货物总是最新颖的,品种也是最多的,价钱也是最具竞争力的。没两年妈妈就真正大发了,她不仅继续承包那家商场同时还开了自己独资的商场,商场的商品销售渠道四通八达已形成网络,妈妈已成为真正意义的大款,她不仅买了车买了房,人也奇怪地越变越漂亮越变越年轻。
丽莎在学校因为妈妈的名气成为很多同学羡慕的对象。
但丽莎却下决心在大学毕业的那年离开了妈妈,因为妈妈所做的一件事让丽莎的心碎了。
妈妈背叛了丽莎,白雨桐也背叛了丽莎。他们合谋的这个背叛使丽莎的心碎成了一片片。
这次场景已由月夜移到了阳光普照的白天,无遮无挡的白天。没有一点的疑惑,-切都是那样的明朗,那样的丝毫毕现……没有了夜的遮挡,丽莎黑黑的眼睛从门缝里只往妈妈的那张大床停留了一瞬,就感到炙热的心迅速地结成了冰又迅速地碎成了一片片……
然后丽莎就拎着自己的小包走了,远远的走了。
丽莎来到了这个有着充沛阳光和无数机会的特区。她把妈妈和那个白雨桐努力从自己的脑海中赶开,像赶开两只讨厌的苍蝇和蝙蝠,丽莎也将自己心中幽幽的仇恨赶开,她对自己说既然他们在她看来已成为了实际上的苍蝇蝙蝠,自己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再去憎恨它们了。
丽莎从大街走到小巷,每一家酒店和招待所她都问过,住宿的价格都贵得惊人。完全没有一点卫生设备的简陋招待所竟敢收她一百元一晚。
走到最后丽莎实在走不动了,只好随随便便走进一家小酒店住了下来。这家小酒店好在走廊里有一间公用的洗澡间。丽莎在酒店的小床上坐下,触目就见床单上有一些可疑的痕迹,丽莎匆忙起身喊眼务员,喊了一声又一声但始终没有人回应她。丽莎只好又坐下,坐下后感觉不舒服又马上起来,如此这样几番,丽莎明白她是没有办法在这样的床上过夜了,于是只好上街顶着烈日去买床单。丽莎三走两走,无意间一下子竟走到了那个饶舌的姜老板的小铺。姜老板一见丽莎如此快地又来到他的小铺,顿时眉开眼笑地说,哇,小姐看来我们俩是有缘份的,在特区就是好朋友-个月都难得见上两面,而我们却在一天里就两次相遇。说着,姜老板递给丽莎一支可乐。
丽莎一边喝一边问姜老板有没有床单卖,姜老板一下子递给她好几床床单,并说小姐你随便挑,我的床单又靓又好。然后又问她住在哪里,丽莎将小酒店的名称告诉他。姜老板一听就将眉头皱了起来,他说小姐你是出差住几天呢还是准备住一阵子。
丽莎说,哪里是住几天,恐怕要住一阵子呢。那你为什么不租一间房子住,租一间房子一个月才不到一千元,而且住起来又方便又省钱,还可以自己煮饭吃。你们北边许多女孩都是这样自己租房子住的。丽莎说那我到哪去租呢,我在这里谁也不认识。姜老板一听丽莎这样说面色就不好看,他说小姐你这是怎么了,难道我不是人吗,我不可以帮你吗?你不要以为我嘴巴咸湿就把我当成坏人了,其实我这个人是最没用的,和女孩子交往每到关键时刻我这个人就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口头革命派,是那种嘴巴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总而言之是个有色心没色胆的衰人。
姜老板这一番话说的诚恳,丽莎想想住酒店也实在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于是就拜托姜老板帮她租一间房子。姜老板满口答应叫丽莎明天这个时候来就可以了。
丽莎又叮咛姜老板要租一间便宜点的,姜老板也满口答应。
丽莎微笑着和姜老板告辞。出得小铺,只见阳光已西斜,阳光懒洋洋地洒在人身上,带有一点慰惜的味道,海风已开始在街道上穿行,路上的行人多了起来,使丽莎在感觉上和这座城市亲近了一些,丽莎把那床漂亮而价廉的床单夹在腋下,悠闲地往小酒店走。
在路上,丽莎买了一支甜筒边走边吃,说起来丽莎终归是一个二十刚出头的女孩子,她不仅津津有味地吃着甜筒,还一个挨一个地巡视着商店的橱窗,这些橱窗内容的丰富多彩时不时吸引丽莎驻足停留,她就这样消消停停地走,一连吃了好几支甜筒,就像特区那些和她一般年纪的女孩子一样。
回到小酒店,丽莎先冲了凉。换了一套牛仔裙。然后行下来寻到一家小饮食店买了一碗面条吃。吃完,丽莎走回小酒店,把床单铺上去,把电扇打开,然后人倒在床上,她觉得自己今天确实是累了,以为自己很快就会睡着,哪料却睡不着。
白雨桐英俊的面孔一次次在丽莎的脑海闪回,同时妈妈丰腴的面孔也在丽莎的脑海闪回,在这闪回的过程中一大群的苍蝇蝙蝠仿佛幕布一样间隔着飞掠而过。
对于来自妈妈方面的打击丽莎承受得住,多少年来丽莎已习惯了妈妈的行为举止。可对于来自白雨桐方面的打击丽莎就受不住了,更何况这个打击还是白雨桐和妈妈合谋的。下午还一连吃了几支甜筒的丽莎此刻眼里流出了大大的泪珠。
白雨桐是比丽莎高一年级的大学校友,在丽莎进入大二的时候他俩开始了热烈的恋情。为了俘虏高傲的丽莎,白雨桐写了无数的情书,他总是如影随形地追随着丽莎,丽莎有什么理由不爱白雨桐呢,白雨桐在学校是那么优秀,他的身姿、他走动之中那一头短短飘动的黑发、以及他在校刊上发表的一首首或缠绵或铿锵的诗歌总是牵引着学校许许多多女生的视线,丽莎为自己庆幸,庆幸白雨桐在如此多追逐他的女孩中对自己情有独钟。他们仿佛两条溪水一般自然地走在了-起。他们相爱了,爱得纯洁而热烈。他们一次次地躲在都市小巷夜色遮盖的梧桐树下打kiss,有一次他们亲吻了是那么久,以至丽莎娇嫩的双唇被白雨桐吻出了一丝血迹。在他们相爱的两年中,有许多次都似乎要越过那危险的界限了,但丽莎总在那最后的时刻清醒了过来,丽莎并不是那种保守的视贞操如生命的女孩,是什么妨碍丽莎呢?丽莎也不清楚……所以虽然他们相爱两年多但丽莎还保持着如今在大学女生中已算罕见的处女身。也好在没有失身于白雨桐,否则丽莎不知道自己在面对了那个白天场景之后又能如何面对自己。
丽莎记得在头一天她还和白雨桐在一起,他们还亲热地kiss个没完没了,怎么在第二天丽莎去乡下看外婆时白雨桐就和妈妈迅速地走在了-起呢。丽莎本来邀白雨桐和她一起去的,但白雨桐说他有事。所以丽莎怏怏地一人成行,妈妈似乎很高兴连夸丽莎有孝心,并随手给了丽莎五千元钱。丽莎后来回想起妈妈在给她钱时朝白雨桐似乎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丽莎出门了,妈妈只是朝她挥了挥丰腴的手就算告别了。白雨桐和她一起出来,走到路口他们就分别。丽莎拦了辆的士直驶火车站,到了火车站她发现给外婆买的人参及补品忘了带,想想还来得及,丽莎又驱车回来拿,这过程前后加起来不过是半小时,丽莎回家刚开大门就听见从妈妈的房里传来的呻吟声和喘气声。丽莎本来应该见怪不怪直接进自己的屋里拿东西才是,可仿佛鬼使神差一般丽莎竟然往那开着一条缝的门里瞥了一限,这一瞥便害了丽莎,她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两段赤裸纠缠的身体会是妈妈和挚爱的白雨桐……仅半个小时的时间白雨桐和妈妈就已在床上了,可见他们此次并不是第一次在床上遭遇,原来这一段时间妈妈和白雨桐都合谋着戏弄欺骗她丽莎,这-台戏中的两个主角都心知肚明,唯独她丽莎独处黑屋任人摆布。
所以从黑屋走出的丽莎再也不想回到原来的那个城市,她不想看到苍蝇也不想看到蝙蝠。
躺在小酒店的床上,丽莎终于明白那个自诩清高的白雨桐为什么会拜倒在妈妈那肮脏